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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丝绸内衣的作用

    “使君,吾有个巨大的发现。”

    陈掾史拿着一件沾染着血痕的丝绸内衣径直闯进臧旻的中军帐,脸上的笑容怎么都掩饰不住,哪怕他知道老师臧旻不喜欢人喜怒形于色。

    “德宗,何事让你如此失态?”

    臧旻看到陈容如此,不由纳闷的问道。

    陈容欣喜的道:“使君,您不是一直顾虑鲜卑胡骑的骑射吗?某发现一件对付弓箭的利器。”

    臧旻身侧的臧洪抬眼看了陈容的丝绸里衣,有些开玩笑的道:“你别说利器就是你手中的丝绸衣。”

    陈容慎重的点头,臧旻闻言亦将手中的书简放下,道:“德宗,这件事可开不得玩笑。”

    鲜卑胡骑以骑射横行,如果能对付胡骑的射术,一汉当五骑可不是说着玩玩得。

    “使君,吾怎会拿此事开玩笑。”

    陈容收起笑容,顾不得臧洪脸上来不及收的惊诧,正色道:“一开始某也不信,可某用丝绸将羊包裹,拿弓箭射击,虽然箭矢射入羊体内,可只要轻轻牵扯到丝线,箭矢很容易被拉扯出来。”

    臧旻闻言猛地从席案上坐起,臧旻虽是名士,可几经战事,当然知道弓箭之所以能带来巨大的伤害,就是因为战后疗伤,许多战士不是因流血过多而死,就是术后感染而死。

    臧旻曾想,如果取箭矢时不进行二次伤害,许多受伤战士都能活下来。

    “使君,可亲自试验一下。”

    陈容邀请道。

    臧旻当然要亲自去现场看看,陈容早已准备好,臧洪忙起身跟着去,他始终不太相信薄纱一样的丝绸能阻挡住箭矢攻击。

    “放箭!”

    陈容所在的军帐外,早有军士安排好一切,随着一屯长高喝,十数只箭矢飞块的数十步外被数层丝绸捆缚住的肥羊。

    随后臧旻在陈容、臧洪的陪侍下,亲自观看医者将羊身上的箭矢轻轻拉扯出来,而另一边则是甲士用快刀将另一只肥羊身上的箭矢一支支全挖出来,还没等他挖完,那只羊已一命呜呼。

    而医者拉扯丝绸取出箭矢的肥羊虽然已奄奄一息,可还顽强的活着。

    “军中有多少丝绸?”

    臧旻开口问道。

    陈容答道:“使君,这就是某要说的,军中几乎没有,需要使君向上汇报,我们需要大量的丝绸,还有就是暂缓出塞,待每位将士都有一套丝绸内衣再出兵不晚。”

    臧旻苦笑:“恐怕很难,但丝绸一事,吾当尽快安排。”

    陈容点头,臧洪在一旁突然问道:“德宗,这是谁的发现,不会是你的吧!”

    陈容摇头:“当然不是某,不然某早在使君募兵前就会提出,这是子源兄与稚叔兄关照的那个太原王子凡提出的。”

    “王子凡?”

    臧洪闻言嘴巴张了张却什么都没说,只是有些羞愧的低下头。

    “哦!是他。”

    臧旻亦感到惊讶。

    “使君,某请使君将其调配到某麾下任职,把他放在死囚曲实在是太浪费了。”

    陈容趁机向臧旻要王玢,他相信以臧旻之爱才,肯定会同意。

    臧旻却是摇了摇头,道:“此人毕竟是杀人要犯,只凭此微末之功,恐难以堵住悠悠之口。”

    陈容没想到王玢竟然还是杀人犯,当下大急的给臧洪使眼色,让其为王玢说话,毕竟臧洪立志要做一代良臣,提拔人才可是重中之重。

    谁想臧洪低着头不敢看陈容,他知道父亲这是再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

    当然臧旻没臧洪想的那么狭隘,丝绸内衣是好,可除了爱兵之人,谁又会在乎战士的死活,何况朝廷军费紧张,每人一件丝绸内衣恐难以实现。

    再者,朝廷已派锦衣使入驻军中,美其名曰:为臧旻鲜卑军情。

    可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是朝廷所派的监军。

    “如其再立奇功,吾当上表朝廷为其开罪。”

    臧旻也没把话说死。

    “喏!”

    臧旻连夜再次赶回定襄郡,又四下派使者前往云中、代郡,将此发现分别告知田晏与夏育。

    田晏接到臧旻使者拿来的书简,只是瞄了一眼便丢弃在一旁,打发使者离开后,对左右嘲讽的说道:“臧云台真书生耳!自古慈不掌兵,一将功成万骨枯,竟为一小小的丝绸内衣而欲延缓出兵时间,殊不知兵贵神速。何况丝绸之薄,世人皆知,腐儒欲误某邪!”

    “校尉莫急,臧使君毕竟是名义上的主将,校尉不可与之硬顶,何不派人前往代郡一行?听听夏校尉的意见。”

    田晏心腹道。

    “哼!”

    田晏不由冷哼,虽然二人都是段颎麾下军吏,田晏剽悍又有多智,多剑走偏锋,夏育则老成持重,用兵多以正,故田晏功多。

    然夏育背靠中黄门夏恽,官运亨通,比田晏早做上太守之位,此次出塞本是田晏怂恿王甫立功封侯才成,夏育轻而易举竟成为三路主将之一,不能不说是夏恽之功。

    当然田晏因事入狱,把救出来也有夏育与夏恽的功劳,但也因此因祸得福,促成朝廷下定决心三路出塞。

    田晏还听说,此战一旦得胜,首功当属夏育,甚至王甫已暗示夏恽将荣升四大中常侍之一,夏育则水涨船高升任后将军。

    当骠骑、车骑、大将军,不常设的情况下,卫将军与前后左右四将军几乎是武人做官的顶峰。

    自己干完所有的脏活累活,别人却坐享其成,还要爬到自己头顶作威作福,田晏心里怎么都不会太好受。

    可现实就是如此,田晏只能捏着鼻子认。

    田晏跟臧旻的使者几乎前后脚到达代郡,夏育早早把大营立在高柳,并趁机关了高柳的互市,可以说大大发了一笔横财,又借封锁军情泄露,抓了不少商贾,可谓富的流油。

    当臧旻的使者来,夏育第一念头就可以趁此再发一批横财,如果说每人一套丝绸内衣,那得需要多少丝绸,反正给自己的族兄买一个中常侍的位置绰绰有余。

    然而当田晏的使者来,夏育明白田晏的意思,知道这批横财发不了,毕竟军功事大。

    至于臧旻,夏育下意识把他忽略掉,在江东杀过几个泥腿子,也称得上名将。

    呵!鲜卑胡人会教他如何好好做人的。

    当务之急,是要拉拢好田晏这匹烈马,控制住他,才能漂漂亮亮大败鲜卑胡骑。

    “回去告诉田校尉,某与他始终是一体的,不论是在段公(段颎麾下,还是在王公(王甫麾下。”

    “喏!”

    田晏的使者来得快,走得更快。

    田晏与夏育联手,朝廷很快就有更好的决断,臧旻的上书还在路上,皇帝陛下的圣旨已到臧旻军中,即刻发兵,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