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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连牲口也受不了

    林羽鸿化身铁面教官,整倒了一批又一批学员。现在只要他所到之处,人人面露惊恐,退避三舍,生怕被这个魔头抓走。

    找不到人受训,林羽鸿心如猫抓,左思右想了一阵,把主意打到了牲口的头上。

    前些日子去十万大山,没带上青龙驹,让马儿很不开心。现在有了空闲时间,正好可以弥补一下关系。

    林羽鸿手持圣猿棒,背负铁雕弓,翻身上了马背,一声吆喝:“驾!”

    在绿洲戈壁长大的青龙驹,生性热爱逍遥自在,喜欢追逐长河落日,在烈烈朔风中自由奔跑。

    可自从它跟了林羽鸿之后,经过几场战斗。青龙驹现在觉得,和主人一起驰骋沙场,在如血的斜阳下引颈嘶鸣,才是马儿最好的归宿。

    主人不在的这些日子,它白天耷着脑袋,撅起蹄子,在小院里四处乱刨。晚上到荒野中东游西荡,像丢了魂似的。

    当林羽鸿乘上马背的那一刻,青龙驹忽然发现,自己的生命完整了!

    奔跑的渴望,战斗的激情,傲对生死的勇气,都回到了体内,让它精神振奋。

    林羽鸿身高体长,加上铁棒有五百斤左右,可在青龙驹看来,这压根就不是事。

    它昂起脑袋,一声长嘶:“希律律——”撒开四条长腿,就像轻烟袅袅,飘然出门。

    转眼间到了郊区,林羽鸿双手持棒。时而端坐马背,运转自如,时而左右侧身,挑撩劈砸。

    经过一番热身,熟悉的感觉回来了,人和马之间的配合更加默契。

    有青龙驹相助,林羽鸿的力量和速度,都大大提升,实力翻倍增长。

    可是,因为马儿先天能力所限,它擅长的只有平原作战。一旦深入山峦丘陵,不仅帮不上忙,还会成为累赘。

    林羽鸿拍了拍青龙驹的脑袋,心中暗想:“看来,也得给你搞一场特训。”

    风雷七杀槊中的第五式:跃马冰河,蕴含人马合一的法门。

    说得通俗点,就是在日常训练时,将自身真气,导入马的体内。

    天长日久,马儿的血脉、经络被逐步改造,变得皮膜坚韧,筋骨健壮,灵智也会随之开启,与主人心意合一。只有这样,才有资格被称为天马龙驹。

    林羽鸿打定主意,催马前行,来到一处数百米高的山丘下方。用手一指:“给我上!”

    马儿听到命令,立刻四蹄发力,“噌”地一下窜了出去。两条后腿蹬地,前腿使劲挖坑,刨得山石哗哗直掉。

    青龙驹体型庞大,自重达到了一吨多,不像山羊那样瘦骨嶙嶙、身轻如燕。要想攀山,谈何容易。

    没过一会,马儿通体汗如雨下。嘴巴大张,露出白森森的板牙,还不停打着响鼻,好像是在给自己鼓劲。

    趁着马儿毛孔舒张、气血翻涌的时候,林羽鸿双手掌心按摩推拿,将丝丝缕缕的真气导入它的体内。

    抚上马儿脖颈上的鬃毛,口中柔声安慰:“干得不错,再坚持一会,胜利就在眼前。”

    耗费了偌大力气,许久之后,青龙驹终于爬到小丘的顶峰。人和马都汗气蒸腾,清凉的山风吹过,周身萦绕起飘渺的白雾。

    在山巅俯瞰,仿佛整片大地都被踩在脚底。极目远眺,农田房舍,公路河流,就像一盘棋局,尽在掌握之中,不由生起一种傲视天下的感觉。

    攀上平生未曾到达的高度,青龙驹也兴奋异样。前蹄腾空,昂首挺胸,长啸嘶鸣,雄姿凛凛。

    林羽鸿意气风发,遥指远方连绵起伏、峭壁林立的牛背山。

    “青龙,好样的。今天只是开胃菜,明天我们继续。目标就是前面那座高山,有没有信心?”

    “咴儿,咴儿……”

    青龙驹吓得浑身一哆嗦,嘴里哼哼了几下,清澈透亮的眼睛里,露出畏惧的神情。

    当夜,林羽鸿进入梦乡之后。马儿悄悄跃出院墙,撒腿如飞,头也不回地跑了。

    青龙驹决定离家出走,它的目的地,是江城郊区的马场。

    那里地域辽阔,水草丰美,还有许多世界各地来的宝马良驹,其中不乏年轻漂亮的小母马。

    主人,拜拜了,我去避避风头。

    第二天,林羽鸿起床之后,没发现青龙驹,还以为它出去找偏僻角落方便了。

    可一直等到日上三竿,也不见马儿回来,无奈之下,口中一声长叹:“什么世道,连牲口都这么机灵。”

    无聊地抓抓头,左思右想,忽然记起:“对了,在江城还藏着一位大高手,可以找他比试过招。”

