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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穆辞若是没有这些武器的加成,那就只能躺平任欺了。

    虽然第一次登台就被人打得落花流水有些不太好看,但穆辞知道扬长避短,他受条件限制,并不具备在切磋上逞强的资本。反正在这本书开篇的剧情前,他肯定是死不了的,那何必自讨苦吃,作无用功,还不如就老老实实地认输。反正教不严师之惰,他们还敢当着挂逼男主林归雁的面指指点点不成。

    见穆辞难得听话,林归雁手一挥,从戒指中拿出一架体型不小的物体。

    穆辞抬眼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林归雁将这架武器与穆辞手中:“你之前说的火/箭/筒,是这样的吗?”

    ☆、低调行事的炮灰

    穆辞不用剑,自然不会御剑,他本着低调行事的原则,婉拒了林归雁的那头硕大白鹿。虽然他穆某人脸皮不薄,可若真是要他高调张扬地骑着千年白鹿出场,然后在众目睽睽下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他认为还是默默无闻被淘汰看起来更体面一些。

    步行虽累,总好过被人嘲笑:“你是个锤子的修仙人,我拿块水果放在地上,白鹿都比你打得好。”

    好在今年的试灵大会在闽州举办,路程不远,加之有林归雁赠予穆辞的加速符,不过三日的功夫便走到了。正好赶在大会举行的一天前。

    闽州城内,人声鼎沸。

    一年一度的试灵大会乃是修仙界一大盛事,不管是名门望族或是小门小户,不管有没有本家的后辈参选,哪怕是不修仙的平凡人家也爱凑这个热闹,足以见得大众对试灵大会的重视。每逢试灵大会,修仙小报的销量就比往日还高上一截,赌坊老板更是笑得合不拢嘴,酒楼客栈等等第三产业都能趁机捞一笔油水。

    别看林归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喂圣贤鹿,其实林归雁自己也是在试灵大会上名声大噪的。

    据说林归雁夺取榜首时年方十五,真真是个天才少年,而后来也不负众望,修为一年更比一年强,不少眼酸林归雁的人日日等夜夜盼也没等来一个林仲永。

    或许这就是爽文男主吧!

    穆辞跟随林归雁多年,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没出过远门,对试灵大会只是有所耳闻,直至今日才算亲眼得见。他算是看出来了,这试灵大会就相当于现世的世界杯,就是不知观众们是否有球迷们的热情,各大世家门派有没有粉丝什么的,看完比赛会不会为了输赢而吵上几个回合?

    正逢盛夏,闽州又处南方,天气着实又闷又热,更何况闽州城内人山人海,到处都是来参赛的修士或是来围观的看客。穆辞望着面前一颗颗攒动着的人头,他感觉自己快窒息了。

    什么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穆辞终于体会到了。其实,在他出发以前,林归雁思量许久,还是与他道:“若是不愿,不必勉强。”是穆辞自己非要逞能,美名其曰出门闯荡,见见世面。早知如此,他就该让林归雁把那封信给烧了,这么热的天气,他本该是赖在床上看杂书吃零嘴,而不是在这鬼地方活受罪。

    穆辞瞥瞥嘴,从储物戒中拿出玄凝珠,揣在里怀里,这才略微凉快了下来。

    他还有功效更大的玄凝珠,但林归雁不许他用,所以这次出行未给他准备,理由是他的身子骨不比常人,不得贪凉。

    各家客栈爆满,穆辞一时找不到住所,此时日头正毒,实在不适合在街上闲逛。穆辞一溜身,钻进一家茶馆,点了一壶凉茶来。

    穆辞拿着林归雁给的钱假大方,店小二见穆辞出手阔绰,美滋滋地给穆辞上了最好的茶水来。

    不消片刻,穆辞身后传来声音。

    “我猜,今年贾家会赢。”

    “何出此言?”

    “这贾家可是有主场优势,试问在闽州这一带,有谁的势力拼得过贾家?说得难听些,这贾家就是这闽州城的地头蛇啊。”

    “我看不见得,试灵大会,从来是凭实力说话,贾家不过是仗着修过几年仙便在闽州城横行霸道的地痞无赖,如何与真正的仙门世家相比。”

    “实力比不过,就偷偷用钱去买呀!贾家人怎么做事,这闽州城谁人不知晓?我猜现在,贾家家主一定备着几箱银子巴巴地给人家送过去呢。”

    穆辞眼睛一亮,这事儿是真是假?钱这东西他可从来不嫌多。

    转念一想,罢了,他这种注定一轮游的选手,哪里配被人行贿。

    “你这没见识的,修仙的哪有几个差钱的,你倒是给我数数,如今在修仙界横着走的那几家,哪个不是家财万贯?人家看得上你贾淳光这几个钱?再说了,修仙界里有名姓的那几家,心里可都傲着呢,人家来这就是为了争夺榜首,你跟人家提钱,那就是羞辱,给他贾淳光几个胆子也不敢。他也就能欺负欺负我们几个老百姓,他还真能惹到别人头上去?”

    穆辞百无聊赖,听几个路人闲聊了半日。

    傍晚时分,天气稍微凉快些,他终于找到一家未住满人的客栈。

    付了钱,选了房,穆辞生无可恋地在床上作出躺尸状,心道他都给自己找了什么样的麻烦。

    他不该来。

    第二日,穆辞梳洗完毕,刚要下楼,不成想碰上熟人。

    他惊喜道:“唐姑娘!”

    红衣女子回头望去,也面露笑容:“穆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