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中文小说阅读网 - 历史小说 - 种田文之女配人生在线阅读 - 第136节

第136节

    “啧啧,真厉害。”张氏感叹。

    我是分割线

    孙氏运气很好,头胎就生了儿子,她以为婆婆借此会抬举她,却发现她婆婆确实与众不同,不仅尊重她的意见请了乳母,孩子都是给她自己养,也没有说要把家里的权交给她,一切如常。

    余榕带着阿沐看了一下孙子,送了一些东西给孙氏,就写信跟敬天夫妻说了,豆蔻接到信的时候,也发现自己有喜了,她本来就心大,想也没想就跟敬天说:“是不是那次我们出去玩怀上的?”本来俩人就顺其自然了,敬天带她出去游玩一番,没想到无意间却怀上了。

    敬天笑道:“我们先别把这事告诉爹娘,等确定了再说。你这些日子就好好养身子,别想太多。”豆蔻就是这点好,没什么坏心,人也大大咧咧,现在虽然比以前更像掌权夫人了,可是性格单纯,对人很真诚,这是她的优点。

    豆蔻美滋滋的抚着自己的肚子:“我知道了,相公。”她只把自己的事情告诉了云溪郡主,云溪郡主乐不可支,请了御医过来,都说豆蔻身子养的很好,也没什么忧思,好生养的很。卫冲听了也很高兴,他虽然心思单纯,但也知道吴襄完全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对豆蔻这么好的,可豆蔻进门这么久都没消息,他自觉也是对不起吴襄夫妻,现在知道大女儿怀孕了也就高兴了。

    敬天也经常陪豆蔻回去,倒是年华已经完全放弃生孩子的事情了,把丫头生的孩子养在自己的名下。崔家现在还未分家,再想分家也不知道要多久,但年华现在已经能协理管崔家一小部分的事情了,还颇得崔家内宅的信任,只能说俩个女儿都要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当然阿沐的事情吴襄直接写信告诉江榆林了,江榆林看了信就冷笑:“给他们两天好脸,就忘记了我的手段。”

    又看了信里夹着儿子的画像,便要管家裱起来,“就放这儿吧。”

    他的儿子,显然在吴家过的比较好,也是,尤其是榕姐家里的孩子都对阿沐很好。榕姐该教的教,该骂的骂,这反而是他想要的,若是阿沐回来也不知道能不能适应?他是不打算再娶了,阿沐是他唯一的儿子,他要好好保护他。

    孙氏出了月子就在房里带孩子,她确实很懂得变通,每日收拾好孩子后就跟余榕请安,还是跟刚进门的时候一样。她看得出来,其实婆婆不大干涉儿子媳妇的事情,只要你做好你自己的本分就行。

    刚生了儿子的她不是没有得意的,大嫂卫氏进门这么久肚子没消息,她就已经生了儿子,婆婆肯定要高看她一眼,可逐渐了解婆婆的想法后,她也不知道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婆婆好像没那么重视传宗接代,只要儿子们过的舒心就行。

    孙氏庆幸自己的婆婆是这样,若是自己也不能生,或者生了女儿那婆婆也不会怪她了。再听到豆蔻已经快临盆了,那比较的心思也淡了许多。

    对于吴襄来说这是最好的消息了,即便生个女儿也好,长子是他跟妻子最大的骄傲。他跟余榕兴奋道:“若是他们夫妻不方便,咱们也可以搭把手。”

    余榕劝他冷静:“他们夫妻想怎么教孩子,我们不便过多干涉,而且云溪郡主那边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没儿子也是想我们敬天能多孝敬他们。若我们冒然去带,你说她们会怎么想我们?”

