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个子很高,目测得有一米八五左右,身后背着一把吉他,将白色的衬衫撸到小臂处,露出紧实的肌rou。他的肤色虽然白皙,却是不像奶油小生,反倒是给人一种很干净,很阳光的感觉。

    男孩五官分明,眉眼清秀,那双灵动的眸子似乎会说话,只是面部表情那叫一个冰冷,让人高不可攀。

    周从从摇摇头,她从未见过这个男孩。

    这个男孩看上去高贵而又冷艳,可是眸子却很温暖,干净的让人不敢染指,是那种让你不敢靠近的人。

    高贵和冷艳,似乎形容女孩子更为贴切一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周从从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两个字。

    男孩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似乎是发现自己被他人凝视,男孩向这里看过来。

    周从从匆忙别开眼睛,装作没有看到男孩的样子,但是那一瞬间的目光交流,让周从从有一丝紧张。

    当男孩重新转过身去,周从从才敢继续打量他,男孩不知道跟团长在畅聊些什么,团长一直在哈哈大笑,而男孩只是照旧的本着脸,原本周从从以为男孩心情不好,但是后来观察久了才发现,男孩只有这一个表情。

    看男孩跟合唱团团长这么熟,应该是个大二的学长吧。

    一般来说,大一新生,眼神都很懵懂,对全世界都充满了惊奇的感觉,而老油条们,却是一脸的看惯世事沧桑,这个男孩的眼神就像是山间的幽泉,让人猜不透也摸不透。

    不知道,可能是学长?周从从猜测道。

    可能吧,还背了把吉他,他一会儿是要弹吉他?高雨桐又问。

    周从从耸肩,这个就得问那个男孩儿了,她可不知道。

    对于周从从而言,这种皮相好的人,多半不好相处,周从从不喜欢是非,所以这种人顶多就是多看两眼,也就没什么交集了。

    可是高雨桐不一样,她似乎对这个高贵而又冷艳的男孩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第15章 Chapter.15

    到了日租房,团长分了两队人马,一队人马去买菜,一队人留在日租房等着做饭。

    周从从不会做饭,本来被分到买菜行列,但是高雨桐是小公主自然也是不会做饭的,嚷着要去买菜,所以周从从只能跟高雨桐换了。

    虽然不会做饭,可是周从从会洗菜洗碗就好了,周从从是个勤劳的人,她总要做些什么才安心。

    偌大的公寓,转眼间就只剩下寥寥数人。

    看了眼挂在墙壁上的钟,时间还早,周从从觉得无聊,索性坐在沙发上拿了一本书看起来。

    还记得,当时周从从看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创作的第一本小说。

    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周从从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语言风格,他在书中描述的爱情观有周从从向往的,也有周从从鄙夷的。周从从没有谈过恋爱,有些东西她不是很透彻,所以书中描述的一些爱情,她只能一知半解。

    忽然,身边陷下去一块,明显是有人坐了过来,周从从没在意,继续看着自己的书。

    良久,似乎是觉的周从从看的入迷,没有注意到自己,身边的人背靠着沙发看了周从从许久,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他的嗓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沙哑中带着一丝性感的味道,让人听了有一些酥麻的感觉,你在看什么?

    周从从听到声音,蓦然回头看向那个男孩儿。

    是他?

    是在校门外背着吉他的学长。

    原来,他也留在了日租房

    不过,相比于高雨桐,周从从的反应倒是冷淡了些,眼神中有些茫然和不解。

    周从从向来反应比较迟钝,没有高雨桐那种,我天,他好帅的感觉,只是觉得,哦,这是个学长,我得尊敬。

    既然学长发问,周从从自然要礼貌性的回答,低头合上自己的书,将封面露出来给白衬衫学长看,没看什么,《霍乱时期的爱情》。

    谁写的?白衬衫学长用好听的嗓音,继续问道。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周从从顿了顿,感觉说作者可能学长会不知道,还会显得自己有一点装优越,所以又解释道,就是《百年孤独》的作者。

    白衬衫学长点了点头,好看吗?讲的什么?

    恩,挺好看的,就是一段三角恋的故事。周从从解释道。

    回答完,周从从有一点尴尬,她不知道说什么,她向来是一个慢热的人,跟第一次见到的人,周从从不知道该怎么聊天,所以干脆继续低头看书,而旁边的白衬衫学长就安静的看着她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