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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也罢,总不能太为难人家!

    第十九章互不对付

    第十九章 互不对付

    这个年代,天黑之后的夜生活自然不那么繁华热闹。

    俞锦绣和詹妮在昏暗的大马路上蹬着自行车往家里跑,一开始有些忐忑不安,后来是觉得有趣,到了最后,两个人几乎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到了分叉路口,詹妮一摆手,还是那副直爽率真的模样,“回家了,明天见!”

    俞锦绣应了一声,乐呵呵地回家。

    在她生活着的那个时代,当然不会有人在大晚上骑着一辆破二八杠自行车在路上狂奔,一路来,她连个人影都没见着。

    这一刻,她使劲地踩着自行车踏板,她感受着呼啸的风从自己的耳边扫过,这一刻,自由就像是森林中无人管束的小鹿, 她使劲地呼吸,为这来之不易的喜悦。

    俞锦绣死命踩了好几下踏板,她想要欢呼一声,为自己这来之不易又如此幸运的新生活呐喊。

    自行车载着俞锦绣,沿着笔直的轨迹在路上跑着,她的生活本来也是这样一成不变的……俞锦绣扬起唇,整个人就像是镀着一层淡淡的光芒,耀眼而多姿。

    速度越来越快,俞锦绣张开双臂,刚要嘚瑟几秒,一个东扭西歪,车子跌跌撞撞,向边上倒去。俞锦绣心中一慌,忙伸手去握车把手,一只脚往地下够,却为时已晚……

    “砰”一声巨响,她结结实实地摔在街上,疼得龇牙咧嘴的同时,在心里暗道,这就是作死。

    本来还是只快乐翱翔的小鸟,一个跌跤,又变回狼狈的俞锦绣,程廷站在不远处,看着她老老实实爬起来,顺便扶起了自行车。

    这个俞锦绣,长得的确是数一数二,大家都说她模样娇俏,这资质连去当明星都是绰绰有余的。程廷倒不这么认为——以她这脑子,真是当明星的话,怕不是一跌进大染缸里就爬不起来了,又或者蹲在角落里给别人数卖了她之后得的钱,必然如此。

    程廷淡淡地扫了她一眼,连眼皮子都不带抬的,长腿一迈,往俞家门口走。

    手一抬,轻轻叩了叩。

    “谁呀?”

    直到陈婉妹的声音从屋子里头传出来,俞锦绣才龇着牙站起来。揉了揉自己跌得老疼的膝盖,俞锦绣推着自行车往院子里一搁,扬起下巴,面无表情地从程廷身边走了过去。

    能耐什么!虽然这小子是有点智慧,是有点家世,是有点恃才傲物的能力,但是,她俞锦绣吃的盐比他吃过的米还要多,走过的桥比他走过的路还要多!

    俞锦绣越过程廷就往屋里走,陈婉妹无奈地笑着,“看这丫头,真是被我们宠坏了。”

    程廷薄唇微抿,扬起的唇角勾出一个疏离而又淡然的微笑,“陈阿姨,俞书记今天得加班,回家比较晚。”

    俞振发平日可从来不会滥用职权,今天让程廷来一趟家里带句话,也只不过是看他顺路罢了。毕竟他是他们单位小年轻里面唯一一个骑摩托的,铁包皮的玩意儿一发动,没多久就报了信!

    程廷说完话就想走,陈婉妹不善于与外人交流,再加上这小伙子年纪轻轻,气场却足,她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直到把人送到家门口,才忽然想到要留人吃个饭。

    这会儿已经七点多了,程廷想要婉拒陈婉妹的好意,想起家里空荡荡一片,最终还是决定留下,“方便吗?“

    陈婉妹这才放松地笑了起来,“锦绣刚回家,我们都还没吃呢,方便得很!”

    陈婉妹精通厨艺,简简单单几个素菜加上一盘小炒rou,程廷吃得津津有味。听俞振发说过程廷家经济条件不错,个人能力也好,肚子里肯定是不可能缺油水的,这会儿他吃得这么香,那就是对自己厨艺的认可,陈婉妹心里别提有多美。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擅长做的事情,看着陈婉妹被人认可时的欣喜,俞锦绣的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这念头并没有在她的脑海中停留太久,片刻时间便已飞逝,但是,却让她一颗悬着的心突然落回原位。

    只要陈婉妹能够找到新的方向,那么甭管将来家中会不会有什么变故,都不可能让陈婉妹在遇事时崩溃绝望。

    俞锦绣在为陈婉妹找理想找出路,她却浑然不知,一只手紧紧抓着筷子,时不时往自己的嘴里送菜,却食之无味。

    陈婉妹不太会说话,把程廷留下来吃饭的时候,也是想着女儿和程廷年纪相仿,总归能搭上几句话,自己则心安理得得做一个旁观者。没想到,俞锦绣和程廷基本上不理睬对方,这两个孩子难道互不对付?

