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总之先抱上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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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正专注地看着我,即便我努力扒rou,那股视线依旧令人难以忽视。 篝火偶尔发出噼啪的爆裂声,大部分时间都在安静地燃烧。暮色四合,我们坐在落叶堆上,对着唯一的热源发呆。也有可能是我单方面发呆,主角在想什么我当然不知道。 主角白皙的脸被映照出温暖的红色。他长得很好看,睫毛很长,眼睛很大,鼻梁很挺,嘴巴很红。正所谓最朴实的语言往往最能打动人心,虽然我的形容词确实很土吧,总之他有得天独厚的资本成为主角。 我看他快把自己的那份烤鱼吃完了,想了想,从我自己那份上撕下来一大块递给他:“喏。” 他红色的头发干枯又黯淡无光,像杂草一样盖在他头上,得给他吃点好的补补。我本想盘算明天的菜谱,脑子里却莫名其妙出现了一个红头发的稻草人。 他没有接过烤鱼,我的手在空气中尴尬地悬着。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想挠挠头,差点忘了手上全是油脂。我又把烤鱼往他那边推推,斟酌着开口:“你没吃饱吧,别客气,我体力活动不太行,你作为战斗力多吃点。” 这是事实,主角只要负责获取原料就好,加工则交给我。我的工作说好听点是是维持作为人类应有的体面,说难听点就是全职保姆。不过做主角的保姆就能被他罩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他这才接过去,非常斯文地吃起来。这人真的很能装,直觉告诉我他都快饿死了,他居然还能吃得这么矜持。我去溪边洗手,搓了半天才把油污搓光,显得手撕烤鱼的我好像傻逼。 我打算回去,没想到回头就看到主角站在我身后,吓得我险些掉进河里。他拉了我一把,我心说你神经病啊站在人后面想吓死谁啊。但考虑到他是我要抱的大腿,还是好声好气跟他说:“你下次走路出点声,我很不经吓的。” 他那么大的个子,现在看我的神情居然有些委屈。我看着他抿起的嘴和紧皱的眉,告诉自己这都是种马的演技,上一个被他骗的妹子已经给他生了一窝了,警惕种马骗局。 褚珏,我习惯性叫他主角,因为这名字一看就是谐音梗,而且真的有够绕口。不过更悲伤的是,我的名字也没比他好多少。 我叫楚阙,可能我家取名字和作者用的是同一个谐音梗。我爸说是出自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妈说少听你爸的他当年读书根本默不出古诗词。我一直怀疑是因为我爸当年默写罚抄太多次,由恨生爱,把这个名字赐给了我。 主角真的是主角,我昨天看的那一本,里面的主角就是他。所以我为什么要看这种一看标题就知道是厕纸的文字,仔细想想本网文爱好者虽然没机会修仙,雷劫倒是渡了九九八十一,而这本更是天雷滚滚。 主角不愧是主角,最起码运气很好,在丧尸危机爆发时正好独自在野外露营。我也不知道一个人露营是图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高中毕业旅行会去荒郊野岭露营,管他呢。 被困在城市中的人们不但要争夺食物,高密度的人口也带来可怕的感染率。等到主角成为异能者回到城市,整座城市已经跟死城没什么区别了。不如干脆改个标题叫,还能跟前作呼应。这名字不是有看头多了,不过可能会被法务部寄律师函吧。 前半本写得还有中等水平,主角把第三个妹子收入后宫就开始一路拉胯。不是说不能开后宫,不过我这种二十多年和右手相伴的宅男确实对后宫也没什么好感。问题是收就收吧,你不能见一个女人就收啊作者!在看到主角把打残正宫的妹子也收做后宫,两个妹子居然还和谐相处,我真想把作者给狠狠地和谐了。 不过主角除了心狠手辣管不住下半身好像没什么缺……对不起前面两个就已经足够把他人道毁灭了。他的异能是吞噬,不过需要以体液为媒介。因为这种体质,他人的尸体就是他最好的垫脚石。 我为什么还认真地看了半本,试图去理解主角那份为了活下去什么都会做的意志,好想掐死翻开这本书的自己。不过我在原来的世界多半已经死了,这也许就是看盗版不得好死吧,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戒掉网文好好读书。 “明天有什么计划吗?”主角突然问我。 这会儿我们躲在帐篷里,篝火的光从缝隙中透过来一点。这里是城市的郊区,附近并不会有野兽出没,其实没有点火的必要,但光亮总会让人类感到安心。一人睡绰绰有余的帐篷挤两个人还是有点狭窄,何况主角人高马大的,我依稀记得作者说过主角一米九都超了。 他的问题我还得想想,我的问题倒是一问就成,所以我问他:“我好奇很久了,你到底有多高。”即使我和他坐在一起,他还是比我高出一大截,我比了下我跟他头顶的位置。 他轻轻地笑了一下,露出有些尖锐的犬齿和有损主角威严的酒窝:“一米九五。” 如果说男人一米八五恨不得刻上墓碑,那一米九五铁定要写进族谱,然而这些和我这个一米八都没有的有什么关系。一想到主角刚刚高中毕业,而我大学都快读完了,不由得掩面长叹,这年头的小孩子营养都这么好的吗?明明我小时候也天天喝牛奶啊? “有时候真的好想叫你小褚。”我揉了把脸,从自尊被打击到的郁闷中恢复过来,“所以你想回城里吗?” 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确定的,主角所在的城市好歹是一线城市,地下修筑有坚固的防御工程,未来也成为了全国屈指可数的大基地。再加上我虽然没看完全本,起码开局还是认真看了的,别的不说,还能帮主角躲几个小人的暗算。 主角沉默了一会,转过来问我:“你怎么想?” 帐篷里的小灯氤氲出昏黄的光,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叫灯下看美人,随即又在心里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怎么能被种马男主的脸迷住。我刮刮脸:“其实我觉得郊区挺好的,不过我压根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也没有什么种植养殖的知识。” 我不禁为自己的废柴叹息,怎么以前看种田文的时候不多学点技术。不过我这种衣服都统统丢进洗衣机的懒鬼,还是不要做这些无用的幻想了。 主角点点头:“那就回城里吧。其实你喜欢郊区的话,我可以留下来陪你。” 我心说真不愧是主角,情商如此之高,怪不得泡了这么多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