第三十五章 妒也风情

    毫无疑问,杨雍在嫉妒。

    他终于体会到,所谓喜爱,是嫉妒一切和对方接近的东西,包括空气,包括浮尘,包括从他体内诞生的卵。虽然阿重表示这些软壳的玩意不过是通过他们交合,由jingye、血、遗传细胞或者更多说不清的因素产生,从而寄生在血rou的组织,而不是真正意义上拥有生命的个体,但杨雍仍是觉得不爽。

    当他恢复过来,在清晨的单薄日光里起身,阿重正为他煮粥,而那些卵被放置在靠近阳台的地上,装在盆里,给他一种滑稽感。杨雍蹲下身,拿起一个挡在眼前,光线透过去,里面是半凝固的液体,夹着错综复杂的线条,或许是血管,或许是其他,反正他不懂。果然是没有活力的——这些东西仅仅得了皮囊,无论杨雍的身体被如何同化,都无法与真正的虫结合,孕育出下一代。

    “真好啊……”他自言自语,似乎为此感到庆幸。

    先前杨雍猝不及防产下了这堆白卵,慌乱着,无暇多想,但冷静下来后,他便担忧它们会破壳而出,占据阿重的视线。他不是雌性的虫,也不是人类女人,只是一个想要和阿重共度此生的普通男人,所以他不需要后代,更不希望有什么插入他们之间。

    他多么嫉妒。

    阿重也隐约感觉到了,今天不去开店,就在家里陪他。杨雍到底是经过一场折腾,身子还有些弱,窝在对方臂弯里打盹。尽管妒意旺盛,但他始终是个寻常人,心性再强,也难以把看似孕育生命的东西杀害,因此只是听从阿重的建议,把一堆卵留在阳光能照射的地方,再过几天,它们便会全部干瘪、融化,无声无息消失。

    当然,按照阿重的本能,他下意识感觉那些卵是极富有养分的,若是他同族的雌虫,或许会将它们通通吃下?就像地球上许多动物那样,母亲把不成形的或者柔弱到无法生存的孩子吞食,由此补充营养,更好地照顾其他身体强壮的后代。但杨雍心底应该对卵非常嫌恶,他也不愿意对方把过多注意放在上面,更隐秘地享受着来自对方的嫉妒,干脆留它们自生自灭。

    他们之间短浅的相逢,就要结束了。

    几天后,卵已经全部缩小,被太阳一晒,粘稠的液体慢慢蒸干,果真不留一丝痕迹。杨雍感到难以形容的惆怅,同时,庆幸更深,令他脸上露出笑容。阿重心知是自己的缘故,才让对方“怀孕”,继而体会到“生产”的苦楚,每晚回来,都要拿一束鲜花当做礼物,分外显眼,连附近的住户也都猜测到了他们的关系。

    闲言碎语肯定少不了,但两人不是在意旁人的性格,只要一个安静的屋子,在里面亲吻、zuoai,就已经足够了。

    杨雍的心情柔和下来,回想先前,也觉得有些好笑,那嫉妒使他成了卖弄风情的戏子,演着难堪,演着叫人怜爱的戏份,去博取对方抚慰。可他毕竟不是依附的菟丝子,阿重也并非高高在上的树,他们的感情相互匹敌,多一分嫌浓,少一分则淡。还有什么好时光?这就是好时光,好到早晨起来觉得秋风那么暖,好到傍晚归家觉得彩霞那么美。

    公司里要挑人,杨雍能力足够,又得了部长青眼,一努力就上去了。但流言也起来了,说他作风不正,杨雍听后只想笑,在大庭广众下,和同事们聊天:“对啊,我有男朋友,开了不远的那家花店,他人很好。”

    即使有人看不惯同性恋,但更多人佩服他胆气,有女同事私下找他,表示从前觉得他做事妥当,但不怎么进取,这回倒是看出了几分气性,让他别管外头的胡说八道。

    杨雍没打探流言的源头,说破了,旁人还以为他计较,不如坦坦荡荡,叫那多嘴的人悻悻躲起来,半点便宜也沾不到。再者他忙得很,好几天都在加班,为了之后空出时间和阿重约会。周末他们到公园里闲逛,牵着手,碰上一对新人拍婚纱照,阿重也闹着要,于是改道去了照相馆,什么风格都来一套。晒出来照片,看里面两个人亲密地笑,特意挑选一张放大,挂在卧室的床头。