    吴襄其实现在还真有点后悔,若是跟孙氏似的敲打几句也无所谓,可豆蔻是他好兄弟的女儿,轻重不好拿捏,而且余榕对豆蔻越发客气也是吴襄自己看出来的,若当时他没跟余榕说定下豆蔻,而是让余榕自己挑媳妇,说不定就不这样了。

    “你说的是,哎,我们俩自己过一辈子就好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吧。”吴襄对敬天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敬天是他们夫妻亲手照顾大的,不会做别人的儿子。人总是自私的,对于儿子和兄弟,他当然选择自己的儿子。

    两夫妻也只是感叹一下,吴襄就出去办公了,阿沐一进来就看余榕在安排下人做事。他乖乖站在一边看余榕安排完才站在余榕前面道:“榕榕,伯伯说我可能要回京城是不是?”

    第167章

    “等阿沐长大了, 肯定要离开我跟你伯伯的,现在阿沐还小,所以伯伯跟我都要看着你。若真的回京城了,你爹爹也会想阿沐,那阿沐可以有两个家,今天想跟榕榕在一起就来我家里,明日想跟你爹爹在一起,就去你爹爹那儿。”余榕笑道, 她这么说也是因为吴襄可能要被调回京城, 而且对于阿沐来说也是好事。

    父母之爱儿则为之计深远, 阿沐虽然不是她跟吴襄的亲生儿子, 可是跟亲儿子没两样,而且吴襄跟余榕年纪渐长,有这么个开心果陪着也是每天心情愉悦, 再者阿沐又亲近她们。可阿沐又是镇国公府的世子,不早日在镇国公府立足,以后恐怕也难。

    一听余榕这么说, 阿沐就喜道:“我有俩个家了, 榕榕你可不要抛弃我。”

    “不会啊!”余榕摸了摸他的头发, 小孩子的头发毛茸茸的, 一看就是个心软的孩子。

    果真吴襄接到京城调令, 要到户部任职,以他的资历也完全够了,这一路走来也是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给闯出来的。孙氏听到公公升官, 喜的不行,她跟敬瑜道:“咱们到了京里,你就可以去国子监好好准备下场了。”

    男人最重要的是前程,而敬瑜功利心却不是很强,这也与他是二儿子有关,而且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小儿子,所以习惯有父兄在前面撑着。但跟着父亲办公这几年,他也慢慢的改变了自己的看法。一个男人要撑起一个家并不容易,而士农工商,士是排在最前面的,虽然风险很大,但毋庸置疑,收获也最多。

    所以听到孙氏的话,他会心一笑:“你说的是。孩子就麻烦你照顾了,到时候回到家,你不管大嫂怎么做,你做好你为人媳妇的本分就行。”

    这也是敬瑜本人的希望,他不大喜欢豆蔻,现在能顾得上面子情也是看在他大哥的面子上。而孙氏孝顺本分,也有玲珑心思,不要被他大嫂带歪就行。他娘养他们三个儿子不容易,即便是养阿沐也是怕得罪江榆林,到时候收获这些政治资源的还不是他们三兄弟。幸好大哥不是好糊弄的,若不然吴家兴旺不起来。

    孙氏闻弦歌知雅意,“这还用得着二爷说,我跟她又不一样。”不管豆蔻现在变得怎么样,可人的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就像孙氏跟敬瑜俩人都认为豆蔻实在是做儿媳妇失职,所以即便现在没见到她,她们对她还是有一种不信任感。

    俩口子就是要这样,你说的观点我赞同,意见一致,要不然天天唱反调的人,过几天就懒得跟她说话了。

    要回京城的消息,吴襄早就送回去了,一听闻婆婆要回来,本来在娘家的豆蔻连忙回家,洒扫屋子,帮忙布置,唯恐做的不好。她再心大,也不是傻子,随着公婆这几年托人带东西回来,基本都是给敬天的,给她的虽然礼数周到,可一看就是客气一下的意思。

    红柳劝道:“大少奶奶,这里已经扫了好几遍了,奴婢看准没错的。”

    豆蔻急道:“还有厨房上也让她们也皮绷紧了,别跟我做出来的东西不好吃。”她硬着头皮还去问敬天婆婆的口味,敬天虽然极为诧异,但还是告诉了她。豆蔻以前布菜的时间很少,因为也没听婆婆说特别喜欢什么,可她也不是成心的啊!

