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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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不是。李敏惊奇地挪开了眼前的书本,见着立在自己面前的年轻人。 这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头顶用蓝布整齐地包了个发髻,一身竹衫,干净淡雅,面貌自是整齐。 徐掌柜匆匆跑了过来,担心底下人惹李敏生气了,对李敏说:“他是刚来的,不懂事,我等会儿告诉他。” 自告奋勇的新人,是想博得她这个老板好感?李敏不是不喜欢上进的年轻人,给徐掌柜卖了个面子问:“叫什么名字?” “回小姐,姓李,小姐叫他小李子好了。” 小李子,倒像是太监的名字。李敏耸耸眉头。 一辆大马车,突然停在了徐氏药堂门前。 ☆、【32】第二次见面 雨柱从屋檐落到药堂台阶的青石上,叮叮咚咚的响。雨,是变大了。 一名青衣男子,先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掀开车帘的同时撑起把油纸伞。众人见其长相斯文像个书生,面面相觑,不知其来路。 眼瞧,这马车大归大,可也没有啥装饰,不豪华,不奢侈,从哪儿来的更难辩真实。 没会儿,再从马车里出来一个孔武有力的汉子,长相也不难看,不是那种满脸胡须的大叔,年纪约二十好几,放在现代的话,也绝对是个标准的美男子,身穿黑色练家子服,腰间束起一条白色边上滚金腰带。 看这个男子装饰,应该只是个家仆。但是,这个家仆无论样子和服饰,都有点特别。寒碜说不上,富贵也谈不上。 徐掌柜带着其他伙计上前探问时,脑子即是一片糊涂。 只觉得来者周身都透着一股神秘,连是穷是贵都说不清。 等那个练家子男子,从马车里扶出像是主子的男子出来以后,徐掌柜大吃一惊,随即满脸的失望挂在了脸上。 书生和武生都尽力服侍的男子,蓬头垢面,竹布草鞋,怎么看,都不像王公贵族。 徐掌柜都想为自己和李敏拘一把同情泪了。 咋这么倒霉! 又来了个没钱的病人。哪怕他家小姐医术再好,也吃不消一直做这种赔本买卖的。 李敏这时候,带了念夏从后院走到了前台。 念夏待看见那个蓬头垢面的男子时,猛地一跺脚:怎么又是他! “怎么,你认识?”徐掌柜问。 念夏偷偷看了眼李敏。 这不是上回在豆腐行当要吃她家小姐豆腐的那位大叔吗? 这位大叔可真行,不知道是不是有意,追她家小姐追到这儿来了? 李敏肯定没有念夏那样计较,走过去,审视着踏进药堂的三个人。 书生公孙良生收起了油纸伞,回头,见着她,笑道:“草民公孙良生,有幸见过二小姐。” 感情这男子是认得她,连药堂里的人,不是都知道她李敏的身份。 李敏与对方平视,见其目光温和,态度谦虚,读书人谦卑有礼的气质表露无遗,是个有素质的。李敏点点头,问:“你怎么知道我?” “我家公子之前与二小姐见过一面,理应二小姐应该记得,不过是几日前的事儿。”公孙良生说。 伏燕扶着朱隶,听着公孙良生说话,不满的眼神一直在公孙良生那张脸上扫:这家伙真行,咋们的王妃未过门,这拍王妃马屁的活儿已经开始在做了。公孙良生你这个马屁精!没见隶爷在这儿看着吗? 朱隶咳了两声。 公孙良生连忙走过来搀扶,对李敏说:“我家公子腿疼,想来让二小姐看看。” “腿疼?” 念夏走上来,自己家小姐是好人,但是不带这样被人揩油的:“腿疼吗?腿疼自己能走?” 李敏拦下自己的小丫鬟,对徐掌柜说:“让他到后院。” “小姐?!”徐掌柜和念夏一齐惊叫。 李敏想的是,前面这么多人挤在一块儿,怎么看病。再有病人来,抓药都没有地方。 “不要瞎嚷嚷,人家腿疼,是来看病的。”李敏正大光明地说,甩了袖子往后院走去。 念夏猛跺脚。徐掌柜叹气。 公孙良生和伏燕互相看看:咋们家这王妃,也特大胆了点吧。 朱隶盖在刘海下的那双眼睛,一直看着李敏在前面走的身影。 她今日穿了布衫,比起那日所见的颜色更为清淡,是像庵庙里的灰淡,其貌不扬。知道她今日是进宫面圣了,圣上那头对她的印象据闻远没有对李莹好。她在皇家人面前不知道有没有受到欺压。要是他朱隶在,倒可不必怕。 皇宫里传出的消息是,要他和她在十日内完婚。圣旨皇后让人在拟了,恐怕快的话是今日,慢的话也不会超过明日,会同时发到尚书府以及国公府。 