    “国内没办法结婚呢。”杨雍低声道。

    阿重放下手机,手掌从他腰侧抚进去,不在乎地回答:“没关系,我们有结婚照了。”他对人情世故还是不太熟悉,想要的也只是平日见过的,很好满足。

    杨雍盯着他一会,主动抬头,吮了吮他下唇。

    他们在夜里zuoai,窗帘被风吹得呼呼作响,谁也没管,翻来覆去地咬、抚摸对方,一遍遍流着汗水,又在情浓之际涂抹到对方肩背。

    屋里很暗,杨雍却觉得压在上方的人是个发光体,勾走了他的眼睛,也勾走了他的魂。于是他毫不顾忌展露迷恋的目光,叫得张扬,身子里如蜜如乳黏着,舍不得松,被cao得疼了也还享受。

    沉迷在爱里的人有些薄薄的神经质,狂啊,指头慢慢地掐,好像要掐准了对方的命脉,死死握在手里。也忐忑,这是敞开胸怀之后天然的反应,谁不担忧全盘托出的结果?这样神经质是可爱的,有趣极了,因此阿重半懂不懂,仍然不犹豫地接受了,放任对方索取,用索取换索取。

    “脏……”翻云覆雨之后,杨雍整个人都懒下来,摸了一把肚子,上面湿黏黏的,或许其他地方也一样沾满了彼此的体液。

    阿重舒服到眼睛亮晶晶,带着欢喜,贴在他脖颈边说:“喜欢,喜欢把你弄脏,下次还要。”

    杨雍戳他的脸颊,笑了笑。

    在这个寂静的晚上,风好像也词穷了,不敢继续喋喋不休,就逐渐安分,怕打扰情人的亲吻。

    时间来到了十月。

    杨雍正和组里的人聊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连忙向众人道声抱歉,走出门外接听。对方是墓园的负责人,饱含歉意地说,由于一场没有预料的暴雨和山的骤然发难,一些坟墓包括杨雍去世家人的受到波及,希望他能够亲自过来,协商一下处理方案。杨雍已经许久没听过关于那些人的事情,愣了一瞬,随即回过神来,答应了对方的请求。

    父母和弟弟葬在家乡,许多年了,他除了定期缴纳墓园的管理费用,就再不主动打听,仿佛那是不相干的东西。亲自拜祭也少,早早托人帮忙了,表面功夫做得很好,全了那一份体面,也算是回报当初养育他的恩情。

    杨雍把事情告诉阿重,对方的族亲远在光年之外,自然体会不到什么,只是马上垮了表情,追问他能不能一起。“你肯定要陪我。”杨雍安他的心,又觉得哭笑不得,爱情使他肩上多了责任,沉甸甸的,却也让他一颗心轻飘飘起来,不需要太多旁的东西,能够坦然面对过去。

    曾经的噩梦也飘摇不见了。

    他们坐飞机去,阿重分外兴奋,回到高空的感觉令他想要舒展身体,但杨雍紧盯着,环境也不允许。好不容易落地,住在城里的一家酒店,房间墙壁被涂成了浅浅的青色,他才爽快地展开翅膀,肢体胡乱穿出皮rou,变成身下人的牢笼。

    “你真是——”

    后半句没说完,杨雍咽了声,面上的表情慢慢转变,像盘踞在水底的蛇,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默和放肆。他习惯的伪装是矛盾成因,是特殊魅力,不过缠绵的刹那什么都忘记了,赤裸裸露出骨和血,明码标价,要对方用感情采买。

    真是放荡。

    休息妥当了,第二天,他们出门处理正事。墓园在郊外的地方,不缺山水,环境清幽,当年是一些叔伯帮着cao持下葬的,所以杨雍对这里记忆很淡,几乎想不起来模样。地铁四通八达,要下的站叫松林南,大概周边很多松树,静静地伫立,而地铁站建在南面,阳光明媚,旁边卖糖水的铺子有几个人在排队。

    商量没花多少时间,该修修,该补补,他们到被泥土掩埋了一角的墓地看过,杨雍不再觉得那些照片里的笑容诡异刺眼,甚至可以很平和地拉着阿重的手,说道:“看,这是我的父母,旁边是我的弟弟。以前我很讨厌他们,当然,他们也不喜欢我……”

    他嫉妒过幸福的孩子,也嫉妒过高高飞扬的风筝,但现在,他嫉妒的事物与这些毫无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