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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节

    文斐然略一沉吟,“如今既要请罗先生出面主事,那凌云怕是性命难保。”这话,无疑是对沈留白说的。沈留白与凌家有几分交情,不然也不能替凌云在林央面前求情。

    沈留白一叹,“皆是命数,端看将军与罗先生要如何处置吧。”

    “此事,我们还当先请示将军为好。”总得提前跟林央打个招呼,即做人情,便做到十二分方好。依林央的性子,背着他行此事,未必就真能合他心意。

    “自然。”沈留白亦是通透之人。

    三人当中,文斐然口才最好,学识最深。

    这学识,不仅仅单指道法方面,就是人世这些之乎者也,文斐然也是随手拈来、毫不费力,依文斐然的功力,就是现在出去考个状元,亦不费吹灰。

    要说修士,咱有空也是精研道法,哪里有时候理会人世这些道德文章,偏文斐然是个例外。当然,这就要从文斐然比较传奇的经历说起来。

    文斐然并非出生在修士家族,亦无什么高人奇遇,他家原是书香门第,文斐然自幼便天分过人,读书识字有过目不忘之才,十六岁便高中了状元。人家之所以会走上修道之路,完全是凡世文章读透,世间情理看破,没啥玩儿的了,空虚了寂寞了,故此,人家开始研究玄学。

    这一研究不要紧,凭着一本市面上随处可见的破烂道术经书,就走上了修真道路。文斐然为官二十年,三十六岁道法小成。那时他已年近不惑,却依旧是面白如玉、光彩照人,为世人所罕。后,文斐然筑基时动静太大,引来修士驻足,一见此子乃天赐良材、地生美玉,遂死皮赖脸将其收入门下。文斐然因此辞官,从此走上修仙大道。

    一入修仙之门,文斐然为官时早历炼的人情世故极通,再加上他天资过人,倍得师长喜爱,他因此阅读了大量的道法书籍,如此十年,文斐然继而结丹,成为凡世修士中数一数二之人。

    相对于沈留白已经三百岁的高龄,文斐然年轻的过分。

    三人既商议妥当,便先去了林央那里。果然,沈留白稍一询问,林央就满腹苦水倾诉,沈留白适时的表白忠心道,“我等与罗先生相处日久,自明白罗先生行止高明,远胜常人。将军既便不说,我等还想谏然于将军,罗先生这等高明之人,若能指点一二,结束这天下战火,亦是造福苍生之功德啊。”

    文斐然继续道,“我等久受将军恩德,若将军不弃,我等愿为将军说客,代将军陈明心意,为将军分忧。”

    章瓒亦道,“愿为将军效力。”

    林央做足表面文章,深深一揖道,“央先在这里先谢过各位先生了。”

    诸人又是一番客套。

    此事,既已禀明林央,又得林央首肯,文斐然、沈留白、章瓒三人便联袂去了知趣那里,知趣拿出好茶好果招待。

    文斐然嗅一嗅茶香道,“知趣这茶,比之灵茶也不惶多让了。香,实在是香。”因为出身的缘故,文斐然较寻常修士更为爱茶,只是灵茶不论是在修真界还是在凡世,都是相当奢侈的东西了。文斐然有门派供给,一年所得也是有限。而且,他每得到灵茶,定会在当月喝光,余下十一月空叹怀念,同时等待下一年的灵茶配给。

    知趣笑,“我这不过是野茶,文兄若是喜欢,一会儿我送你一罐。”不是他吹,这茶虽是倚翠山野茶出身。然而在倚翠山时,知趣就是因这几株茶树的灵气引至当前,待第一茬野茶采下,知趣自己试着炒过后,用山泉水一泡,已是茶香四溢。

    如今知趣早将几株野茶挪至紫金鼎内,且将灵碧真人送他的聚灵佩埋入茶树底下,近些年,这几株野茶长势愈发喜人,产的茶自然更是绝佳。

    文斐然的话虽带着几分恭维,却也的确是此茶已非同凡品。

    见知趣赠茶,文斐然连忙至谢,又配了点心吃,文斐然道,“罗兄这里的点心都有茶香。”

