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赵嬷嬷安抚的拍了拍宋氏的后背,“老奴知道您心里委屈,可谁家的日子不都是这么过来的。” “嬷嬷别再劝了,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做。”宋氏近乎强硬的说道。 宋氏很多时候性子都是软的,不然定安侯府早就闹腾起来了,哪还有现在的安生日子过,不过软和人强硬起来才让人没辙,赵嬷嬷不敢往下劝,只得喃喃道::“您自己想清楚就好。” *** 定安侯府在京城虽然已经没落,算不得一流的家族,但祖上的余荫还在,勋贵之间一层层的关系网又总能把这个不大不小的圈子全部连到一起,所以方道如四十整寿这一天府里还是很热闹的。 单是前院就摆了十几桌,方道如带着四个儿子在院子里招呼,当然方之青和方之业在众人眼里只是顺带的,并不受重视,大家关注的还是两位嫡子,长子有爵位继承,是定安侯府板上钉钉的接班人,次子则是十七岁的举人,在勋贵里面算的上是头一份。 “方兄,真是家有麒麟儿啊!”靖毅伯拱手道,两个嫡子都争气,不但兄弟之间不会相争,还能互有助益,这在他们这样的家庭绝对是难得了。 勋贵之所以迅速没落,与家族内斗或多或少都有点关系,昔年这些家族都是跟着开国皇帝打过天下的,就是皇子皇孙也得拉拢,现在不过三代便后继无力了,像定安侯府这样混到在朝堂上连说话的地方都没有的家族也比比皆是,长子和次子相争,嫡子和庶子相争,勋贵里都不怎么讲规矩,那些曾经打过天下的老祖宗们当年就不怎么讲规矩,从根子上就不对,子孙也没有下大力气去扭转家风的,一代代下来,自然也就是慢慢开始没落。 方道如心里得意,面上却谦虚道:“崔兄说笑了,他们还有的历练呢。” “方兄,这是故意眼馋我们吧!”旁边的留侯薛忠淼捏着胡子忿忿道,方道如这老小子向来好命,小时候有个精明的娘护着,不管是世子之位,还是定安侯这个爵位,拿下的那叫一个轻松自然,屁大的纷争都没有,娶妻娶的是清贵人家的女儿,性子软,会教育孩子,既让府里清净不说,也不会苛待庶出的孩子,这到了下一代,方道如就更好命了,多少年了,他们勋贵里头也就出了这么一个少年举人,还让这小子给摊上了。 薛忠淼越想越觉得老天不公,一样的侯爷,人家是掉进福窝里,要什么有什么,他就得靠自己,没人管、没人问、没人帮! 瞧着方道如板正的脸,薛忠淼闷哼了一声,这么一张催债脸,怎么就没把好运气吓到他这边来。 “薛兄想多了。”方道如一板一眼的回道,一点面子都不给对方留。 方之铭赶紧打岔,“伯父这边请,座位都给你备下了。”他爹可真是‘真性情’,人家好歹也是侯爷,哪有把话说脸上的! 薛忠淼笑道:“还是你小子有眼力劲,是个有出息的。”不像某人,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方道如面色不变,儿子出息就是他老子出息,总比一怂怂一窝的强! 这两人几十年了,都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伙早就习惯了,要是哪天和风细雨的讲话,那才吓人呢,见留侯离场了,剩下的人接着吹捧,夸赞的对象也从方之铭和方之平两个人,办成了方之平自己。 都是四五十岁留着胡须的中老年人,基本上都是做爷爷的人了,夸起小辈来那叫一个顺溜,浮夸中不失真实,慈爱中不失平滑,夸的方之平都有点脸红,有种被当成小孩子哄的感觉,好在他已经过了被人夸走的稳当便要绕着院子走一圈的年龄。 方道如状若不经意的瞧了几眼次子,呵,这小子,脸皮还得再练,不过在年轻人里头到底是性子成熟的。 老爹的生日宴,方之平也把李昊然请过来了,毕竟做生意最不能缺的就是人脉,多认识几个人总不会有坏处,别哪天大水冲了龙王庙就成。 不过过往同窗里头,被方之平私人邀请的只有李昊然一个,其余的不是专心读书,无需认识郧贵子弟,就是像魏楚这样的,属于另一个圈子,来参加他爹的生日宴,双方都不自在,何苦来哉。 当然宋氏的娘家,除了宋老太爷和老夫人以外,其余的正经主子都来了,这也是定安侯府到场的唯一清流。 酒过半巡,方之平已经脱离开中老年人群,跟小伙伴们坐到一块,李昊然做了几年的生意,这口才也练出来了,跟周围人都能说上几句,倒是宋高杰一直在喝闷酒,要不是他哥宋高志在旁边管着,肯定早就喝醉了。 “少喝几杯,先吃点菜垫垫。”方之平不无关心的道。 “没事儿,我早膳吃的多了,胃里有底呢!”