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页

    凤卿那张脸似妖似魔般俊美,神族皮相好看的不在少数,却也没有凤卿这样艳丽的长相。

    “这次妖族战败,为了活下去我们只能投靠上神,寻求他的庇佑。”凤卿看着远处那条被浮草根茎缠住而挣扎不得的鱼。

    他缓缓道:“所以曦辰大人跟上神达成和解,陛下自然也不是臣的敌人。”

    他们需要靠着九歌而活,相对的就要跟九歌同仇敌忾,如今卫凛跟九歌没有利益瓜葛了,那凤卿也不会与他为难。

    凤卿为什么要拖家带口的找上九歌寻求庇佑,卫凛一点都不好奇,毕竟人家是小说男主,各路重要配角会为他所用,这有什么好惊奇的?

    卫凛不知道的是,凤卿怎么好端端的突然跟他自爆家底了。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卫凛蹙眉看着凤卿。

    自上古神妖便不两立,所以妖跟神生下来的孩子,夹在中间两头不讨好,神族不喜,妖族不认,属于比较苦命的那挂。

    凤卿身上就有妖族血统,他这个身份的人在九牧虽然不是人人喊打,但也会遭受很多恶意。

    “臣知道一个地方,里面都是半神半妖,陛下要是不想回甘水之地,可以去那地方避世而居。”凤卿望向了卫凛,他动了动唇,但最终还是将到嘴的话咽回去了。

    跟着曦辰回去只有死路一条,放下女娲族的体面跟尊严,还是有一条活路的,这是凤卿最想说的。

    虽然他没将话说完整,但卫凛却懂凤卿的意思。

    他的视线在凤卿身上落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转开了,卫凛滚了滚喉咙,他平静地‘哦’了一声,之后便没再说话。

    凤卿不知道卫凛是什么意思,他看了卫凛好一会儿,最终将手掌放到卫凛的眉心之上,让他睡着了。

    卫凛离开神域是大事,况且这一去还不会再回来了,真实的内情自然不可能告诉百官,因为曦辰答应了九歌,帮他一把。

    所以卫凛这次离开的理由是预感到了天道,因此要去甘水之地闭关百年,留九歌暂时管理皇朝。

    九歌就算是一个棒槌,百年的功夫他也能不动任何干戈的掌控皇朝,别说他不是了。

    曦辰不想神族内战,一场内战下来无论谁获胜,受损的都是神族,所以曦辰会尽可能帮九歌稳住各部落。

    这样对卫凛显得多少有些残忍,可羲和氏的职责便是如此,以前是协助女娲族管理百族,如今女娲族要陨落了,她只能顺应天道。

    虽然卫凛这次离开是因为干不过九歌,被九歌架空了大半的权限,但应有的帝王体面跟仪仗还是有的。

    卫凛回甘水之地驾着青狮车,身后是两面遮天蔽日的女娲族旗帜,九歌带着上千神将,一同护送卫凛。

    帝旗飘扬,数千赤兔马的铁蹄踏碎了云腾,仿佛连绵不尽的黑云,声势极为浩荡。

    卫凛还记得上次这样的阵势是他们剿妖回朝,仔细算算也才大半年的光景,竟让他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卫凛挑开车帘,看着那些欢送他的寻常百姓,莫名生出了几分惆怅。

    其实他对九牧并没有多少感情,这里的人对他也是如此。

    他们敬他爱他,是因为当他是临渭,包括曦辰在内也是,但卫凛并不是真正的女娲后人。

    卫凛一开始就清楚这点,所以很少去用真实的感情对他们,他多数是在扮演临渭,担起临渭的职责。

    正因如此,这个时候难免生出一种惆怅,谁真正爱过他呢?

    可他又真心的爱过谁呢?

    自己都没有付出多少,又怎么好意思问出这种话?

    所以在他刚生出那么一点难过时,卫凛就冷静地掐灭了,他将车帘放了下来。

    羲和部落在东南海的甘水之地,离开神域后,不到半日的功夫,大部队便到了东南海之上。

    东南海的海域十分辽阔,甘水之地在极南,这样的行军速度,倘若不休息,大概也要走七八日。

    曦辰知道卫凛有嘴馋的毛病,所以来之前就一股脑往他的灵界里塞了许多吃食,为的就是中途不因为这个休息。

    九歌大概也知道卫凛不想见他,倒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没出现在卫凛面前。

    不过按理说九歌应当在最前面,但他却贴着卫凛的青狮车右侧前行,只要卫凛撩开车帘就能看见他。

    一连赶了三日的路,卫凛实在有些不耐烦,他时不时就会看看车窗外。

    次数多了,就将九歌招了过来。

    九歌穿着一身金甲,衬得身形更为修长挺拔,见卫凛一脸烦躁,他的眸中有了几分难言的复杂,不过唇上仍旧带着笑。

    “如今刚到东南海的鲁地,接下来就是帛和,离羲和部落约莫还有四五日的行程,你且耐心再等几日吧。”九歌轻声道。

    听见帛和,卫凛的眸子闪了闪。

    在王宫的时候凤卿告诉他,帛和海域有一海眼,穿过海眼后,一路向西游去,只要按照梭角指引的方向,就能找到那个皆是半神半妖的部落,过上避世而居的日子。

    梭角是一种特殊的海螺,能在海域中辨别方向,只不过如今已经很少见到这种东西,上古时候倒是遍地都是。

    卫凛并没有回复九歌这话,他只是快速从灵界拽出了昆仑神弓,然后拉满弓朝九歌射了一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