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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行诗(凡事总有例外。路斐然就是其中一个例外。)

    路斐然被带到乔凛临时的住处。

    从小院长就告诉他不能随便跟陌生人回家,但他的电话已被成叔打爆了,再拿不到货,他估计自己今晚就得死。他别无选择。

    这是一个很小的一居室,桌面上堆满了路斐然看不懂的瓶瓶罐罐,有些甚至没有贴上标签,活像是微商贩卖的三无产品。除了这种桌子以外,整个屋子就只有天花板上的一张顶灯、一张起了不少毛边的沙发和一张被随意折起来的毛毯,一点儿人气都没有,比他家还不如。

    但乔凛似乎早就习惯了,他长腿一跨,率先占据了沙发的大半个位置:“坐。”他拍了拍身旁的座位,对着站在一旁的路斐然说。

    “唔......没事我站着就好。”笑话,那毕竟是初代狼人,路斐然才不想冒那个险。

    乔凛被他逗笑了,没忍住轻哼了一声:“现在知道怕了?”

    “怕什么!”丢人也不能丢面子,路斐然扯着喉咙说:“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嫌弃我们,根本不屑吃。”

    狼人和血族是天敌,这个传言从上个世纪就开始流传。但成叔告诉过他,这只是人类编造的谎言。真相是狼人喜食野兽,而血族偏爱人血。明明都是非人的种族,可血族身上总沾有人类的气息,久而久之,狼人便开始看不起血族,认为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身份,妄想重新做人。所以狼人都嫌弃血族身上那股浓郁的人血味,而血族则鄙视狼人如野兽般蛮横,相互撕咬起来毫无美感。

    乔凛脸上的笑意大了些,少了鸭舌帽的遮盖,他的面容完全暴露在灯光下,下巴的伤痕也越发明显,活像一条蠕动的蜈蚣。他虚虚地鼓了两下掌,像是对路斐然的知识储备表示称赞:“懂得不少。但你是不是忘记了自己有多久没喝血了?”

    他对着路斐然站着的方向深吸一口气,在缓慢呼气的同时站了起身,朝着被他吓得呆若木鸡地站在沙发旁的小鬼逐步靠近。等双方的距离仅剩一个拳头,他能清楚看到路斐然脸上一根根被激得立正站好的细小绒毛后,他才缓缓开口道:“我没闻到血的味道。看起来,你应该不难吃。”

    路斐然盯着那条暗粉色的蜈蚣状痕迹,整个身子禁不住地微微颤抖。他突然有些痛恨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坚持,已经许久不摄入血液了,他瘦弱得像一根竹竿,根本禁不住乔凛的攻击。乔凛的鼻息越来越近,他能感觉得到那股来自森林的草木气息,他甚至听到一股属于野兽的低吼,碾压着他的耳垂而过。他绝望地闭上双眼。

    “但很遗憾,我不吃生食很久了。”

    见好就收是乔凛的良好习惯。小鬼已经被他逗得快哭了,就没必要再给对方下马威了。他退回到安全距离,重新坐回沙发上,把放在一旁的小毛毯铺开,盖在了自己的腿上。

    “坐吧,我对你没有兴趣。”

    路斐然这才发现那张小毛毯上印着蜡笔小新,他正大口吃着一块分量十足的蛋糕,脸上满是奶油的痕迹。虽然这张毛毯已经很旧了,但一个巨大的卡通小人盖在了乔凛身上,终于让他显得不那么瘆人。

    路斐然这才开始好好打量眼前这个人。除了下巴的疤痕以外,他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缺点。头发乌黑,特意蓄起的狼尾在外套上摩挲,偶尔会调皮地翘起一角,柔和了他凌厉的面部线条。他的虹膜是浅棕色的,比一般人的要小,因此眼睛有较大量的留白。瞳仁漆黑,路斐然觉得那颜色比质量上层的墨汁还要浓郁。当被他自上而下紧盯着的时候,路斐然总忍不住要打上好几个冷颤。

    “我......我还是不坐了。”没办法,怂点保命。

    “随便你。”乔凛无所谓地说。

    路斐然吞了吞喉咙,试图把紧张感压下:“我真的就问几个问题,搞明白了我就走,绝不耽误您的时间。”敬语就这样冲口而出,他都在心里暗骂自己,真是有够窝囊的。

    乔凛摆了摆手:“我知道你要问什么。第一,李乾,也就是你口中的小李是被我带走的;第二,东西也被我拿走了,全烧了;第三,这些买卖现在基本被踹得七七八八了,城西有个圣哥,我不知道他被抓了没有,或许你可以去他那里碰碰运气。”

    信息量突然太大,路斐然只来得及抓住最关键的一点:“全烧了?一点儿渣渣都不剩了?”

