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节

    话没出口,他眼前那个小小人影一晃,下一瞬,他感觉到自己从腰际被她紧紧抱住。他吃住那个重重飞扑过来的熊抱,整个人后退一步,同时也稳稳的伸手将她护着,不使她摔倒在地。

    ☆、〇二七  夜十九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说:“很开心, 是不是?”

    他看到她从自己怀里抬起头来, 眼睛笑得弯弯得,露出一排白牙齿, 尖尖的, 绝非天真无邪的;无所顾忌的带着点刺,一如两年前在离岛上时, 他就知道, 此刻她怀里这个姑娘,绝非善类。

    她时不时会有一些行为完全的出乎他的意料。

    叫他们去死!

    那天她当着所有人的面露出那个微笑时,他看到了其中另一层含义。这个只有同类才能懂得的疯狂与怒吼, 突然之间将他死寂了二十二年的胸腔点燃起巨焰。

    然后,我们生!

    她就是他心里着魔一般痴迷着的东方。不是香港为了迎合英国人而走了形的东方, 更不是上海这谄媚附和任人宰割的东方, 是流淌在他骨血深处,穷极一生都想要捕捉到的那一点在这远东土地上古老而缄默的民族,终有一天能诞生令他发冷抑或发热的激情的影子, 在这个人身上如此血淋淋的鲜活着,一次次将他征服。

    此刻她就靠在他胸膛,他如此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使她发觉自己每一个眼神与呼吸里都带着爱慕。

    她在他怀里用力点点头。幸好她很快松开了手, 否则再多一秒,难保他神魂颠倒之下会做出什么越矩的动作。

    有人将一只白兰地酒瓶递过来,标签上已经密密麻麻写满了中文字的日文名字。

    整个研究院,有中文名字的, 只有谢择益与她两个人。

    谢择益将酒瓶递到她面前。

    她看着那一行行的中文字,用字正腔圆的国语说:“不签。”

    他将酒瓶退回去。

    她又在他身边小声说了句:“丢老母的签名。”

    听得这句,谢择益微笑了。突然想起,他似乎耻笑过她:“广东话讲得唔错。”他现在打算将这句话再认认真真说一次:“讲得唔错。”

    她笑了:“没我们什么事了,对吧?”

    “嗯。”

    “那么回去了?”她说。

    他点头。

    她走三步,他迈两步。没跟上去,只不近不远跟在她后头。走在人群里时,他已经模糊了别的一切;远离了人群,更是什么都不在眼里。

    他本是个无可无不可的人。这辈子消极惯了,恋人次次使得他失望透顶,这么麻木而惯性使然的过下去,这辈子也不是不能过。毕竟,不走心的情话他信手拈来,随便说两句,便轻易将人哄住,他再擅长不过;被诋毁懒得再解释一句,对自己的生活不抱任何期待,不相信爱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也不认为自己会遇到喜欢的人了。英国人拿他当枪使,做殖民者为虎作伥的帮凶,那么使便是。毕竟从未有人真正认可他的存在,他没有任何港湾与归宿。

    他一直在等她出现,却又从未指望过她出现,像渴死病人终于见到绿洲,在黑暗里生活了一辈子的人终于见过一次光;是礼物是莫大的惊喜,宛如神赐……

    出生便盲了,从未见过光,一辈子在暗夜里做一只负鼠也不是不能过。但若让他见过一次……

    无数次的,几乎立刻想将她没收。

    假如她此刻回过头来,一定会被他的神情吓到。这感情炽烈到几乎将他烧作飞灰,他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会有人怀疑谢的男主地位,他出场时女主就唱了“情人若寂寥的出生在1874,刚刚好早一百年一个世纪,如果终身都这样漫长的等,雨季会降临赤地”。

    ——

    *一句话概括两个男主:诗人形于色的喜怒和军人的不动声色都是高贵的,是人格的诗;诗人有理想和爱,军人有正义、信仰和仇恨。这些都是使人生发热或冷的激情。

    ☆、〇二八  夜二十

    “林兄执事:前承斯林结秦晋之约, 盛意至感, 尝训导言桑凡行事必推此为重。然此子去岁离沪后数年间未迄安顿,又疏懒任性, 已令吾贻羞;倘冒昧托付千金于吾儿, 诚恐贻误芳华。闻得郑辛农先生六子亦民品学双绝,已是当今留学生中佼佼者;又闻林兄早年托次女于郑家, 望再三思度, 方不至追悔于后,则幸甚。

