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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挨打的前兆,可怕的进门礼

    这一夜亚瑟睡得神清气爽,虽然做完之后已经有些晚了,但这几天本来就是他给自己放的假期,想好好放松一下。打算是这么打算,但以他的时刻表,再晚八点也起了。

    早餐的菜品是黑椒牛肋、煎鸡蛋、番茄烩rou,主食是白面包,最后还有一杯刚煮出来的蓝山咖啡。

    等亚瑟下来的时候,菲尔斯已经在桌边等着了,昨晚的情事似乎对他并没有什么影响,又或是他很好地抑制住了自己,没有表现出来。

    “大公早上好。”

    亚瑟略一点头,带头落座了。他一个人用餐时不说话,但现在有床伴陪着,多说点话也没什么。“昨晚上睡得好吗?”“呃...睡得很好,庄园的床很舒服。”菲尔斯除了一开始错愕,后面说的都是真实感言,他在家中从没有睡过天鹅绒的毯子,虽然他家睡得起,但是那从不是给他准备的。后来加入了骑士团,征战时风餐露宿,也不曾睡过这么好的床。

    “你现在是在第一骑士团就职?”亚瑟喝了一口咖啡,随口问道。

    菲尔斯有些尴尬,低声回道:“我在第一骑士团任职...不过是外团。”

    第一骑士团就是亚瑟的直属军团,又被称为“王者之师”,但第一骑士团和别的骑士团不同,分为外团和内团。内团的骑士一般来说对出身有要求,不能是私生子,如果是私生子的话,父亲必须是伯爵及以上才行。

    但这也是一般情况,如果达到一定的战功,也可以破例进入内团,菲尔斯还差两个军功就能进了。

    昨晚上那么折腾人,今天自然得给点好处。亚瑟点点头:“下次你去骑士团报道的时候,拿着我的手书去,让他们把你调去内部。”

    菲尔斯有些犹豫,能当亚瑟的天授骑士是件很荣耀的事,但让别人觉得自己是个没本事的花架子还是不太好。“大公,我还差两件军功就能升上内团了。”

    亚瑟挑眉:“你害怕他们知道你是我的天授骑士?”

    “不是。”菲尔斯抢答,虽然自己是作为一件赔罪的礼物被送出来,说起来未免不光彩,但他绝不以此为耻,毕竟如果领主大人公开招募天授骑士的话,他们骑士团里的人可能都会打破头去抢这个名额。

    菲尔斯和领主对视:“我觉得凭自己实力进入内团,和作为你的天授骑士进入内团还是不一样的。”他说话声越来越小,两颊浮出淡淡的红晕。

    年轻人啊,亚瑟可以理解:“那你有没有想过,作为我的天授骑士,如果我不把你调到内团,别人可能会觉得你一点也不得宠。”

    什么意思?他现在难道是得宠的吗?菲尔斯结结巴巴:“我...我没想到这个...”

    得宠什么的....

    “那我就调你进内团了。你认识罗兰蒂吗?”亚瑟轻飘飘地决定了。

    “我和罗兰蒂小公爵见过几次。”

    罗兰蒂.奥古斯都,他是亚瑟唯一的孩子,威尔士下一代的金色骑士王。不过他今年只有十五,完全就是个嚣张的纨绔子弟罢了。

    后面那句话是菲尔斯偷偷在心里补的,说起来,他和罗兰蒂闹过一点小矛盾。

    那还是前两个月的事,他被同队的骑士陷害,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抢了本来判给罗兰蒂的一个勋章。那个勋章对于罗兰蒂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但以前在罗兰蒂身上还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听说罗兰蒂气的火冒三丈。

    不过幸好那天之后他就出征了,回来后还没来得及被找麻烦,父亲就把他送上了大公的床。

    菲尔斯心里突然生出一种诡异的想法,他现在,算不算是罗兰蒂的小妈?

    “好,到时候有什么麻烦的,可以找罗兰蒂让他帮你。我会和他说的。”亚瑟放下刀叉,准备等会去庄园后面的鱼塘钓鱼。

    这时候,一直在后面当背景的管家却走了出来:“主人,这次天授骑士的进门礼,是由你亲自完成,还是向之前一样由我代替?”

    “唔...我来。”亚瑟本来都忘了,现在想起来,就冲一无所知的菲尔斯说:“吃完饭去地牢一趟,我们完成你的进门礼。”

    菲尔斯眨着无辜的大眼睛:“等等大公,进门礼是什么?”亚瑟冲管家点头示意他去解释,自己则先进了书房准备。

    管家对菲尔斯的态度还是礼貌的,只是不像对大公那么恭敬:“先生,天授骑士在被接纳之后,都要举行一道进门礼,作为最后的仪式。”

    “进门礼就是,在地牢里被枷锁绑住,由执礼人用鞭子鞭打一百下,再用圣水洗礼,最后骑士宣誓。这顿鞭子是对骑士以后犯错误的警告,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都谨记这顿鞭打,不要犯错。”

    别的都是简单的,这个仪式的中心思想就是挨打。

    菲尔斯懂了,在懂了的同时,他已经感觉到臀部传来一股酸麻,在平时,一百鞭只能说是有点可怕。但在刚刚开苞过的第二天,他对自己能否抗下这一百鞭抱有怀疑,连带着美味浓郁的番茄烩rou都变得不好吃了。

    “先生,虽然主人没有说让你赶快吃完,但不让主人等待,是骑士基本的义务。”管家提醒道。

    菲尔斯这才意识到他发呆了好长一段时间,连忙站起来往地牢走:“不好意思,刚刚没注意。”

    等管家传来骑士已经准备就绪的消息,亚瑟这才姗姗来迟,他为这次进门礼专门换了一套衣服。这套衣服是很方便挥舞鞭子的骑马装,精神硬朗,厚底的马靴在地面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这个庄园的地牢本来就是给大公和情人玩情趣用的,所以没有多少霉味,只是空气里飘着一层淡淡的铁锈,不知道是血气还是单纯的镣铐生锈。

    这次的祭品——菲尔斯已经被铐好。本来的受刑姿势应该是骑士俯身撅臀,用手腕握住脚腕,再用铁环环住腰间,防止骑士吃不住力往前倒下。

    但是今天亚瑟体恤菲尔斯刚刚开苞,身体虚弱,把这个姿势改成了仰躺在木台上,两臂抬平被手铐固定,两腿则由垂下的铁链绑住,向头顶扳去,这样就可以把挨打的臀部完全露出来。

    打人的工具也有讲究,以前他懒得执礼时,管家一般都用的是马鞭,中规中矩。亚瑟难得有点手痒,在重重刑具里选了一个例外,那是一块有些厚重的木板,看着平平无奇。

    但就是这种最简洁的造型才能带来最要命的疼痛。而且这木板边缘被打磨上油,弄得非常光滑,再怎么打也不会撕裂皮肤。

    亚瑟握住木板下方延伸的把手颠了颠,冲菲尔斯露出了和善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