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顾千千拉着自己所有的行李,气喘吁吁的站在路灯下,她开始有点后悔自己这鲁莽的行为,可开弓没有回头箭,她都已经跑出来了,就没有回去向他示弱的可能性。 见过自大的,没见过这么自大的!顾千千到现在气的还浑身发抖,她拿着手机给舒盼打电话求助,因为自己的无知她到现在还没有配保姆车,之前每次搭舒盼的顺风车,她才知道原来有辆专门配备的保姆车居然那么管用。 第137章 是冷战还是分手?【重修】 舒盼接到电话的时候略有点意外,她在电话那头只说了句“稍等”,便赶紧安排自己的保姆车过来接人。 大明星云芳菲的保姆车,那必须是足够舒适的,舒盼没想到顾千千居然推着三个行李箱站在路灯下,一脸可怜巴巴惨遭抛弃的样子。 “你这是怎么了?”舒盼让助理帮着顾千千把行李推上车,“吵架了?” 顾千千甩了甩自己的头发,非常洒脱的说了句,“我甩了他!” “你开什么玩笑呢。”舒盼拍了下顾千千的肩膀,“你们两个刚公开没多久,你不怕被人喷死。” 顾千千耷拉下肩膀来,“怕啊。” 可谁让他提出那么不可思议的要求来,她不高兴拉着行李跑出来,他却压根不出来找她。 顾千千心里头很难过,这次是真的难过。 演戏和结婚这两件事真的无法共存吗?如果真的喜欢自己,他会把自己就这样丢在外头那么久么…… 顾千千撇了撇嘴,万分无奈的和舒盼说:“那姑且算是冷战吧。” 和舒盼回了酒店,顾千千打电话让牙牙和linda过来领自己的行李,她们还在奇怪顾千千居然会早早就赶了过来。 顾千千娇笑着挥爪,“因为finn觉着我四点半起床好辛苦,所以让我早点过来啊哈哈。” “诶?还以为你们肯定会小别胜新婚,再不济也要把你送过来啊。”牙牙跟着顾千千的时间长,一边把她的行李往自己的房间推,一边随口吐槽。 顾千千干笑了声,“哈哈,他疼我么……” 然后顾千千内伤了。 妈个蛋蛋果然做人不要太顾千千,前些日子秀恩爱秀多了吧?现在尝到苦果了吧?她连自己身边的人都不好意思说! 顾千千晚上去舒盼那里混床,自从她搬到秦隽那里,她那房间自然而然便被别的入组演员给占了。 她随便擦了把脸就扑到舒盼的床上,一脸委屈的说:“他要是好好跟我说,我说不定还会答应……” 但是转念她又补充了句,“其实他也不是没有不好好和我说……” 舒盼被顾千千说的莫名其妙,“那是什么情况?” 顾千千盘腿坐起,低头把玩着自己的手机,她私心还是想秦隽能稍微退一步,所以还在等他的联系。 如果他说:顾千千,我觉着我真的很喜欢你,不愿意看你演那些感情戏卿卿我我。要不要考虑咱们结婚以后,换个工作做一做? 顾千千觉着!如果是这样问,她或许真的会考虑为他让步。 她本来就不是事业心极重的那种人,她的世界原本也就是围绕着秦隽转的,她那么爱他,真如果决定结婚,给了她足够的幸福感,什么感情戏全部玩蛋儿去吧!! 可是他也就是和她讨论而已,给了一道感情枷锁,又让她去做一道选择题——如果你不答应,所谓的结婚根本就不可能。 顾千千当然觉着难受。感情真的不是这样置换出来的,而是相互的付出和让步。 秦隽恐怕没搞清楚这其中的区别。 舒盼略有点烦恼的揉了揉自己的长发,“好吧,这事是有点憋屈。不过我还是很羡慕你……至少他今天承认了,他很喜欢你,而且想和你结婚了。” 顾千千蹙着眉没有点头,她甩了甩头不想去想这件烦恼的事情,而是转头问舒盼,“那位正主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舒盼还蛮诚实的回了一句,“我现在真的觉着总有一天会穿帮。