衔月港

    那“伤者”说:“我什么都知道。”

    “什么?”

    岑争歪头,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那男人二话不说,拎着岑争的手腕,将他拽着,快步走出茶肆。

    “岑大夫,需要帮忙吗?”茶肆里的人远远问道。

    岑争挣不开那人,还死要面子道:“不必!”

    于是岑争便被那男人不由分说地拽到了茶肆的房后无人处……

    “你、你要干嘛!”岑争色厉内荏。

    “你听我说。”

    可那男人说完这四个字就停住了,似乎不知道从何说起。

    “你松手啊!”岑争想甩开他的手,但还是挣不脱。

    难道要用仙术?

    岑争是双灵根,也就是上等灵根,与三灵根、四灵根这种中、下等的资质有本质区别——如有仙缘,结丹之后,他就是真正的“上仙”。

    而仙君是不会对凡人出手的——这是不成文的规矩,因为会掉身价。

    “我叫卫箴。”那男人说。

    岑争狐疑地看着他:“卫真?所以呢?”

    “看杀卫玠,一语成箴。”他说,“卫箴。”

    “哦,读书人。”岑争点头,“然后呢?”

    卫箴愣了一下,嗤笑了一声:“呵……”

    他的薄唇勾起,笑得流里流气,眼神里透着一股不羁,完全就是个市井流氓,跟“读书人”三字哪有半点沾边?

    岑争有些脸红气喘:“你笑什么?”

    卫箴从一睁眼到现在,一直在观察着岑争的脸,此时终于忍不住,问道:“你真的是岑争?岑争不应该长成你这样啊!”

    啊?

    岑争只见过对他这张脸倾心不已的男男女女,还没见过卫箴这样讲话的,只觉此人是个神经病,心道“若不是看你脸长得不错,我早就一拳揍过去了”。

    “我长成什么样了?”

    卫箴提起他的左手手腕。

    岑争的腕围太短,被卫箴的食指和拇指轻松环住,还空了一截,纤细得仿佛一折就断。

    卫箴捏了捏他的胳膊腕儿,眉头紧皱:“太像女人了。”

    岑争忍耐到了极点,猛得抬起右手,将带水的一巴掌糊到了卫箴的脸上,把卫箴糊了一脸的水。

    对凡人用木灵根,可能会伤到对方,就只能这样用水灵根的能力,吓他一吓……

    岑争也觉得自己的应对方法有些丢脸,可他本职毕竟是大夫,没有任何拳脚功夫,吓完人后转身就踏上仙剑,准备跑路。

    卫箴也确实被岑争突然的动作吓得退了一步,原本拉着他的手也下意识放开了,用双手擦了一把眼睛里进的水。

    “……”

    看着自己手上的清水,卫箴撑不住笑了,低声道:“什么鬼……”

    卫箴一抬头,便看到了刚踏上仙剑的岑争,又喊他:“等等!你是要去找苍龙连吞吧?”

    岑争猛得停下了动作,回头:“你怎么知道他的真名?”

    “我早就说过了,我什么都知道。”卫箴又向前走了两步。

    岑争踩在离地几寸的剑上,又向后飞了一段,与他拉开距离。

    “你怕我干什么?”卫箴摊开双手,低头看了看自己,“我一个凡人,全身上下就一条睡裤,有什么可怕的?能给我一双鞋吗?”

    岑争摇头,掏出两块下品灵石,打发要饭的一样扔给他:“自己买去吧。你先说你为什么知道真龙的名字。”

    “你陪我去买,我慢慢跟你说。”卫箴不容拒绝地说。

    “我有急事!”岑争烦了,不想再同他争下去。

    “他已经死了!”卫箴直白地说,“你还不明白吗?”

    岑争的表情凝固住了。

    卫箴一脸漠然:“你现在再回今月亭也见不到他——连吞死了,几十年前就被夜归人杀了。你是不是刚刚见过连吞的残魂,从他那里拿到了梅梢月?”

    岑争抿唇,用控诉又很是提防的眼神看着他。

    那双幽深纯黑的眸子如含春水,长睫毛忽闪忽闪的样子看在卫箴眼里,简直是委屈到了要哭不哭的地步。

    卫箴被他看得很是无语,转移视线道:“你是不是想回去找溪北问个清楚?但是我记得他应该和你说了,他会一直在那等你吧?所以你先陪我把衣服买了,再回去找他,不急,ok?”

    岑争愣了,不知道卫箴最后说了个什么东西:“欧……欧什么剋?”

    卫箴左右看了看,确定了一条向东的路,边走边说:“就那边吧,那边应该是衔月港,有卖东西的,走。”

    他与岑争擦肩而过时又握住了岑争的手腕。

    岑争一时不查,被他从剑上拽了下来,手忙脚乱地收好自己的仙剑,跟着他走了。

    “你怎么知道衔月港在哪里?”岑争自己也只从江琛那里听过这个地方,“你是修仙者?还是三山的居民?”

    卫箴一直握着岑争的手腕,如同牵着一只小宠物,怕他跑了,心不在焉地四处打量:“都不是。如果你一定要个解释,那你就当作我有灵根好了,一种能让人通晓古今的灵根。”

    岑争不信:“……就你?”

