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节

    我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偷拍的盛杉照片递出,道明来意:“其实我俩来这儿是找人的。我有个非常重要的朋友失去了下落,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望城。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留意一下。”

    何渊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像撞见世界奇迹般膛大瞳孔,眉毛不自觉挑了挑,“我就说,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他的确见过我,在盛杉的手机里。

    照片是在斯里兰卡拍下的。那日,我穿了白纱,身后站着的男子,垂眼含笑,帮我打了最漂亮的蝴蝶结。盛杉在一旁,忍不住偷偷记录,可很多事情,直到今日,我才恍然大悟,却已无力回头。

    望城海边有家木制咖啡屋,叫沧海一杯,建在一颗特别大的榕树下,老板是何渊。

    冬天的傍晚,海风凛凛,我与刘大壮到的时候根本没客人。举目,只见昏昏暗落地窗旁,有双细长的腿,闲散耷在躺椅里。

    当你突然找到一个消失很久的人,那种小心翼翼接近的心情,好似接近神明,生怕惊扰到对方,她又倏地消失。可盛杉向来机敏,容易被惊动,我们刚推门而入,她已从酣睡状态幽幽转醒,侧头望来。

    我和她只对视那么一眼,往事便像海浪拍打礁石,汹涌得越来越厉害。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令我欲语泪先流,岂料盛杉并未如想象般,对我的出现产生排斥。

    相反,见到风尘仆仆的我,她差点从摇椅处摔下,趔趄几下后立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握住我的手,跟见到总理般激动,“程改改,你丫怎么才找来?!”

    她身上的甜菊香味,没有被咸腥的海水掩盖,刺激着我的嗅觉,令我想起与她同居的日子、哦错了,同居一室的日子……

    可,欸,不对,听这意思,她对我的到来好像早有期待和预见。

    她不是带着千疮百孔的心情逃离滨城的嘛?!

    她不是打定了主意要一辈子和以前的人事断绝关系?!

    她不是应该怕被我们找到吗?!

    “你此刻应该转身就逃啊……为什么剧情是这样子?我准备好劝你的台词要怎么办?!”

    盛杉借着身高优势,将我的脸用力挤成一团,“你再不来,我就要客死他乡了!”

    后来,盛杉讲,当初她一意孤行离开滨城,的确想过,不再与以前的人事产生联系。她要找个小岛,看潮起潮落,听风过无痕……

    “那为什么又期待我出现?”

    让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余生不安,要那个人后悔没能亲口对她说出一句喜欢,孑然一身跑到没有我们的城市疗伤,多么拉风的事情。

    “因为没钱拉风了啊。”

    ……没毛病。

    据称,她没想在望城停下,原本是打着环游世界的主意,可刚走到望城,钱包已经空空,“早知离开的时候就多拿点现金,原来浪迹天涯这么难。”

    她想说的,应该是找份工作那么难。

    可以想象,从前挥金如土的大小姐,常常十几张卡在手。现在想隐匿行踪,只能靠现金。无奈她的课程没结业,不管自身多么优秀,没文凭,就没有大企业肯录取,才辗转到了这家咖啡馆打零工。

    盛杉被人拍下照片那天,恰逢望城一场台风过境,冷得不行,随身衣物又没特别厚的,只好在地摊随便淘了一件,被人取笑天山童姥。

    重点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两人不吵不相识,之后经常在同辆公交上遇见,何渊被她吸引,主动攀谈,便有了盛小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咖啡店员。

    “败笔。”

    看得出,盛杉很崩溃。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乱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听完,我不淡定了,“既然辛苦,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她翻了翻白眼,“当初是我要走,现在自己跑回去,好意思么?”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一年零六个月。程改改,你居然花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我,太丢叶慎寻的脸了!”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他在乱花间回首,声音比雨冷清。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你失信于我,何以成为我的错?

    何以成为我的错。

    “嘶……”

    面向大海的藤架上,我忽觉头疼难忍,估计连夜兼程赶来,又吹久了风。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

    一瞬间的灵光乍现,我叫住她,语气缓缓,“盛杉,究竟谁在帮你?”

