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节
仓库里面被按在纸箱上的朗小溪听到郑之南的声音,仿佛忽然生出了一股蛮力,将猝不及防的周主管给掀翻到一旁。 抓住这个契机,朗小溪跌跌撞撞的从地上爬着往仓库大门爬,一边爬,一边想拽出塞在嘴里的毛巾,只是还没有往前爬几步,甚至站都没站起来,刚把毛巾拽出来,就重新被反应过来的周主管给按在了刚刚的地方,牢牢的控制着他的手,另一只手则重新拿毛巾去堵嘴巴。 “郑——呜呜呜!”只来得及喊出一个字的朗小溪再一次被控制在了纸箱上,他泪如雨下,浑身颤抖,恐惧将他熄灭,他多么希望郑之南能打开门,拯救他。 可是他只感觉到了无边的安静,静的可怕。 朗小溪开始后悔,后悔来超市打工,后悔出现在这个超市,后悔一个人呆在仓库。 就在他快要绝望,以为自己没有出去的机会时,仓库的大门忽然被一脚踹开了。 因为力气太大,仓库大门“duang”的一声,插在门上的铁栓被撞弯,砸在了地上,这一声巨响,吓得脱了上衣的周主管一个哆嗦。 朗小溪立即猛烈推开他,一脚揣在货架上,怕自己来不及喊话,只想制造出声音,让人发现这里的情况。 郑之南沉着脸踹开门,大步往里面走,他原本是没有第一时间发现仓库的异样,只是在他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收到了好感度降低的提醒。 好感度从来不会莫名其妙的涨或者降,一定是有什么事情。 虽然好感度只是82降到了80,可2分也意味着有什么事发生了,而对方非常失望,才会引的好感度下降。 他想到在自己准备离开仓库的时候,才收到好感度降低的提醒,推测朗小溪正在经历什么不测,而地方,很可能就是这个关着的仓库大门里面。 不容他再细想,下意识就抬脚将被插着的仓库大门给撞开了。 这仓库大门,从里面插着不重要,所以只能挡住好奇的人进来,一般情况要锁,都是在外面用大铁锁锁住。 所以郑之南才这么轻易的就将大门撞开了,因为本来就插的不够严。 他走进去,就看到一脸泪痕的朗小溪被一个肥猪一样的中年男人拉扯,那人似乎想将朗小溪拉回去,而朗小溪的嘴里还有毛巾,身上的衣服还在,但衣服已经掀到肚子上面去了。 郑之南眼神一暗,看到货架上的扳手,直接拿到手里,大步走到那人面前,朝着他的后背就是一扳子,一点都不手软,但对方rou厚,没有听到多大的声音,只有闷声和对方的惨叫声。 郑之南敲了对方一扳子后,将地上的朗小溪拉起来,拽出他的毛巾,让他拿衣服站在自己的身后。 “别哭,看我打废他。”这种中年男人,已婚,有家庭,有孩子,做出这种事儿,是绝对不敢声张的。 郑之南一边拍照,一边那扳手继续狠狠的殴打周主管,拍了几张后,对朗小溪说:“你过来。” 朗小溪把袄子也拿过来穿在身上,擦了脸上的泪痕,看向叫他过去的郑之南。 郑之南说:“过来扇他的脸,狠狠地扇,你别怕他,有我在,他敢对你怎么着,我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就算这件事他没有得逞,郑之南也不打算让他只是挨一顿打就完事儿了。 周主管心中害怕,明明对方不过是高中生的模样,放起狠话来连他都不自觉的害怕。 然后对方说了一句更让他发寒的话。 郑之南说:“你忘了吗?你还是未成年,下个月才是你的生日,你现在就算捅了他,也坐不了牢。”说话的时候,眼神轻蔑的扫在周主管的脸上,周主管噤若寒蝉,动都不敢动,怂的仿佛刚刚按着朗小溪的人另有他人。 完全的欺软怕硬。 有了郑之南的鼓励,朗小溪胸中的火焰被点燃,他冷着脸走过去,一左一右,各扇了对方一巴掌,起身后,还抬脚踹在了周主管的脸上。 “你这个恶心的死猪!” 朗小溪发泄完后,郑之南拿着扳手,掂了掂说:“你家里有孩子吧。” 朗小溪立即接口道:“有两个,都是儿子,一个初中,一个小学。” 郑之南冷笑一声,把扳手扔在他身上,准确的说是砸在他身上。 “怎么解释你身上的伤,自己想办法不然别怪我报复心种,你让别人的儿子受欺负,就别怪别人欺负你儿子,不信咱们就试试。”郑之南倒不会真的去伤害这个死猪的孩子,只不过是威胁一下他,让他老实点,别倒打一耙,不然有他受的。 郑之南不想耗在这里,收拾完周主管后,转身搭住朗小溪的肩膀,以保护者的姿态,将朗小溪带离了超市。 离开了超市后,郑之南才松开手,改为拉着朗小溪的胳膊问他。 “你怎么样?有没有被他伤到?” 