    “对。”

    “靠啊!”路斐然一屁股坐在地上,粘附在久未打扫的地板上的灰尘全数落在他的身上,可此时他已无暇顾及这些,他满脑子都是乔凛冷漠的话语:

    全......烧......了......

    “得了,我今晚就得死。”他屈起身子,把自己埋在膝盖间,双手隔着鸭舌帽狠狠地挠着头:“我死定了,靠。早知道我今天吃牛rou吃死算了,那样死还有尊严一些。”

    指甲摩擦帆布所带来的声响让乔凛心烦,他忍不住伸出长腿轻踢了路斐然一脚:“别挠坏了我的帽子。”

    他本意是让路斐然停下来,谁知却惹恼了路斐然:“艹!你别碰我!”路斐然扯下帽子,一把扔向依然老神在在坐在沙发上的乔凛:“都是你!妈的,你明天再抓他不行吗!你害死我了!”

    “不是跟你说了城西还有个圣哥么?实在不行就去找他。”其实乔凛想说的还有一句:你看起来是饿了挺久了。但他看着路斐然那懊恼又带了些恐惧的神情,实在不忍心把这句话说出口。小孩能忍住本能绝食那么久,李乾的货应该与他无关。

    于是他试探性地问了一句:“你身上......是不是还有痕迹?”

    一听到这句话,原本还在不停挠头的路斐然就瞬间怔住了,就像一个小型的石块呆坐在原地一动不动。乔凛知道,自己猜对了。

    所谓痕迹,是所有三代吸血鬼身上必有的烙印。

    二代血族对血液的痴狂程度比初代高出许多,但新鲜的血液难寻,而总有叛逆者拒绝食用动物血液,他们喜欢为自己寻求一个个人体血袋,将他们囚禁起来,一旦吸干了这些人的血液,他们就马上找下一个目标,乐此不疲。而三代更是名副其实的吸血鬼,一旦被转化成功,他们的本能就是要吸血,越多越好,越新鲜越好。正因如此,二代血族通常不会选择转化三代,本来二代对血液的渴求就大,他们根本不希望再出现一个与他争夺美味的对手。

    可凡事总有例外。路斐然就是其中一个例外。

    成叔根本无意转化他,收养他只是为了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找个新鲜的、身体健康的小孩当血袋。囚禁、吸食,吸干了血之后随便埋葬。可那天他兴许是大意了,没等路斐然的心跳完全停止就停下吸食的动作。借着体内残余的一点点血液和脖颈伤口上成叔的唾液,当天夜里,路斐然就从一个刚成年的少年,变成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动物。

    当天夜里,成叔就将他扫地出门。他以为自己终于自由,他用力狂奔到警察局,想要把成叔绳之于法。可就在他距离警察局只有那么1公里路途的时候,那个人模狗样的畜生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

    “别傻了,小子。”他说:“我转化了你,你身上有我的痕迹。你去哪里我都知道,你做什么我都知道。只有你死了,痕迹才会消失。”

    当然,起初路斐然对这个说法嗤之以鼻。可当他每次想要报警,或者报复成叔的时候,他的左胸就像是被烈火包围了一般,强烈的灼烧感狠狠地捏住了他的心脏,痛得他无法呼吸。

    想到这里,他终于动了一下,微微抬手,把手挪到自己的心脏上按了一按。疼痛感估计马上就要来了,这次估计直到他死掉才会停止。他自嘲地扯了一下嘴角,他不吸血,不吃生食,拒绝一切血液的味道,就是为了能断掉痕迹。他总觉得,只要断了痕迹,他就能重新做人了。

    可是啊。

    他叹了一口气。像是对着空气,又像是对着一直坐在一旁观察着他的乔凛说:“我那么努力......那么努力要像正常人一样活着......可是最后......”

    “我还是要以吸血鬼的方式死掉......”

    乔凛看着这个正在感伤的小孩,觉得有些好笑。眼前的场景的确足够悲恸,路斐然的呢喃中甚至还带上了哭腔,此时理应不是一个适合他开口打扰的最佳时机。但小孩虽然书读得比他多,一些常识性的问题却理解得不够透彻。

    “虽然略感遗憾,”他的语气不真诚,但还是尽量礼貌了:“但你其实没太大必要伤春悲秋。”

    “痕迹每个三代身上都会有,他们是烙印,却不是枷锁。想断了痕迹其实没那么难,当然,死去是其中一种方式。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融掉它。”

    “融......掉它?”

    这是路斐然从没有接触过的说法。痕迹并不是在他身上任何一处rou眼所能看到的印记,它像流淌在他的血液之中,类似人与人之间的血缘纽带,无法用任何物理的形式切割。

    “对。痕迹存在于血液之中,只要把你的血换了,痕迹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