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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小弟

    简初晴迷上了河对岸的风景,天天都要过来四处巡查一翻,有时候砍柴,有时候摘摘野果子和捡点野鸭子蛋,有时候也看看各类水鸟在沼泽地里捕食的盛况。

    这些水鸟品种很多,有的个头挺大的,有的也很小,它们有捉小鱼小虾的,有吃小贝壳类的,甚至有捕食野鸭子的。

    秋季正是各类小动物饱食的好季节,每只小动物都在为过冬而准备着。他俩也一样,砍柴,收庄稼,做各种准备。

    日子虽然忙碌,却也充实,虽然琐碎,却也有趣。在忙碌中,抽点闲玩乐一下,在玩乐中又时不时干点活。

    闲时两人选个高角度的开阔地,坐看风起云涌,鸟儿飞来飞云,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与悠闲。忙时,两人又干的热火朝天,埋头刷刷就是砍掉一大片的柴。

    这天傍晚时分,简初晴依旧到沼泽地这边来欣赏美丽风景,顺便摘点灯笼果吃,最近她特别喜欢这个地方。突然察觉到一阵气流,她抬头一看,一群大鸟来势凶凶,所过之处其他的小鸟儿们纷纷躲避,大声嚎叫。

    沼泽地瞬间一片惊慌失措,混乱不堪。

    它们有如老鹰一样,远看只是黑压压的一片,近了她才发现这些鸟儿并不是纯黑色的,它们的胸腹和头上还点缀着些黄色的羽毛。只是这些黄色比较少,它们的个头又太大,一时间根本就没看清楚。

    大红闻讯飞掠而来,展开硕大的翅膀护住简初晴。

    “这些是什么鸟,以前怎么没见到它们?”简初晴好奇的问他。

    “不认识,但看这架式,不是好惹的。”大红盯着这么一大群的大鸟,保持着战斗的姿态。只要对方敢有所动作,他就随时准备着冲上去给它们一个教训。有了上次和另一群大鸟战斗的经验,大红一眼就发现这些大鸟也不是善茬。

    两人不过是说了一句话,那些鸟儿就纷纷停了下来。大部分鸟开始进食,只有几只明显是护卫队的大鸟死死的盯着大红和他怀里的简初晴。

    显然它们也很好奇这两个是什么,同时也惊讶他俩居然敢在它们的势力范围内停留。此刻,这若大的沼泽地带就只剩下这群黑黄鸟和他俩了。

    双方静静的对恃着,保持着敌不动我不动的交织状态。

    “它们想干什么?”简初晴有些不安了。

    “别怕,它们伤不了我。”大红轻声安抚她。

    然后,大红护着简初晴慢慢后退,想先把她送到安全地带去。这群大鸟的战斗力显然不错,而且来者不善,又数量繁多。他怕在这里打起来,自己护不住简初晴。

    果然,他才动了几步,就有两只鸟儿冲了过来。

    “快到我背上来。”

    简初晴被他驮习惯了的,扭身就爬上他的背,双手死死的扣着他的肩膀。

    大红刷的展开翅膀,振翅高飞,迎头冲了上去,凶狠的与对方撕杀起来。

    两只大鸟不敌,发出阵阵惨叫,很快就坠落下去,瞬间却又飞上了一群围着大红撕杀。

    空中下起了羽毛雨,血水都喷溅到简初晴脸上了,她却连眼睛都不敢睁开,只管死死的把自己贴在大红的背上。她很清楚,自己要是掉下去了,不死也得半伤,甚至还会连累到大红。要不是因为带着她,他才不会怕这群鸟儿呢。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战斗结束了,地面上落了一地的死伤大鸟。大红像个杀神一样站在群尸之中,其他的大鸟显然怕了,纷纷后退,但是它们还队形整齐,进退有度,明显有领导头的鸟儿在指挥着。

    这是一群训练有素的鸟儿,显然智商不低。并不是普通的鸟类。但是它们也不是飞鸟族,只有能变成人类的才叫飞鸟族,不是有翅膀就可以叫飞鸟族的。

    它们最多只能算是飞鸟族的近亲。就有如人类和大猩猩一样。

    双方相隔较远对恃了半天,大红不理会它们了,在地里捡起几只完全死掉的大鸟,带上简初晴走了。

    回家后,大红说:“你先处理这些鸟rou,等我回来吃。”

    今天又有新鲜rou可以吃了。

    “你还要去和他们战斗?”简初晴心有余悸的拉住了他。

    大红轻轻拍了拍她的脸,笑道:“别怕,它们不敢追过来的。我不把它们训服,也不是个事。它们离我们的住所太近了。”

    离的太近,对方要是时不时的过来偷袭,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这话挺有道理,简初晴慢慢放开了手,说:“你自己小心点啊。”

