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中文小说阅读网 - 历史小说 - 男主总对我有想法[快穿]在线阅读 - 第179页

第179页

    林绪眼看前方, 面前有一只有他才能看见的屏幕,屏幕上出现于绍承和主角受两人。

    【宿主,我给你转播画面, 可是要消耗不少能量的。】

    【嗯,辛苦了。】林绪随口一说。

    123受宠若惊, 想说什么,见宿主那么认真,把话吞回肚子里,也目不转睛看着屏幕。

    林绪不光能看见两人做什么,还能听见两人说什么。

    “崔沈宁, 你找我做什么?直说吧,别打扰我泡温泉。”于绍承一脸不耐烦,他本来是邀请黎越宵一起来的,黎越宵却说有事,说要是他实在想泡温泉,叫和崔沈宁和他一起。

    和崔沈宁这个替身上位的主角受一起泡温泉,简直比吞了只苍蝇还恶心。

    崔沈宁是于绍承穿越那本书里,替身上位的主角受的名字,林绪懒得记他名字,想起他的时候,只有主角受这统一代号。

    至于于绍承,一个穿书者而已,都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世界意识怎么会承认他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正因为世界意识不承认于绍承这个遮掩了主角光环的异界人,导致这个依托小说而生世界不稳,才有他驱逐穿书者的任务。

    林绪接受的剧情里,穿书者最后和原身he,那本书里的主角受崔沈宁,最后和书里的剧情一样,和黎越宵这个主角攻在一起。

    在一起是在一起了,却因为于绍承,活成一对恨不得对方去死的怨偶。

    “于绍承,你不要纠缠黎越宵了好不好?”在于绍承蛮不讲理气场下,原主角受崔沈宁弱弱说道,就是要用这种语气恶心死你。

    “他不会喜欢一个婚内出轨的人,脏死了,他不会想得病的。”崔沈宁说,漂亮怯懦的表情,眼里闪着恶意。

    于绍承嗤笑一声,“怎么,终于不装了,这样多好,每天看你装装装,简直恶心死我了,你不脏,黎越宵还不是为了我不碰你,他看中,只是你那张和我相似的脸而已。”

    崔沈宁脸色狰狞一瞬,又很快收敛,又是那个内向漂亮,安静,惹人亲近,笑了笑:“你误会我了,我没有装,我平常就是那个样子。”

    于绍承翻了个白眼儿,表示不屑,反正他是不会放过黎越宵这张金卡的,退出,以后谁养他。

    他才不会出去辛辛苦苦打工。

    “行了,没什么事我就走了,简直浪费我时间。”不在这个房间泡温泉了,崔沈宁呼吸过的空气,令人作呕。

    见主角受欲言又止,于绍承轻蔑,“别说让我离开黎越宵,你这个的被包养的小情人,有什么资格,我才是他爱的人。”

    他可是他白月光,虽然白月光已经变成风干了的白饭粒。

    先捞点好处,等黎越宵实在厌恶他不行了,让他滚在说。

    于绍承之所以像小说里的原主那样作死,是因为他发现,主角受在黎越宵眼里,现阶段根本就是可有可无的情人,一个玩意儿而已。

    不,玩意儿都算不上。

    于绍承离开那间房间,崔沈宁看着他嚣张不屑背影,神色不明。

    于绍承又开了一间温泉房,反正不是用他的钱,既然来了一趟,那就泡个温泉吧。

    而主角受,在他走后,就离开了山庄。

    林绪看见于绍承泡着温泉,慢慢睡着,然后滑落水里。

    林绪分出精神力,让人睡得更香,无知无觉,梦中死去那种。

    听说于绍承死了,林绪听到这个消息,眼皮都没抬一下。

    人死了,他没立即离开这个世界,想看看于绍承会不会又借尸还魂。

    于绍承骨灰被黎越宵送回于家,让他家人处理身后事,没有伤心之意,相反还松了一口气,暗地高兴。

    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真以为自己会像林绪那傻叉似的爱他不行,非他不可。

    黎越宵笑容讽刺,心心恋恋只是别人脑补能力太强而已,还脑补错了对象。

    于家连墓都没给于绍承一个,骨灰被撒入湖里,开玩笑,S城公墓的一个墓地可是要许多钱的,几万十几万几百万不等。

    几万,那点钱对于以前的于家来说,是毛毛雨,可现在,对于于家,真的是很大一笔钱了,怎么会拿出来给于绍承这个间接让于家破产的人买墓地。

    要不是于绍承出轨,林家也不会见死不救,要不是于绍承嫁人后还不安分,林家肯定会扶持一下于家,那样最后就算破产,也能衣食无忧。

    可是现在。

    破产后,于家几人被巨大落差,磋磨得对于绍承没有亲情,最后甚至是隐隐带恨,他们本来就是自私自利的人。

    可骨灰摆在不大的家里不好啊,于是创业失败的老大做主,把于绍承骨灰洒入某公园湖泊里。

    瞧,多么浪漫诗意的葬法,重要的是,还不花钱。

    两老口也同意,到底是亲儿子,于绍承死了,他们也是难过的,也不可能真的因为钱,不让他下葬。

    这个办法真的很好,不用花钱,于绍承以最自然的方式回归天地。

    一间咖啡厅里,林绪西装革履,气势强大,加上他没有表情就显冷酷的脸,霸道总裁气质不要太很显。

    旁边是拿着合同文件的助理。

    最近林氏谈了一新项目,就差签合同了,今天在这的目的,是签合同。

    按道理,合同应该在公司签的,那样才显得庄重,但双方都是年轻人,也不必那么一板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