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宋轶尴尬地放下罪恶的筷子,喝了口汤,笑眯眯地说道:“其实,我是想吃鲟鱼骨。” 李宓看了一眼那一根白软骨,坏心眼地说道:“那是给大黄的。” 我去!你是说我人不如狗,还跟一只狗抢食吧。 “汪呜——” 宋轶:“……” 吃完饭,摸了摸荷包里的银子,宋轶道:“最近手头有些紧,等把卢君陌那一百零八两讨回来再还你可好。” 李宓对此很是疑惑了一会儿,半晌才明白过来,这个混蛋在说醉香楼那顿饭的事。这都多久过去了,对于这种小事,你的记忆力能不能不要这么好,还有,有你这样当众诈豫王银子的吗?下一个还是执金吾,李宓突然不知道该同情这两个位高权重的美男子还是该同情自己这个书斋掌柜。 结果,最后,他竟然答了一声:“好!” 其实,看看那些位高权重的家伙吃瘪也是很不错的体验。 跟人比试了一上午,宋轶觉得有些疲惫,本来打算午睡一会儿,可是一闭眼,她脑中会莫名其妙地浮现起那场大火。那场她自己放的大火。 她站在门内,火势熏迷了眼,少年身穿银甲,冲过来,满眼的惊恐和不可思议,就在他要冲进火中时,他身后出现了一个人,火苗摇曳了一下,少年突然倒在地上,一名黑衣女子扛起少年,静静地看着大火中的她,冲她笑得绚烂。 她说:“王静姝,你可以死了!” “啊——”宋轶再次被这个映像吓醒。 其实当时的情形,她记得并不是很清楚,可是在梦里很多并不明晰的印象被添油加醋地还原了,巨细无遗。她甚至看清楚了那人嘴角的冷笑。 他娘的,想让她死,还想睡她的男人,做梦! 宋轶擦了一把额头冷汗,没有再睡下去。未时三刻,玉珠来秉,说有客上门,宋轶本不想见,但此时却更不想一个人待着,只好整理了一翻出来。蔷薇园有专门的会客厅,玉珠候在门口面色诡异。 能让她觉得诡异的存在,必然有猫腻,宋轶心中暗忖:该不会是凤羽夫人吧? 如今若再要找她画冰人用的美人画册,她可是要提提价了。 转进一看,却是一个头戴黑色纱笠的女子,女子背对她而坐,宋轶下意识地放慢了进屋的脚步,迅速打量起来人。黑色衣服,遮挡了所有肌肤,手指还缠着黑纱,跪坐的姿势很是规矩,身姿笔挺,很有气势,一看便知是个训练有素的练家子,而非寻常柔弱女子。 宋轶转到正面,也不掩饰眼中探究意味,很显然,女子也隔着黑纱在打量她,一时间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显得很是沉凝。玉珠望了望里面,有些不放心,冲大门口的侍卫做了个手势,这是要去禀报主人李宓的意思。 “姑娘遮得这般严实,该不是来请我画像的吧?” 黑衣女子掏出一包银子,推到宋轶面前,道:“听闻先生画技了得,在下想请先生画一本画本。”这破风箱一样的声音,让熟悉画骨先生声音的宋轶觉得颇为刺耳。宋轶忍不住又将她打量了一翻,这下觉得连这装束都有些相似了。 黑衣女子显然没有兴趣向她解释自己的怪异装扮,而是透过黑纱定定地看着她,岿然不动的气势,犹如一座高山倾轧过来。 “姑娘想画画本?”宋轶对她散发出来的强烈气势恍若未觉,态度依然随和不严肃。 这还是头一遭有人请她画画本呢。 掂了掂手中银两,凭手感,少说也有一百两。画本跟她画像不同,画像是精雕细琢,可画本她用的是简笔画法,所以虽然看似画多,但以她的手速,费的时辰却未必多多少。 “这只是定金,画好还有五百两!” 宋轶爱财,却没有因为这五百两而头晕,反而问道:“姑娘应该不止是画画本这么简单吧?” “是的,在下的意思是,以漱玉斋的名义刻印发布出去。” “此事,我可不能做主。若是要刻印发布,还需要漱玉斋的东家说了算。” 而此刻,李宓已经绕到后面隔窗,将外面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无妨,这个画本,漱玉斋稳赚不赔,宋先生可以跟李掌柜好好考虑考虑。”说罢,还瞥了一眼宋轶身后。隔窗后,李宓清楚感觉到一股被窥探的视线。 “那就先看看姑娘想画的是什么吧。” 黑衣女子想画的东西并不难,就是一个故事。一个将军保家卫国,政敌为夺、权,联合陷害,导致他满门被屠。三个罪魁祸首却从此步步高升位极人臣,在朝野呼风唤雨,而某一天,突然天谴降临,第一个在饮宴时,突然气绝,查不出伤,验不出毒…… “呃……后面呢?” “什么后面?” 宋轶:“不是有三个罪人吗?