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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做朋友/哥俩

    自从上次在办公室接受了林简豫的指导之后,方森每次遇到疑惑都会想起那张白皙的小脸,但是脑海里闪过他调侃的笑容,脸上又臊得慌,他根本没法去A班找林简豫问问题。他以前可从来没有这种感觉,像是自己做错了事,可是他妈的这根本就是假的啊!他恨恨地想,全赖汪承明,天天张口闭口就是女孩女孩。

    方森有些烦躁,却捉不住情绪的源头,抓起竞赛书又往办公室走。他接着想到去办公室的路都可以走两次A班了,妈的。

    林简豫一直留意着走廊上的动静,直到他看见了自己的目标,果然走进了生物办公室,他也不气方森没来找他,不慌不忙地走出了教室。

    方森不好意思挤进人群,跟往常一样在办公室的角落站着,仿佛只要站在这里,他的大脑就可以全心全意地思考生物题了。可当他余光捕捉到林简豫后他的思绪又飘了,忍不住想他什么时候来的呢,还是一直都在?直到视野里出现一双帆布鞋,又觉得真干净,就跟他这个人一样干干净净的。

    “又有哪里不懂吗?”,林简豫主动询问。

    他视线上移看见了微微仰着头的林简豫,林简豫面对着光朝向他,眼睛里闪着反射的细碎光芒,像是波光粼粼的水面,方森发现林简豫头发也很黑,更衬托他皮肤白。他也经常会听到有人评论他皮肤白,但是他的头发泛着棕色,发质也偏软,不剃短就会塌在头上很丑。林简豫的碎发是当下很流行的那款,学校里同款发型的男生碰见林简豫都恨不得自己没头发。他想林简豫的头发是什么质感,才会有这么好的效果,想了什么就做了什么,他的大拇指从林简豫整齐的鬓角上摸过,手掌展开在他的头顶揉了揉,很干爽,没有自己那么细软,发根挺立,会因为手指的拨弄变乱无法复原。

    林简豫这次没躲,方森的手很大,掌心很温暖,第一次被摸脑袋,这感觉有些好。当方森的手指落下无意划过他的脖颈,他的腰泛起上一片酥麻时,他舒服地眯了眯眼,这感觉更好,他还想要更多,却不知道一个月后自己只会后悔拥有这片敏感带,当他趴在床上,无力的腰肢根本撑不住凶猛的顶撞,只顾着往下塌,又被方森的大手狠狠扣住抬起,还要忍受他一直在脖颈萦绕的鼻息和舌头的舔弄所导致在腰间徘徊的阵阵麻痒。“原来那个时候就喜欢吗?”,听到方森愉悦的笑声,林简豫就是非常后悔。

    而现在的林简豫看着方森呆呆的样子心里暗暗发笑,对他的主动撩拨十分满意,目标这么配合,那得要趁热打铁,加快计划进程。

    “出去讲吧。”林简豫也不等方森回答,直接拉着他的手腕牵着他出去了。

    等方森回过神来,他俩已经在走廊上了。看见对方头上乱翘的头发,他有点恼自己,去摸刚认识不久的新同学的头,简直跟个神经病一样,要是自己身边哪个哥们摸自己脑袋,他一定给个过肩摔。这么一想,他便觉得林简豫涵养极好,被摸了头也不生气,还给自己讲题呢。看着林简豫拿着他竞赛书认真的模样,方森放松下来,不再去理会心里乱七八糟的感觉,展开了一个十分真诚带着些许歉意的笑容,“太谢谢了!”

    林简豫一直偷偷注意着方森的神态变化,见他从一开始的懊恼到放松,又听他道谢,也矜持地点点头。他用手指挠了挠脖颈的发际,却没有方森触碰那一瞬间的触电感,他遗憾地放下了手,开始给方森讲题。

    方森想开了,就不再纠结,他一下课就往A班跑。林简豫聪明又漂亮,这个朋友他交定了!跟方森做朋友是件很舒坦的事,不说能吃香喝辣这种物质的方面,方森本身就是阳光体贴的性格,对真心想和他交朋友的人从不摆架子,他从来没有在林简豫眼中看到一丝丝谄媚,但有时会捕捉到几分渴望,可林简豫也没开口要过什么。方森不是傻子,转校生第一次接近就喊出了他的名字,他能感受到他故意接近下的僵硬,可是林简豫气质淡然,他这种渴求和矜持的矛盾勾起了方森的好奇心,他想看看林简豫想让他做什么。一想象将来林简豫会开口求他,他心情便微微激动起来,如果是他的话,难办一点也可以……

