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
沈殊音自个是和离之人,她是这辈子都不打算再成亲了。 可是沈绛还未出阁,要是沈作明折腾的太过,会影响沈绛。 大概是被这么一吓唬,沈作明之后还真的没再去找昌安伯府的麻烦。 元宵节又恰逢正月十五,最是皓月圆满高挂之时,头顶的星河繁缀,银月当空,将整片大地都铺上一层浅银色的薄纱。 这一年一度的元宵灯会,极是热闹至极。 就连官府都早早准备了起来,路边染着巨大的灯烛和松枝,作为路灯,照亮四周,更有兵卒沿街把手,防止有人趁乱行事。 往年都有偷抢女子钗环首饰的恶行,更有甚者,趁乱掳掠孩童。 临出门前,沈绛就叮嘱阿鸢,一定要跟紧自己。 她吓唬阿鸢说:“那些拐子,可最是喜欢你这样细腻嫩rou的小姑娘。” 阿鸢却没被吓住,说道:“小姐还说我呢,论起美貌,姑娘远胜与我。” “都住口,哪有这般咒自己的。”沈殊音实在是无奈,恨不得将这两人嘴巴都堵上。 她们是等天黑才出门,毕竟灯会就是要趁着星夜,才能体现出美。 一路上马车走过时,就发现每家每户门口,都挂着各式花灯,或上绘不同图样,花、鸟、鱼、虫,或花灯制式不同,有六角宫灯,有如扇子般的扇灯。 偶尔瞧见街面上深幽小巷,门口也挂着数盏五彩宫灯应景。 到宣德门外的北大街上,马车就停下了。 因为今夜乃是全城出动观灯赏会,为了避免马车发生事故,踩踏行人,到了北大街的入口,马车就得停下,都得下车步行。 沈绛刚一下车,就被阿鸢的一声惊呼吸引。 “小姐,你快看,是鳌山万岁灯。” 沈绛抬头望去,只见远处,有一个被搭建起来又高又大犹如鳌状的高台,此鳌山高达十七八丈,直入云霄,悬挂着数百盏各式各样的花灯,花灯齐放,姹紫嫣红,流光溢彩,远远看去,犹如仙境。 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 衢州每年元宵虽也有灯会,可是与京城的比起来,却是小巫见大巫。 这鳌山灯每年都是由皇上亲自下旨制作,上面花灯待过了今晚之后,更是会被分赐到亲贵大臣家中,乃是殊荣。 她站在原地,遥遥望着远处的鳌山灯。 这个夜晚仿佛被花灯灯亮,夜空中呈现出缤纷色彩,街面上行人脸上都被映出悦色。 沈绛带着阿鸢一路往大街里面,街道两旁,数不清的花灯摊子,制作精美的花灯,被悬挂在绳上,一串连着一串,放眼望去,犹如星河闪烁。 当真是应了这一句,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阿鸢恨不得在每个摊位上都流连,路过的小摊子,都想猜上一道谜语。 奈何她虽然有心,却总是猜不对。 “小姐,你也不帮帮我。”阿鸢跺脚。 沈绛伸手拨了下面前的花灯,灯盏轻旋,轻笑了起来:“猜灯谜得靠自己的真本事,要不然多没意思。” 阿鸢又是一哼,却没再抱怨。 沈殊音打小在京城长大,对京城元宵节的热闹,早已经习以为常。 两人带着几个家丁,护着她们一路往前。 周围的人一瞧这样的架势,便知道她们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也不敢靠近。不过远远瞧着为首的两位小姐模样的姑娘,不少人瞧了一眼,便不住回头再看。 乖乖。 这两位姑娘随便挑一个出来,都跟天仙儿似得,颜如舜华、纤秾合度。 偏偏两人还一齐出现,叫人看得舍不得眨眼。 这样天仙般的姑娘也只有在如此灯会,才会偶尔露一回真容,让寻常百姓也瞧见。 沈绛瞧不上这些小摊上的花灯,一路往里走,果然越到里头,花灯越是精美。 沿途还有不少小吃,糖葫芦、画糖人儿、炸糕、汤圆,还有蜜饯摊子,上面摆着各式的蜜饯果子,梨干、柿膏儿、党梅、芭蕉干。 就连沈绛都被阿鸢拉着,这个也瞧瞧,那个也想买。 两人在蜜饯摊子上面挑选了一阵子,买了两包,老板包给她们之后,沈绛吃了两口,又分给家丁。 逛了许久,沈殊音道:“灼灼,我们在浮云楼订了位置,那里是观赏鳌山灯最好的酒楼,不如先过去坐一坐吧。” 沈绛关心道:“大jiejie是不是累了?” 沈殊音摇摇头:“倒也还好。” 阿鸢虽然不敢说话,却是一脸期待望着沈绛,显然是希望她拒绝沈殊音。 沈绛笑了起来,慢悠悠道:“大jiejie,我还没逛够呢,不如你先去。我带着阿鸢再玩一会儿。” “那就带两个人陪着你吧。”沈殊音说。 沈绛:“不用,让他们跟着大jiejie吧,今日人多,别冲撞了大jiejie。” 