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更好的活下去。 怪不得,这两天总共才吃了那么点东西。 余初敲了敲自己的额头,她要是再晚一两天过来,真的要去吃一年素了。 初春暖和,剩下的半份食物自然不能要了,她将盘子连同杂物都一起端了起来:“你在这等上一会儿,我去烧水做饭。” “不必麻烦,之前那些就可以了。” 余初没有搭理他,自己说自己的:“刚好我也没吃,我们俩先对付一顿。” 余初手艺一般,所以买的是两个熟菜,随意热一下就好,而且柴火灶米饭得先捞再上蒸,极为耗时,她也提前买好了馒头作为主食。 加上一个青菜豆腐汤和一个鸡蛋羹,也没有花上多长时间。 晚餐说不说丰盛,但也还算过得去。 余初将房间的书桌东西先收到一边,然后将晚餐都放在了上面,用碗分装了馒头、菜和汤,放在了床侧的椅子上。 边撩起纱帐边说:“吃饭了。” 屋子里的烛光蚕豆大小,晕开的光线朦胧而晦涩,从余初的角度往下看,只能看见小哥脸部弧度,连五官都模糊成一团。 她忍不住多看了一眼,要不都说是朦胧美呢,这个样子的小哥,比之前绷着脸的样子,顺眼了不少。 两人同在一屋,小哥坐在床上吃饭,余初则在书桌上吃自己的,两个人都没有开口。不大的空间里,一时间只有碗筷触碰的声音,和轻微的咀嚼声。 余初胃不好,已经习惯了细嚼慢咽,这几年吃饭速度一直垫底,等她这边放下筷子,床上那位早就吃完了。 她顺手收拾到带到厨房,然后将厨房烧开的水端进屋子里。 将毛巾投到脸盆里,余初走到床边,十分自然的握住被子一角,将被子掀开大半,视线落在小哥的裤腿上,一本正经问:“你是自己脱还是我脱?” 床上的人如同僵住的石块愣在当场,以为自己听错了:“啊?” “已经两天了,外敷的药不仅要换,伤口可能也需要重新清理一遍,你这样穿着裤子,没有办法处理伤口。” 小哥做着最后的挣扎:“也可以像前日——” “像前日把裤子铰了?原先的话,也不是不行。”余初也知道一个古人,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对她破口大骂,已经是非常好的修养了。 但她现在精力有限,只能选最省事儿路子走,选最直接的话解释:“只是那日你晕过去后,我给你换了身衣服,原先那身破衣服、还有些发了霉的,我都扔到灶膛里烧掉了。你衣服本就不多,今日如果还剪了的话,下次你出门就没东西可穿了。” 末了还不忘补刀:“放心,不该看的我都看了。” 小哥半伸出手颤颤巍巍的,指了指她,张口却不知道能说些什么:“你——” 一旁余初脑补四个字: 不知廉耻。 不知道是妥协了,还是已经心如死灰了,他沉默着,一脸生无可恋的看着她,眼底的神色越来越复杂。 “你转过身去,我自己来。” “好。” 余初以言转身,背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布料摩擦声,以及沉重的呼吸声。 过了很久,久到余初都怀疑小哥是不是又晕过去的时候,身后传来有些虚弱的声音:“好了。” 被子盖在大腿根,露出一双大腿,小哥半靠在床头的被子上,不用看余初也知道,小哥那张脸,恐怕已经红到脖子了。 他侧过脸,闭上眼睛不看余初,手抓着被子,跟个被调戏的小姑娘一样,似乎连头皮都在紧绷着。 这副掩耳盗铃的样子,让余初—— 居然觉得还挺好看。 反正自己过段时间就要永远离开这里了,对于小哥而言,自己只是个路人甲乙。 而对自己而言,他也不过就是自己恰巧救下的义务而已。 她一屁股坐在窗前,伸手去拆小哥大腿上的绷带:“别想太多,你不把我当女人看就行了。” 一级保护动物装死中。 “我要清理伤口了,别忍着,疼就喊出来。” 一级保护动物继续装死中。 余初看着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却一会儿抓着被子,一会儿扯着中衣,几乎不知道先顾着哪头,不厚道的笑了起来。 …… 小哥的恢复能力不错,伤口没有在继续恶化,两天过去,部分已经开始愈合了。 余初换好药,看对方满头的汗水,闭着眼睛,麻利的把被子重新给人盖了回去。 床上的人意识到事情结束了,睁开了眼睛,他看向余初:“你叫什么名字?” “余初。”