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楚弃凡笑道:“呵呵,真叫我伤心啊珮雯meimei,多年没见了,我男大十八变颜值爆表,结果你最感兴趣的帅哥居然不是我。” 牧珮雯脸红了:“你突然多了位双胞胎哥哥出来,谁能不好奇呢。” 楚弃凡随牧珮雯进入一扇门。这是牧珮雯的小书房,布置得简约又典雅。 楚弃凡在沙发上坐下,牧珮雯为他倒了杯果汁,又继续追问:“说嘛说嘛。我好早就被家里送去英国了,知道的时候,他已经也被楚伯伯送出国,可惜在美国读书,那所学校我也没有认识的朋友。” “其实没有什么。”楚弃凡低头拨弄吸管,“当年我妈生下我和我哥,全家高兴得不得了。但是,我身体不好,又小又弱的,因为心脏有毛病——” 他指指胸部,夸张地比了个心形:“所以,我比较让大家cao心一些。 有一天,保姆带我们出去晒太阳,我忽然抽风,呼吸困难,脸都青了。保姆吓坏了,忙着照顾我,抬起头的时候,我哥已经让人抱走了。” “我的天哪,真惨。报警了吗,一直没找到?” 楚弃凡放下杯子,在玻璃茶几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怎么能不报警?那会儿公安局的软硬件都没现在这么先进,可能人贩子准备得也周全吧,这帮天杀的。找了半年,怎么都找不到。 我也不消停,心脏病频繁发作,几次死里逃生,实在太折腾了。我爸急得要疯,好不容易从国外联系到一家可以给婴儿做手术的医院,马上带着我妈和我去了美国,一去又是半年。 国内呢,还在找,但大家也都知道,都这么久过去了,什么线索也没有,婴儿变化是很大的……所以,找回来的希望是微乎其微了。”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十指交叉,唇角勾起一丝苦笑。 “唯一让我爸妈感到安慰的就是,我总算被治好了。从美国回来,我爸对我妈说,谢天谢地我们还有一个孩子。这是老天给咱家的安慰,要好好珍惜。” 这句话包含着怎样沉重的含义…… “找一个婴儿,耗费是相当大的。”牧珮雯看着楚弃凡的脸色,缓缓地说,“弃凡哥,我理解。后来……你们也一直在找,直到六年前把他找到了。真不容易啊。” 楚弃凡端起果汁喝。接下来,他没有再说这个话题。 牧珮雯也聪明地不再追问。 这是楚家一致对外的解释口径了。没有更多的细节。 即使这样,不难听出来,当年,楚继雄夫妻俩无奈之下,放弃了寻找长子的努力。 楚弃凡占据了他们大部分精力。此外,当时楚家的生意出了问题,资金链断裂,楚继雄差点破产。 剩下那点精力,就扑在如火如荼的商战里了。 至于后来,楚燔怎样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楚家人讳莫如深。 牧珮雯却是极少数知道的人之一。 楚弃凡是位钢琴天才,早早地被北欧一所世界一流的音乐学院录取。但他身体底子太差,入学不到三个月,就查出得了一种极其罕见的白血病。 国外的血液病医疗技术已经够发达的了,但对于楚弃凡的病,医生们束手无策。救治的方法只有一个,寻求合适的造血干细胞。 全球范围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少之又少,造血干细胞配型成功的概率,高的几万分之一,低的只有百万分之一。 楚继雄夫妻俩,以及楚家几位亲戚的都不行。 濒临绝望的楚继雄夫妻想到了那个丢失的孩子。 出于种种考虑,寻找合适血源与重找孩子的事,同时进行,却是格外隐秘的。 万幸的是,没过多久,国内的血库传来好消息。 首先找到的,是配型成功的人。 那个人就是楚燔。他当时叫陆燔,住在京城一处嘈杂的大杂院里,那一带是贫困户和外来人口的聚居区。 楚继雄夫妻做梦都没想到,这么多年,他们失散的亲骨rou,和他们住在同一座城市,过着与他们天壤之别的清苦生活。 一次极偶然的机会,楚燔上了红十字会的采血车,捐献了造血干细胞。没过多久,他的资料被传输到他的亲生父母手上…… 配型成功后需要抽更多血,风尘仆仆的楚继雄从国外赶回京城,去见那位了不起的、同意继续献血救治患者的年轻人,陆燔。 见到陆燔那一刻他震惊了。他一眼就认定这是他的儿子,陆燔长得和楚弃凡很像…… 验血后,欣喜若狂。奄奄一息的小儿子得救了,失散多年的大儿子也找回来了。 过了大半年,楚家放出终于找到长子的消息,二十二岁的陆燔改名为楚燔,楚继雄把他送去了美国读大学。 楚弃凡生病一节,楚家人隐瞒了下来。 不过,牧珮雯刚好在楚弃凡那所音乐学院认识一位教授,知道楚弃凡生病以及秘密治病的事。 结合楚燔“神奇”般的回归,她推测出了实情。 她完全理解楚继雄夫妻的做法。 楚氏集团做得很大,股票早就上市了,这样的事当然要尽可能捂住,否则,对生意的打击是巨大的。 只不知道楚燔是什么心情。 据说,他一开始不肯回楚家。 尽管,他与楚继雄重逢时,养父母已经双双去世…… 佣人敲门,送进来新榨的果汁。牧珮雯就给楚弃凡又倒了一杯。 “弃凡哥哥,难得能见到你,有没有荣幸听你弹琴?”