    然而这份好心情在他对A班离后门最近的同学说找林简豫时被A班突然变化的氛围破坏了,他敏感地接收到来自各方若有若无的视线,他不禁皱起眉,往教室内扫视的目光变得锐利。

    A班的学习气氛比B班浓厚多了,大部分人在课间也是埋头于作业,但是方森不大的声音响起后,所有人就像被按了暂停键,写作业的人不动笔了,小声聊天的人不说话了,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林简豫在这片陡然的沉默快要变的让人窒息时站了起来,他故意低着头走得很慢,让碎发下的阴影遮住他的眉眼,走到方森面前也不抬头看他,拉拉他的衣摆,先走到走廊上回头等他。

    方森瞪了几眼几个脖子伸的老长一直关注着他俩的A班人,联想关于林简豫的传闻和他眼底的渴望,他一下子理解成了这是对友情的渴望,林简豫在高二转校,要面对的不是几十个陌生人,而是一个集体。方森本就觉得传闻过于夸张把好好的人说成跟冷血动物似的,通过在办公室的接触,他觉得林简豫学识渊博、性格温和、乐于助人只是话不多而已,况且私立高中竞争风气太重,没人会在争分夺秒的关键时刻交朋友,方森更是咂摸出一点心疼的感觉,于是接下来的生物题讨论中,他一直揽着林简豫的肩膀,用行动证明他和林简豫的友谊,就差没在人家身上写上“方森罩了”几个大字。

    方森瞪人的余威犹在,A班同学们不敢大声议论,只能在内心发出尖叫。林简豫竟然和方森这么要好!方森虽然脾气温和,人缘很好,身边总围着一帮人,但拎得清的人是不会忽视他身上的疏离感的,因此他这样主动维护的情况很稀奇,对方还是从公立来的林简豫!大家拼命琢磨只能想到他们早就认识这一种合理的解释,毕竟在这个学校里,只有作为发小的汪承明能与方森如此亲密。于是从此刻开始,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所有看到方森勾着林简豫脖子这一幕的人对林简豫的态度都发生了转变。

    林简豫一边担着方森沉甸甸的胳膊,一边感受着方森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的胸肌,虽然此时的胸肌是软的,但是分量十足;他还得在方森的气息和体温的笼罩下缩紧小逼,他的内裤在之前被摸头时便被濡湿了,虽然他刚才走出教室的脚步是故意放慢的,但事实上他确实不敢迈开,他的经验太少,内裤一有湿润的凉意便总觉得整个裤子都湿漉漉的,但是他再怎么绞紧逼口也无法阻止有液体慢慢流出,这种无法掌控的情况让他很不舒服。至于生物题?林简豫只需要抽出一分心思就能让方森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今天周五,校篮球队没有训练。下午课上完,方森去楼下D班找汪承明打篮球,他一帮跟班很识趣地没有参与,这是他们哥俩的主场,虽然方森跟汪承明打球方森只有被虐的份,但是他觉得比跟别的一大帮男生一起玩爽多了。俩兄弟打得汗流浃背,方森得拼命眨眼才防止汗水流进眼睛,汪承明直接脱了上衣拧干用来擦汗,引发周围女生一阵尖叫。

    俩人喘着气休息时,方森拧开矿泉水说:“小明,那个新来的转校生你见过没?”

    “没见过,怎么了?”汪承明松开篮球鞋的绑带,按摩脚踝。

    “他好像被班级孤立了。”方森低声说。

    “A班那帮书呆子么,也不奇怪。”汪承明嗤道,他听出兄弟语气闷闷的,抬起眼左看右看打量,“你这么关心他?”

    “他特聪明,给我辅导生物呢。”方森回答,还接了一句,“长的也漂亮。”

    汪承明知道他准备生物竞赛的事,听到后面那句,乐了,“说不定被你烦死了,人家可不想当校花。”

    “甭提!”方森抬高声音,又凑到汪承明身边,讲悄悄话似的,“真的漂亮,很白,眼睛很好看。”

    汪承明对方森这种苍白的形容嫌弃得要死,他偏科文科,自诩风流,向往自由,对私立这种成绩至上、高分低能的风气很是不屑,“那叫‘一双瞳人剪秋水’!”

    他知道自己兄弟的品味,脑补出一个瘦小,皮肤白嫩,眼睛水汪汪的…小男生,他一阵恶寒,立即粘好绑带就开始运球。要是他的想象能够具象化,方森看了一定大呼冤枉,这要是换成长发不就是汪承明天天揪辫子的女生模样!

    方森也习惯汪承明时不时的装模作样,毫不客气地回嘲,“真酸!化学习题册写得怎么样了?”

    “哎哟,小样儿!”汪承明听方森拿化学压他,球场上也对他毫不客气,哥俩你来我往地互相伤害,谁也没发现方森在念叨林简豫时温柔得过分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