    大红点点头,又说:“恩,我比它们厉害多了。你不用担心我,要是有几只鸟跑过来了,你就躲进屋里关好门并且大声叫我。”

    他指了指土地庙,这间屋子用的可是现代工艺建筑的,里外全是坚固的水泥,连屋顶也是,除了有半截门是简初晴自己编织的竹帘子之外,其他地方都牢不可破,不是几只鸟就一下子能攻破的。

    而且就算这半截门脆弱了些,以简初晴的身手还是能守一段时间的。所以大红走之前,还给她拿来了几把刀,和一些柴禾。她可以用刀砍,也可以用火烧,总之只要坚持一会儿,等到他回来就行了。

    其实这也是只是以防万一。毕竟他没有发现有鸟儿敢跟着他们回来。

    确实,他们一离开,那群鸟就围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商量起来了。虽然它们还比不上飞鸟族,但每个族群都有自己生存的本领。它们很快就决定了,还是要在这里生活。因为这里是它们祖祖辈辈越冬和生产后代的地方。

    这群是候鸟。每年会在这里生活三四个月时间。简初晴和大红来的时候,它们刚刚走。所以大红完全不知道,这里还有另一群主角。

    大红的去而复返,也令这群鸟类瞬间又燃起了战斗意志。虽然它们刚刚折损了不少青壮年。

    但保护自己的家园,是它们再所不惜的。

    不过大红这次却没有直接开打,而且试图和它们的沟通,并且获得极好的效果。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这群鸟安排了两只青壮同伴给他,随便他处置。

    而他也不再来杀它们,并且允许它们继续在这里生活。反正它们每年也就过三四个月就走了。

    大红看中了这群大鸟的强大飞行能力,想弄两只回去当苦力。

    他要准备出门了,得带很多红薯出去换其他食物回来,又要带着简初晴,就算他再强,也是需要帮手的。这两只鸟的负重能力很强,只需要稍加训练,一只背个两百斤不成问题。

    简初晴一直在家里提着心,好不容易处理完几只鸟rou,却也没敢去做饭,乖乖的呆在屋子里,连门都关着。

    还好,大红并没有耽搁太多时间,就回来了。

    得知他弄了两只苦力回来,简初晴又是高兴又是担心,“它们会乖乖听话吗?”

    “不听,就打到听为止。”大红完全是个战争派,一切靠武力说话。要不是因为自己现在有了要保护的人,他一个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还管这群鸟。

    “行吧,反正我们也确实缺苦力。”简初晴笑了。她无条件相信大红,知道他真的有本领降服这群鸟儿。

    这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接下来的几天,大红天天过河去训练那两只鸟。为安全起见,简初晴就不再过河了,只在家这边忙活。

    天气眼看着变凉了,秋色一天比一天浓重。大片的野草已经变得枯黄,每天也只有中午时分才会很热,一早一晚都很有秋意了。

    在又下了一场雨之后,简初晴也换上了自己新做的长袖长裤。

    “还真是一秋雨一场凉啊。天气真的变冷了。”

    “是啊。”大红也拿了几件衣服出来换上了。

    他基本不需要简初晴做衣服,他的衣服挺多的,而且质量又好,有需要时就能掏几件出来。就是这些衣服都是老旧的款式,但他穿着却挺合适,除非必要,简初晴也不用动手给他做改动,就是偶尔改个裤钗,把裤子改改。倒是给她减轻了不少负担。

    她甚至还说:“能不能给我也掏两件出来啊。”她需要的衣服有点多,时不时的要做上两件。虽然做衣服对现在的她来说,也不算什么难事,但有现成的,她还是羡慕啊。

    大红只得摇头,“我以前没女人,哪来的女人衣服。”其实他也有些后悔,怎么就没塞些女人的衣服用品进来呢,搞的他现在都没什么特别适合简初晴的礼物。

    他能掏出几块可能给女人用的布料,都是因为这些布料子男人也可以用呢。

    新婚的妻子,连件漂亮的首饰也没有,实在是太说不过去了。何况简初晴还是个爱漂亮的姑娘呢。以前是没有机会,她也不讲究。现在她倒是时不时的收拾一下自己,把自己弄得漂漂亮亮的,每每这个时候,大红就格外兴奋,也格外想认真打扮她。

    恩,男人嘛,就没有不喜欢漂亮女人的,就算是自己的老婆,也都要用心打扮,让男人永远有新鲜感嘛。

    简初晴有些惊讶了,“你这么老了,难道在我之前一直是个处?”她还真没想到这家伙活了一大把年纪了,居然以前还真没说假话,一直就是单身汉。

    “我很老吗?你还嫌弃起我了啊。”大红又羞又恼,直接欺身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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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啦啦啦,大家出来冒个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