    如蒙俞允,无任感荷。

    弟拜上

    三月卅夜”

    虽然言桑中意三丫头更甚, 但是斯应也明白,懂进退有度心机深沉的二姑娘, 对他前程能有更多助益;两相权衡不下, 不如他便试一试林俞,看他肯将哪个女儿丢给言桑一齐吃苦,便可见足其诚意。

    如今林俞与他虽都不兼一官半职, 但早年在合并上海大学与政法学堂已使两家私下利益不可分割。林俞长子作为黄埔嫡系出生,在南京地位如日中天;他早两年大量心血投在东北,林俞在中国教育界地位早已远胜过他。若是斯家如今有什么强过林家,那便是早年东北遍布全国及东亚的势力还没殆尽, 他仍有许多旁人绝没有的内线。

    比如留日的郑亦民,回国后在亲日政府虽在行政部任秘书,但实则却有一点风声称,郑亦民在上海总工会另有要职, 兴许更可能是仇日派。

    又比如,那几乎与林俞决裂的三姑娘,在虹口越界筑路的研究院,大有一番作为。

    信中他只字不提林家三姑娘,不是因为不喜爱。这个丫头被她父亲亲自坏了名声,他本没有理由再去替儿子向她提亲事。这件事,他不可能,也没有立场提出来;除非林俞自己,也肯有那个口才与脸面提出:重新郑重的将那几乎与他决裂的三姑娘许给言桑。

    林俞明白斯林两家背后密不可分的利益,他必须要有所抉择。倘若是二姑娘,订亲过后,便送他二人去美国一同深造,他今后仍交托全副信任给林俞;若是三姑娘,言桑也许就要以前程理想为代价,与她一同受到人身与自由的限制。也因此,为了两个小的未来过得容易一些,他便要向南京低头弯腰,将自己多年经营的残余势力一齐与东北一道,全心全意归顺南京政府。

    ——

    林公馆里,允焉在更衣镜前将她归国后叫裁缝新制好的礼服一件一件试。这是她归国后参加的第一场交际舞会,她可牢记了沪上大饭店里那次落败,可不想再重蹈覆辙。更何况,这一次应邀前去的,还有与她乘同一艘穿回国的,她随父亲去英国游学时结识的高贵白种人英国小姐,与家中长辈都在英国体面经商、从小接受英国教养的华侨小姐们。她可不想在她们面前输了风头。

    从各式洋装到长裙夜礼服,绸的缎的,保守收领的将脖子束得老高,新潮的露背装几乎恨不得将叉开到脊椎最尾端……试来试去,每一件都喜欢,每一件都差一点意思;她身上穿着一件,手里拿着一件,冲楼上大喊一声:“妈!”又苦恼不已:“我到底穿哪一件好?”

    她却久久没听得回应。

    楼上,周氏收到来信后已心神不宁大半日,上午在女儿面前装模作样了好久,好容易林俞下午从学校回来,她这才有了个可以商量的人。

    “我早说了言桑往后没什么出息,你偏迁就她!”

    “谁迁就她更多?”林俞听得好笑了起来。

    周氏气不打一处来:“在法国、英国时,你电话里天天讲,给她递信的从校门口追到家门口,家里信箱一周清理一次。留学生里年轻英俊那么多,不趁机在里头寻个最出挑的,做什么要等到这时候?”

    “允焉不是都不喜欢么。我看那一个两个花花肠子的,都比不过斯应教出来的儿子。我这个做父亲的,仍还是言桑好。”

    “他有什么出息!追她的牛津博士一抓一大把,他书不好好念,几次险些给学校开除,”周氏又想起什么事,“小的差一大截,老的那个近年来是不是也不大行了?南京与日本关系正在日头上,他偏要做个山匪出身的不二臣。往后再这样,不会将我们也连累了吧?”

    林俞不悦:“妇人之见,休要再提。”下午还有课要讲,他披上外套便匆匆出门去。

    周氏坐在书房,将斯应那封信看了又看。“品学双绝”,她将这四个字细细品了品,又想起郑亦民是留日派,她便就觉出个味道来。无奈在上海没什么交际朋友,没法托人打听,在沙发里坐着颓丧了一阵,便想起她那在南京任职的大儿子来。

    她回国以来尚未见过他一面,不曾来接,也不曾往林公馆来过一回电话。问起林俞,他便说:“他极受器重,当然十分的忙。”

    是忙,还是还在怨恨她这个有生无养的母亲?

