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原形毕露
那蝙蝠就甩在那一堆红的,白的,黄色的酒水里面。 那血红的眼色都给熏得迷离起来。 这,堂堂魔界的魔王何时受过这等耻辱,当然,除了那天山神女夜白以外。 挣扎着站起身来,又打了一个滑,一屁股又坐了下去。 不知道是这黑妞是真的煞星转世还是怎么的,谁遇见了她都得倒霉。 也才刚往那江湖迈了一个黑脚丫子,就煞倒好几个。 先是那元墨,再来是那阎君。 现在真真正正的就是这魔君了。 这魔君要是发起怒来,地都得抖三抖。 此刻却栽在那黑妞的手里了。 那跌下去的时候,老天爷就好像算好了时辰似的。 那屁股尾尖端端正正地坐到了一个尖尖的玻璃碴子上了。 那蝙蝠立马就跳起了脚,惊得个激灵激灵的。 就跟个跳舞似的,在那一地一玻璃碴子上乱滚。 再站起来的时候,不光那尾巴尖上,屁股沟子,蝙蝠脸上,脊梁骨上,脖子上……。 一处都不带落下的,插满了那玻璃碴子。 活脱脱的侏罗纪时代的剑龙穿越时空而来。 那血红的眼珠子,渐渐地变了色。 颤颤巍巍地晃了两下子,一双眼睛珠子由红转白,滴溜转动了一圈。 看了看眼前三小只和一大只。 当看到那大只手里提拉着一只长剑,警惕地看着它的元墨的时候。 脑门轰的一声。 清醒过来。 再看了看自己个儿此时的样子。 苍天,还让不让人活了。 多少万年过去了,好不容易从那天山神女的阴影里走出来。 又见到了一个一见倾心的主。 还木有开始就又结束了 这丑态在心爱的人面前露得个360度无死角,以后还有脸见他么。 当下蝙蝠翅膀一收,将一张蝙蝠脸给妥妥地遮挡住。 深身上下抖了三抖。 那玻璃碴子就掉了一地。 然后,一转身遁回了魔洞,一个人疗伤去了。 哈哈,原来就是这么简单。 还以为会和那妖精来个惊天动地的大干一场的。 黑妞本来是想发挥她的天才打地鼠的功夫,使命在那妖精头顶拍个百来回的。 木有想到,局面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变。 那妖精不战自退。 三小只和一大只啷里个啷地出了魔宫之门。 这一晚上折腾得够呛。 出了宫门,发现天色已经发白。 那晚上本来繁华的市集又恢复了一片苍凉的模样,半个人影也木有见过。 一个一个地揉了揉眼睛,以为一切都只是梦一场。 那街道很熟悉,元墨昨儿个下午来的时候就是此等模样。 记得那魔都的入口正好在那东南面。 领着一帮孩子们朝那入口急奔。 这奔得个正起劲,隐隐约约觉得少了点什么。 回头一看,三小只少了一只。 黑妞不见了人影。 ,这闯祸精不知道现下是紧要关头啊。 又不晓得跑哪里去了。 你跑的时候倒是吱一声啊! 回头往那茫茫然,一片萧瑟的街面上一看。 除了那飘飞的烟尘之外,木有半点那妞的身影。 白虎眨巴了一下虎眼。 “师父,我知道妞去哪儿了。” 白了白虎一眼,你知道你不早说。 果然,白虎木有猜错,在那西北角的那栋阴森森的建筑里。 那黑妞正在拼命地打地鼠,黑爪爪一起一落,拍得个兴起。 那房子里正是之前关着三小只的地方。 黑妞这是走之前,想带走那一帮被那妖精关着的人类。 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白虎伸出了爪爪,爪起爪落,加入了打地鼠的行列。 元墨手中的青岗剑也不示弱,木有那大妖精在,也不抖了。 一剑挑起一个,将那些个蝙蝠甩得个七荤八素的。 二丫,也贡献了双脚,死命将那地鼠洞里还在挣扎的地鼠往下踩。 一盏的工夫,打完地鼠了。 然后将那一间一间的人都放了出来。 好家伙,老的少的,大的小的,一个一个的面黄饥瘦的。 个顶个的只剩下一张皮囊包在那骨头架子上。 元墨这个时候就想起了那吕西西,可找遍了那牢房的边边角角,都木有找到那吕西西。 逮了个半死不活的蝙蝠来一问。 那蝙蝠的翅膀抖起了筛子。 “那吕西西被魔君带去了魔洞里,其实魔君一直在打恢复那吕西西rou身的方法,近日初有见成效。” 算了,即使找到了那吕西西,怕他那个样子回到了凡间也木有法子活下去,还不如在这里还有一线生机。 转身和三小只领着一帮人类往那出口走去。 当时,一脚踏进那魔都的时候,左前方正好是一座茶楼,此时那茶楼的破烂的牌子正被那风吹得咣当作响。 可四下里望了望,茫茫然一片,哪有那入口? 莫非有什么机关? 记得以前那电视剧里总是这个样式演的,譬如在某个隐蔽的角落里有某个机关。 触动那机关,那门也就出现了。 当下,三小只,还有那一帮人类,个顶个的搬石子的搬石子,踢砖头地踢砖头。 掰柱子地掰柱子。 眼见着半个时辰都过去了,也木有半点头绪。 难道就这样功亏一篑啦? 再说了,那仙界大会就在今日上午召开,这样耗下去得了。 正焦急着呐,天空飞来一只蝙蝠。 那蝙蝠落了下来,黑妞伸了爪爪就要上去拍。 拍顺手了,见着一只妖精就想拍。 元墨将黑妞挡了下来。 如果要出去,还得这只蝙蝠来帮个忙。 却见着那蝙蝠抖抖嗦嗦地努力变了个人形出来。 手里拿着一个盒子。 “仙君请息怒,我是代表魔君来送仙君一程的。” 说完,将那只盒子递给元墨。 元墨打开来,那是一瓶上好的红酒,隔着精致的红酒瓶都能闻出一股子浓郁的酒香来。 “仙君,这是魔君送给您的,回去的时候慢慢品。” 那蝙蝠朝着元墨行了一个礼,都说礼尚往来,可现在元墨连自己都衣不蔽体的,也拿不出什么玩意儿来送给魔君。 有了,手腕上,是从前世穿过来的时候就戴着一串佛珠。 那个年代的土豪都流行戴这个。 本来自己也不是很稀奇那个玩意儿,只是一次竞标的时候,乙方那土豪老板好这一口,给公司的高层人手一个。 自己顺手也就戴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