宋高杰端着小酒盅道,在家他爹娘管着紧,每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若不是姑父生辰,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呢! 方之平见状陪他饮了几杯,古代的酒都是采用自然发酵法,度数不高,一般也就是十几度,基本上是很难醉人的,当然喝多了一样不行。 宋高杰自从参加乡试回来以后,便没有再去国子监上课,而是在家学习,由他爹爹和外公亲自教导,二对一的辅导,自然效果更好,只是时间太过紧张了,管教的也太严,他以前在国子监松散惯了,如今很难适应。 碍于大哥在旁边,宋高杰也不好跟表弟诉苦,只能不停的碰杯喝酒。 倒是宋高志看不过眼,照他弟弟这么灌下去,半个时辰以内准保把他自己和二表弟都给灌醉了,两个人若是大庭广众之下撒起酒疯来,那还了得! “这么喝酒也挺没趣的,不如咱们玩飞花令怎么样?”宋高志提议道。 坐在这一桌上的基本上都是跟定安侯府比较亲近的年轻人,除了宋氏两兄弟和李昊然以外,还有崔家的三位少爷,慧姐儿的未婚夫,还有跟方之铭玩的不错的几个故交,除了方之平本人、宋氏两兄弟和李昊然以外,都没有功名在身,读过书、也识字,但飞花令这东西就玩不转了。 都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挺知道要面的,在家的时候又都是宝贝疙瘩,别人提出来自己不会的东西玩,这感觉就不好了,不是觉得对方看不起他,就是怪别人没眼力劲儿,总归是恼羞成怒。 “玩那个有什么意思,男子汉大丈夫,喝酒就喝个痛快,有本事比酒量啊!” “对啊,是男人就比酒量!” “别娘们唧唧的!” “能不能痛快点!” 宋高志被同桌的几个人怼到不行,气的脸都红了,他不就是提议玩个飞花令嘛,不想玩就不玩,至于闹成这样! 方之平赶紧打圆场,“拼酒和飞花令以后再玩,今儿咱们来个新鲜的。” 李昊然接话:“什么新鲜的,说出来听听?” “今儿是我爹的寿辰,咱们就比说吉祥话,说完一圈之后,推举说的最好的人喝一杯,我先来一个俗套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李昊然紧跟着:“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宋高杰:“福禄欢喜,长生无极。” 宋高志领情:“德如膏雨都润泽,寿比松柏是长春。” 主人家都圆场了,剩下的人也就不好意思闹了,说吉祥话谁不会啊,虽算不上有趣,但放在这却既应景,又出不了岔子。 不过这说吉祥话也能看出文化水平来,比如宋高志能说出对联来,后面慧姐儿的未婚夫就成了‘吉祥如意’,不过好坏是大家评的,文采最甚的宋高志愣是一次都没能选上‘最佳’,反倒是方之平喝了四回酒,算是在座的人里最多的一个了。 第24章 这一桌这么热闹,自然就把别人的眼光吸引过来了,这要是在耕读世家,大家伙肯定以为是在玩飞花令,但郧贵子弟能玩这个的可不多,不聚众赌博就不错了。 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在比赛说吉祥话,虽然应景,但围观的中老年人群全都是一脸懵逼,这tm有什么好玩的,他们年轻那会儿,玩骰子、喝花酒、斗蟋蟀,这就算是会玩的了,没想到现在的年轻人喜好这么的雅致! 不服老不行啊! 借着这个游戏,众人也都凑趣儿跟今日的寿星公说了句吉祥话,整个院子里是其乐融融。 李昊然低声道:“今儿我又跟着你学了一招。”这小子脑子到底是咋长的,会读书、会做人、会办事儿,合着女娲娘娘造人的时候就偏心到不行了。 方之平打趣道:“配合的不错,你还别说,这次下江南,我是真舍不得你。” “咦,你一个大男人,莫做小女儿姿态,我还得在京城为咱们俩共同的事业努力呢!”李昊然道,京城虽不易居,达官贵人成群,但好在还有侯府罩着,而且天子脚下,治安也比其它地方要好,江南那地方就不好说了,天高皇帝远,肯定有几个土皇帝在那儿,生意让人给占了没什么,万一人家杀人灭口,那哭都没地方哭去。 “那我的钱袋子可就拜托你了!”方之平道,娶媳妇不用他花银子,但养媳妇可就得他自己花银子了,他可不能跟他爹一样,娶了媳妇还得让人家花自己的嫁妆来补偿日常开销。 李昊然这几年对赚银子这事儿信心足的很,就像好友方之平擅长读书一样,他天生就应该去做生意,既能赚银子,心里也舒服。 “你就等着瞧好吧!”