    知趣笑,“这不过是后来的粗茶,取其茶香做了点心。”

    文斐然笑,“那不如一会儿罗兄再送我一匣子点心吧。”

    知趣本就是个爽快人,有人喜欢他的点心,他也高兴,遂一口应下。

    沈留白已忍不住侧目,并且内心深处非常怀疑文斐然的门派是不是时常虐待这位同仁,怎么一来人家这里就跟八百辈子没吃过没喝过似的,这嘴脸,当真有些不雅啊。亏得文斐然传说还是状元出身呢!若状元都这素质,怪道凡世一代不如一代了。

    文斐然吃过喝过之后,浅浅一笑,“先生也知我等因何而来吧?”

    知趣不动声色,“若我有意军中事务,不会等到现在。”

    的确,这也是文斐然对知趣有好感、并同意与沈留白一并来知趣这里的原因之一。依知趣对林央的影响力,他完全可以在军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结果呢,知趣从不插手军务,哪怕与他们这些修士,交往的也不是很多。完完全全就是一个闲人启蒙老师的模样,诸人对知趣的尊敬,亦多因林央而起,看着林央的面子,不去得罪他的老师。

    或许有人心中小瞧知趣,文斐然却对知趣刮目相看,他做过官又为修士的人最明白,不是谁都可以守在权利旁边而不动心意的。

    若非如此,焉何天下有变,修士都要跟着凑一脚呢。说来说去,所为者,无非二字:权势。

    甭以为修士就真的清静无为了,就是庙里的和尚,还有成佛的追求呢。

    当然,知趣一直悠闲的过着自己的小日子,或许有人会说他外做高尚内藏jian狡,瞧瞧,今天不是连林央与修士们都要亲自登门请他出面主持事务么?

    若是如此,若是知趣从一开始就料定今日局面,任局势发展,他自逍遥以待……若知趣有此神鬼之才,他文斐然更得服气!

    文斐然开门见山,知趣从容以对。

    文斐然不慌不忙,继续道,“我听说将军少时,因其父信术士之言而倍受冷落,自幼在农庄长大,颇是艰难。”

    知趣换了个闲适的姿态,“这话又是谁传的。”

    “并非谁传的,乃将军亲口与我等说的。”文斐然见知趣面上有丝动容,再道,“将军说,若非先生不弃,他断然有今日。先生于将军而言,如师如父。将军说,他年纪渐长,反不如少时能承欢膝下、时听先生之教诲,将军心里,满腔孺慕之情无处倾诉,常因此郁郁。”

    罗妖已经忍不住在知趣的识海里发出呕吐的声音。

    文斐然继续道,“将军知先生是闲云野鹤一样的人物,不愿为俗事所牵绊。只是,将军非但与先生有父子之情,更知先生有匡扶天下、经天纬地之才,将军想着,倒不为私心请先生帮忙,为的是天下苍生啊。”

    “先生与我等同是修道之人,凡世百载于我等不过是匆匆烟云,于寻常世人却是整个人生呢。这战火继续一日,便不知有多少血rou之躯要葬送其间。”说起这些,文斐然满心惆怅也不是假的,他做过官做过凡人,于此感触颇深。

    文斐然一张嘴的确好使,不过,知趣仍以,“诸位皆是俊杰之才,我很放心……”之类的理由拒绝了。

    三人走的时候倒是收获颇丰,知趣送他们每人一锡罐茶叶外加一匣子糕点。三人出门就去了文斐然那里,文斐然在知趣那儿说的口干舌燥,回屋赶紧灌了一大壶水,道,“差不多了,待妖族那些家伙们再去一回。就齐活了。”

    沈留白微微一怔,继而释然,妖族毕竟也不是傻子,他们人族已经占了先手,应该知足了。

    人家妖族非但不傻,实际上,占先手的也非人族,而是妖族,孔蓝。

    先时出了凌云的事,孔蓝就意识到了,修士与妖族不能无人领导。当然,林央就是所有人的领导者,但是,林央要保持其光大公正高尚无私的形象,这就需要一个能折服人妖二族、同时能下狠手、立规矩的人出来主事。

