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节

    没想到这个算命先生这么牛,居然不看八字就能算准她贵不可言。

    老二点头,又捡了几件小事讲。

    写起真事,老二可写的点太多了。

    比如说他娘特别喜欢他娘子,非常喜欢弩箭,平时也勤加练习,路遇山匪时,救了几十号人。

    小四当县令的时候,她常常督促他下乡,看看农耕等情况。

    总归想让读者了解他娘。

    天皇之所以喜欢他娘,还娶她为后,都是有原因的。

    老二下笔如神,不到一个月,就把《我的女皇母亲》草稿写完了。

    天皇帮他修改一遍,让他拿去刊印。

    书店老板没想到一直默默无闻的楼如先生居然是女皇的二儿子。

    吓得当场软倒在地,扶着柜台站起来,“您有这层身份,为何一早不说呢?草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老二也没当一回事,他写书要是告他娘才能出名,那他得多失败,“我娘是我娘,我是我。这书你给印了吧。”

    书店老板狂喜,“就冲这名字,印两千册不成问题。”

    老二张了张嘴?他以前的书卖的最好的,首印也不过才两百本。就这还差点没卖完。后来还是书店老板用畅销书搭他的冷门书,才给卖完的。

    就从那时开始,他的润笔费就少了三分之一。

    老二觉得有必要给他提个醒儿,“这些书要是卖不出去,可不能再扣我的润笔费。”

    书店老板以为他在说笑,“怎么可能卖不出去呢?这可是专写女皇的书。全国仅此一本。”

    老二讪笑两声。原来天皇说的名人效应这么好用。

    “对了,润笔费由先前的五十文涨到三百文。你再接着写。”书店老板喜滋滋道。

    老二伸了伸手指。一下子就翻转了六倍?

    当然这不是钱的问题,问题是,“你们书肆在别的地方也有开店的,对吧?”

    “对!”

    “如果这书火爆,我觉得你们应该在外地一起卖,省得盗版出来了。”

    书店老板正有此意,“那当然。只要首印卖完,我肯定要通知东家。”

    老二拿着丰厚的报酬离开了。

    他在家待了三天,直到首印当天,早上比他娘子起来得还要早,守在书店对面的茶廖里,等着看对面书店的销售情况。

    今天是第一开卖书。

    书店自然要大肆宣传。只要进店的文人都会提一嘴。

    无论想讨好女皇或是对付女皇,都不妨碍他们想要了解女皇。只是他们没有了解的渠道,现在就有现成的机会,当然不吝啬这点书钱,于是进店的人几乎都买了。

    《我的女皇母亲》以老二不可预料的速度火了。连带着老二这个界万年扑街王也跟着一块火起来了。

    用白话文所写,语言很简练,故事情节大部分都很真实。

    女皇出身世家大族,却坚守信义,嫁进一穷无白的顾家。婚后十来年,丈夫就去世了。她一个女人以替人接生为生养活了四个孩子。甚至还培养出了一个读书人,跟着进了京,也认识了天皇。

    四个儿子个顶个的孝顺,明明可以在家当她的老夫人。她却毅然决然选择进宫,目的只是想为女子做点事。

    她坚韧不拔的性格深得天皇喜欢,在天皇身体不好的情况下,更是将国事全部托给她。

    她一心为民,并不曾谋私利,也不曾提携顾家或是林家任何一个人。

    甚至他四儿子还被她连贬两级,这份大公无私的精神当之无愧为一国之君。

    “这写的也太夸张了吧?我哪有老二说的这么好?”林云舒接过天皇递过来的书,匆匆扫了一遍,捂着自己的腮帮子,太酸了。她怎么不知道老二这么会讲花言巧语呢?瞧瞧这书里写的是什么?她贬老四,那是因为知道小四喜欢干实事,而不是她对小四有意见。她其实也是有私心的,根本没书里写得那么好。

    “那可不见得。在朕眼里,你就是这样好。”天皇理所当然道,“朕也要天下女人都向你学习。女子有才可以造福大家,无才只会委屈求全。”

    林云舒心中高兴,“你这一个月,难不成就是琢磨这事了?”

    “对!”天皇叹了口气,“朕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欺负你。”

    “你知道的我不在乎这些。”林云舒是真的不在乎。她只想当个尽责的好皇帝。

    “人言可畏。好名声总比坏名声要好。”天皇不想她被人误会。这样会让他觉得自己很没用。

    他不想她再像前世那样一个人孤零零受人欺辱,“过了年,朕就重掌朝政。你还像以前一样在旁边陪我。”

    林云舒点头,“好。”

    这么重的担子压在她一人身上,也是够累的。

    过了年,登基五年的林云舒以天后继续活跃在朝堂。

    在皇太孙及冠后,天皇天后将皇位传给他,并不贪恋权位。两人一直活到八十岁,一同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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