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节

    明苑似乎毫无所觉,一掀衣摆,大大方方踏进“柴府”。

    那黑衣少年知道自己此番多半能活下来了,费力从泥地里转头,黑眸中滚动着火热的荧光,望向他的背影。

    灯火阑珊,如隔云端。

    柴公子为了让明苑放松警惕,前半夜特意派人把黑衣少年送到明苑房中,好让明苑沉迷在“温柔乡”里流连忘返。

    当然,送去之前,他警告过黑衣少年几句,说明苑很快就要死了,叫他识点实务——他觉得,对一条“野狗”,这样的叮嘱已经足够了。

    黑衣少年被抬着送进去的时候,庸医洒的药粉没包扎妥当,洒了一床,他伤口剧痛,却还要努力收束手脚,哑着嗓音连声道歉。

    家丁退出去的瞬间,他嘶哑的声音瞬间话锋一转:“快走!柴恒和他的家丁个个有功夫在身上,你打不过他们,你……”

    同一时间,明苑温热柔软的手已经挑开了他的外衣,落在他的皮肤上。

    黑衣少年呼吸一窒。

    他本以为所谓“好男风”是这人的借口,难道他竟然真的这么、这么不挑……??

    思绪如电转,然而鲜血淋漓、皮开rou绽的伤口合拢的速度,竟然比思绪还要快。

    黑衣少年停顿顷刻,才意识到身上的剧痛正在悉数消散、创口飞速愈合结痂,原本不断流血、夺走他生机的地方,此刻只剩下一条条蜿蜒的rou色细虫。

    “你不必担心,我比他们厉害。”烛火摇曳下,明苑眉目飞扬,冲他莞尔一笑,“比你所能想象到的,都要强得多得多。”

    *

    那一晚,黑衣少年见识了什么叫超越他生平想象极限的力量。

    他与明苑并肩站在火焰冲天的“柴府”外,风滚滚焰腾腾,熏得人几乎要流出眼泪。

    “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这是明苑凡间旅程中难得感到有意思的时候了,他转过头,笑着看向黑衣少年。

    “……我没有名字。”少年低头道,“只知道是姓沈,或许叫沈一沈二、沈五沈六沈七……我没有其他家人了,我不知道。”

    “啊,抱歉。”明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

    “你能给我取一个名字吗?”

    “什么?”

    “我不认识字,你对我有救命之恩,”黑衣少年也转过脸来,眼中燃着两簇细小的火苗,认认真真道,“可以请你赐一个名字给我吗?”

    “……别说赐不赐的,我想想啊。”明苑摆摆手,眉头拧结,仔细搜肠刮肚起来,“你……”

    “有了!”明苑思忖片刻,眉头舒展,左手成拳、在右手手心一敲,“叫‘风’吧,怎么样?”

    他抬起手,碰了一下黑衣少年的眉心:“你知道有件事叫做‘修仙’吗?”

    “你在修仙上的天赋平平,修魔倒是绝世天才……”明苑收回手,烈烈沸腾的火势,映得他的水茶色眼眸如琥珀般剔透,“你本不该被这凡尘俗世框住才对。”

    “就叫‘沈风’吧,”他眼眸微弯,“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如何?”

    *

    黎乔从明苑的记忆中脱出,久久难言。

    这段事情只不过是明苑打发无聊时光、下凡游历的一个小插曲而已,他虽然觉得黑衣少年轮廓俊美,是个“氛围美人”,但当时对方脸上青紫红肿、遍布伤口,他着实没看清他的容貌具体长什么样子。

    凡间事如白驹过隙,沧海桑田,明苑真仙永远在寻找新鲜事物的路上,转头就将这事抛在脑后,忘了个彻底。

    倏忽百年之后,称号是“澹翮魔尊”的俊美男人,飞升踏进仙界,重新引起了明苑的新鲜追逐。

    那段邂逅对明苑来说只不过是惊鸿一瞥,对澹翮、或者说沈风而言,却是一生都刻骨铭心的重大转折点。

    沈风以为他记得,所以才会在明苑纠缠时说“你要玩刺激,别来找我”,因为同样的事,明苑已经对他做过一遍了;

    还有曾经的他们云泥之别,一个是摇着折扇玩世不恭的真仙公子,一个是卑贱肮脏、被他随口救起的路边野狗,沈风怎么能相信明苑彼时竟是在认真追求他?

