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02

    京城郊外,雨雪绵绵。

    就在大周举国为孝贤皇后哀悼之时,一个同样急病去世的宫女自然无人在意,幸好这个宫女在辛者库有些朋友,不至于草席子盖身就潦草了事,到底还是弄了点柏木棺材的体面。

    侍卫走后不久,棺材盖子缓缓移动,最终猛地一下落到地上,地面积雪,所以这个棺材盖子发出的不是砰的一声,而是带着些簌簌的声响,砸出浅浅的坑。

    接着,一只漂亮的手扶在了棺沿,在漆黑的深夜里白得刺眼,连肤色下的淡青色血管都见得分明,这是一只绝世美人的手,连指甲都被打磨得圆润光滑,泛着珍珠般的光泽,这只手的主人不应当使用如此粗鄙的棺材——

    如今在龙华殿上受金衣喇嘛念经超度的紫檀凤纹棺或许才是她真正的归宿吧。

    司连华从棺材里爬出来时小脸惨白,得,真像个得痨病死的女鬼了。

    她寻思着,就算这棺材没钉死从里面推开还是耗力气的,早知道放点工具傍身,棍儿?刀?还是其他什么?

    唉,罢了罢了,毕竟她也是第一次装死并不熟练嘛,总算是得了自由。说来好笑,她这个从棺材里爬出来的女人,像得了新生似的。

    “娘娘,您受苦了。”

    冷不丁瞧见个白衣服的男人站在那儿,司连华一时竟没反应出他是谁。

    总不会是兢兢业业的白无常吧?

    白衣男人在茫茫大雪中撑一把油纸伞,腰间佩戴着比翼鸟样式的羊脂玉佩,大抵是等她许久,玄靴旁的雪都化成了水。

    司连华记得那玉佩,她当年与沈尚书小公子的定情信物。

    男人比白无常生得俊美多了,发色乌黑,眉眼如画,墨玉般的眸子里倒映出天边一弯残月,淬出霜雪的颜色,一看便是清雅尊贵的世家出身。司连华记得,他年少时总低低地唤她小莲花,藏着矜持也掩不住的喜爱,后来做了当朝丞相,便尊称自己为皇后娘娘,面容平静,尊卑得当,挑不出一点错来。

    原来是沈丞。

    他为何能来?

    啧,抓她回宫吗?

    也是,他一向对皇帝忠心耿耿,连未婚妻都能拱手让与当初的四皇子殿下。

    见司连华防备地盯着他,沈温舒浓如鸦羽的长睫不自觉轻颤,苦笑道:“您误会我了,臣并非来抓您回宫。宫中戒备森严,就算西门也是要严查的,您以为自己为何能如此顺利地假死出逃?若没有臣的帮助……当然,这都是臣甘愿,这些年来您过得不好,臣都看在眼里,臣不求您的原谅,只求您能……顾惜凤体。”

    沈温舒的话说得不错,这些年她过得不好。

    皇帝薄情寡义,并非良人,大婚前许诺她种种好处,全是为了在夺嫡之争中获得司家的全力支持,登基后处处打压司家,弄得她家破人亡,又偏宠赵贵妃,视她这个正宫皇后为无物。

    今年冬至,她被赵贵妃陷害关了禁闭,关就关吧,受诬陷受委屈也不是头一次,可为什么会突然想到逃出来呢?

    可能是她心爱的猫也死在了宫中,它到死都没有见过自己主人真心的笑。

    司连华甚至不是“病死”的,而是在宫里玩了一把纵火自焚,给死气沉沉的皇宫添了些光亮和热气,紫檀凤纹棺里装着的大概不是个病怏怏的全尸,而是几块她用病死宫女代替的残肢。

    一国之母竟然自焚?

    皇帝怕是估摸着说出来面子上不好看,给皇室抹了黑,故而称她为病逝。

    看到她被烧成那副惨样,养尊处优的皇帝陛下吓出个病来也说不定。

    司连华冷笑一声,沈温舒却以为她在嘲弄自己虚情假意。

    他眸光摇曳半晌,终是撑伞步步向她走去,像小心翼翼的主人接近伤了心的猫,见她衣裳单薄,脸色苍白,便解开身上白狐大氅的系带,为她披上,遮去风雪。

    “别动,臣只是见不得娘娘感染风寒。”

    他虽句句以臣自称,得体谦卑至极,此举却挨得皇后极近,近得似乎略微低头,唇瓣就会擦过她的侧脸,云淡又风轻。

    司连华记忆里那个丰神俊秀的沈小公子似乎更加沉稳,也更加深不可测了。

    男人叹息:“臣夜深时总想,当年是不是错了?我不该把你让给别人,那时候总以为做皇后比做臣妇更好。”

    她避开他,有礼有节道:“还请沈丞自重。”

    沈温舒看着空落落的手,掩去寂寥地笑了笑:“那娘娘今后有何打算?”