沈殊音还要劝说,沈绛却凑近她说:“大jiejie,你还不放心我啊。要是真有什么宵小敢放肆,我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沈殊音知道她这话还真不是大话。 毕竟之前她可是亲身经历过,被沈绛救下的事情。 对于自家这个meimei的武力值,她倒确实是放心。 于是沈殊音不再多说,叮嘱她玩够了,就到浮云楼与自己汇合。 沈殊音一走,沈绛继续领着阿鸢继续闲逛,两人如同入了林的云雀,欢喜的简直不知归家。 路过一个卖面具的摊子,沈绛发现一个银色狐狸面具,忍不住拿了起来。 她放在脸上正要戴上,手掌猛地握紧银色面具。 方才她一见这银色面具时,只觉得眼熟而已,此时要戴在脸上,才想起在何处见过。 护国寺,金銮殿,谢珣便是戴着这样的银色面具。 他身份尊贵,连金銮殿这等朝政重地,他都能如此肆无忌惮。 由此一想,沈绛再无兴趣试戴面具,刚扔下,正要转身离开,险些撞上旁边的人。 “姑娘。”一个油然而生的惊喜声音响起。 她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一张颇为俊秀的面孔,透着惊讶和欢喜。 “姑娘,在下楚凛。去年三月初八,那日姑娘追上我,赠我重金,楚凛一直不敢忘。”楚凛显然是乍然与她重逢,欣喜至极,俊逸的面孔眉梢眼角皆在上扬。 沈绛盯着对方,眨了眨眼睛,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对方的名字。 哦,楚凛。 沈绛当然记得那日的事情。 正是因为她出去追了楚凛,才会被迫在那个破庙躲雨,这才遇上谢珣。 当初她得知楚凛带着人私奔,居然还将她娘给的定亲信物抵给了旁人,恨不得追上他,生剥了他的皮。 甚至还故意给银票给楚凛,让他带着一起私奔的女子,走的越远越好。 可如今再瞧见这个人,她心底竟再也提不起曾经的厌恶和愤恨。 楚家的婚事,是她亲自上门退掉的。 她甚至还敲了楚家一笔银子,捐给了当时在京城郊外的流民。 沈绛慢悠悠看着他,只见楚凛一身华贵衣裳,腰间系上好玉佩,举手投足,再不是那个落魄的只能用未婚妻家给的定亲信物来换药的人。 显然他重新回到昌安伯府了。 沈绛倒是有些好奇那个私奔的姑娘,不顾一切,没名没分跟着一个男子。 她朝他身侧看了一眼,就见站在摊子另一边的女子,原本正低头饶有兴趣的挑选面具,这会儿听到楚凛与人说话,立即抬起头。 两人四目相对,沈绛一眼就辨认出,对方并不是那日的蓁蓁。 “楚凛,她是谁啊?你认识?”小姑娘看清楚沈绛的脸,如临大敌,当即揽住楚凛的手臂。 大晋朝男女大防,虽不严格,可是能在街上这么明目张胆的挽手臂,要不就是夫妻,要么就是未婚夫妻。 即便是兄妹之间,都做不出这般亲密的举动。 小姑娘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不住朝沈绛打量着。 楚凛皱着眉头,他望着对方挽着自己手臂的手掌,更是抿紧嘴唇。 “如玉,我与这位姑娘有过一面之缘,她对我有恩。你先到旁边等我一会儿,我与她说完话,立即便来找你。” 这位叫如玉的姑娘立即大惊失色,“这个也对你有恩?怎么谁都对你有恩。” 楚凛脸色登时不好起来。 但是如玉见他脸色不好,正欲发火,谁知楚凛将她往旁边轻拖了下,低语了两句,似乎哄得她开心,对方这才心满意足,转身离开。 她走后,楚凛立即走到沈绛面前。 还没他开口,沈绛一笑道:“楚公子,之前的事情谈不上恩惠,只是举手之劳罢了。公子不必记挂在心上。” 待沈绛转身准备离开,突然顿住,又望向楚凛:“我想公子也会希望我,永远别记得那晚的事情吧。” 楚凛的脸再次如纸般透白。 周围火树银花,花灯如繁星银河,将这条街都照的透亮,每个人脸上都透着节庆的喜悦。 唯独沈绛对面站着的楚凛,双手颤抖,身体呈摇摇欲坠之势。 楚凛低声说:“楚某无法践诺,背惠食言,不为人齿。” 白首不相离这样的话,言犹在耳,如今却早已是物是人非。 楚凛想想却也是唾弃自己不已,他与蓁蓁两人到了沧州之后,便在当地住下。可是很快,他们身上的银子用完。 他当惯了公子哥,压根无法忍受简衣陋居。 更何况他没有赚银子的途径,蓁蓁劝他给人当教书先生。 可是大家族的先生要有功名还有推荐信,他私奔出京,连路引都是买来的。至于给那些普通百姓家当先生,赚来的银子,不过够青菜豆腐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