    “就我。”

    两人一路走着,卫箴一路说着:“三山原本没有山,是在屠龙之战之后才改变的地形,海平面下降,露出了三座山,分别称作蓬莱、方丈、瀛洲,而在屠龙之战前,这里只有一个名字,就是衔月港。现在的衔月港在方丈山上。”

    岑争偷看着卫箴的裤子,觉得很奇怪。

    卫箴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纯黑色的裤子,裤腿只到膝盖,带两个口袋,口袋一侧上面画着一个一撇一捺的标志。

    “你到底是从哪来的?天外天吗?”岑争问。

    卫箴发现岑争根本没有在听自己说话,干脆也不说了,就埋头走路。

    他赤着脚,但腿长步子大,走得很快。

    可是他裸露着大片的皮肤,肌rou上全是血和水,走得再快也难免引得周围路人侧目,众妖青眼,还拽着岑争,让岑争也有些不自然。

    路人:“小和尚,肌rou很好看,可是小心着凉哦。”

    岑、卫两人:“……”

    岑争心想:这个卫箴是被不解缘救上来的有缘人,我先忍一忍,看看他到底要做什么。

    卫箴心想:我靠……还是不敢相信,我tm好好地睡着觉,居然穿书了,而且还是自己写的书!

    在众妖的注视下与尴尬的气氛中,两人沉默无语地走了小半个时辰后……

    久不锻炼的岑大夫走不动了。

    可是身边是个刚才还半死不活的凡人,赤脚走了这么远都没有累的意思,岑争心里有些不平衡,又不想说出来,便开始耍脾气:“你买双鞋而已,为什么一定要拉上我?你神经病啊!”

    卫箴语气有气无力,尾音拖得长,很是慵懒:“我不喜欢欠别人情。”

    岑争对他卖的关子毫不买账:“会说话就说明白,不会说话我走了。”

    卫箴只得懒洋洋地问:“如果你没有捡到我,直接上岸之后,你会去哪?”

    岑争想了想:

    也是衔月港。

    因为江琛当初告诉他的原话便是:“从斩龙湾渡忘川,入衔月港,去见一见无量海主人。”

    “上岛之后,你会先向周围人打听衔月港,”卫箴说,“所以我们现在就去衔月港,以免我耽误了你的剧情线……”

    岑争:“我的什么?”

    卫箴:“你的……命运。”

    岑争心道:神经病。

    “然后你会在衔月港看到泉客的武神祭,”卫箴解释道,“就是一个大型集市,你会在那买到一个关键道具……”

    岑争:“关键什么?”

    卫箴:“关键……物品。”

    岑争忍无可忍,掏出两块上品灵石,扔给他道:“你想要什么自己去买,在我这里坑蒙拐骗,有完没完?我不陪你犯病了。”

    卫箴被他扔了一脸的灵石,刚接好握在手里,岑争已经踩上剑走了。

    “喂!”卫箴又喊道,“岑……”

    他喊到一半,卡住了,话锋一转,竟然喊道:“你换一个名字吧!”

    岑争已经御剑瞬间飞了很远,与他隔了百余步的距离,还是被他喊得停了下来,回头看他,气不过地喊了回去:“凭什么!”

    我叫什么名字,关你什么事?岑争无语。

    卫箴本就赤足,追回去也追不上,只好站在原地继续喊道:“你让溪北给你起一个字吧!这个名不适合你!”

    岑争:“……”

    你管我适合不适合啊!

    凡人只要及冠,哪怕父母已逝,也会由长辈起字,但筑基修士要更早,因为女人结丹后就无法怀孕,所以很多修士都在十六岁前就行冠礼,早早起字,便于成亲,以免道侣结丹太早,无缘留后。

    但筑基修士算是半只脚踏入仙门,按讲究不能由凡人赐字,岑争仅有的亲人都是凡人远亲,又懒地去求字,觉得有没有也无所谓,所以一直没有取字。

    可是这件事,卫箴怎么会知道?

    周围往来的路人都在看着他们俩,岑争觉得有些丢脸,决定不再喊回去,转身就走。

    卫箴又喊道:“你在今月亭等我!我等下就回去找你!”

    岑争已经御剑飞远了。

    徒步走要走很久的距离,御剑不过一瞬。岑争很快就回到了仙人指路石前——又开始埋头苦拾山嶝了。

    只不过这次他心里有事,也不再埋冤山高路远,只是一边爬,一边不停地质问自己:

    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地跟着这个人走了那么远?

    就算卫箴知道自己的家事、苍龙的真名,也说不定只是个在自己家里做过短工、向外祖母打听过一些隐情的江湖骗子呢!

    难道就因为他长得还不错吗?

    岑争内心涌上了一股挫败感,抬起双手摸了摸自己有些发烫的脸颊,感觉很是难为情:

    不得不承认,他其实很喜欢卫箴这一款的男人。

    没错。岑大夫他,喜欢男人。

    在卫箴刚抹干净脸上的血时,岑争一眼看到,心跳就漏了一拍,只好低头包裹梅梢月,以掩饰自己的羞涩。

    岑争在十几岁时听家人说,白帝,也就是夜归人,在不周山上囚禁了一个男人,名叫阿雪,还与他家有亲戚关系,始知男人与男人之间也能保持男女一样的关系。

    但这些年他走南闯北,还从未对别的男女产生过异样的感情。

    岑争见过的美人多了,男女都有,自荐枕席的更是前仆后继,而卫箴若单论容貌,不过是个中上等,连前十都排不进去,可他偏偏就是对这个人心动了,说来简直邪门。

    今天这种情况,还是岑争头一遭遇见。

    糟了,难道是……一见钟情?

    岑争心里乱成一团。

    (

    没错,这文就是这么俗。

    作者就是喜欢不切实际的一见钟情梗。

    顺说卫箴穿的是nike,没有给广告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