    他不敢信的结果,就是明苑以身相殉、几乎魂飞魄散在他怀中。

    难怪沈风愿意将七成魔骨生生塞进他体内,难怪沈风到今时今日,依旧认为明苑是在赌气,他愿意把一切最好的都给他,唯独不肯相信他爱他。

    那明苑真的爱澹翮吗?

    明苑的记忆此刻与黎乔的纠缠在一起,越缠越紧,融合到不分彼此,黎乔眼睫微微颤动,就有属于明苑的记忆碎片,自动从识海深处冒出来——

    有次仙界下雪,明苑钻进澹翮房间,想偷亲调戏一番,结果被澹翮翻身一把制住,按在床头,强行给他念了一段书叫他清心寡欲。

    彼时屋内炭盆红光融融,屋外浓密雪片翻飞,有无数蝴蝶般的雪影簌簌打在窗棂上。

    明苑还不知道这是沈风在同他显摆“看,我能读书识字了”,他只是下颌搁在膝头,望着澹翮晕染了暖意的俊美侧脸,忽然之间觉得,困扰了他几千年的“无聊”,在此刻安静而消失无踪了。

    第101章

    “……所以。”

    想到这里,?黎乔忽而心弦一动,他与明苑的思绪融为一体,沈风刚要挣脱手腕就再一次被他用力抓紧,?“你救我,为我做这么多,只是为了报恩么?”

    沈风阗黑眼眸里情绪涌动,?他薄唇紧抿,一时没有回答。

    黎乔、或者说是明苑,?仍在不甘心地追问:“只是因为我曾经救你一命,你记在心里,?为了偿还恩情,?才做这些事的?”

    “我不需要!当时我只是随口提了一句,根本没付出什么,也确实是看你好看,?玩心居多,?事后早就忘了,?你……”

    似乎是那句“玩心居多,早就忘了”激到了沈风,他抬起另只手掰开黎乔,即便是他现在身受重伤,凡人的力量也无法和修真者相抗衡,?他很轻易就从黎乔的手中挣了出来。

    “你刚醒,不适合说这么多话。”他站起身,逆光中只看得见他下颌绷得很紧,“你不愿意双修的话,那就准备一下,我们去入世游历。”

    黎乔现在几多记忆混杂交融在一起,?一时没有回话,倒是他身边的白虹仙剑,发出阵阵期待的嗡鸣。

    *

    所谓入世游历,黎乔不是第一回 经历了。

    只不过两次目的不同,沈堰那时是为了带他开拓视野、在战斗中增长修为;沈风这次带他下山,则是为了让他积攒在人世的信仰。

    黎乔这回被重铸的身体和灵魂,七成用沈风的魔骨,剩下三成是利用人间信仰香火凝练魂魄,造成黎乔的修炼现在半魔半仙半神,既然不走跟魔源双修的路子,就得进入凡尘俗世,积累世人的崇拜声望。

    两人行走在凡间,修过河堤、治过瘟疫、应付过蝗灾,干过最夸张的是百万军前御敌。黎乔感觉自己就像被包装过度的明星,脏苦累的活儿都是沈风干,他只要最后挥着白虹剑摆个pose就行了。

    不过他容貌实在出众,又剑术超群,在民间渐渐声名鹊起,有人开始在家里做木像供奉,黎乔的修为也一路上涨到了筑基。

    但沈风说这世道地广人稀、消息闭塞,信仰他的人只要稍微多点、就容易被当朝统治者认为他要造反,派手段严酷镇压,修为能到筑基就是尽头了。

    黎乔逗他说:“那我直接当皇帝,变成统治者本人不就行了?”

    沈风看他一眼:“现在整个中原才两千多万人,不识字的还占绝大多数。”

    黎乔想到自己当爱豆时,微博那轻轻松松破两千万的粉丝,默了。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修真界也有一条类似于“不能在麻瓜面前使用魔法”的规定,修真者不干涉人间事,哪怕不得不干涉,也不能太过大张旗鼓、破坏小世界规则,否则自有天道降下惩罚。

    如今黎乔只是小小筑基,沈风又将大半魔骨给了他,两人都算不得脱离天道以外的人,需要遵守“规则”,这一点他们心中已有默契。

    彼时京城大雪,数千灾民拥堵在京城之外,如果得不到有效收治救济,恐怕几千人都会熬不过这个冬天。

    黎乔就和沈风暂住在城外的小破庙里,风雪交加,黎乔白天刚为了取信于灾民,在庙外梅树下舞了一回剑。

    灾民们是轰然将黎乔奉若神明了,黎乔的鞋袜其实也都湿透了,此刻正被沈风拿两根树枝戳着、架在篝火前面烤。

    眼前火苗簇簇融融,外面雪片纷飞,明苑记忆中相似的画面浮现在黎乔脑海里,他赤着脚踩在沈风衣摆上,凑近了低声问:“你真的不喜欢我吗?”