李昊然已经暗戳戳做好了下一步的打算,衣柜生意在京城显然稳定了,他下一步的目标是四周的城镇,将木料换成次一等的,花纹换成简单的,又能在乡绅那里赚一笔。 都说‘术业有专攻’,方之平对这个是绝对信服的,做生意这事儿他除了出个新奇的点子,其余什么都做不了,衣柜的生意能在京城做成、做大,都是李家的功劳,要不是对方需要借着侯府的名头,免被宵小算计,他还真不好意思拿三成的红利。 不过,衣柜这东西不属于消耗品,短时间内还有的赚,时间久了便没多少赚头,方之平有心把后世的烈酒苏出来,毕竟这蒸馏的原理都清楚,但以他现在的身份,肯定是保不住这方子,平白出风头却落不着好处,所以再是有前景现在也做不得,当务之急还是科举,没有什么就没有人权,做什么都束手束脚。 方道如四十整寿过得热闹,老祖宗的生日跟她儿子仅隔了一个月,不过这次方之平就不等了,毕竟老祖宗今年六十二,并非整寿,他也没必要一定要参加,留下比往年加厚三分的寿礼便足够了。 方之平对外说是南下游学,并没把他爹跟王宗元的关系说出来,收拾了两马车的行李,带着四个家仆,跟着人家运镖的马车往江南赶。 越是往南,天气就越是暖和,方之平起初还在马车里待着,后来索性自个儿出来骑马,因为是跟着人家镖局一起走,所以行程不能耽误,一路上没少露营,再糟糕点,还有可能碰上下雨。 从京城到江南,鄣郡是必经之地,这里已经很靠近江南了,文风昌盛,街上时不时有穿着长衫的书生走过,沿途的客栈里也有很多的题诗挂在里面,但不知道是不是读书人都爱附庸风雅的缘故,这里的妓院也比北方的要多,也更精致、更显眼。 但踏入鄣郡,方之平第一时间想起的竟是曾在这里住过一年多的四公主,千娇百宠的皇家公主被独自留在这里,肯定会很害怕吧。 没见过这个人的时候,方之平只有些微的同情,但见过了那个神采飞扬的女子之后,他心里除了同情,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酸涩和心疼。 “方少爷,这家店的猪油糕可是鄣郡的名吃,虽然名字粗俗了些,但味道是真好,您尝尝!”镖头热情的介绍道。 这段时间他也算是了解方少爷的为人了,虽然是官宦子弟,模样瞧上去也细致,但性子却不挑剔,在吃住上从不跟他们为难,破庙住得,马车也睡得,猪大肠、猪舌头皆吃得,实在是让他省心,要知道虽然这住宿条件没得远,但干粮、糕点大家伙是都备着的,可这位小爷居然主动来吃这些有点……上不得台面的吃食,人家还不是只做个表面功夫,而是实打实的当正经饭菜对待,着实随和。 方之平前世也是吃过猪油糕的,不过当时是在浙江吃的,也是当地的名吃,但在这个朝代,却是属于鄣郡的特色小吃,想想还真有几分庄周梦蝶之感。 方之平随意拿了一块放嘴里,细细咀嚼,前世这东西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起来了,是不是同一味道更是无从比较,只能赞道:“糯软润湿,油而不腻。的确不错!” 镖头留下一盘子的猪油糕,“我就知道你会喜欢,不过这东西不好消化,你吃完以后最好喝两杯消食茶。”猪油糕是用猪油和面粉做成的,虽然每一块看上去分量不大,但却是很充饥,也容易积食。 方之平笑着应了,心思却在‘猪油糕’这个诨名上打转,也不知道这样的字眼被那个人从嘴里说出来是什么感觉。 第25章 等方之平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的时候,忍不住闭紧了眼睛,两辈子,没想到他居然是个会见色起意的人,而且对象是算不得绝色的皇家公主。 总归是忘不了那一抹鲜活。 只不过,再次睁开眼睛时,里面已是一片的清明,暗恋这种事情,是少年人都曾经有过的,那份隐秘的想望虽然珍贵,但却很难延续,用不了多久便会变淡、变少,最终化为乌有。 离开鄣郡,方之平满腹心思都放在江南的王先生身上了,对方说是闲云野鹤也不为过,虽然是已经海内知名,但却住在乡下的宅子里,不拜官也不接受任何书院的邀请,倒是出了几本关于儒家经典的书,这样一个人,方之平觉得自己怕是难投他的缘,谁让他有一颗汲汲营营的心呢!以他对自己的理解,这辈子都做不到安贫乐道。 方之平野望并不大,既不想名垂青史,也不想权倾一时,但总得活得畅快,不能永远束手束脚的活着。 除了父亲的信以外,方之平在京城的时候还给王先生备了礼,除了玉器以外,剩下都是名家的字画,虽然算不上古董,但是也颇具观赏价值,当时他是觉得这些礼物很是足够了,但这会儿又觉得缺乏诚意,毕竟都是一些用银子买来的东西。 