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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知道搞好了汤溪县能大大地长眼,但金华西南山林众多,瘴气遍布,还有不少百越夷族,方言难懂不说,还有各种鬼怪传闻。便是一身正气的武官都不想前往那里剿匪,更何况是读圣贤书长大的文官了。 但于程晋而言,却是个还算不错的好去处。 一来汤溪的治理自由权度高,他怎么也算是京中有人,当地的府官不会过于为难他;二来他也没那么大的权势野心,能当一地父母官,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也不是没有其他的选择,师兄也说不必为了他的身份过于迁就,但谁让江南美食多呢,为了美食,程晋觉得自己可以。最后还有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那就是今年他及冠后,被催婚催得头发掉得更多了。 天可怜见,他还是个孩子,根本不想成亲,单身他不香吗? 既然不想成婚,那就不成,某种程度上来讲,程晋是个活得相当自我又任性的人,他可以为了生活努力读书融入异世,却不会为了融入舍弃自己的底线。 或许将来他会改变想法,但至少现在,他不愿意“随便”入乡随俗娶个姑娘。说到底,即便穿来十年之久,程晋对这里依旧没有多少归属感。 “少爷,您在想什么呢?我方才打听过了,翻过前面的黑山,就能看到汤溪的地界了。” 金华多山,特别是靠南部地区,汤溪县辖内更是如此,据说草寇猖獗时,每个山头都有一位扛把子的山寨头子,械斗时,听闻还有拿着铁锹和犁打起来的。 程晋给阿从递了个帕子擦汗,这才开口:“阿从,你有没有发现天气热了不少?” 阿从点头:“早些年我便听人说南方酷热,却未想到这九月末了,竟还是这般热,少爷您还好吧?” “我能有什么事,你是不相信你家少爷?” 阿从喏喏,但他想了想,也确实没必要担心自家少爷,毕竟—— “小心!” 阿从被程晋拉了一把,好险没跟从拐角出来的姑娘撞个满怀,但即便如此,这姑娘因为惊吓,不仅是手里的篮子掉了,连头上的帷帽也落了一半,隐隐可见其动人之姿。 “对不住,我家小童走路没看路,冲撞姑娘了。” 程晋痛快道了歉,也将阿从扯了回来,那姑娘却是“唉哟”一声,道其崴了脚,恐怕是走不得路了。 程晋:……我觉得你是在碰瓷我,但我没有证据。 不过既然没有证据,程晋也不好将人丢下离开,他这人虽然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也做不出将个崴脚姑娘丢在山林里的事儿,遂道:“姑娘可是走不动了?” 这姑娘正了正帷帽,却未料勾连到旁边的树枝,反而是将整张倾城容貌都露了出来,即便是一身普通衣裙,依然难掩清丽秀美。 姑娘见此,脸上立刻露出了羞怯神色,她欲后退,却未料牵扯到脚伤,一个趔趄,竟往程晋身上扑了过来。 程晋下意识往旁边一躲,漂亮动人的姑娘“啪叽”一声,清脆地磕在了旁边的山石上。 书童阿从:……少少少爷! 这实在是在京中替师兄躲“粉丝”躲出条件反射来了,程晋当即心怀愧疚地去扶人,却未料下一刻奇诡的事情发生了。 第2章 看见 程晋只觉得眼前一晃,这倒在地上泫然欲泣的姑娘头上居然凭空长出了一双猫耳朵?! Cos——Play?!还是大变戏法? “少少少少爷!猫猫猫猫——” 阿从的妖字还没从嘴巴里颤颤悠悠蹦出来,就两眼一翻吓晕了过去。 程晋:…… 这耳朵未免也太真了吧,程晋扶了扶自己摇摇欲坠的科学三观,一时之间竟也没反应过来到底应该先去扶阿从还是这猫耳姑娘。 “哎呀,不小心露出来了?你这书生,当真好生不知情趣~” 这声音,哪里还有刚才的半分羞怯啊!只见这猫耳姑娘从地上利索地爬起来,明明刚才磕的响声那么大,这会儿脸上却连个红印都没有,端是欺霜赛雪的好肌肤。 此时已经进了黑山,又是没什么人走的半山腰,这猫耳姑娘居然也没把耳朵收回去,反而勾着媚眼大胆地开口: “郎君,奴家不美吗?” 平心而论,是美的。但配上这惊悚还会微微抖动的猫耳,程晋自觉不是猫奴,完全夸不出来。他稍稍往旁边挪了两步,挡住阿从的身体,这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既然姑娘没事,那小生就告辞了。” 告辞告辞,明天醒来,还是科学主义好三观。 说罢,程晋抄起地上的阿从就要跑,那利索劲,全不似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 却未料这耳朵长头顶的姑娘得势不饶人,眨眼间便飘到程晋面前截住他的去路:“郎君莫急啊,你摔得奴家这般疼,竟也不关心关心?” 关心?程晋忽然想起了昨晚楼婆婆给他讲的关于金华猫的故事,其实他给阿从只讲了一半,剩下的一半…… “你这书生,见到奴家这般美的女子竟还当庭分心?!” 程晋听到响在耳畔的娇媚呢喃声,却是半分都未心动,拉着阿从又是往后退了三步:“还请姑娘自重。” 真是好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郎啊,她轻轻吸了口空气里浓郁的气息,元,阳还在呢。 这让妖如何不心动?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