朗小溪看着郑之南,这个时候他才重新委屈的哭了出来。 “谢谢你,谢谢你救了我,我那一会儿,那一会儿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了。”被那样的一个人按在地上,和杀他没有什么区别了。 朗小溪说完,直接冲到郑之南的面前,抱住了他,他浑身颤抖,不能自己。 郑之南抱住朗小溪,给他力量,一边拍他的背,一边安抚他。 “别怕,别怕,我会一直在你身边,我以后会保护你的。” “真的吗?” “真的。” 系统:好感度上升至90。 第311章 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的朗小溪慢慢被郑之南坚定的语气给安抚住了, 这一刻他觉得特别心安, 仿佛刚刚的恐惧在这一刻已经被清除干净, 平静了一会儿后,朗小溪松开手,垂下了头, 不敢看郑之南, 有一种赤裸站在他面前的羞耻感,那是一种平静后才会发现的情绪,火辣辣的,坐立难安。 郑之南把纸巾递给朗小溪说:“是不是因为我陪在你身边, 你觉得不舒服。”他直接摊开了说,不想让朗小溪沉浸在这种糟糕的情绪里, 虽然这件事的确很糟糕,对谁来说都不会好受, 但如果这会儿他让他独自离开, 才会让他更加走不出来, 这事儿就得当头棒喝, 让他清醒明白错的不是他。 “不是的,你不要怀疑自己,是我自己……”是我自己的问题,是我自己不敢看着你。 “既然这样, 你就不要自我谴责,这不是你的错,是那个垃圾的错, 绝对不是因为你的问题,你不要去怀疑自己,更不要自责。” “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该一个人在仓库。”朗小溪的确在自责,觉得是因为他一个人在仓库的缘故。 郑之南握住他的肩膀说:“你怎么能这么想?不管你在任何地方,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他都没有权利也没有理由对你不轨,从来不是受到伤害的人的错,而是行凶的人。” 刚刚有些陷入死胡同的朗小溪擦干眼泪,他听完郑之南的话,彻底的想通了。 郑之南说的没错,不是他的问题,是周主管这个死肥猪的问题。 这个恶心的男人,越想越觉得恶心。 想到这里,朗小溪说:“应该再多踹几脚才好。”一边说,一边用手去擦脖子,那个地方被周主管亲过,只要想一想,他就恨不得把这块皮给撕掉,太恶心了。 这个有家有室,有妻有子的男人,怎么会对他做出这种事?太恶心了。 郑之南握住朗小溪的手,送他回家,他们没有打车,因为超市离新华街道不远,郑之南认得路。 天慢慢的黑了下来,郑之南对他说:“这个男人虽然有家有室,但显然他是个同性恋,这叫骗婚,你有没有周主管的手机号?我可以顺着手机号查一查他有没有在网上暴露出什么信息。” “我有手机号,也有微信号,我都发给你,你看看有没有用。” “好,都发给我,这些都可以暴露出他在网上的另外一面,搜到一些证据后,我们就把证据送到他妻子的手里,不管她妻子是选择离婚还是继续和这个恶心的垃圾生活下去,这我们都不管,我们的目的就是让周垃圾家宅不宁,最好是妻离子散,垃圾不配拥有安宁的家庭,这是对女性的侮辱。”也玷污了那些安分守己,有道德的同性恋群体,就是因为这帮人的存在,才会让大家对同性恋群体的印象越来越差。 “好!” 郑之南整周主管,一方面是不想让这个骗婚男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生活,另一方面则是想让朗小溪彻底的出口恶气,将这件事当做露水,随着太阳升起后蒸发了。 送朗小溪的路上,郑之南边开解朗小溪,边给他灌输正确的观念,让他不要自责自怨,振作起来才能给那些想要欺负他的人一个响亮的耳光,如果因为这些垃圾而颓废下去,才是自寻死路。 人就是要越挫越勇才能勇往直前,因为一点挫折就走不出来,真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为了安抚朗小溪,郑之南和家里打电话,说今晚在朋友家过夜,因为朗小溪的父亲今晚开夜车,他准备过完年再物色包车的事情,所以这段时间仍旧是开夜班的车,朗小溪这两天肯定是需要人陪的。 但看他的样子,他是绝对不会和父亲说这件事的,毕竟说了,顶多是揍对方一顿,而父亲去揍对方一顿,可没有他们揍来的方便,成年人殴打,对方狗急了咬人,把父亲拘留起来,才真是晦气。