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节
凌宽不言不语的上了车,同组女演员瞬间十分得意,将肖霄往旁边一挤,然后也一同上了副驾。 肖霄绕到驾驶座那一边,将自己的名片双手奉上,一双眸子笑盈盈的,“凌先生,我叫肖霄,以后多找我拍戏呀。” 凌宽没有伸手接那张名片,只是扫了她一眼。 但不知他目光扫到了什么,目光突然就顿住了。 肖霄没有回避,任由他盯着自己看。 又过了好几秒,凌宽收回视线,转向身边的女伴,语气淡淡:“下车。” 同组女演员又是惊讶又是愤怒:“你说什么?” 凌宽不再理她,只是朝窗外站着的肖霄扬了扬下巴,道:“你上车。” 过了一会儿,肖霄便知道了,刚才凌宽看的是她眼角的那一颗泪痣。 西安虽是古都,可面积比不上北京大,夜晚也不及北京繁华。 肖霄原本还在好奇着他要带自己去那里,可等到对方开车带着她在街头一路接一路的绕着圈子时,肖霄便知道自己应该闭嘴了。 临近十一点钟的时候,凌宽将车停在了一个路口,隔着马路,遥遥对着一条巷子。 凌宽将车子熄了火,胳膊肘懒洋洋的搭在方向盘上,拿出烟来,抽出一根点着含住。 又过了没几分钟,巷子口里走出来一个袅袅婷婷的身影来,是个年轻女孩。 女孩的五官很美,不施粉黛就已经十分美丽。 她那一头长发被规矩整齐地绑在了脑后,身上穿着素净,手里拿了一个饭盒,从巷子口走向了不远处街角的一个馄饨摊。 装好了馄饨,她又立在黑夜中等了一会儿,然后等来了一个中年女人。 中年女人似乎是刚下夜班,这两人看着像是母女,一边说着话又一边挽着手往巷子里走进去了。 肖霄嘴上并不吭声,只是静静坐在副驾驶座上等待着凌宽的发落。 一时间她在心里想,她是因为泪痣,那刚才同组那个女演员呢? 噢,对了,是梨涡。 她同那个年轻女孩一样,说起话来的时候,脸颊上会浮起来两个小小的梨涡,十分好看。 肖霄知道,这段经历太过离奇,说出去给旁人听,旁人必定是不相信的。 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的确是因为陪着这位太子爷在深夜街头的车里坐了三四个小时,然后便莫名其妙的赢得了太子爷的青眼。 还有一件事情,肖霄知道,说出来大概也是没有人相信的。 她和凌宽甚至连接吻都没有过。 这会儿回了久违的北京,肖霄没有回公司给她安排的那间宿舍里,而私会同凌宽一道住在了酒店的套房里头。 凌宽这人喜欢热闹,但凡是有空闲,必定是要呼朋唤友,通宵达旦的玩乐。 至于肖霄,反正她并没有要和他长久的意思,心里更知道并无和他长久的可能,因此也并不避讳,凌宽喜欢热闹她便哄着他开心,群发短信给自己当模特时的那群小姐妹,让他们一道来玩。 只是等任淮西出现在了酒店的套房门口时,肖霄却是有些愣住了。 等反应过来,肖霄几乎要被气得跳脚:“你怎么来了?!你来干什么?!” 任淮西举起自己手中的手机,神色淡淡:“你发短信让我来的。” 肖霄反应过来,自己多半是群发的时候不小心选中了他的名字,当即便咆哮道:“我写的‘姐妹们’,你是姐还是妹啊?” 任淮西终于不耐烦了,他伸手想要推开挡在自己面前的肖霄:“我就想喝点酒,让我醉一醉,这都不行吗?” 当然不行! “你不想活我还想活呢!”肖霄不想被殃及池鱼,“要是被夏清时知道我把你带来这里,她肯定要扒掉我的一层皮!” 任淮西难得的服了软:“你就当可怜可怜我,行不行?” “不行!”肖霄斩钉截铁道,只是话说到一半,又猛然反应过来。 她坏笑着看向任淮西:“难不成是因为人家在上夫妻真人秀上秀恩爱,你实在扛不住刺激了?” 任淮西阴着一张脸呵斥道:“你给我闭嘴!” 他这幅样子,肖霄倒也不生气,只是将手朝电梯的方向一指,好声好气的哄着:“行了行了,你快回去吧,我叫司机送你。” “你怎么这么小气?”任淮西这会儿一副今天铁了心一定要在这里喝酒的架势,引得肖霄十分无奈。 两人还在这里扯着皮,身后的房门突然开了。里头传来震耳欲聋的音乐声,然后是凌宽走出来。 看见这两人在这儿拉拉扯扯的,他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只是淡淡道:“里面热闹,站在外面干什么?” 说完便越过他们径直往电梯方向走去。 肖霄知道他是名为下去买烟,实则是下楼去透气,因此当下便跟住了他,“我和你一起去。” 凌宽今天的心情似乎不怎么好——不过他总是这样,喜怒无常。 在电梯里,他看了一眼肖霄,然后问:“知道相书上怎么说你这种面相么?” 