    孔蓝不论在人族还是妖族,修为最高。不过,孔蓝聪明又有自知知明,他直接向林央推荐了知趣。孔蓝是这样说的,“知趣本是人族,不过先时他对我弟有恩,就是将军,前世也与知趣有极深渊源。妖族对知趣,再没有不服的。再加上知趣是将军的启蒙恩师,他本就颇具手段,完全能压的住。”

    然后,才有了林央破衣烂甲、满面灰尘的去知趣那里这一遭。

    听说人族已经去过了,孔蓝带着他的小弟苍鹰、凤鸳再去造访知趣,说的话与文斐然相类,只是孔蓝私下提了一句,“是我看将军实在艰难,这才多了句嘴,知趣你不怪我就好。”

    知趣心下啧啧稀奇,对罗妖道,“这鸟儿比人还精呢。”

    罗妖道,“孔雀王的大公子,若无意外,他就是孔雀王的继承人。”

    知趣问罗妖,“你说,小白跟孔蓝之间有没有矛盾啊?譬如,因我家小白资质出众,继承权在孔蓝之上啥的?”

    “孔雀血统珍贵,一族也没有多少纯血孔雀。似孔雀王,千年时光不过三个子女,孔蓝虽较孔白差一些,他年纪长孔白几百岁,阅历也广,你看他行事,并不似心胸狭隘、头脑昏馈之辈。”罗妖道。不然,依孔蓝的修为,妥妥的压人族一头,若是他想在林央麾下拔个尖儿,是轻而易举之事。孔蓝却是未与人族争高下,反顺势推出知趣。由小及大,孔蓝绝不傻。

    知趣想一想,“现在小白没个影子,我担心的很。”

    “每人有每人的路要走,放心吧,先时他化形都没有,就能一个人从梧桐城跑到罗浮界,现在起码化形了,修为不低,哪里就会吃亏呢。”罗妖放心的很。

    俩人正说话呢,人族文斐然、沈留白、章瓒与妖族孔蓝、苍鹰、凤鸳一并来拜访知趣,知趣再三推辞不过,才答应在林央军中任职。林央非常大方,直接就拜知趣为国师,地位在诸修士、妖族之上。

    知趣刚一上任,林央便将凌云之事交到知趣手里。

    知趣未有半分犹豫,直接道,“凌云既知法犯法,无视将军命令,私放敌军,按律当斩。既如此,不必拖延,挑个良辰吉日,拉出去斩了,也好让凌云早日投胎。”

    再有人求情,知趣便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若是放了凌云,日后谁在敌场遇到亲戚故旧,个顶个儿的讲交情、不忍心,那这军中,还有法度可言么?”

    “还是大家以为,将军求贤敬贤,就是为了让人自发善心,扯他后腿?”知趣面色寡淡,“若说发善心,与人为善本无错。只是大家想一想,那些在战场上死去的将士、染红的鲜血,难道就白流了吗?”

    话已至此,求情无用,凌云既要斩首,按知趣的意思,林央素来敬重修士,凌云即便死,知趣还是令文斐然算了个易上路的日子。

    并且,知趣令文斐然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文章送到南方叛军那里,言明凌云触犯军纪,就要斩首。知趣大庭广众之下问凌云,“你放了族人性命,你说,你就要死了,你的族人会因感激你来救你吗?或是,过来替你赴死?”

    第一九六章

    凌云默默的看知趣一眼,并没有说话。

    到了监斩凌云那一日,知趣坐在凌云身畔,烹一壶香茶,为凌云送行。凌云垂眸道,“他们不会来的。”

    待泉水滚了,知趣来烫杯,袅袅热气随之升起,隔着水雾,彼此面目都有些模糊,“我料到了。”

    临死之前,凌云面色反是愈发恬淡,心内空灵,“我只有一半人族的血统,我父亲是凌家人,母亲是山中一只成精的狸猫,他们很早就过逝了,我在凌家长大。”

    “我有一半凡人血统,一半修士血统。先时在家族时,家族特意赐我一只半是凡鸟血统、半是灵禽血统的灵鸦。”知趣道,“结果,我家黑豆儿比同期的灵禽都出色,如果不是他出了意外,百年之内便可化形了。”