    “不用叫我娘娘,我要离开京城,再也不回来。”

    那个天真烂漫的小莲花会信他的话,现在的司连华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好歹从棺材里爬出来一次,她什么都不想要了,什么都不想争了。

    去钟南山下寻处道观,做个逍遥女冠也是极好的。

    这里再没有人爱她。

    父母说爱她一心把她当做攀附权势的工具,皇帝说爱她是为了她背后的司家,眼前的沈丞官场真没白混,花言巧语信手拈来,那时候总以为做皇后比做臣妇更好?

    可笑,分明是他为了仕途把爱慕的女子拱手让人,还真以为她忘了,所以可以说得如此冠冕堂皇?

    沈温舒只折了一个未婚妻,便得了君王的信任,大好的前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的确是聪明人应该做出的选择,不过时过境迁,再在她这里诉苦,有些晚了吧?有些贪了吧?

    “离开?也好,也好……”

    沈温舒的脸一下子白了许多,比雪还白,隐在宽大袖子下的手握紧又松开。

    他忽道:“只不过明日魏王便要回京了,城门查得比往日更细,而且您知道他的,心思缜密,又素来与您不对付,还是过几日走如何?”

    “魏王回来了?”

    司连华皱起眉,印象里剑眉星目的少年变成了眉目沉戾的玄甲男子,每次见她都嗖嗖地用眼睛递冷刀子。

    她少时顽皮,扮做男装与皇帝、魏王、沈丞嬉闹玩耍,一起长大,后来沈温舒做了她的未婚夫,皇帝成了她的夫君,唯有这个魏王从小与她关系恶劣,几乎是死对头的地步,听到她死了,魏王怕不是要高兴坏——

    也不一定,如沈温舒所说的,那家伙眼明心细脑子好使,没准真让他看出来什么,坏了她做逍遥女冠的好事。

    “娘娘,让臣帮您躲几日吧,您跟臣回府,暂时改名为沈悦宁,自称臣的远方表妹,暂居府中便是。”

    如此善解人意?

    司连华也真诚道:“表妹?听闻沈丞与沈夫人伉俪情深,琴瑟和鸣,她若见了我这个表妹,不会吃醋吗?”

    司连华与那位沈夫人还是旧识,她因出身高贵,姿容绝好,心性飞扬跋扈,行事放诞不羁,京城里的少年郎们是眼馋这样鲜活的小娘子的,长辈们却都摇头说不好,有妇如此必乱家宅,而礼部尚书的独女江琴秀则完全是她的反面,一言一行循规蹈矩,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特别是那琴,简直京城一绝,噢,她连烹煮茶汤放几片全叶,放几片半叶都数得清清楚楚——

    若将当年京城贵女拉通弄个排名,在年轻男子中司连华高居榜首,江琴秀在末流;可在长辈之中嘛,她这个祸水种子定在倒数第一,江琴秀才是他们为自己子辈孙辈相看的心头好。

    娶妻当娶江琴秀,江琴秀好啊,司连华想,自己若是个男子,也愿意娶那样听话的女人。可惜她不是。

    不知这些年江琴秀过得如何?

    “她素来是懂事的,若不懂事了,就让她先回娘家。”沈温舒淡淡道。

    男人对女人无情起来,真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看来……她也过得不好。

    大家过得都不好。

    司连华无端笑了:“也罢,沈温舒,你当日欠我一份情,今日我领你一份情。”

    久居深宫,她许久没笑得如此明媚,仿佛回到了无忧无虑的二八年华,盈盈的杏眼光华流转,便折煞了满京城的青年才俊,沈温舒微微一怔,素来清冷的眸子中流露出爱慕与怀念来。

    “从此之后我们互不相欠。至于尊夫人,那就不必打扰了,我这样的弃妇从棺材里爬出来,到底不祥,给我一间有床的房间就好,魏王离京我便自寻去处。”

    她的笑,比四月的春光还娇艳,却如同浸雪的弯刀扎在了他的心上。

    沈丞相倏忽有些不知所措,像得到糕点又被忽然拿走的小孩。

    “连华……你不必这么说,不要这么说。”

    不祥,弃妇,他保证没有任何人敢这么说她。

    司连华侧脸瞧了他一眼,唇角微抿,像是个笑,接过他的伞兀自走在了冰天雪地之中,不需要人陪,玉转麒麟,光摇银海,她身姿娉婷,大氅上白绒绒的狐毛随风飘摇,沈温舒呆了一下,顶着风雪连忙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