牧珮雯笑吟吟地说。 “寿星女发话,岂敢不从。”楚弃凡乐哈哈地说,“你让我弹多久我就弹多久。” “哎呀,太好了!弃凡哥哥你不知道,你在油管上的演奏视频,点击下载量都排到了前十!你这么大的名气还愿意回国,我都替你可惜呢,我听说爱乐乐团想要你你都拒了。” 楚弃凡为牧珮雯拉开门:“血浓于水,爱我中华。” “哈哈哈。” 牧珮雯垂涎地看着楚弃凡的手。这是她见过最美的一双手了。这双手的主人还这么俊雅,温柔,风趣。 刚才拖着他问这问那,只是找借口,好单独和他在一起。他对女孩子都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却不会对谁格外亲热。今晚她是寿星,可以理直气壮地占有他的时间。 弃凡哥哥回国了。她也是。将来,她一定有更多机会和他单独在一起。 …… 潺潺钢琴声萦绕在大厅上方,越过专心聆听的人群,涌入花园。 花园里是露天烧烤,十分热闹。楚燔转了一大圈,该见的都见过了,挑了个相对僻静的角落,坐下来抽烟。 钢琴声若隐若现,夹杂着阵阵掌声。 槐花轻轻落在手臂上。一片,又一片。他慢慢地吸烟,神情淡淡的。 隔着花丛,传来低低的谈话声。 “牧小姐真的是亲……” “嘘!” 听上去是两个中年妇女在窃窃私语。 这种场合,三姑六婆的八卦总是免不了的。 “你看,牧国平对她那么好,像今天摆这么大阵仗出来,也就亲闺女才可能了。” “哈,亲闺女?之前那个女娃,十七岁上跟着她mama一起被踢出家门,他对她从来没这么好过。” “非要说爱屋及乌的话,确实牵强了……不过,牧国平盼儿子盼得要发疯,他的前妻呢,生完女儿就没再怀过,结果于珍珠一来就给他添个大胖小子,他高兴呗,连带着于珍珠母女也受益。” “那牧珮雯到底是不是?我看长得不怎么……嗯,神态有点像牧国平,特别是笑起来的样子。” “他相当于亲手把她养大的,孩子长得像抚养的人,也算正常。” “恐怕只能去做亲子鉴定了,哈哈哈。嗐,是真是假和咱们有什么关系。爱咋样咋样吧。” “话说回来,牧国平上一个老婆,还有那个女孩子,去哪儿了?这也六七年了吧,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以前小,跟着我姐去牧家玩,见过她一面,真是不敢相信,她怎么也不像是会给牧国平戴绿帽子的人……” 身边女人又是一声严厉的“嘘”。 “这种话题,在牧家是禁忌。唉,还是那句话,是真是假,和我们哪有一毛钱关系,随他去吧。” “你说,如果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来着?……对,牧翀,如果牧翀知道牧国平对牧珮雯这个拖油瓶这么好,心里会是什么滋味。” “切,看看牧国平干的事吧。牧国平被蒙在鼓里十七年,恨仲丽琴母女还来不及。当年,他暴跳如雷,把她们娘儿俩撵走,还断了牧翀的学费。牧翀成绩本来不错的,结果被翔鹰那所明星高中扫地出门,转到六十八中——你知道的吧,那可是全市最乱又最差的中学,地儿也偏。” “唉,真是……” “都说落毛的凤凰不如鸡,牧翀在那个学校里一定吃了不少苦头,后来不是大学都没考上?我觉得啊,她一定也不想再见到牧家人了。” “也不知道她们母女俩现在怎么样了。” “不知道。唉,也怪可怜的。仲丽琴小门小户的,没啥根基,又是个药罐子。但愿……还活着吧。” 楚燔一直默不作声。烟抽了一半,早被掐灭了。 豪门是非多,他根本不感兴趣。本可以静静地走开,但不知为什么,听到那个名字,平滑如镜的心湖好似刮过一缕轻风,掀起道道涟漪。奇特的感觉。 姓牧名翀,羽中翀,不是林冲的冲。他很肯定是这个字。真奇怪。 他没见过那个被戏谑地称为“落魄千金、折堕天使”的女孩—— 她属于他“回归”前的世界,虽然他们在同一座城市长大,却毫无交集。 连就读的学校都有天壤之别。她是私立贵族学校的优等生,他是六十八中的不良少年。六十八中,被公认为“最乱最差的中学”,真的一点不夸张。 但,却是他的母校。养父去世后,大杂院的房子被养父的弟弟收走,他才知道自己不是养父的亲生儿子。还是看校门的吴老头慷慨地在自己那间破旧的小屋里搭了张床,他得以有个栖身之地。 只是临时的。并没有住太久,后来就被楚家人找到了……楚弃凡痊愈后,楚继雄设法说服了他,让他在国外继续读书。 毕业回国,他就去了江海新区。其间,京城来得不多,母校还一次都没看过。两个拿八卦当茶点的三姑六婆,倒勾起了他的怀旧思绪。 三姑六婆还在窃窃私语。楚燔站起来,悄无声息地走了。 第6章 初识重现 最后一块生日蛋糕也散出去,酒会高潮已过了。 牧珮雯换了身桃红色无袖短旗袍,钻石首饰也改成一套玉饰,显得雍容典雅。她挽着母亲于珍珠的手臂,笑意盈盈地周族于宾客之中。 自然是少不了有人夸赞,“哎哟,女大十八变,雯雯越长越漂亮了。” “品学兼优呢,牧太太好福气。” 牧珮雯礼貌地笑,说着得体的谦辞,又引来一片赞叹,“多懂事,多会说话,哎,还是牧太太会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