    立刻动身,去烟波湖畔的烟霞山庄,到秦家大宅找霹雳火秦明,准备和他切磋武功。

    秦明不爱财、不好色、不贪美食,唯一的嗜好就是习武,原本是个绝佳的好对手。可是现在,他也有自己的烦恼。

    上次和巨鲸帮云家的四护法云霆交手,没过几招,秦明手中千锤百炼的无极刀,就被对方的鲨齿大剑砍成了碎片。

    现在他打算重铸兵器,但是,沙纹镔铁、菊纹浑铁、鳞纹精铁,这世间三大名铁,都被各方势力把控,外人很难得到。

    如果秦家和万马堂依然交好,只需一个电话,百丈戈壁下的沙纹镔铁,要多少有多少。

    可偏偏大夫人故去之后,秦汉和小姨子的关系势同水火,从此再不往来。

    秦明猜测,如果不是看在秦霜月的份上,估计家主这个负心汉,早被苏冰焰给杀了。

    林羽鸿找到秦明的时候,他正站在锻造坊的炉膛前苦思冥想,两人见面之后,随意聊着天。

    “唉,其实我搜集的矿石,也是上好材质。只需加一点星辰砂,就足以和三大名铁媲美。只不过,这星辰砂更是难得……”

    听了他的烦心事,林羽鸿立刻大包大揽:“区区星辰砂,包在我身上,还要什么东西,尽管开口!”

    秦明顿时大喜,仔细盘算:“如果可以的话,找一些乌金丝锻打进去,更具韧性。还有,我的武学至阳至刚,如果能掺入一星半点丹心铁,必定威力大增。”

    说到这不由老脸一红,嘿嘿自嘲道:“这些都是世间难得的奇物,如果能得其一,就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我太过贪得无厌了。”

    林羽鸿哈哈一笑:“咱俩谁跟谁啊,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

    回到春风街,走进楼顶小屋,从床底下翻出箱子,里面是林羽鸿的小金库。

    有现金、玉石、银行卡,还有从十万大山中搜刮来的各种奇金异铁、珍贵的炼器材料。

    大块的丹心铁根本不用动,当日给凌薇做钗子,剩下不少边角料。

    林羽鸿拿了张餐巾纸,把所有粉末包裹进去。又捻了一小撮星辰砂的碎屑,用另一张纸巾包了。

    最后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了枝铅笔,将大捆的乌金丝,卷了二尺多长。

    把三样东西装进塑料袋,驾车回返,来到秦明身前,随手一丢。

    “拿去,东西齐了。”

    秦明看着手中印了“浪费可耻、提倡打包”字样的塑料袋,感觉莫名其妙。等他拆开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果……果然是这三样宝贝,没错!”

    小心翼翼地在每件东西上,取下一小点,其它的原物奉还。

    连连摇头道:“太多了,太贵重了,我承受不起。如果全用在这把刀上,会遭天谴的。”

    林羽鸿心中好笑,暗暗道:“要按你这么说,我和洛秋眉早被雷劈八回了。”

    随意摆摆手:“小意思而已,尽管拿去。等刀成之日,我们痛痛快快打一场。”

    秦明也是豪爽的性子,当下不再客套,慨然许诺:“好,到那时,我陪你战上七七四十九天!”

    材料齐备,立刻点火开炉。首先将上等镔铁放入坩埚,冶炼成铁水,然后把各种奇珍,逐次添加进去。

    这间锻造坊价值不菲,采用了许多先进科技,不必再加碳、拉风箱、观察火势。燃料是电力和天然气,而且有自动控火、控温系统,安全方便。

    秦明一边打造自己的兵刃,一边说些炼器的法门,让林羽鸿长了不少见识。

    口中啧啧说道:“明叔,你老人家还不仅武功了得,打造兵器也这么厉害,佩服佩服。”

    秦明仰头长叹:“惭愧,我这点本事,还是当初苏堂主来看望大夫人的时候,随口指点的。那一年,她才刚满十岁。”

    “我勒个妈咧,十岁?”林羽鸿直咂舌头,心中暗道:“这位苏阿姨也忒生猛了。”

    两人不眠不休,熬了一个通宵,终于将刀身的粗胚锻造完成。

    接下来,还要经过反复锻打、覆土烧刃、淬火等几十道工序。

    数天后,无极刀正式成形。刀长四尺九寸,前宽后窄,刀背微曲,厚实沉重,足有八十多斤。

    磨砺开刃之后,秦明挥手一刀,割破自己的手臂。淋漓的热血喷薄而出,在刀身形成一道鲜红色的印记,宛如升腾的火焰。

    “哈哈哈……”

    秦明持刀长笑,和林羽鸿转身出了大宅,直奔风烟湖,展开连场激战。

    两人修为相同,都是不坏期圆满,一时间打得平分秋色。

    “刀名血战,百战百胜。”

    “吃我一棒。”

    第一天, 两人不分胜负,握手言和,兴高采烈地各回各家,吃饭困觉。

    第二天, 打到日落时分,林羽鸿反臂一撩,“嘡啷啷”,将长刀扫落在地。

    秦明顿时有些赧然,强笑道:“毕竟是老了,这几天昼夜不休地铸刀,气力有些不济。”

    林羽鸿拄着棒子,嘻嘻笑道:“要不,你休息两天再打。”

    “不用不用。”

    秦明拍着胸脯:“说好了连战七七四十九天,江湖男儿一诺千金,岂能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