而且我隐隐感觉,这事可能关乎刑事案件,私底下已经报案了,但是碍于和公司签的合约我还得继续演着……” 我靠刑事案件??? 顾千千一下子吓呆了,但舒盼赶紧打了打自己的嘴,“不行,这件事我真的不能说太多,你原谅我不能再告诉你了。” 顾千千点点头,无论如何,她认定的人是舒盼,不是云芳菲。 当然她肯定不能恶意的认定云芳菲永远不回来了,这样对云芳菲也不公平。 对舒盼更不公平。 她只希望舒盼能早早的把事情解决,用自己的身份出道,不要负累背着云芳菲的名字一辈子就好。 转天早上四点半顾千千就得起床,她其实一晚上都没有睡着,原本指着秦隽能先和自己示个软,她这边稍微退两步,这事情也就顺杆子下爬,算了。 结果从她离开那个别墅,到她起床,整整七个小时,他都无视了自己! 顾千千实在是太憋屈了。 以至于去补拍那组镜头的时候都无精打采。 沈清淮补完镜头就要离开剧组离开b市,他属于非常敬业的艺人,俞周让不要着急离开影城他也欣然同意。 目前要补的镜头不算太难,但为了剧情的连贯性,希望补上李丹柔送穆峥嵘离家的场景。 沈清淮明显注意到顾千千萎靡不振的情绪,这和她拍戏时候的情绪倒是有点像,不觉笑了,“今天还真是很多分开的人啊。不过你是伤感和谁分开?” 顾千千一听他话中有话,鼻息微窒,还是无精打采的轻轻“嗯”了声,随口回了句,“太入戏啦。没办法。” 李丹柔送完穆峥嵘,整个家族便会迁往宏村,回归故里。 电视剧里宏村自然不叫宏村,而叫龙泉村,只是选景将会在宏村而已。 接下来的无数年,李丹柔和穆峥嵘都是聚少离多,为了保护宗族不受伤害,穆峥嵘在外为官,李丹柔在内持家,中间相聚的几年,李丹柔相继生下一儿一女。 往后的剧情基本上都是李丹柔的戏,穆峥嵘就寥寥可数,所以沈清淮不需要每天耗在宏村,他会选个时间段,集中拍摄完自己需要的戏份。 所以实际上今天不仅仅是李丹柔和穆峥嵘的分别,也算是顾千千和沈清淮的分别。 当然,沈清淮不会自恋的认为顾千千的情绪和自己有关,两个人在场边等着布景的时候,他问了句,“之后的片子有没有考虑电影?” “啊?”顾千千一脸茫然的看着他,“电影……?你觉着可能么?” 沈清淮笑了笑,“这有什么不可能。” 可是她依旧摇了摇头,金夫人对自己简直是深恶痛绝,结下了梁子不算,她现在和秦隽还在外面风风雨雨的秀恩爱,金夫人能让自己的电影上院线才怪。 别的不说,顾千千还是非常清楚自己的现况的,下部戏怎么也要三个月以后再考虑,能拍电视剧就挺好,她还真的没指望过电影。 沈清淮见顾千千态度坚决,他悠然的说了句,“这个世界上又不是只有李朔一个电影导演,而且现在,多的是愿意找你的电影,你信不信?” 顾千千歪着头看沈清淮,良久以后她特别奇怪的问了句,“你和李朔有仇吗?怎么似乎比我们还迫切找李朔的麻烦呀。” 就算是李朔收了萧然那垃圾,可连顾千千都快忘了李朔何黛这些小婊砸惹过的麻烦,怎么沈清淮似乎还念念不忘? 沈清淮只是淡淡的扫了眼顾千千,良久他才回了句,“我说是为了梦想,你信吗?” “信你才有鬼啊!” 顾千千被沈清淮这么一调侃,昨天晚上的伤感终于稍微淡了点,露出些许明媚的笑容。 不过很快她的嘴角就弯了下去,手机收到黎宽的短信,他说他们已经回市里了,别墅里还有一点她的东西,不过看着不重要就先帮她收起来,等她忙完了再过去拿就好了。 还说了一句关于秦隽的话:不要和秦隽置气,再成熟的男人,在自己的恋人面前多多少少都会像个孩子。 