作诗写文章未免有讨教之嫌,方之平索性亲自抄书,抄的不是儒家的书,而是佛经,既是祈福,也算是自己的一份心意。 跟寻常人一张一张的抄佛经不同,方之平用的是裁制好的空白书本去抄,写错一个字,前面写的就全费了,非得让人静下心来仔细写才行,方之平是半路才有的这个想法,结果路上写坏了三本,也没出一个成品,到了江南以后,又在客栈宅了一个月这才抄出来,心里因为中举产生那点浮躁也彻底磨没了。 王宗元居住的村子就叫王家村,村民都是王氏族人,王宗元并非是他们族中的第一位进士,村口的第一块进士碑的主人如今已经仙逝,王宗元的进士碑排在第三位,而他的后面还有一块,也就是说王家村到现在为止已经走出了四位进士,这在文风昌盛的江南都是少见的。 还不到王家村呢,方之平便和书童下马步行,以示尊重,因为来得早,所以远远看过去,村里头还有几户人家里有袅袅的炊烟冒出来,应该是在做早饭。 进了村子,便热闹了,往来多了不少的人,村民或是无视他们,或是停下来打个招呼再走,总之表现的很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牵着马的外人进入。 方之平一边打听王先生的住处,一边暗暗思忖,这个村子里最让他感觉差异的就是穿长衫的人特别多,年长的、年少的,将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长衫而非短褐,要知道在百姓家长衫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来做,用料贵,而且穿着不方便干活,基本上非读书人不能穿,当然若是账房先生,或者做大生意的买卖人,也可以穿,但种地的、出苦力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读过书的人和没读过书的人说话时不同的,前者更有礼,用词也更文雅,方之平能感受到这个村子里的读书人不少,连三、四岁的稚童说话都带了些文气,着实让人惊叹。 方之平好歹也出过几次京城,路过过不少的村子,在北方有的一整个村子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当然也有比较富裕的村子,一村能有十几个小孩去上学,但大部分村落都是只有两、三家人能供得起孩子上学,但若是十几岁还不能考中功名的话,那这学堂也就不用上。 南方比北方的情况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打着灯笼也难找王家村这样的。 方之平是怀着敬意来的这里,他不指望王先生能收他当徒弟,他都已经挑好了在江南的书院,平时就在书院待着,王先生若是平时能指教他一二,他就已经很满足了。 但到了王家村,他发现自己的敬意还不够,甚至还生出了几分忐忑,书中所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大抵便是如此了。 王先生的宅院看上去并不精致,但占地面积却是挺大的,远远看过去比旁边那户人家得大出来五、六倍,开门的是个年轻人,穿着青衫,虽然肤色黑了点,但听谈吐、看气质,便知道是个读书人,方之平恭恭敬敬的奉上拜帖和书信之后,便被引进门。 方之平一直觉得大儒都是不拘小节的,好似陶渊明一般,‘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实在是没想到居然这么不拘小节,从门口到堂屋被划出来两大块的土地,足足占了大半个院子,而其中的一块地里,种着一排排水灵灵的菠菜。 方之平看了好几眼,才确信自己没出现幻觉,后面跟着的刘时更是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可是前院,不种花、不种草,居然种菜,还是满大街都有的菠菜。 引路的书生笑着解释道:“前院这边是王先生自己种的,翻土、施肥、浇水全都是他一个人弄,不让旁人帮忙,瞧瞧这长势!” 方之平瞧瞧地里的菠菜,再看看面前有些骄傲的书生,赞道:“是挺不错的,长的很好。” 见方之平认同,这书生的话徒然变多了,“是吧,我跟你说,这种菜不比种花,里面的讲究可大了,费的心力更是多……” 方之平两辈子了,这种‘种菜比种花要讲究’的论调还是第一次听到,不过瞧对方兴致勃勃的模样,到底是没出言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