    她也算用心了,余榕看这一桌子菜,又看到她战战兢兢的,便说了一句:“老大媳妇,这几年也辛苦你了。”说起来,她生了个儿子,余榕也还没见到。

    豆蔻连忙道:“哪有娘辛苦,您快趁热吃饭吧。”

    余榕觉得豆蔻好的一点就是她很诚实,也很诚心,不会那些虚头巴脑的,平时可能也不会曲意奉承,但你交代她什么她也会用心完成。老二媳妇聪明能干,但是论起热心肠,确实不如老大,总之余榕当婆婆也没多久,也算是一些心得了。

    “榕榕,吃一根红烧鸡腿。”阿沐夹了一根放余榕碗里,还跟余榕挤眉弄眼。

    豆蔻唯恐伺候不好婆婆,鞍前马后,细心观察。吴襄夜里都对余榕说:“这下你可好了,儿子媳妇上杆子伺候你。”

    余榕偷笑:“这叫制衡,你们朝堂上不老是讲制衡吗?这后宅也是一样,老大媳妇是长媳,就得逼她做的好一点,老二媳妇才福气。你也别说,阿沐现在喜欢你可是胜过我啊!”

    新任户部侍郎吴襄平日都不怎么笑,现在一听说阿沐就开怀大笑,“小家伙是想骑马才缠着我的。”

    到家第二日有亲家卫家孙家各自替他们接风,又有meimei妹婿在一旁请她们,总之不知不觉中余榕一家也在京城下来了。江榆林亲自上门接阿沐回去读书,没有想象中的哭的撕心裂肺,其实小孩子的接受能力比大人更强。

    阿沐在吴家住了许久,有好些东西要带走,但阿沐只带了一部分,并且振振有词:“我还会回来的,两边都是我的家。”

    江榆林很少跟阿沐实质接触,见他已经会自己穿衣洗漱跟吃饭,还会指挥下人收拾行李。余榕夫妻站在一旁跟江榆林说话,余榕跟他道:“他现在很多东西都自己会做了,你要多陪陪他,无论看着多懂事,也还是个小孩子。”

    “榕姐说的是,我换了不少下人,家里清净的很。”喻氏陪嫁的人也不一定都是好的,尤其是有的对于江榆林把孩子放在吴家早就意见很大了,说不准挑拨离间什么的,江榆林现在安排的都是他的亲信专门照顾阿沐。

    阿沐走的时候带走了余榕长期用的帕子,他这几年很少再吵着跟余榕一起睡,有时候一个人害怕就把余榕的被子搬过来睡,有熟悉的气味闻着他就不那么害怕了。敬天跟敬瑜一起送他走的,平日阿沐很威风,都说自己有三个哥哥,今天却很安静。

    敬瑜偷偷跟阿沐道:“过几天我再来看你。”

    阿沐缓缓点头。

    阿沐走的头一天,余榕跟吴襄就不大适应了,平时阿沐都是缠着他们做这做那,可现在却不一样了,俩人空守房门。尤其是吴襄半夜看余榕在喝水,还道:“别全部喝完了,要是阿沐肚子饿了起来我们这边喝水怎么办?”

    余榕愣了一下。

    而搬回家的阿沐也有点不适应,他爹对他虽然也很好,可他爹也确实很忙,一直忙个不停。后来他决定主动出击直接把被子抱在江榆林的床上,江榆林看他这么愿意亲近自己,也乐得有个暖脚的,而且阿沐虽然是个男孩子,可是贴心的很,就是有点话唠。

    “爹,你怎么这么忙啊?跟吴伯伯一样忙,可吴伯伯闲的时候又很闲,还会带我逛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