    “嗯?”

    “当初你爸妈和周印查遍出入境记录,始终没能找到你的消息。叶慎寻说,一定有厉害的人在背后帮你,否则,不可能消失得这么干净。你身边能帮助的人,我想,就这么几个……”

    后面的话,我没再说,盛杉脸色一僵,不知想了什么,很快又恢复正常,在呼呼的夜风中长叹了一口气。

    “你无非就想听一句,帮助我的人,是魏光阴。”

    这短简的咒语,令我的脑袋疼得更厉害,只好紧揪着尚有余温的披肩,哑口。

    身后人再走近,语气慎重。

    “虽然不清楚这一年多,滨城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但想来,应该不会太平静。我早说过,这世上有种人,天生伤人,却不自知,魏光阴最典型。不管过去,他守候过你多少落寞的时刻,教了你什么,送了你何物。但是,改改,重要的是明天啊?如果你们注定没有明天,那和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有什么分别。”

    我的头依然疼,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我本为蝼蚁,是因为他才长出了翅膀。既身为飞蛾,还能不敢扑火?”

    话到这儿,我想起什么,停顿一下笑说,“你知道吗,盛杉?一年零六个月以前,周印也用同样的话劝过我。”女孩瞳孔骤黑。

    “他要我投降,告诫我魏光阴不会再回来,希望我开始新的生活。但我只问了一句,那个从来一针见血的人,无话可说。”

    “我问他,盛杉也消失了,你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你会放弃寻找吗?”

    顷刻,身后冷静自持的人,呼吸浓重。

    一阵风来,潮水拍得更厉害,我闭眼倾听。

    “没错,有些话的确很有道理,可是,很无情。你当初也知道,和周印没有结果,却还义无反顾爱上,这才是我们能做朋友的原因。因为我们骨子里,都是飞蛾,同类怎么会讨厌同类呢?”

    “所以,盛杉,跟我回去吧。在全世界眼里,你永远是那颗遗世明珠。”

    好半晌,感觉脖颈处有冰凉砸下,凉得我一哆嗦,想转身,却被盛杉扣着肩膀。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佯装怒道:“程改改,你好有心计,死活还是把那些准备好的台词用上了,啧啧。”

    “唉。”

    我短叹,“人生艰难,不要拆穿。”

    不过,盛杉还是拒绝了我。

    她说,我用相同的心情记挂着一个人,那么我应该比谁都懂,一个已经破碎的她,拯救不了另个破碎的人。既然无法拯救,与其一起跳火成灰,不如放手成全。

    我能理解,却不死心,遂在望城呆了近一个月,企图说服她。

    那一个月,我大多时间就围着她盛杉转悠,还搬来了琼瑶经典语录相劝。剩余时间,就抱着笔记本写字。好吧,写字的时间很少,直到编辑崩溃在屏幕前。

    “你再不交稿,我不给你寄刀片。我自杀,行吗?”

    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我总算调整状态,开始闭关。

    得知我竟然是个作家,何渊表示,在机场的时候就应该不拉行李走,该拉我,因为他从小作文不及格,特别羡慕那些有文采的孩子。

    那时,因为盛杉的缘故,我已经与他熟悉起来,忍不住开启嘴贱模式。

    “得了吧,你们这些男人,都看脸的。就算早知道我是作家,也不会拉我走。”

    感情这个害羞的东西,最爱藏的地方,就是眼睛。那日在酒店,当他得知我竟是盛杉的朋友,那眼底闪烁的光芒,非同寻常。后来,他引我们去咖啡馆,站在玻璃外,远远看盛杉熟睡在窗边的眼神,柔比丝绸。

    在望城,何渊算个小子弟,出生不错,性格也特别外向,爱开玩笑。某天,我们聚集在天台烧烤,刘大壮这朵奇葩,自己语文也时常不及格,反去嘲笑何渊,被我揭老底儿。

    “是啊,刘维可厉害了,到了高中,作文也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本。反面的。”

