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8中文小说阅读网 - 历史小说 - 女配攻略手册在线阅读 - 第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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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普通鸟族。”

    “什么眼神,一看就是一只小凤凰啊,再长几百年,兴许就能接受传承了,这年头能够真正经受住考验的不多。”

    简童谣所在的世界居然还是个修真界,因这些年来灵气大减,各种族纯正血统稀缺,大多繁衍出来的子嗣只占据一部分凶兽、神兽的血脉,几代之后,血脉的纯正越稀疏,能够返祖的少之又少。

    反正修炼者但凡能扯上点血脉之力的都会跑来灵神宗一试,看能不能勾搭,啊呸,是被灵神宗大佬们选中成为内门弟子,好享受更好的资源,一度飞升。

    简童谣这具身体的主人是位大佬,只一心修炼,不问俗事。此次出现,完全是掌门师兄死赖活赖的拖来的,出席下灵神宗一年一度吸收弟子的重要盛宴,简而言之,是个充当门面的吉祥物。

    因为在灵神宗上,她最能打,武力最强,却又不爱管闲事。大家对她是敬之,爱之,更惧之。

    大家先瞄了眼简童谣的神色,见她没表现出不耐烦,便打算戏谑下台下卖力表演的香饽饽,“小凤凰,你看上我们中哪个,给你一次挑选的机会。”

    小凤凰年纪尚小,飞,也只能像只麻雀似的扑棱,在几股威压下,更飞不动了,她却目标坚定,扑棱下再停一会,继续往上飞,在大家目瞪口呆下,仿佛穿过万水千山落在了简童谣的身上。

    一时间,全场寂静。

    好家伙,眼光毒辣,一眼看中了他们灵神宗的镇山之宝。

    简童谣似有若无的扫了这只鸟一眼,翎焱,天命之女,在原世界中的确会成为她的徒弟,而且是唯一徒弟,在她这位师傅的帮助下,最终成功收敛血脉之力,成为高高在上的凤凰一族,成为鸟族王者,未来风光无限。

    翎焱也在小心翼翼的观察对方,大着胆儿的用长出一层柔软绒毛的小脑袋去碰触简童谣。

    简童谣眉心微蹙,衣袖一震,便将这只讨好她的小凤凰震飞了。翎焱长得乖巧,已有凤凰一半形态,各方面条件也十分优秀,在身份上足够配当她的徒弟,只一条——千婉玉这倒霉女配最终会因翎焱死得很惨,血脉之力被夺,死无葬身之地。

    独一条,简童谣当场就能立即要了她的小命,任何伤害七姐的人都要死,她眸中闪过冰冷的杀意,“滚。”

    众人,“……”

    翎焱直接被甩到台下边缘,喷出好几股血,若不是胸脯上下起伏着,怕是都当她死了。

    众人敢怒不敢言,之前看好翎焱的几位师姐师弟们也不敢当着简童谣的面收鸟了,掌门师兄更是对着下面的人挤眉弄眼,眼睛都快抽风了,明晃晃表示——快将这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鸟挪走,快,挪走。

    翎焱被抬下去,大家齐齐松了口气,只这口气还未来得及松到底,又一只鸟族蹦蹦跳跳上台,比起之前的翎焱,这只鸟整个灰不溜秋,像灰鸽,就一双眼特别明亮。

    “这——”

    “下去下去,什么鸟都敢跑上来,也不怕污了我们的眼。”

    “是啊,通知下去,但凡是鸟族的今日都不用再……”掌门师兄怕简童谣恼火,已决定不再让鸟族登台,无论什么鸟,全拒之门外了。不料话还未说完,简童谣面色忽然放软,还对着台下那只鸟招手,“你来。”

    众人,“???”

    眼眶若能脱地的话,台上大家已是满地找眼珠子。怪就怪这只灰色的鸟毛色太丑,像鹌鹑,色彩驳杂,很不出彩。

    和刚才被简童谣轰飞的翎焱相比,简直一个天,一个地。

    不,光对比都觉得侮辱了凤凰一族的血脉,根本没有任何可比性。

    小灰鸟不解的歪了歪小脑袋,懵懵的。

    简童谣面无表情,内心却发出了啊啊啊类似于土拨鼠的尖叫,她从未见过七姐如此形态,简直颠覆她所有的认知,实在是太可爱了。

    见小家伙太小,简童谣已站起身来,缓步走下去,停留在这只幼鸟面前,“你可愿意跟我走?”

    千婉玉往后退了一小步,一脸的提防。

    掌门师兄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随后猛拍身旁人的手,“过分,太过分了,师妹千年难得主动开口一次,她竟然还迟疑!!!”

    众人,“……”

    无力吐槽小师叔(师祖)的奇怪审美了。

    简童谣压根不知道在场众师门内心的咆哮声,她差点没崩住人设,七姐这种小警惕值得表扬,“你长得如此好看,不跟我走的话,很危险。”

    一直被鸟族当成丑八怪、异类的千婉玉双眼蹭亮,第一次被人夸赞漂亮,整只鸟红透,像红烧乳鸽,她兴奋的啾啾啾跑圈,末了跑累了,又特别矜持的端坐在简童谣面前,“!!你不是骗我啾。”

    简童谣快被她萌死了,若非有这么多人盯着,真想捧在手心上亲上两口,她一本正经的夸赞,“当然不是,你是我千年来见过有史以来最漂亮的鸟,再没有一只鸟的羽翼能有你这般光滑柔顺。”

    说着说着,简童谣没忍住上手轻抚。

    啊,这是她的七姐,好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卷啦,这卷写完,全文结束。

    大家想养肥的随意,估摸也就五六万字。

    说实话,我一直自我感觉自己写的挺好(不要脸),至少比以前写的好,然鹅……现实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