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中文小说阅读网 - 都市小说 - 照见星星的她在线阅读 - 第16节

第16节

    “当然,我们现在拥有这样的基础设备,也是这些年国家越来越注重文卫这一块。”顿了下,院长看向沈时说,“沈医生,我作为东部院区的院长,再次诚恳邀请你回国加入我们的医疗团队。今年我们也展开了 cart免疫疗法的研究,后面的临床实验真的非常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

    “人才”,这两字沈时前不久在另一个人那里听到过。只是这些年过去,他对人才两字没有了任何感觉。他面容沉稳地看向院长,开口说:“年后,我会同贵医院的人事科联系。”

    沈时很少上手机微信,因为有人在群里异常活络,他总能知道她的近况,一下子要改编新剧本,一下子又进组当起了副导演。

    必须承认,汤贝贝是他见过的精力最旺盛的女孩了。

    “沈医生,你住哪边,我让医院的车送你回去?”院长送他走出办公室,客气地询问他的住址。

    沈时谢绝了好意,开口说:“我刚好有位朋友在你们医院,我过去跟她见个面。”

    院长一喜:“莫非他也是我们医院的医生?”

    “不是,她是楼下剧组里的……副导演。”

    沈时不了解剧组,不知道汤贝贝这个副导到底做的是什么工作,他下楼来到对面剧组的拍摄场地。因为外面围着红线,他没有进去。

    远远的,摄影机前的汤贝先看到了沈时,立马朝沈时挥起了手。不知道是不是她戴着帽子,沈时没注意到她,汤贝直接跑向沈时,漾着笑脸。

    “沈时……哥。”汤贝立在沈时面前,不小心叫出了他名字,及时在后面加了一个后缀。

    沈时并不在意称呼,瞧了瞧面前人这一身穿着,开口问:“还在忙?”

    汤贝摇头,又点头,然后说:“再收拾一下就好了。”就在这时,不远处的第二副导演朝她一声吼:“新来的,过来搭把手!”

    汤贝:……

    真是官大一级压死人。汤贝回头瞧了眼第二副导,第二副导也对她很无语,不好好做事居然跑出去撩帅哥。

    “现在还早,我也要在这医院继续看看,等会再来找你。”沈时对她说。

    汤贝立马露出更灿烂的笑容:“沈哥哥,今晚我一定请你吃一顿特好吃的。”

    “嗯。”沈时扯了下唇。

    事实,沈时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别人请他吃饭。

    临近冬至,夜幕降临得特别早。等汤贝结束工作,整个天色都已经黯淡下来。她看了看时间,还是五点一刻。她脱掉了沾血的外套去找沈时,幸好今天她穿得多,外套里面还有一件马甲背心,多口袋的款式。

    对,就是导演们最爱的那种小马甲。

    一块走在东部医院外面的人行道,沈时临时接一个电话;汤贝等在旁边,隐隐听到了一声跟她同款的——“沈哥哥”。

    ……呃?

    季子珊?

    隔着深冬入夜前微微刺骨的冷风,汤贝隐隐听出了沈时手机里的女音是谁。是的,她见过季子珊,自然能听出季子珊的声音。

    汤贝默默撇了下脸。

    电话里,季子珊似乎也要请沈时吃饭,沈时出声回答:“不用了,子珊。我已经有约了。”

    有约了……汤贝下意识回味了沈时的话,已经内心骄傲地抬起了头;同时,转了转眼珠子。

    请客吃饭这种事情呢,有时候并不看谁的面子大,也不看谁和谁更熟,完全只是看——谁先下手为强。

    呵呵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  沈时:先下手为……强?!