    破庙里同时还有无数人睡着,两人不好闹出太大动静,沈风举着树枝,略微后仰:“你别再闹,我……配不上你。”

    “谁问你配不配?”黎乔双手撑在沈风身侧,几乎要贴到他身上,“哪里配不上了?”

    “你是仙,我是魔;你天生尊贵,我出身卑贱;你是天地灵气之所钟,我是后天勉强飞升……”

    “勉强?千万年飞升上来的魔帝,数你最年轻俊美,你要是勉强,那就没有轻松的魔了!”

    沈风:“……”饶是过了几百年,被黎乔这么当面夸俊美,他也还是会脸红,黑睫簌簌颤动,煞为可爱。

    “何况那些也只是先天的,”黎乔道,“若是你我地位调转,你是仙、我是魔,你出身高贵、我低贱如泥,难道你就会变得冷漠傲慢,觉得我配不上你了吗?”

    “那不一样,”沈风不假思索地否定,“你吸引人的地方本质与这些无关,我……”

    他见黎乔眼睛越来越弯,猛然察觉自己好像钻进了他的圈套,立刻住口,双唇闭得蚌壳也似,再不说话了。

    “承认吧,你就是喜欢……”黎乔话说到一半,敏锐的鼻子忽然嗅到一股焦糊味,扭头怆然失色,“擦,我的鞋袜!”

    可怜的鞋袜已经被火苗烧出了焦黑的卷边甚至小洞,黎乔跪在沈风身上逼问:“你是不是存心报复我,嗯?”

    沈风只无言搂紧了他的腰,不动声色地抱着他往上,让自己的衣袍尽可能曳散开,垫在他身下。

    让他那双雪白的赤足,沾不到丝毫与他不相衬的污泥灰尘。

    *

    风雪赈济顺利完成,黎乔再收割了一批声望。

    灾民对他称颂爱戴、顶礼膜拜,只是这回还没过上几天,城中又传来一个天降陨石、损毁房屋无数的噩耗。

    黎乔入城之后,望见陨石废墟之上,竟漂浮着偌大一团无色无味的气体。

    尽管常人注意不到,然而在黎乔的神识之中,能清晰感受到它正在不断膨胀又缩小。而它在看到沈风身影之后,气团中立刻涨满了狠戾与凶暴,像疯了似的,对着他们蛮牛般直冲上来!!

    沈风将黎乔拦在身后,魔剑铮然出鞘,迎上那气团。

    黎乔忽然意识到那是什么。

    浑沌。

    同一个浑沌。

    此时的浑沌甚至比它千年之后更强大,黎乔用神识一扫,发现它竟有媲美散仙的实力!

    沈风全盛时期,揍它一顿不在话下,但眼下他的实力足足削减了七成,又连日奔波劳累、透支心神,两人打得天地变色、飞沙走石,最终两败俱伤。

    黎乔不假思索便拔剑上前,而且明苑的随身法器沈风都替他带着,如今阴阳问道佩也悬在他的腰间,他娴熟地唤起阴阳问道佩,打算再次攻击浑沌。

    他现在只有筑基修为,绞杀应该是做不到了,不过重创它应该还是可以的,难怪浑沌在此间世界休养千年,仍旧只恢复到化神左右。

    没想到那团空气被剑尖一指,这一回竟剧烈震颤,愤怒又伤心地叫喊:“果然、果然,你不是他,你只是那魔畜养出来的一个傀儡!”

    “我早就说了,我早就说了……”它呢喃道,“那魔畜根本不值得你对他那样好,他只是勾引你……”

    黎乔眉梢微动,记忆深处的画面一角,好像忽然被拂开了些许尘灰。

    “你的存在,就是对主人的侮辱!”浑沌再次被重创,那团空气直线坍缩到只有拳头大小,它临遁走前却咬牙切齿,带着刻骨的恨意,“下次见面,我一定会杀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