    陈婉妹到底是这个家的女主人,女儿不说话,就只能硬着头皮自己上,说的话却连自己都觉得无趣。到了最后,她显得更加局促,俞锦绣只好帮她修补修补眼前尴尬的场面,倒是程廷,一点都不拘束——不动声色,怡然自得。

    一顿饭吃完,俞锦绣如蒙大赦,松了一口气,站起来说道,“我弟是不是出去多久了?”

    “他吃了饭就走了。锦绣,你腿伤了,还是别去了吧。”自家三个孩子都是有主见的,陈婉妹斟酌着语句,盯着俞锦绣走路时撇着腿的模样,才忍不住说了一句。

    俞锦绣一笑,“我在家闲着也是闲着,没事的。”

    “那你别骑车!”陈婉妹摇摇头,见俞锦绣走了,才收拾起碗筷,“我家这丫头,从来都不接受别人的意见。都摔成这样了,还逞强。”

    出于礼貌,程廷还是问了一句她这是要去干什么。

    说起自己的女儿,陈婉妹的话语才流畅了些,“跟她弟弟去做什么小生意了,在宏德中学那边呢!走过去都得二十多分钟!”

    俞锦绣做生意?这一点,程廷倒真看不出来。以为她是个捧着点工资不放,出来一趟就嫌太抛头露面的“大家闺秀”,没想到居然还有点自己的小主意?

    陈婉妹想要去厨房洗碗,又碍于程廷还在家里,坐立难安了好半天,他才起身告辞。

    “阿姨,谢谢你准备的晚餐,打扰了。”

    陈婉妹把程廷送出门,长出了一口气!

    第二十章人言可畏

    第二十章人言可畏

    俞锦绣走了一会儿,才发觉自己的膝盖和脚踝是真的伤着了。多走几步,伤口处就有些刺痛,她蹲下来,拉起裤腿看了看。

    早知道就不应该听陈婉妹说的,要是骑自行车出来,一咬牙,没一会儿就到了!俞锦绣蹲在灯源充足的地方,裤腿往上掀了掀,雪白纤细的脚踝上鲜红一片。

    “轰隆隆”的声音从后面传了过来,俞锦绣甚至不用回头,就知道那是程廷开着摩托车来了,这条路就是他回家的路。

    俞锦绣没理睬程廷,他却把车缓缓停了下来,“伤到了?”

    抬起眼,是他居高临下的眼神,俞锦绣“嗯”了一声,“擦破点皮,不碍事。”

    把裤腿整理好,俞锦绣咬着牙站了起来,继续往前走。路灯在寂寥的街上投下两个人影,一个纤细,一个高大,影子时长时短,时短时长。

    程廷黑白分明的眸微微一动,“受伤了就先回家。”

    俞锦绣懒得与他多说,这程廷不是怪清高的吗?这会儿怎么变成个乐于关心群众的老好人啦!现在回家,她也不是没想过,但是,路都已经走了一半了,再撑一撑就能到中学门口,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坐在弟弟的自行车上让他驮着自己回来就好了,如此一算,也不算是做了无用功。她抛下一句“忙得很”,就自顾自往前走,连余光都没瞄程廷一眼,他却不气,反倒是用意味不明的眼神打量起她蹒跚的背影来。

    程廷以为俞锦绣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年轻女孩,这倒不是他瞧不起人,在这个鹿北区,在这个雅城,甚至于整个中国,这年头大部分的姑娘们都没有什么大志向。

    因此,俞锦绣与俞承光在中学门口摆摊这件事,才让程廷提了提兴趣。

    而此时,她的固执,又让他对这个娇气的小姑娘有了新的认识。程廷握着摩托车把手一跃,坐上车,开到俞锦绣身边,“上车吧,我送你。”

    俞锦绣扭过头扫了他一眼,大有一副打量脑残人士的觉悟。

    程廷不自然地撇了撇嘴,“开个车就几分钟的事情。”顿了顿,他咳了一声,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你不想让别人看见我送你,我可以在十几米开外就把车停下来。”

    俞锦绣不再推辞,大大方方地上了车,往程廷身后一坐。车子就这么大,座椅就这么长,两个年轻人的身体不可避免地微微碰触,但是他们谁都没考虑这个。程廷在心里琢磨的是,难道他误会了她?而俞锦绣则在想,都上车了,何苦停在十几米开外呢,多难走!