    她看过允焉带去欧洲的照片,从五六岁到十八岁,如今做了军官,想必比相片上还要挺拔英俊。

    若是平时不肯理我,那如今向他这兄长问一问亲meimei的婚事,总不会厌烦了吧?

    这样想着,她跃雀的拿起电话机,拨通那个默记得滚瓜烂熟的四位号码。隔了一阵,那头又响起一个温和的男中音。“喂”了一声之后,她又不知该说什么是好了,便问道:“请问郑亦民先生是在哪里任职?”

    那头声音冷了三度:“郑先生在行政院任秘书,怎么?”

    周氏心咚咚的跳,几乎哀哭出声:“梓桐……”

    “周夫人,”那个冷峻的声音几乎立刻将她的哀恸打断,“我请你别掺和二妹的婚事。”

    “梓桐——”

    那头即刻挂断了。

    握着听筒,周氏委屈得连捶几次沙发。凭什么她不能?她是允焉的生母,林公馆的女主人。她是林太太,不是什么周夫人!

    “妈!妈?”

    允焉又在下头喊了她两声,没人应。干脆笑着喊道:“林太太!”

    听得这一声时,允焉已穿着一件紫色哑光绸面无袖旗袍,娉娉婷婷的上了楼来,探过头问:“林太太,谁又惹您不高兴了?”

    周氏别过脸,擦了擦眼睑,回头笑道:“哪里会!”

    “叫了您许久都没应我,”允焉扶着栏杆转了两个身,“这身好看么?”

    周氏撇撇嘴,摇头道,“本就没什么rou,这身就显太过瘦,更不能穿高跟鞋了。”

    “那换哪一件?”

    “既然是有西洋人的仪式,那一定要穿旗袍。前两天做的几身里头,有一件姜汁云绉的……”

    允焉最听她的话,一见她,周氏所有郁结都不见了。

    如了那三丫头的愿,让她嫁个日薄西山的斯家,将允焉许个更好的人家,岂不两全?

    趁她下去换衣服时,周氏忙翻出郑家的电话号码,等她换好衣服上来,周氏想了想,便又将号码压在沙发垫下头,在她展示旗袍时问道:“若是有比斯少爷人才更出色青年才俊,与我家也是世家,仍也是你青梅竹马,你肯不肯嫁?”

    允焉摇摇头,“不肯。”

    周氏皱眉道:“为什么?”

    允焉穿着朵云旗袍光着脚,在楼梯上踢踏踢踏跳了几步,眉目也跟着灵动的转,“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有种直觉,觉得今后我一定是要嫁给言桑哥的。怎么会嫁别人呢?”

    周氏心想:也好,那我便看她今晚回来的脸色行事。

    虽如今常说女孩子晚嫁的好。不过依她看,晚嫁的都是身家差,需得女孩子自己出来念书养家糊口的。男人哪有不爱年轻的?嫁得完了,都是挑剩下的。

    她如今也要十八,不小了。

    若是归国头一遭盛会,便能在晚会上大展风采,来登门的一定人才济济,也不差他郑亦民一个。

    若不能,那便早早同郑家母亲通一通气。

    她面上仍旧面不改色的微笑道:“这身好看。就这一身。”

    ——

    日本人都沉浸在可以拯救岛国匮乏资源的新能源诞生的欢愉之中,无论科学家还是军官,似乎将他们即将撤离南京的承诺抛诸脑后。

    一早,从研究院五楼,隔着洋泾浜往虹口望去:生活在那里的日本商铺与工厂,进进出出的日本人与中国苦力,人人神情一如往常,没有半点要离开的讯号。

    而中国商会又在与他们一同庆贺着什么?

    虽然一早便知道是这个答案,在它即将昭示时,心里的悲悯与愤怒仍旧不可遏制。

    “丢老母的!”她能纾解不屑与愤怒的只剩下这一句粤语的脏话。说完,快步离开这一群令人心生讥诮的人群。

    她有更重要的东西,要一刻不停的记录下来。

    因心情激动,故而脚步飞快,眼里熠熠发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