她半蹲在地上,拧着布巾,“你呢,叫什么?” 说起来,两人打了几个照面,绑也绑过了,上手也上手过了,是真还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空气间突然沉默了下来。 “你不知道我的名字?” 这句反问的有些奇怪。 余初一手拿着脸盆,一手抓着换下来的绷带正往外走:“我们此前素未谋面,自是不知道先生的名字。” 这之后,保护动物同志就没有再开过口。 余初也没追问,她收拾完东西后,又开始准备食物,直到将所有的事儿都打理妥当,已经是深夜了。 于是,起身告辞。 等到余初跨出房门,以为摊主小哥不会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从身后传了来。 “我姓楚。” 楚是云锦的大姓,而另一个大姓则是叶。 不过,姓甚名谁对她来说并不重要。 余初关上大门,撑起油纸伞罩在头上,一头扎进了雨幕之中。 她得快点回去。 雨天的墙,她不一定能爬的上去。 *** 保护区外的驻地—— 封肃打了个喷嚏,他抬头看着星河灿烂,伸手抽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鼻子:“奇怪,天怎么突然冷了起来,还是谁在骂我?” 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站着的人,像是想起了什么:“小周,今天是第几天了?” “第九天。” 封肃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间,十二点的秒针刚刚跨过午夜线不久:“已经开始第十天了,那边——还没有消息吗?” 小周摇了摇头,两人又沉默了起来。 封肃性子虽然暴躁,但是不炸的时候,其实很少说话,自己低着头看文件都能看上一天,有时候连着几天不说一句话,也是常有的事儿。 也就余初在的时候,两人才会斗斗嘴,聊聊天。 现在余初不在,小周觉得不仅仅是封总这里太过冷清,整个界市的情绪,似乎也有些不对。 小周在心底默默算了一遍。 算算时间,那丫头现在应该在长平城了。 第十四章 大雨倾倒了一夜,第二日还在淅沥沥的下着。 余初昨夜淋了雨,赶在了顾家宵禁之前回去,走得是大门。 当天夜里,顾文澜就知道了,一大早就送来了郎中,说要给余初诊诊脉。 余初正在吃早饭,听见郎中已经在来路上时,立刻放下筷子,粥不打算喝了,包子也不打算啃了。 而是随意套上件衣服,拿着雨伞就往外走。 逃跑还不忘嘱咐丫鬟:“有人问起来,就说我一早就走了。” 小桃低头:“是。” 看着她唯唯诺诺的样子,余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后来还是放弃了。 直到她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外之后,小桃才抬起头来,脸色发黄,眼底都是血丝,像是一夜没睡。 她呆呆的看着外面的雨幕,过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转头跑向了屋子里,抱起什么又朝着房门外冲去。 顾家宅院。 一道青色身影在雨幕里急速奔跑着,她身量不高,只顾着埋头,脚上绣花鞋踏在水里也浑不在意。 雨天的路湿滑,她步履踉跄,速度却没有慢下来。 一路从内宅到外院,终于在大门前追上了余初。 “小姐。”小桃两颊通红,胸膛剧烈起伏着,将怀里披风递了上去,眼神忐忑中带着讨好,“天凉,您带着。” 余初看着了一眼全干的披风,目光在半身湿透的小丫鬟身上停住了几秒,移开目光:“不用了,你先回去。” 这么大的雨,自己又是步行,一路走过去,披风也成雨帘了,带着太碍事儿了。 小桃脸上一僵,却是不敢再多说一句,抱着披风的手紧了紧:“是。” 余初对个十七八岁的丫头,跟看着高中生差不多,训过就算了,倒是没有别的心思。 她打开手中的伞:“晚上备一些饭菜,我今日早些回来。” 小桃脸上,终于露出一抹笑容。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