顾千千终于无奈的收了手机,不是她和秦隽置气啊,这件事即便她最后妥协,她和秦隽就真的会幸福吗? 她甚至开始怀念当初宏村旅游的时候,他跟在她身后,帮她找灵感,还默默的去买了几本当地的资料,就为了她能赶紧进入到李丹柔的状态中去。 这样的秦隽,这样的相处模式,难道不是相辅相成相濡以沫的么? 黎宽这是在劝她先退一步吧。 顾千千皱着眉,她觉着自己即便要退一步,也绝对不能现在退。 否则以后在秦隽面前,自己哪里还能找到场子?所有事情都要任秦隽捏着了吧! —————— 黑色的gmcsjjana行驶在回城的路上,飞腾影视城离市里不过四个小时,秦隽早晨十点钟才出发离开别墅。 这地方也住了有小一个半月,从里面收拾出来的秦隽的行李更多,大牌有大牌的任性,他是连床单都要从自己家里顺出来的主。 秦隽正坐在车里,侧头看了眼正在和沈清淮交谈的顾千千,她冲着他嫣然一笑,那画面令他深深蹙眉,而后他说:“走吧。” “不和她打个招呼?” “打什么招呼?不是正和人聊的很开心?”秦隽面色冷寒,接过助理递给他的耳机,拨开了beginiaisland乐队的音乐。 黎宽无奈的摇了摇头,还以为顾千千那么爱秦隽,两个人好好谈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很完美的解决掉秦隽的心结。 要知道秦隽这个人一向理性,说话办事还是非常靠谱的。他喜欢顾千千,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只是没想到会喜欢的那么固执。 黎宽虽然跟了秦隽这么多年,却还是第一次看见他对一个女人产生这样的情绪。 他会喜欢上顾千千,其实是个必然。 顾千千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她的性格真的很好,很阳光,如果说以前和秦隽的相处,是彼此间交换利益的基础,可逐渐的相处,会让人越发的关注到她性格本身。 她是无论秦隽红或者不红,都特别单纯的喜欢着他这个人,而且也从来不隐藏这种情感,会让秦隽真真切切的感觉到她是真的爱他,无论何时何地。 颁奖礼之后秦隽应该是最受感动的吧?别说秦隽会感动,他身边的朋友没有谁不感动的。 只是黎宽没料到,秦隽这样脑子清明的人,面对一个自己喜欢而她也喜欢他的存在,居然还会有谈崩了的时候。 甚至于,陷入如今的冷战状态。 —————— 沈清淮补完镜头也就离开影视城,临走之前和顾千千说再联系,他自然没有忘记当初对顾千千的要求,那就是在这部戏里让顾千千的演技稳步提升,而后让她比萧然先拿到电影这个奖。 其实顾千千真的以为他是在和自己开玩笑! 因为这两年回归小荧幕的不仅仅是沈清淮一个人,还有其他的大牌。 顾千千一直都看不透沈清淮这个人,不过也从来没打算看透,只要他这个人是好的,那就足够她和他当朋友了。 结果她真的挺意外沈清淮临走时候的话,他让她别着急接新片,等他给的消息。 顾千千其实很感谢沈清淮,她当然也想走电影这条路。 可她很清楚秦隽和自己谈的事情,已然是不希望她继续出演任何有感情戏的电视电影,这令她特别为难。 幸好接下来在宏村拍摄的剧情,基本上都是李丹柔带领全族奋斗的戏,励志而又积极,中间有苦有乐,偏偏就是感情戏特别少。 因为这样的原因,顾千千拍起来至少不会那么有心理负担,但她在宏村的时日里,时常会陷入非常迷惘的状态。 秦隽已经将近一个月没有联系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