肖霄愣了愣,然后便听见他道:“孤星入命。” 肖霄听着这句话,只觉得耳熟。 孤星入命,一生流水,半世飘蓬。 这样想着,肖霄突然乐了起来。 夏清时曾经说过她这种脸,是娱乐圈里的大众脸。 她同霍从熙和叶真真两个人都长得像,网友也说她们三个人是撞了脸。 那会儿她刚走入大众视线,她眼角的那一颗泪痣其实十分有味道,那会儿就有网友扒出了霍从熙在电影学院念书时的旧照,那照片上的女孩,眼尾赫然也是一颗泪痣。 不过据说霍从熙是将那颗泪痣点掉了,所以在她后来的那些高清照片里,很少有人知道她曾经长过一颗泪痣。 肖霄就这样想着,一时间又觉得这命理之说实在是有些胡说八道。 孤星入命,一生流水,半世飘蓬。 因为这世上大半女人的命运都是如此。 她还在想着,电梯门“叮”的一声响了,她随着凌宽一道步出电梯。 酒店的大堂里,硕大的液晶显示屏内正在滚动播报着刚才最近的爆炸性新闻。 “突发事件,两小时前霍某(女,33岁,演员)于东城区某处高档公寓坠亡,身体表面无明显伤痕,初步判定为自杀。同时警方在事发公寓内发现一具身中数刀的怀孕女尸(康某,女,43岁,香港籍),现警方已将涉案人员容某带回警局协助调查。” 第71章 短短一个小时里, 医院那边接连打了十几个电话过来。 是夏父打来的。 如今夏父的病已经恶化到了十分可怕的地步。 若是叫旁人来看,恐怕会觉得胆战心惊, 明明前不久还好好的一个人, 身体状况却在不到半年内恶化到了这样的地步。 夏晓棠看着心疼,可也无可奈何。 她不是没有劝过他的, 也不是没有别人得这个病的, 哪怕不做肾移植,寻常人坚持治疗, 也有个四五年好活,可夏父自己是忧思太过, 这才导致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灰败了下去。 这会儿夏父连番的电话轰炸, 意思再明显不过。 夏晓棠深吸一口气, 再次将那个电话接起来:“爸爸……” 面对这个养育了她二十多年的男人,她还是习惯这样称呼他。 更何况他现在是这样的境地,夏晓棠便没在他面前改口。 电话那头的夏父自然还是要求她立即将晏时送过去动手术。 夏晓棠颇为无奈:“这种手术也不是说做就做的, 你现在的身体状态不适合,等养几天再说不行么?” 也许是因为病魔的折磨, 夏父的脾气变得比从前要更加暴躁易怒,当下他便在电话那头发起了火:“有什么适合不适合的?那些从死人身上拿肾的,难道也都一个个等到养好了身体吗?!” 这话却是叫夏晓棠猛地一怔。 她又想起晏时先前同她说过的话了:鸭子的身体被拔光了毛, 身体雪白,脖子被拉得老长老长,肚子从中间剖开长长一道口子,里面的内脏都被掏去, 空空荡荡。 夏晓棠突然就觉得齿冷。 就在这一瞬间,她觉得夏父陌生极了。 从前夏父忽视晏时、冷落晏时的时候,夏晓棠的心里是幸灾乐祸的——那时她还以为她是夏父的亲生女儿。 可现在,夏晓棠却只想要问一问夏父,是不是晏时也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不然为什么他在说起这个愿意为他捐肾的弱智儿子的时候,语气里没有半点怜悯和耐心? 只是所有的这些话,夏晓棠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 她深吸一口气,然后道:“哪怕是你准备好了,他也没有准备好……这不是献血,这是捐肾,是从他身上活生生拿走一个器官。” 夏晓棠知道夏父在担心什么。 他担心夏清时将晏时找到,担心他的肾脏没有着落。 其实像晏时这样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国内原本就是不被允许捐献器官的——若说最保险的方法,原本就是将捐献双方都送去国外做这一场换肾手术。 可夏父如今十分谨慎,只怕这样要暴露行踪,更怕夜长梦多,所以便冒险选择了一家外资私立医院,打算在这里做换肾手术。 夏晓棠深吸一口气,决定不再去想这些事情。 她打了个电话给沈璐瑶,电话那头传来轻微的背景音乐声,对方大概是咖啡厅之类的地方。 其实沈璐瑶现在同夏父也没有离婚,两人只是分居而已。 先前她们母女俩猝然间被赶出家门,没有地方可去,她只能求助易霄。 住了一星期后夏晓棠便找到房子,东三环的一个一居室——饶是一居室,可对现在的她来说也绝不便宜。 她都已经打算好了到时候让母亲住卧室,自己睡客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