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页
姜元初回过神来,仔细打量。那只鸟体型圆胖,脑袋和胸腹还有外层的翅羽都是漂亮的浅蓝色,身体和翅膀大体是深深浅浅的黄绿色,鲜红的指爪,宝蓝色的尾羽,很亮丽。 这浑身花里胡哨的羽毛看起来的确不像野鸟,更像是鹦鹉。姜元初猛地坐直了身体。 她想起来了,男主角程驰野好像喜欢养鸟,后期秦芽投其所好,才迅速攀上了程家。 这时孟简也赶快关上窗户,严肃地说:“大小姐,程老先生喜欢养鸟。程宅还有专门的鸟舍,你说会不会是……” 饶是姜元初性格洒脱,这时也忍不住揉着眉心长叹一声。刚和女主撕破脸,紧接着又要得罪男主了吗? 她看着团团警惕的绿眼睛,慢慢上前,轻声哄着它把这只鹦鹉放下来。 并嘱咐孟简快去查查这鸟是什么品种,顺带再把团团的猫包拿来一个,看还能不能带到宠物医院抢救一下。 所幸团团不像之前那么排斥她了。她缓缓地靠近,最终轻轻挠着它的下巴,顺势拿走了它嘴中的鹦鹉。 鹦鹉摸着是温热的,看起来还活着。姜元初用毛巾包起来,放进了猫包里。 她给团团倒好猫粮和水,将房门锁上,带着孟简匆匆往最近的宠物医院赶去。 到了医院,医生检查过后,笑着安慰她:“女士,您放心,这只蓝头金刚鹦鹉问题不大。只是左侧翅膀受了点轻伤,可能因为饥饿或受到惊吓昏迷了,包扎后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姜元初有些吃惊:“翅膀受了伤?身上没有被猫咬伤的痕迹吗?” “没有,看样子应该是被小石头之类的硬物砸伤的。您的这只鹦鹉年龄差不多有20年了,已经算是步入老年阶段,品种又名贵,平时还是多留意一些吧。” 姜元初带着鹦鹉和新买的鸟食离开医院,若有所思。难道团团不是想吃这只鸟,而是想把它叼回来向人求助吗? 不管怎么说,要尽快把这只鹦鹉还给程家。 而且,对她来说,这未必不是一个机会。 * 景秀园,程宅。 已经又漫山遍野找了一天的程驰野依然一无所获,而逛完花鸟市场同样一无所获的程老爷子已经回来了。 连带着回来的还有长年在外奔波的程氏夫妇。 家里人没敢告诉老爷子圆圆丢了。不过暂时也顾不上这些,因为程夫人正脸色难看地痛骂隔壁的人,并再次提起了两家的婚约。 看着儿媳妇面色不虞,程老爷子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心疼姜家丫头,可是总要考虑小野的意愿。” 程夫人缓了缓神色:“爸,你不知道,我才听到消息,昨天晚上秦茂因为一个什么节目的名额差点把元初给打了,而且还要夺走元初手里,阿泠当年留下的谱子给那个私生女用……” “这都够倒人胃口了,没想到今天那个私生女还敢指着元初的鼻子说姜氏是他们的,让元初别想!” 程老太太也叹了口气:“这一家子,都是面甜心苦,寡廉鲜耻。” 程夫人看老太太有支持自己的意思,立刻打蛇随棍上,拉着程先生说:“爸,我们两个已经商量过了,就算没有婚约,元初那丫头性格柔和,配小野这种少爷脾气也是正好。” “况且元初长得多漂亮,跟阿泠当年多像啊,您就忍心让她受那群小人的磋磨吗?” 程老爷子扫了儿子一眼。 程先生立刻正襟危坐:“当然,最后还是要看爸的意思。只是元初如果嫁过来,姜氏那边我们就能伸手帮一帮了。当初驰声,驰誉都是家族联姻,现在过得也很美满。” 程驰野是程家这一代的第三子,是程母年过四十意外怀上的。他前面有两个年龄差得很大的哥哥——程驰声和程驰誉。 当年他出生的时候,两个哥哥都已经读大学了。兄弟二人早已进入家族集团内部进行了权力划分,可以说程氏集团的下一代格局都基本奠定好了。 程老爷子在给小孙子取名时犯了难。 程家的这一辈是“驰”字辈,前面两个孙子分别叫做驰声和驰誉。 这其中不但寄寓着老爷子对兄弟俩的深切期望和祝福,也是对这两个孙子的约束和规劝,希望他们时刻记得家族的荣耀,能让程家声名远扬。 抱着生出来就一直瘦瘦小小还总吐奶的小孙子,老爷子想,干脆就让他自由自在地长大,做一个遂自己心愿生活的富贵闲人好了。 因此取名为“野”,寓意自由地奔驰在天地之间,又暗含生命力蓬勃自由生长之意。 不知道定名是不是真的有作用,总之名字起好后,程驰野渐渐变得强壮又活泼。 而且他果然人如其名,从小就调皮捣蛋,到处撒野。可他人又聪明,总能哄得老爷子开心,再加上老人心里的那一点愧疚,程驰野就备受宠爱,无法无天地长大了。 也就此养成了他桀骜不驯,随心所欲的臭脾气。 程父程母工作忙碌,在老宅的时间太少,等回过神来,小儿子的性格已经定型了。还好程驰野小事上任性,大事却不糊涂,两人也只能随他去了。 婚约的事,是程母跟小儿子有分歧时僵持最久的一次了。毕竟除了程驰野个人的意愿,其他任何方面来说,娶了姜元初对程家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