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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小姐从不受委屈

    白芜睁开眼,已分不清是什么时候,他睡得很不舒服,头下的硬质玉石枕硌得脑仁疼,腰间堆着的软垫又垫得腰肢酸痛。他挣扎着坐起来,才发现从后颈到两股之间疼痛牵连一片,没留下一块好rou。他坐起来后头一件事就是将玉石枕和腰间软垫全都扔开。他气这疯狗现下如此费心,咬的时候怎么就不知道轻一点,还将他作母犬戏辱,又打他屁股又骑着他往前爬。

    这恶犬几年间来没被人牵上绳子,疯劲儿好像更甚了,连当年那一星半点被人驯化的痕迹都全然消失,彻底变成了山林间磨牙吮血的兽,循着杀人本能来将他拆吃入腹。

    他既气又怕,屁股才刚吃了大亏,又不敢去顶撞他,只咬着嘴恶狠狠地在心里咒骂狗,仿佛全然忘了这几年在人前刻意追寻的良善与素养。他做了这么多年武林魁首正道栋梁,连遇到穷凶极恶的匪徒都能端出一幅以和为贵的高尚面孔,这些年他坚持的很好,可而今一遇回了狗,就忍不住自己的坏脾气,一下子扔掉温柔和善的面具,又显现出刁蛮任性的小姐本性来。

    白芜动动手腕,发现颈上的项圈还在,挂在床头的链子却没了,身上穿着云锦制的襦裙,是江南顶好的料子,他当年做女子那时最爱这种款式,手腕脚腕处都被串上了细细的环,还挂了铃铛,他一动就叮叮当当地响。他沉着脸将能扯掉的坠饰都扯掉,那铃铛响起来,像旧日的时光给了自己一耳光。

    再精丽细致又怎么样,还不是将他叼回窝里当金装玉裹、用来泄欲的母狗。

    那狗在床上抠着他的嗓子眼儿都不愿意他讲话,是怕什么,有能耐一边把他当狗骑一边戏辱他是头母畜,怎么没有本事从他嘴里拿出那只下贱的狗爪子听听他要说什么。

    他可真的敢。

    都给他吸骨食髓了,做到最后还能红了眼眶。掴他屁股的是他,把昔日主人当成母狗骑的也是他;一边说着要把主人当成废物一样地捧成金贵玩物,一边又红着眼睛好像受了什么天大的委屈。割裂矛盾偏偏又带了那么点病态的痴,他当年就是因为这股疯劲儿松开了手中的绳,怎么转身又被他咬上。

    小姐拨弄着手腕上的环链,忍着全身的疼痛,坐在那里越想越气。

    这狗东西不是要把他当成金贵的废物去捧吗?废物小姐从不受委屈 ,脾气来了就一定要当场发作。

    白芜打定之后,抬起坠着繁复珠链的床幔,召了侍女来:“叫你家主人来见我。”

    侍女踌躇着开口:“大小姐,这…”

    白芜这么多年在外面精于人情世故,他敏锐地感受到侍女的态度与昨天稍微的不同,他略一思衬,想着那狗早起时没将自己再拴在床头,应该是可以出去的意思吧。他询问侍女:“做什么,我又不会剁了他下酒。”

    他没再给侍女犹豫的机会,起身要往床下走,侍女见状赶忙来扶他,躬着腰低着头,卑躬屈膝,恭敬至极。

    …魔教的丫鬟职业素养都这样高吗?白芜被她这种恭敬异常的态度弄得有些困惑,更被浑身叮叮当当的环佩声音惹得头晕目眩。

    他坐到了梳妆台,那侍女转头不知道去准备什么了,他拿起桌上的梳子正准备简单挽个髻,却听后面一句娇喝:“不敢。”

    他还有些懵,就被身后的侍女几步走来接过手中的梳子,急急向他解释:“这是柳州的绿檀,是主人自己平时使的,那边那把玉制的才是您的。”

    白芜愣愣地,要去拿那把梳子,却被侍女抢先一步,拿了要给他梳头。他看着将侍女一股又一股的头发打成缕,挽成一个又一个繁复的发结,他皱了皱眉,还是讲了出来:“不必这么复杂,梳个简单轻便的就行。”

    侍女手上稍稍停顿一下,很快又梳了起来:“主人特意说了您偏爱这种…”

    他觉得气闷,又不好与一个小小的侍女发作,手中闲着,就拿了妆台上的脂膏来往手上抹,没想到这也要被侍女拦着,说这是息荧平日里练剑干燥用来抹虎口的。她放下这个,转头从妆奁里掏出另一个小瓶子,给了他的这款加了百合花汁水,味道馥郁,没打开都能闻到一鼻子香。

    白芜就这么忍着,接下来整个梳洗过程都繁冗至极,那婢子一句:“主人说您娇气,用不得这个。”翻来覆去地讲。白芜听得多了,憋闷得不行,他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因为这些也的确都是旧日在闺阁中惯出来的习惯。在他娇养深闺的前十六年里,从来没人怀疑过他的身份,外人面前这是个极精致娇纵的小姐,有着最张扬的美貌和最刁惯的脾气,他那时身边一应用具铺陈排场。胭脂水粉,绣帕簪花,全都得依着小姐挑剔的喜好来,狗那时是他身边最忠心的下仆,他本来不用做这些,只是后来狗看不得更近的人去近他的身,他那时就已经显露出病态的偏执来,但当时狗做的的确比旁人都要好,白芜当时没察觉什么奇怪,只是觉得这捡来的狗虽然寡言少语,但确实忠厚亲人,也就由他去了。

    物是人非,他在武林上摸爬滚打过一遭,辛苦尝过,脏污也尝过,甚至风餐露宿,渴了就着河里的水就开始啃包裹中的干粮,他将过去的娇惰抛得一干二净,才在武林中挣扎出几分生机来。他后来做正派的君子,不是没想过狗身处何方,他早就习惯狗侍立身侧,但临别前那畜牲磨牙霍霍,又痴又疯的样子,让他既惊且怕,陌生的情欲像浪潮将他裹挟,他每天就那么在没人处被狗按着又舔又咬,到狗高兴为止,到人习以为常,狗言辞中的放浪和偏执都很炽烫,他不想再做回那个受制于狗的人。

    恩怨纠葛,爱恨贪欲,总得与他说个明白。更何况这畜牲想要的始终不过是块rou骨头,赐予和收回,皆是小姐的施恩,掌控着节奏的从来不应该是那条狗。

    妆罢,他转头看着镜子,这些年的时光好像一下子被溯回,恍惚间他又变成了那个深闺中的小姐,今日要去赴茶会,此刻狗正满园为他寻一只遗失的珠花,寻不到就折一只开得最妍丽的春花别在他鬓边,又被他跺着脚骂。

    侍女看着出神的白芜,踌躇地向前,她将一双玲珑小巧,金玉玲琅的鞋子递给他,低声道:“主人只留下了花盆底的鞋,您可能穿不习惯…”

    他道一句“不必。”,趿了鞋子就往外走,脚步又轻又快,姿容秀丽,仪态万千。

    侍女看着矜贵娇逸的小姐,半个钟头前分明还是位清朗的少年人,这样的风姿仪态,是最富贵的人家花费全部的心力才能教养出来,是养在闺阁中最娇惯的女儿家。

    侍女恍恍惚惚间不由感慨。

    还真是位小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