    “再观己身,我比我那便宜爹的其他两个儿子都要强百倍。”轻嗅茶香,知趣大言不惭,“所以我得出一个真理,混血就是比纯血优秀。”

    凌云一笑,却不禁红了眼圈儿,知趣递给她一盏茶,“喝了好上路。”

    凌云接过茶的手有些微微发抖,她尝一口茶,慢慢的恢复了平静,道,“好茶。”

    “后悔吗?”知趣问。

    凌云俏丽的脸庞微泛凄色,她望一眼蓝天白云、花草树木,再看一眼知趣与为她送行的修士们,空气中有凉风送来花香,她轻轻的呼吸着带着花香味儿的空气,道,“我救人,原不该求其回报。但是,我还是希望在我被囚的时候,能有人来救我。哪怕是陷阱,我也希望有人能为了我往下跳。我以为会有这样的人,其实,并没有。”

    凌云喝完这盅茶,接着便被军前处斩,头颅悬在城门口。

    其实杀凌云的事,大家早心照不宣了,必竟知趣刚刚主事,凌云撞在他手里,必是要从重处置的。故此,大家便默认了凌云之死。

    但是,这种把脑袋挂城门外的事,在修士看来,就有些过了。

    沈留白道,“凌云既死,按规矩,送她的尸身回凌家,也算礼数。”

    文斐然也跟着说了一句,“即便普通将官犯罪斩首,也不至于将尸身示众。凌云以死赎罪,此事已了,军师就给他个体面吧。”不论如何,修士自然是想保有其超然地位。

    知趣打个手势,将他们二人招至跟前,说了两个字:伏击。

    知趣的计划很简单,“凌云是为凌家人死的,她活着时,凌家人连营救都不敢。她死了,你们猜凌家人会不会来给她收尸?”

    沈留白、文斐然一时都沉默了,知趣道,“在城外挂上十日,若凌家人敢来,你们去伏击。若凌家人不敢来,也没什么损失。”

    的确没损失。

    非但没损失,知趣自有其用意所在。

    修士几头下注,稳赢不输,今日,知趣就是要借凌云之死来警告他们。那些在他们看来稳固的家族同门关系,在生死面前,不值一提!

    善心放人送人情没关系,只要自己不怕死!

    再者,若放个有良心的子弟朋友,算是没白放一场。若是碰到凌家这样的,凌云因私自放走族人而被斩首,结果直到现在,那个被凌云放走的族人,连个屁都没放一个。

    豁出命救这样的人,到底值是不值?

    让凌云豁出命去救的,自然是凌云认为值得为其豁出命去。不必说,交情肯定是好的。

    结果呢?

    你自以为是的好交情,到头来就是凌云的头都挂城门口了,交情好到令凌云冒生死之危相求的同族都不会来瞧她一眼,甚至不敢冒一些危险替她收尸!

    这些自以为是的好交情,凌云有,别人有没有?

    知趣哪里是在杀凌云哪,知趣分明是借凌云以杀修士之心!

    知趣客气道,“城门伏击之事,就拜托二位了。”

    沈留白、文斐然领命。

    文斐然在城门口隐身匿形,半空摆张榻,再撑把玉骨云锦伞,当然,玉骨是带有灵气的玉石所制,云锦上面有织有防护阵,这玉骨云锦伞还是文斐然自修真界买来的。以前,他去过修真界,那里是与凡世完全不同的地方,灵气更加浓郁,灵花异草、丹药灵符都更齐全,当然,竞争也更激烈。

    文斐然的资质,修真界亦有门派向他伸出橄榄枝,不过,文斐然最后还是回了凡世。他生于凡世,长于凡世,尽管凡世不能与修真界比,他还是喜欢这里。

    文斐然与沈留白轮班在城外守了十天,连只鸟毛都未见到,最后,凌云的尸身头颅被合葬于城南山林之中。知趣还抽空去悼念了一番,哪怕文斐然也深为凌家人这种乌龟精神所叹息,不禁与沈留白打听,“凌家我打交道的不多,倒是很能忍哪?”这话说的当真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