现在才一人遭了天谴。” 黑衣女子十分坦然:“我还没想好。他日想好,我会告诉你。” 这意思就是,你就先按照这个样子画。 宋轶无语凝噎。好吧,给银子的是老大,她姑且忍了。 宋轶用了一个下午时间来画这本画本,而对面的女子也坐了一个下午,看完大致构图,她指着一幅画道:“这里,是寿宴。” 宋轶也盯着那幅画:“寻常饮宴不行?”寿宴,难道有什么特别用意?画本在讲述一个故事时,很多东西并不要求精准,毕竟不如语言。 “他是死在寿宴上的。”黑衣女子语气笃定,仿佛那是她见过的既定事实一般。 宋轶照着她的意思将宴席的部分重新构图,她确认无误后,起身,准备告辞,宋轶叫住她。 “既然是姑娘想画这画本,自然要落姑娘的名。” “先生非要姓名的话,就落无常二字。” 宋轶瞟了一眼她浑身黑,莫非是地狱索命的黑无常?啧啧,这位口味略重啊。 黑衣女子离开,李宓从后面转出来,宋轶将画本交给他,李宓迅速扫了一遍。 “你怎么看?”宋轶怎么看,都觉得这个黑衣女子很怪异。 “这本出去,必然大卖!” 宋轶:“……” 千机阁,青女将自己关在屋子里,侍婢熬了药,让她浸泡双手。 一双手要长得这般修长,若非天生,是需要用极其残酷的方式才能铸造而成的。她至今记得手指被一根根敲断,在每根指节植入楔子,连接断骨,刺激指骨快速增生是如何痛苦。偏偏这样的事情还必须循序渐进,反复进行,最后才造就了这样一双无与伦比的手。 她足足有五年时间都在断骨的噩梦中不可自拔,明明最初动脸时,也只是两年时间,还没有这番痛苦。近些年,她一直苦练画技,手指稍一疲惫就会疼痛难忍。她现在甚至不能提过重的东西,除了筷子画笔棋子,连勾拨琴弦的力道都不能使。 一个时辰的高密度作画,让她感觉到手指在隐隐作痛,直到浸泡在这温热的药浴里,那股钻入骨髓的隐痛才被慢慢压下去。 今天一看到宋轶,看到她那双手,她就知道宋轶是那个人。即便十年不见,身体形状多少会有所改变,但是,她就是知道,谁叫她为此吃尽苦头。后天造就的跟先天的果然是不一样的,尽管同样修长,可一个像是瓦砾刻画,而另一个像是玉石雕就,这种无法逾越的鸿沟让她无比愤怒。 她本以为终于可以在她面前扬眉吐气,将她踩在脚下,让她品尝一下曾经的自己在她面前是如何的卑微,可结果…… 青女挥手掀翻了盆子,发出嘭咚声,门外立刻又侍婢敲门问出了什么事,青女很不想让人看到她狼狈的模样,冷声道:“无事,不用进来。” 门外便再没了声响。 “愚蠢!”一个声音从头顶砸下来,青女抬头,便见戴着黑色纱笠的女子从房梁纵身跃下,堪堪在她面前停住。 “你就这样堂而皇之地杀到他们面前,当真以为卢君陌等人是饭桶吗?” 青女看着这个不知道何时钻进她房间的人,先前积压的火气终于像是找到了发泄口,不屑地说道:“主人说,我在明,你在暗,你没有资格对我指手画脚!” 黑衣女子抬起手,啪地一巴掌抽过去。青女的面具陡然落下,嘴角带出一丝血腥味儿,同时也露出那张酷似王静姝的脸。 黑衣女子毫不留情地捏起青女下巴,几乎让她那张假脸变了形。 “你以为有了这张脸,那些人就可以任你cao控?天真!” 青女怒极反笑,道:“愚蠢也好,天真也罢,至少我活得光鲜,你呢?被自己喜欢的男子烧成这样,啧啧……” 黑衣女子手指一僵。 “我不信你没嫉妒过她?不然当年不会堵了她的逃生通道。不要在我面前表现得这般无欲无求,你我是姐妹,而且是并蒂双生,你的那点小心思,瞒得过别人,可瞒不过我!” 黑衣女子狠狠甩开青女的脸,还故意用手帕擦拭了一翻沾到她脸的手指,十分嫌恶地说道:“此事,你别再掺和了,尽快脱身,我有新计划!” “凭什么?”刚跟那些人接触上,青女怎么肯离开,“本来以为她死了,把她所有的夺过来就完事,没曾想她跟你一般像老鼠一样躲在角落里苟延残喘,我怎么能放过这个看她落魄的机会?” 老鼠一般苟延残喘?难道你的眼睛瞎了,就算那个人毁容,她也是站在制高点上,足够将你灭得渣滓都不剩! 显然这个meimei除了容貌,什么都入了不她的眼。 “你若坏了大事,即便是我亲meimei,也休怪我六亲不认!”黑衣女子拂袖而去。 青女娇笑道:“好走不送!” ☆、第七十二章 鸿门宴(捉虫) 第三日,名为《天谴》的画本推出, 宋轶一大早便等着黑衣女子来送银子, 心里还琢磨着要用何种方法套出她的身份。 