    100个红包送给先下手为强的你们~~另外100送小蜗牛们。

    ps:cart免疫疗法目前在癌症治疗领域很火热,有兴趣可以搜索了解,没兴趣~也不重要。毕竟,我们的兴趣都在后面的荡漾啊荡漾的……戏份里。

    明天见。

    ☆、第十五颗星

    只是说到请客,汤贝也不知道请沈时吃什么,她知道s市那些特贵的餐厅,因为季柏文带她感受过;也知道s市哪里有最好吃的平价馆子,平时她和同学都会三三两两地外出觅食。

    所以到底选贵的,还是好吃的?汤贝一时纠结,便抬起头问沈时:“沈哥……哥,你是想吃贵点的,还是便宜点的?”

    “……咳!”话刚脱口而出,汤贝便意识到了口误,立马扬着尬笑望向沈时。贝爷你真牛x,居然直接问出了心里话,毫无保留地表露了自己的小肚鸡肠。

    沈时大概也没想到她会问得如此直接,正要出声,汤贝贝已经圆好了话解释起来:“我的意思是,你喜欢环境好的呢,还是口味比较好的地方?”

    沈时抿了出一个笑意,开口说:“这个不应该由请客的人来决定吗?”

    汤贝:“……”完全没想到沈时会这样说,他不应该客气地回她——当然是口味更重要。

    才对啊。

    既然沈时都不客气,汤贝就自己决定了,脑里已经有了一家很好的选择,地方就在她学校附近,不过她还是问了问沈时:“时哥,你可以吃日料吗?”

    沈时并不挑剔吃食,点了下头:“可以。”

    因为听到那声同款沈哥哥,汤贝对沈时的称呼换成了时哥。沈时虽然不在意称呼问题,但是有人这样换来换去地称呼他,还不如直接叫他名字。

    “如果别扭,就直接叫我名字。”沈时说。

    “不行——”汤贝摇头,抬着眸看向面前人,肯定说,“你大我那么多,直接叫你名字多不礼貌啊。”

    沈时没再说话,也不再要求什么了。

    戏剧学院附近的日料叫做秋子居酒屋,一家典型的日系居酒屋。店里地方虽小,但是装修得别具一格:原木的吧台,陶质的碗碟,深色的实木地板延生到悬挂着暖帘的二楼,墙面挂着各类秀美的仕女图。店里进来的门是小门,门口挂着精美的红色小灯笼,古朴清雅带着一份影影绰绰的美感。

    室内的灯光也偏黄光,照得整个空间彩色饱满又温馨自然。

    因为环境小资而有趣味,这家店算是她戏剧学院附近的小网红店。今年她还在这家居酒屋给表演系的女孩拍过片,老板以前也是戏剧学院的师哥。

    重点是,她带朋友来这里吃东西,可以打折。

    沈时坐下来,汤贝笑吟吟地递上餐单,沈时说:“这里你熟,你来点吧。”

    “好。”汤贝立马美滋滋地点起了食物。

    因为日料分量少,她一口气点了好多,沈时不免提醒说:“我午饭吃得晚,不用多点。”

    汤贝抬起头:“我午饭吃得早……”

    而且,她在剧组干了一天的体力活,今晚不吃多点,明早怎么有力气继续扛道具呢。

    汤贝点了一桌子的日料,外加一个寿喜小火锅。面对两盘三文鱼和金枪鱼腩,汤贝对沈时说:“虽然这家居酒屋小,但是食材一点都不输顶级日料餐厅。”那些顶级日料餐厅,人均上千,季柏文带她吃了一顿她就没兴趣了。

    沈时看向盘子里rou色漂亮的金枪鱼腩,的确新鲜。他拿起了筷子。

    汤贝也开始吃最爱的招牌卷,就在这时,她手机震了两下,洛杉矶的张安硕正在微信里邀请她一块吃鸡。

    没有犹豫,汤贝拒绝了张医生的邀请,给了一个理由:“张医生,我在忙……”

    “哎,我好无聊啊。@沈时你现在在做什么?我找汤妹打游戏她居然说在忙。”半分钟后,张医生直接在群里@了沈时。

    沈时拿起手机,看了眼洛杉矶的群消息。

    汤贝:……

    “我也在忙。”沈时回复了张安硕。

    汤贝抬起头,笑了笑说:“吃东西的时候不方便打游戏。”

    沈时对她嗯了声,放下手机。

    群里,耐不住寂寞张安硕又同时@汤贝和沈时两人说:“沈医生,昨天汤妹说要请你吃饭,你看到消息了吗?”