    刘大壮cao起一串鸡翅就要与我决斗,何渊则将烤好的牛rou放进盛杉的盘子里,笑,“哦?那我还可以,起码我高中时有篇作文,还得到了区长的夸奖。”

    盛杉坐不住了,“嗯,对,总共两句话。一句是加油,另一句是,爸爸挺你。”

    语毕,迅速将牛rou塞进嘴里,生怕何渊抢回去似地,咯咯笑得没有防备。我就坐在对面,看着。

    渐渐回暖的南方天气,夕阳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一大片橘黄,包裹着她招摇的面庞,那笑声像是枝头的树叶,簌簌抖几下,霜掉了,露出朝气蓬勃的嫩绿。导致有那么一刻,我的初心动摇。

    那次“意外”后,我再没见过盛杉这样无忧虑的笑容。现在得知,她离开我们,过得依旧快乐,还有什么理由不满足?

    之后,刘大壮与何渊比赛谁烤的东西好吃,我趁机拉盛杉去楼下拿菜。路上,我问她,何渊,是不是她不想回滨城的理由之一。女孩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眼睛,嘴边的酒窝恍惚深了深。

    “我不确定。但和他呆在一起,不费劲。”

    “不费劲,也许是因为不够用心?”

    “用心的,一生一次就够。生活需要细水长流。”

    看起来,她厌透了过往生活,觉得这里一切都刚刚好。虽没有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衣裳,闲暇时刻却有人愿为她梳妆。

    终于,放手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盛杉似乎洞穿,“你走可以,留点钱下来。”

    不是人。

    当晚,我就拟好了启程回去的时间,刘大壮却出了幺蛾子。他突然冲上阁楼,鼻青脸肿地对我吼:“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受欺负!”

    我抬头,盯着他一脸的五颜六色,咋舌,“难道……精神病证办下来了?”

    “呸!”

    原来,他还记得盛杉是跆拳道亚军的事,她曾和周印一同拜入高人门下。所以在我写稿的时间里,刘大壮无聊至极,便死乞白赖地要拜盛杉当师傅。

    起初,盛杉不同意,说他骨骼已成型,朽木不可雕。刘大壮不罢休,为了证明自己有资质,成日找盛杉切磋,便有了脸上的花里胡哨。盛杉心软,松了口。还答应他,在我们离开望城前,如果刘维能够将她撂倒,就引荐他也拜高人为师,导致刘维马上就要参加世界联赛般亢奋。

    于是回滨城前几日,我赶稿之余,还成为了刘大壮的陪练。

    上午时分,眼一睁,他就掐准点推门而入,将我房间里的小板凳搬到海边,强迫我看他各种张牙舞爪扎马抬腿的招式。没想,我竟因为他的举动,想出了一条发财之道。

    “现在智能手机市场初兴,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开发一个专门用于陪伴的手机app?不管学舞还是学武或者减肥,自己一个人练的时候,总归没有耐心。当你忍不住要放弃,就拿出手机,摁下app里的【我要陪伴】功能,手机就会向附近的人发送请求。如果谁无聊了,可以抢单,抢到的人按照约定来陪客户练习,价格也在app上约定。不仅解决了无聊人士该做什么的问题,还为其提供了就业机会。”

    “我的妈啊。”

    对于我的建议,刘大壮惊为天人。他可能没想到,众人眼中的天才少女,竟不是浪得虚名。

    “太有才华了!正好我学计算机,我俩可以一起创业,建立一家公司,再拓展业务,成为别人眼中的青年才俊,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对啊!客户还可以在陪伴结束后给评价!这个不够帅、那位很贴心什么的!说不定还有人因为我们的app相识相爱。例如,自从她陪过我以后,别人来陪,我都没了感觉,所以每次都指定她……”

    正当我俩滔滔不绝地畅想美好未来,盛杉适时出现,“你俩确定想开的是间互联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