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朗小溪自然不愿意越闹越大,给家里闹的这个年都没办法过了。 也不想让自己的事情,给家里蒙上一层阴影。 知道了朗小溪的打算,不太放心的郑之南才和家里打了电话,说今晚睡在朋友这里,怕他一个人害怕。 虽然郑之南很有主见,但年初睡别人家,周怡也没有这么心大,想了想对郑之南说:“既然他一个人在家,不如你带他来我们家,我们家明天没有客人过来,就算来了客人,也没有什么好拘谨的,在咱们家多热闹是不是?你带他过来,不仅能让他不害怕,也能安mama的心,mama不放心你们两个独自住,年初和年底小偷可多了。” 知道周怡的担心,年底了也容易有什么入室盗窃,到时候进来了,这种顶风作案的歹徒可不是两个孩子能对付的,虽然郑之南有信心把对方搞定,但父母不放心啊,所以最终说服朗小溪和他一起去了他家。 两人是走到一半打车回他家的。 朗小溪一开有些不好意思,因为他从小到大,还从没有去过别人家过夜,颇有些拘束,毕竟郑之南的父母,他一直没有见过。 但是没想到,周怡见到朗小溪的第一眼就觉得眼熟,指着他说:“咦,这孩子怎么看着这么面熟?” 郑之南拿出拖鞋给朗小溪,闻言对周怡说:“眼熟?他家住在新华街道,是不是因为曾经见过面?毕竟我们俩也就差个半岁。” 周怡看到朗小溪觉得喜欢,这孩子看着特别乖巧,长得也秀气,眼睛大大的,看人的时候,像一只乖巧的小猫在看着你似的,心里忍不住想和这孩子亲近,她招招手让朗小溪过来细细的问道。 “你以前在哪个幼儿园上?哪一届的?” 朗小溪刚说完,周怡就对郑之南说:“难怪我觉得眼熟,肯定你们俩小时候上一个班,我去找找你的相册,我前几天整理家的时候,找到了相册,小溪肯定也在那上面。”说着风风火火的去拿相册。 在书房里的郑家华在朗小溪进来的时候,出来打了声招呼,交代他不要拘束,就回书房去了。 郑之南也没怎么在意,反正等高考完,这个家就散了,没必要太客套和讲究那么多,朗小溪也不会在意这个渣男对他热不热情。 长辈不热情也正常。 郑之南给朗小溪泡了杯茶,让他先坐下来,不一会儿,周怡就拿着相册走了出来,打开幼儿园毕业照那一张,问朗小溪。 “你看看这毕业照里有没有你,我感觉我不会记错的,你确认一下。”名字她虽然记不得了,但是面部的轮廓总有些印象,让朗小溪来确认照片里有没有他,最准确了。 朗小溪看到照片,也是一愣,因为这毕业照和他家里的那张一模一样,朗小溪指着第一排的自己说:“这个是我……”然后开始找郑之南。 之前没注意过,现在仔细一看,果然有一个小孩和郑之南很像,他不太确信地问周怡说:“这个是之南吗?我们俩竟然是幼儿园的同学?”太神奇了,这让他觉得与郑之南更加亲近了一些。 郑之南探着头去看他指的哪一个,看到后点点头说:“对,这个就是我,我们俩竟然是上了三年的幼儿园同学!”他也觉得稀奇,难道周怡之前说的华新街区那个同学,就是朗小溪?太巧了。 准确的说,作者太会搞回忆杀了。 这一波,朗小溪肯定得给他涨几个好感度吧。 果然,确认了彼此是幼儿园同学后,心情非常好的朗小溪看来看去,好感度默默的增加了2点。 现在好感度是92。 心满意足的郑之南知道,下一个上升,不会是现在了,没准就是高考完后,所以他不着急,现在主要是应对高考后的离婚,还有整周主管。 后来周怡又表示,他当初说的那个小时候在小公园见到的朋友,就是照片里的朗小溪,也是现在坐在面前的朗小溪。 朗小溪依稀记得一些小时候在小公园玩玻璃珠的事儿,现在周怡描绘了很多当初他们在一起玩的画面后,那些模糊的记忆才有了清晰的五官。 郑之南笑着说:“之前搬家分开了,回来后还能在遇到,看来是缘分让我们成为朋友,这辈子怕是都散不了。” 朗小溪认同地点着头,看着周怡说:“我记起来了,阿姨是不是从前还给过酸奶喝。” “对的,因为这家伙每天去公园散步都要喝酸奶,加上你们经常在一起玩,每次给他带酸奶的时候,阿姨也会给你带一盒,你竟然还记得。” 朗小溪猛点头,他当然记得,因为那是他第一次喝到酸奶,也是唯一能喝到酸奶的时刻,他现在回忆起来也是满满的喜欢,导致他现在也很喜欢喝酸奶。 “我一直记得,阿姨送给我的酸奶,特别好喝,我现在买酸奶,都买不到当初的味道了。”语气颇有些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