这个人她总觉着有些古怪, 那煞气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散发出来的, 女人的直觉告诉她, 黑衣女子找上她不是偶然。 她这正拨弄着小算盘, 估摸着用什么强硬的方法能够让黑衣女子乖乖就范时,却被告知蔷薇园的客厅里不知何时放着一包银子。 宋轶即刻奔过去, 一清点, 不多不少, 正好五百两。宋轶站在门口将各种护院看了又看, “你们今早起床都带眼睛了吗?”他娘的, 这么多人,那个混蛋是怎么混进来的, 若是她心怀不轨, 那自己的小命还要不要? 护院们个个昂首挺胸,答:“带了!” 宋轶扶额, 狠狠灌了口凉茶压惊。 这边茶刚喝完,那边李宓便来了, 走到门口还未启口, 孙朝红跟炮仗一般冲将过来, 带歪了李宓一片衣襟。 李宓赶紧抓住门框,稳出个弱柳扶风的模样,冲着孙朝红干瞪眼。 而孙朝红豪气干云丢出一本书, “说说,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上面会有这些人?” 宋轶定睛一看,封页上赫然写着:《惊世录》青云榜。 “呃,这是千机阁的东西,你为何跑到漱玉斋来兴师问罪?” 孙朝红懵,先前的煞气突然xiele个干净,面上僵了僵,气势凛然地说道:“我,认错了。” “《惊世录》与《惊华录》还都用了草体,封页又这般相似,的确容易混淆。”宋轶递出给台阶给她下,孙朝红乖乖下了,这才鄙睨了一眼还挂在门框上的李宓,道:“你们不打算管管吗?《惊世录》的青云榜,可是什么人渣都在往里面放呢,还各种吹捧。” 李宓整整衣襟,走进来,直接无视孙朝红这个流氓,在宋轶面前坐下,也掏出一本《惊世录》青云榜来,“我来也想问问你的意见。青云榜上,除了打头的几位身份地位不可撼动的,其他的人似乎都胡乱派的。他们这样做,不是砸了自己的招牌吗?” 因为榜单不止是榜单,还有上榜的理由和风评等级。宋轶大致瞧了瞧,“它这只是扬长避短的写法而已。这些世家子弟,多少都有点拿得出手的本事,要不怎么附庸风雅?而且,你们发现没,这些人虽然风评不怎样,但都算得上是泰康□□流,在琴棋书画诗词歌赋等方便都有专长,尤其是这个位列第五的崔则,他因为文辞出众曾上过《惊华录》风云榜,但因作风问题,被撤下榜单。” “作风问题,可是说很多女子仰慕他,投怀送抱,他来者不拒?”孙朝红这些是听过的,这些说起来,都是男人那点可憎的自尊心在作祟,他们通常称之为风流。这个崔则还写不过少yin词艳曲,被传抄甚广,成为风流名士典范。还因为画风唯美,词句间情意绵绵,蛊惑了不少无知少女。某些男人的所谓人生价值,和某些女子所谓的追求幸福,还真是一言难尽啊。 “来者不拒?你当他是公马吗?人家是挑年轻貌美的,而相貌平平的便婉言拒之,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多有涵养的正人君子,其实就是个好色的人渣。” 从泰康城公认最有色胆最好色的家伙嘴里吐出“好色人渣”这几个字,着实有些违和。李宓和孙朝红都只默默地轻咳了一声,表达了一下自己的不适应。 “若只是如此,你情我愿,也没什么,最多让他退下风云榜,入个不正经的名流录也是可以的。只可惜,他得意忘形,以为自己真的天纵奇才,无人能及,凡是送上门的都可以肆意妄为,一名仰慕他才华只是纯粹来送诗的女子就这样遭了他□□,那女子跳湖自尽。不管此事是有心还是无意,既然大错酿成,他若站出来承担,改过自新,或许还能给他一次机会,谁知道,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罪行,竟然将女子宣扬成什么自荐枕席的下作之人,他推拒之,爱而不得,以死相逼,很是写了好大一篇煽情的文章惹得闺中少女更是怦然心动。就因为此事,才将他剔出《惊华录》。” 宋轶指了指他下面那一串名字,“这些都是一丘之貉,以风雅之名干龌蹉之事。如今全被千机阁推出来了。” 要说对泰康城这些名流公子世家子弟最了解的,非这个成日里钻狗洞收集情报的宋轶莫属。千机阁将他们拎出来打头阵并不出人意料。一则,他们有家世有背景,并且在朝中有一定职务;二则,跟漱玉斋的《惊华录》有过节(因为没让他们上榜);三则,他们的确有一技傍身,还小有名气,有一定的号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