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你确定不是他故意让你怀孕的?”佟父佟母看到她这个样子就头疼。经历过陈盛之后,他们发现自家女儿样样都好,但在爱情上一塌糊涂。只要爱上一个男人脑袋就变成浆糊,谁也没有心爱的人重要,简直用生命阐释什么叫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佟嘉凝不满说:“我就知道你们会这么想。阿荣很尊重我,如果不是……他想等到婚后的……”

    她爱人都是全心全意,倾尽所有付出的。确定关系之后,自然渴望和对方水rujiao融,更进一步。

    陈盛不爱她,任她百般示好都不碰她——虽然她现在极为庆幸陈盛没有碰她,一想到如果被他碰过了她都直犯恶心,但她也在想是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发生过关系才会走到今日这一步。现在她爱上聂荣,只想紧紧抓住他,抓住他的心,抓住他的身。奈何聂荣很珍惜她,亲亲抱抱可以,但发乎情止于礼,极力克制不更进一步,说等到婚后再做。

    但佟父佟母摆明了不会让他们在短时间内结婚,她怕极了聂荣变心离开她,等不下那么久,所以故意诱惑他,故意怀孕。

    佟父佟母不信,还是觉得佟嘉凝上当受骗了。男女之间力量悬殊,如果聂荣真的不愿意碰她,她怎么可能得逞?

    佟嘉凝直接带他们去找聂荣。

    聂荣看到这个阵仗有些意外,但很有礼貌地向佟父佟母打招呼。佟父佟母不冷不热地点头,盯着他的目光相当锐利,隐隐不满。

    聂荣知道自己正处于考察期,但之前佟父佟母对他的态度还算平和。这是什么回事?他询问地看向佟嘉凝。

    佟嘉凝本来很理直气壮,此时面对聂荣却有点卡壳,想到自己不经他同意设计了他,突然紧张起来,期期艾艾说:“阿荣,我怀孕了……”

    聂荣一愣,先是茫然,然后狂喜,一步上前想抱住她,但看到佟父佟母黑沉的脸,他顿住动作,说:“伯父伯母,都是我的错,我会负起责任。”

    佟嘉凝心里一甜,喜上眉梢,佟母却突然爆发,指着他骂道:“什么负责任?恐怕这就是你的目的吧?生米煮成熟饭,让我们想反对都反对不成!”

    “妈,您在说什么?”佟嘉凝惊愕,无法置信她居然这么刻薄地指责她的爱人。

    “盈盈,这样一个小人,我和你爸不准你和他在一起。你们马上分手,孩子打掉!”

    佟嘉凝生气了,“妈,您在说什么?不管你们同不同意,我都要和阿荣在一起!谁也不能分开我们!”

    “如果你坚持和他在一起,就不要再做我们的女儿。你必须放弃继承权,净身出户。”佟父沉声道。

    佟嘉凝赌气说:“不要就不要,我不稀罕!阿荣会养我。”

    佟父拿出一份文件,硬声说:“那么现在,马上签字。”

    佟嘉凝二话不说接过文件,气哼哼说:“签就签,谁怕谁!”

    聂荣说:“等等。”

    一家三口立刻盯着他。

    第十一章 草根女主文里的降智女配(十一)

    佟父佟母的目光带着审视,佟嘉凝的目光疑惑不解,又隐隐含着一丝惶恐。虽然她的人设是无论深爱的男人如何虐她千百遍,她依然待他如初恋,绝不放弃,但人心rou做,被虐的时候,她也会觉得伤心,觉得痛。

    佟父佟母强硬拆散他们的做法,看似针对佟嘉凝,实际上针对的是聂荣。他们不相信聂荣单纯地爱着佟嘉凝,他不接受他们安排他和佟嘉凝出国的安排,等于不接受他们的考察,还故意设计佟家凝怀孕,以此逼婚,是居心不良,目的是佟嘉凝背后的佟家,为了得到金钱和权势。

    聂荣在心里叹气。

    佟父佟母掌管着偌大的企业,精明强干,他早知道他们不是省油的灯。他们唯一的软肋只有独女佟嘉凝,所以他一直很小心,不敢做多余的动作,只专心“爱”佟嘉凝。同时因为担心金手指那个“尽量避免刺激她,唤醒她的真实感情”,否则可能翻车的不确定性,他决定尽快和她定下来,组个家庭,生个孩子,在她和男主之间增添各种障碍,以防金手指失效,她又脑抽地纠缠男主。

    他已经做得很小心了,也不费力气,因为现在佟嘉凝痴恋着他,他只要半推半就,她就主动热切地完成他想要的一切。

    然而这点小心思似乎还是被佟父佟母察觉了。虽然他用金手指搞定了佟嘉凝,但到底不是男主,没有主角光环,陈盛糊弄得了他们,他却不行。

    他是真没那么爱佟嘉凝,也极为垂涎佟家的财富。

    所以,考验演技的时候到了。

    聂荣安抚地握住佟嘉凝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很冰,不禁看了看她美丽又带了点苍白的脸,再看她近乎完美的身材,目光在她的肚子上停留最久——里面是他的种,每多看一眼,心里就多软一分,多一点真心实意。

    罢了罢了,看在小崽子的份上……

    “伯父伯母,不用这样。我签婚前协议,佟家的东西,我一概不要。”聂荣听到心滴血的声音,沉稳说:“伯父伯母是知道我的,靠着父母的遗产和聂氏的分红过日子,如果普普通通地过,这辈子算是衣食无忧,但论精致奢华,肯定不如佟家。我养盈盈和孩子,责无旁贷,但不想她嫁给我以后,生活质量下降。你们疼爱她,她过得不好,你们也会伤心。所以,该是她的东西还是她的,不属于我的东西我不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