    然后,她和沈时都没理张安硕了。

    明明只是没告诉张医生她和沈医生已经约上了饭,却像是她和沈时一块干了什么私密事……不知道为什么,汤贝突然觉得有些小刺激。

    以及,小小的荡漾。

    甚至,觉得她和沈时关系更近了一些。

    汤贝想起傍晚季子珊的那通电话,仗着自认为同沈时关系近了那么一点点,直接问了出来:“沈医生,你也认识季子珊吗?”

    “对,认识。”沈时出声回答,同时看了眼问话的人。

    刚刚等车的时候,他叫出季子珊的名字,也就是觉得没有瞒着的必要。他不仅认识季子珊,沈家同季家还颇有渊源。

    就是不知道,汤贝贝对季家是一个什么想法。

    汤贝对季家能有什么想法,事实在她哥离开周庄之前她对季家根本没任何概念。季家对她来说,就只是她哥亲生父亲的家庭,倒是对季子珊,她有点想法。

    她和季子珊同岁,第一次接触季子珊是她小学五年级来s市参加全国讲故事比赛,比赛结束成绩未公布之前,一个不同组的女孩跑过来对她说:“我一定会赢了你的。”

    小时候她也是一个不服输的小刺头,回应说:“你怎么赢我?你讲得又没我好。”

    比赛结果当然是——她汤贝贝赢了第一名。毕竟,她没点天赋怎么闭着眼睛写出《xx传》四十集的剧本来?

    当年跟她一块比赛女孩就叫季子珊,那天她妈带着她过来,也正好看见了善善和老汤陪着她来s市参加比赛。

    以上就是她对小时候季子珊的简单印象。

    再次见到季子珊,她哥季柏文已经回到了s市,她中考结束来s市玩,他哥来车站接她,后面还跟着一个绑着马尾的女孩。即使她哥离开了周庄离开了她,她内心深处都觉得季柏文应该是她一个人的哥哥,但是那趟游玩后,她明白了她哥不是她一个人的哥了。

    同样中考毕业的季子珊,已经变成了一个话少冷感的倨傲少女。

    后面上了高中她学习成绩下滑,每个星期她哥都会给她打电话,偶尔电话里听到季子珊跑来问题目:“哥,这道题你再给我讲一遍吧!”

    ……

    总的来说,她同季子珊不熟,但是由于两人拥有同一个哥,多多少少有些接触。又因为双方身份比较特殊,每次接触起来也都比较……生硬。

    对于季子珊这个人,她虽然不太喜欢她的性格,但还是非常欣赏她的品质。毕竟,季子珊当年凭着自己努力考入了s大医学院,也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坚毅少女啊!

    “沈医生,你和季子珊熟吗?”汤贝开口问,乌浓的眼瞳捎着一丝刚刚凝思的□□。

    沈时没有直接回答熟不熟问题,换着方式告诉面前人:“以前我们两家住得比较近。”

    沈时这样说,汤贝基本明白了,小声说:“……青梅竹马啊。”她声音很轻,只是简短地回应一句。

    沈时差点被芥末呛了一口。

    他抬起头,视线几乎望进汤贝的眼睛里,默了会,提出自己的不同理解:“青梅竹马不应该是一块长大吗?我都大你那么多……自然也大季子珊很多。”

    呃,对噢。汤贝一双笑眼瞬间凝成小酒涡,她也停留在年龄问题想了想说,“那你差不多是看着季子珊长大吧。”

    ……这个发现,还不如两人是青梅竹马呢。

    “我在美国呆了十二年,怎么看着季子珊长大?”沈时再次开口,问她。

    “……”这是一个数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