    坐一趟顺风车怎么了,后世还有“摩的”呢,那些搭“摩的”的姑娘们也没担心过什么人言可畏啊!人家爱说什么那是人家的事情,人不能越活越回去,既然回来了,那她就不愿意让自己活得憋屈。

    程廷载着俞锦绣去宏德中学门口找俞承光,短短的一段路,却因为两个人都默不作声,而显得格外漫长。

    其实俞锦绣是从最近才发现程廷对自己是不友善的。

    这份冰冷大概是从很早之前就开始的,而过去的她根本就没有把心思放在他上面。当时的她满眼的叶世宏,一颗心随着他揉圆搓扁,只恨不能用榨汁机打成汁,往他口中灌了。可即便如此,叶世宏却还是对她不闻不问,现在想想,也不怪别人瞧不起自己。

    “哪里停车?”

    俞锦绣把脑袋往程廷身前探了探,“我弟弟在那里。”

    下了车,道过谢,俞锦绣就直接往摊上走,程廷发动了车子,扬长而去,留下一串长长的尾气。

    “姐,这是谁?新男朋友?比叶世宏那小子好多了!而且他这车好酷!”

    俞承光一脸狗腿地凑了过来,俞锦绣也没客气,拿起一本小人书往他脑袋上一砸,“别瞎说,那是程廷,晚上在我们家吃饭。”

    刚才借着夜色也没看清楚,原来开着帅气摩托车的是程廷。这程廷面对俞锦绣时向来都是公事公办的,好像从来没有流露出被美色倾倒的架势!俞承光兴致缺缺,俞锦绣笑道,“你加把劲,到时候你也能买辆摩托车。”

    俞承光眼睛一亮,“真的?”

    眼看着又来了几个学生,俞承光大声地吆喝了起来,像是马上就能把自己的摩托车吆喝来似的。

    看着他卖力的样子,俞锦绣不由笑了。

    一辆摩托车算什么?往后,经济发展日新月异,新的产品、新的技术,甚至于新的时代发展,数十年后的他们与现在相比,将会觉得自己只不过做了一场梦。而为了让这场梦做得更长远一些,他们就必须更加勤恳,否则,别说是重生了一次,就算是重生成千上百次,也只能是在浪费时间,浪费精力。

    梦醒了,财富却还是紧抓在手中,俞锦绣希望如此。

    俞锦绣的加入,不算是给俞承光的小摊位加入什么新鲜的血液,但是,她出现的确是踏踏实实地带着俞承光的“事业”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她经历的多,懂得的也多,光是将后世自己去商场购物时人家用在她身上的营销手段用在这小生意上,就足够赚一笔不菲的收入。

    当然,这不菲是相对的。

    平均下来,现在的他们一天能赚十块钱,一个月就是三百块钱。二十多年后的俞锦绣捏着三百块钱甚至没办法在商场里买一套像样的衣服,但是现在呢?

    他们俩赚的外快已经超越了俞振发的薪水!

    收摊后,俞锦绣坐在自行车上,俞承光推着jiejie慢慢吞吞往家里走。

    俞承光自然是激动的,拉着俞锦绣讨论自己的宏图大吉,他的脸皮本来就不薄,这些日子以来赚了这么多钱,就更加想要卷起袖子大干一场。

    俞承光说得唾沫星子飞溅,她只笑着,“那你想做什么?”

    “你说呢?”

    俞锦绣沉默了片刻。

    说句实在话,她还真的没有想好自己要去做些什么。在这个年代,遍地都是商机,遍地都是黄金,不论哪一行,只要耐着性子好好干,就一定能成功。

    所以,她一定要想清楚,找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行业去好好钻研。

    第二十一章找一个爸爸

    第二十一章找一个爸爸

    至于俞承光,他想要做的事情,那就多了去了。只要是能赚钱的行当,他都想掺一脚,只是,他欠缺统筹规划的能力。

    先是在这家书摊。这些天一直在中学门口摆摊,又用上俞锦绣教的营销手段,他挖掘了不少潜在的顾客。刚满足温饱的年代,愿意花钱看书的人到底不这么多,就算是到了二十年后,也不一定有这么多人热衷于所谓的精神食粮。

    不过一周下来,这小摊位的生意就已经不如最初这么好了,有时候一整个晚上时间,也等不来一个新客,更多的是之前一次性交了十本书甚至二十本书的“阅读基金”的,他们抽空坐在路边看书,也不急着把书看完,毕竟他们是办了“会员卡”的嘛。

    俞锦绣在笔记本上给他们登记的名字,就是他们的“通行证”,靠着校牌上的名字和“通行证”一比对,这年头,学生们把校牌看得比天还大,不会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