就这样,被一辈子订了嫁个死人,不知道她怎么想? 只知道接到消息的一刻,他从床上爬起来,久久看着那天她送他的那颗银锭,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朱隶绝没有想过,如果自己真的死了的话,去耽误一个女子的青春乃至一生。 这和杀人犯罪有什么区别? 堂堂一个男子汉,让一个女子为自己守活寡,还能叫男子汉? 要让他朱隶说这桩婚事,他肯定不同意。但是,这桩婚事不由他决定,他是死了的人了。 只能说,皇家为了自身利益,为了在民间获得好名声,为了所谓的体恤,决定牺牲一名女子。自私的皇室,连自己的人都舍不得牺牲,只好拿了个最好欺负的来开刀。 护国公府向来光明磊落。如果他娘知道了皇家的企图,肯定与他一样的想法,绝对不想平白无辜地连累他人。 想让她尽快从这桩婚事里解脱,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只要他护国公府极力反对。 但是,在想到上回与她短短的一次接触。她已经在他朱隶心头烙了印儿。 她的清雅,她的超脱,她的仁心,无不触动到他内心深处那根最敏感的神经。 而她在尚书府里遭到的欺辱,让他益发犹豫再三。 天下雨了,他受伤的左腿更疼了,像是千万条毒蛇在他的腿上咬,疼得他生不如死。 公孙良生已经对他的伤束手无策,他们回京,本来意图之一就是为了寻找名医。 疼得他快背过气时,他想都没想,打了车,上她这儿来了。 奇怪的,见着她,他的腿竟然貌似没有那么疼了。 念夏在前面给他们一行人引路,眼角瞥见那大叔的眼神一直咬着自己小姐不放,简直快气死了。徐掌柜却是有了另一种想法。 大叔蓬头垢面,可是,刘海下的那双眼睛,锋芒如刀。 徐掌柜只要对上朱隶的眼神,都一阵心惊rou跳:这眼神,貌似在哪儿见过? 外面下雨,屋里暗,李敏让人点了盏灯,好给病人看伤。 她是一本正经的,反倒显得某人好像不怎么正经求医。 朱隶想不心虚都难。 “来吧,大叔,我给你把把脉。”李敏放了个药枕在病人面前,说。 ☆、【33】寒毒 朱隶挽起袖口,露出的手放在了药枕上。 李敏只看他的手一眼,眸里便微思了几分。 搁在药枕上的手,手掌仔细看,指间俨然生了厚茧,是个练武的,难得的是,生了茧的手还能那样好看,举手投足,有种自然而然掩盖不住的与众不同。 这不是装装样子能摆出来的姿态。 “大叔”的蓬头垢面,一句话来说,仙气依旧怡然。 如果这人换身衣物—— 李敏忽然发现自己想偏了。 坐下来,三指按住对方的脉,取诊。 这次两人并坐的距离比上次更近些了,近到,朱隶能更清楚地闻到她身上的味儿,药香阵阵,一点都不难闻,忍了好久,他才没有开口问她是抹了什么药香,比人家小姐带的香囊更为沁鼻。而他一双眼睛,早落到她颜上。 眉型清秀,若青黛挂上云梢,淡雅之气,表露言语之外。 没有四大京城美女的惊艳,却散放出一种冷清,像是悬崖山上迎风独立的一支幽兰,发出幽谧的清香。 清雅而高贵,不需旁支雕饰,只凭独自清幽。 脑中便是能化出一句诗:婀娜花姿碧叶长,风来难隐谷中香。不因纫取堪为佩,纵使无人亦自芳。 伏燕和公孙良生均发觉,自己家的隶爷已经看人看出神了,神游到不知哪儿了。 “换只手。”李敏道。 病人无动于衷。 念夏瞪朱隶的目光像是要拿只棍子当头棒打。 公孙良生抬起袖口擦擦额头的汗,替主子有些惭愧。伏燕凑近朱隶耳边:爷,爷—— 朱隶猛的回过神来,慢慢地缩回手,再抬起另一只手腕,伏燕帮他挽起袖口。 李敏早就怀疑他们的身份了,只是对病人的来历她向来不怎么计较,一贯秉持看病不分高分贵贱一律平等对待的原则。现在,看出这位大叔恐怕平常是被人侍候惯了的人,身份恐怕也就不是普通老百姓。与徐掌柜对了对眼,徐掌柜也是这个想法。 如果大叔有点钱,或许她可以不用救济了。她的药店也能赚点钱了。 “敢问,这位公子是从哪儿来的?看起来,也不像京城人。”李敏从他们三人貌似风尘仆仆的装饰推断他们比较像是外地人。 朱隶立马递给公孙良生一个眼神。 公孙良生上前答话:“实不相瞒,我家公子从北燕来的,做的马匹生意。在路上不幸被猎人的铁器误伤,导致腿伤到至今有半个月长久了,一直没有痊愈。只好为寻找名医找到了京师。我家公子的腿,到寒阴时益发疼痛,不知小姐有无良方可为我家公子治腿?” 北燕? 做生意的,生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