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书迷正在阅读:九龙玄帝、他喜欢我[娱乐圈]、偏执反派总是粘着我[快穿]、大小姐不当了[穿书]、公公离了宫、你女票又作妖了、一晌贪欢(骨科)、吐泡泡的小金鱼、雨落琉璃空人心、ALL男主同人的男主你也喜欢吗?
“你们好,我叫纪澄,有一次经验。” 说话的男生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穿一身蓝白条纹病服,剃着光头,唇色惨白。 “阿命。” 身材高挑的女生表情冷漠,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 “晨宇,三次经验。” “任务地应该就是前面那栋房子,我们过去吧,再晚就来不及了。” 名叫晨宇的男人穿着价值不菲的正装,一丝不苟的打着领带,一副都市精英样子。 他平时应该习惯了掌握话语权,刚来就主动揽下类似“队长”的角色。 旗袍女人点点头,没有反驳他。 也许是因为晨宇看起来最正常,又有经验,寸头把他当作了救命稻草,语气和缓地问他: “这位小哥,任务地是什么意思?” “我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你们都是什么人?” 寸头一边问,一边把目光重新投放到那栋房子上。 可是当他再次看到那栋楼门前时,心脏瞬间跳到了嗓子眼! 大门微敞,门前站着一个黑色长发,身穿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 那身红衣像用血染过似的,衬得女人露在外面的皮肤惨白得可怕。 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察觉到他们的视线后,朝他们招手。 “等你们好久了,快过来呀。” 红衣女人的声音甜美婉转,让人听很舒服,但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下,可就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那是什么……什么东西!” 寸头捂着自己的嘴巴,从紧咬的牙关里挤出一句话。 高个子也倒吸一口凉气,不着痕迹地躲在寸头身后。 红衣女人打开大门,屋内的灯光倾泻而出,拉扯出一个清晰的人影。 红衣女人五官轮廓不深,眼尾微微下垂,瞳色很浅,微笑看着众人,脸颊浮现出明显的酒窝,身上有种阴郁与甜美兼具的矛盾感。 “别紧张,她是活人。” “走吧。” 晨宇轻拍寸头的肩膀,连表情都没变,率先走向红衣女人。 见其他人毫不犹豫地跟在晨宇身后,寸头和高个子对视一眼,咬咬牙跟了上去。 这栋楼看起来有些年头,面积颇大,一共五层,一楼墙壁上挂着一个破旧木牌,上书“瑰苑”两字,下面挂着一个黄铜铃铛。 这里应该是后门,门后是高且窄的楼梯间,直接连到二楼。 “我是这家民宿的老板,你们在app上订了两个晚上对吧?” “跟我上楼吧,走在最后的人一定要关好门。” 红衣女人脸上笑意更甚,没有对顾客们奇怪的打扮露出半点好奇,转身上楼。 “老板,这里有电梯吗?我同伴坐着轮椅上楼不太方便。” 旗袍女人抚着季思危的轮椅把手,问了一句。 “没有。” 红衣女人身影一顿,继续往楼上走。 层层叠叠的红色裙摆随着她的动作摇曳,像极一朵艳丽玫瑰。 “我的轮椅有爬楼功能,但需要有人在背后辅助。” “晨宇,可以帮我吗?” 季思危侧头看着晨宇,语气诚恳。 季思危虽然话少,却在默默观察着这些“同伴”。 从寸头和高个子的表现来看,显然和自己一样,是“新人”,纪澄看起来身体状况不太好,旗袍女人和阿命应该有一定的实力,但是女生的力气较小。 晨宇是求助的最好人选。 对方看起来很绅士,有很大概率愿意帮他。 “可以。” “你们先上去吧。” 晨宇没想到季思危会求助自己,愣了一下,才绕到他后面,让其他人先走。 “在这里,残废肯定活不到第二天,我觉得他连上楼的必要都没有。” 纪澄面无表情地说出自己的看法,率先上楼。 轮椅爬楼的轮子已经调好,等所有人都上楼后,晨宇把轮椅推上楼梯,关门。 也许是季思危看起来年纪较小,晨宇动了恻隐之心,还安慰他不要在意纪澄的话。 进来以后,季思危才发现这栋楼的面积比想象中还大。 客厅布置得很有格调,家具带着九十年代的复古质感,靠墙放着一架钢琴,柜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束饱满的红玫瑰,散发馥郁花香。 “阿姨已经过来搞好卫生了,每个房间都有独立卫生间。” “中午和晚上阿姨会过来做饭,早餐前一晚会做好放在冰箱,你们自己用微波炉热。” “我和mama住在二楼,客厅是公用的,我mama有点老年痴呆,希望你们不要打扰她。” “这是四个房间的房卡,一间房最多只能住两个人,有问题来找我解决,到后天中午十二点退房就行。” “对了,你们可以叫我时一。” “没什么事,我就先回房休息了。” 时一一边介绍,一边拿出四张房卡递向众人。 晨宇接过房卡,点点头。 “过了午夜十二点,不管是谁敲门,都不要开门。” 时一关上房门前,突然低声说道。 “咯哒——” 房门紧闭,像一张阖上的嘴巴。 这里前身应该是公寓楼,客厅前面是一条走廊,两边分布着单双号房间。 阿命抽出一张房卡,看了房间号后,径直往前走。 “我跟你一间房吧。” 旗袍女人眼眸一转,连忙跟在阿命身后,好像生怕被拒绝。 “我们能不能睡同一间房,相互有个照应?” 寸头问晨宇。 “不行,刚刚老板说了,一间房最多只能住两个人。” 晨宇摇头。 “我们偷偷住一起,不被发现不就行了吗?” 寸头有些不甘心。 “会死的。” “别废话,你们两个一起住。” 纪澄抽出两张房卡,扔给寸头一张,另一张放在了季思危盖着薄毯的腿上: “至于你,自求多福吧。” 季思危清楚,从这一刻起,他被放弃了。 在这七个人里面,行动不便的他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活靶子,没有人愿意靠近。 所有人去到对应房间,随着一扇又一扇门关闭,客厅里只剩下季思危一个人。 环顾四周,季思危想找一件趁手的工具。 ——柜子边上立着的棒球棍就挺不错。 季思危去到柜子边上,拿起棒球棍。就在他准备回房间时,余光瞥见柜子底下躺着一个什么东西。 仔细一看,居然是一个巴掌大小的木偶公仔。 木偶的形象是个穿红色背带裤的小男孩,工艺有些粗糙,身上布满灰层。 距离不算远,季思危也没多想,弯腰用棒球棍细的那一端把木偶推出柜底,捡了起来。 “真可爱。” 季思危擦干净木偶身上的灰层,轻轻放在柜子上面,拿着棒球棍去了207号房。 就在他背过身的那一瞬间,柜子上的木偶公仔,转了转玻璃珠一样的黑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的后脑勺。 不知道是不是老板的故意安排,四间房没有连在一起,且是错开的。 房间不大,地板是黑白格子瓷砖,摆设着简单的家具,天花上挂着装饰渔网和两盏羽毛灯,灯光有些泛黄。 刚关上门,他就看见茶几上的粉红色信封和一朵红玫瑰。 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字体:致吾爱。 温馨舒缓的环境并没有让季思危放松下来,自从出现在这个奇怪的地方,他就打起了十二分精神。 他不打算睡觉,也不打算拆那封信。 不要做没有把握的选择,就是最安全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