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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燃爆死夜之雨阴云

    “咚咚咚——”

    楼底下等了一会儿,李光启听到了楼道里传来的这富有节奏的下楼声。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挺黑了,楼里程墨点的一点点灯在微微闪烁着。

    没有城市的喧嚣,没有霓虹灯的炫彩,一切都回归了那种和谐的黑夜,就像是小时候,在晚上写完作业,吃完晚饭之后,叫上伙伴外出玩耍时会穿越的五光十色的街景一样。

    只是,这次一去,很有可能便是永别。

    “光启哥,我下来了。”

    “有点慢了。”李光启看了看腕上的机械表,冲他笑笑。吴烈钢那边应该也已经开始动身准备集结了,自己可得赶快过去才行。

    “嗨呀,这不是先把我老妹弄服气吗?”程墨尴尬的笑却无法隐藏那种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愧疚,“毕竟,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了……”

    “不许说胡话。”

    李光启匆匆打断了他:“就算要死,你也得在你妹跟前死。咱们是去救人,不是让你去拼命,懂吗?”

    “哈,您也和我妹一个样。来来来,先去看看我妹准备的好东西。”程墨麻溜都拧开车库改装的武器库的大门,将那扇沉重的铁皮门卷了开来。

    李光启一下子傻眼了。

    我的个乖乖,这么多宝贝!

    所有的装备,都事先放在三轮车上了。

    看这和气罐连接好的射钉枪,近战神器,突入敌人内部是不二选择!还有这个绑定了强光手电的弩,照明的同时可以更准确地射击;再看看这便携版的烟花大炮,一人就能直接背在身上,绝对是不可多得的sao扰神器!

    这下,李光启甚至有点后悔了。如果程雪同意,应该给她松绑,让她再多赶制一些。

    咦?这个东西是?

    李光启的目光落在一个做工稍微粗糙的光学瞄准镜上。那瞄准镜显然是从各种器械上东拼西凑的零件,但关键部位却做得格外用心,每一处焊接的地方都天衣无缝,而且它还是用米粉色的丝带缠绕好的……

    丝带上用精致小巧的字写着一行话:送给最没有情商的大个子。

    杰布用他颤抖的双手捧过瞄准镜,脸唰一下便红了。不过很快,他便恢复正色,郑重地将它安装在自己仿真枪的配件槽上。

    没有任何阻拦和不顺,咔擦一声精准到位——她只是无意间撇过自己的枪几眼而已。

    “小雪,我一定活着等你!”

    “哈,大妹夫,看来你已经成功俘获雪儿的芳心了。”程墨拍了拍手,又从那一堆东西中掏出五件雨衣来,一人发了一件:“给,下雨可不光能让丧尸变蔫,还能让人感冒。”

    “哟,没想到你考虑得挺周到的么。”

    “那当然,也不看看我是谁,好歹也是雄泽的理科天才!”程墨冲李光启比了个大拇指,然后俯身骑在了三轮车上。

    “各位,咱们开路!”

    天空中云层的涌动变得愈发剧烈起来,时不时闪过一两道霹雳,像是打火石的剧烈碰撞,摩擦出电光火石。

    三公里外的城市街头,吴烈钢正站在曼华小区二区的一栋相对低矮的居民楼楼顶,抽着手中的烟。看着逐渐聚拢起阴云的天空,他的心却难以平静下来。

    这位特警支队的支队长现在翻出了许久之前,杀出丧尸重围时穿的特警作战服,又郑重地将歪曲的警徽扶正。银光闪闪的警徽在黑夜中宛如白银狮子,为已是半百之年的他重添老将的英姿。

    要下雨了。

    到时候……葬身丧尸口中的可能性应该不会很大吧。小区里,驻扎在此地的幸存者联盟同样正在做最后的检索,敢死队员们正含着泪,与彼此的挚友或者亲人道别。

    他们没有写什么遗书。

    人生在世,活一条贱命,既然已是将死之人,又何须留几句空话?

    遗言,便是今晚的这场行动了。

    “吴队长,有消息了!”

    “什么?联系上了?”吴烈钢心头一喜,忙一把丢开了烟。在他身后,是正在不停调试频率的钱铁蛋——他此刻将对讲机贴在耳旁,欣喜若狂的神情难以掩盖。

    失联了三个月的支队残部,今天终于联系上了!

    一直以来,吴烈钢都没有放弃,在不停地调整频率,联络可能分散在城市中的其他特警支队们。可是对讲机有使用距离的上限,也受环境等因素影响极大,一直没有获得有效的进展。

    雷雨天气,对讲机也是不能使用的,很有可能招引来雷击,今天吴烈钢也只是像往常那样走一走形式罢了。

    可没想到,就是今天,这个本不抱希望的走形式,居然成功了!

    “我是特警一支队支队长吴烈钢,你们,你们是谁?”

    “吴警长……我,我是副书记刘——嗞嗞……重复,我是副书记刘明道。”

    刘明道?

    吴烈钢好不容易来的兴奋突然就掉了一小半。当了这么多年支队长,他差不多了解本市所有官员的情况。这个刘明道虽谈不上是大贪官,却也不是什么两袖清风的好人。

    算了算了,这种紧要关头,就不必在意之前的事情了。

    想到这里,吴烈钢立马托起了对讲机,大声冲那边呼唤道:“刘副书记,我们计划撤离本市,此次行动将会与暴徒正面交锋!如果可以,我希望您能加入,壮大我们的力量!”

    “吴警长,我们目前在……情况有些严峻,次次——我们也想赌上命试一次,请问您想让我们在哪里汇合?重复,您想让我们在哪里汇合?”

    “来胜利路!重复,在胜利路等待我们的队伍!”

    “哪里?频道太乱了,听不……嗞嗞……”

    “喂?来胜利路!是否收到?”

    吴烈钢刚刚跳动起来的希望,就这么绷紧,然后一点一点变得冰凉。一旁的钱铁蛋抿着嘴,面色严峻,可还是凑上前去。

    “吴队,初步判断,可能是对方对讲机没电了。”

    “唉。”

    吴烈钢无奈地将对讲机交还给了他。

    既然是这种时候,那就只能各自为战了,希望大家最后都能安好。

    “吴队!”

    呵,这帮小子总算是来了!

    吴烈钢转过身,将望远镜对准了不远处的街道尽头。

    果不其然,李光启正在蹬着自行车向他这边快速靠拢。不只是他,还有别人,还有……三轮车上满载着的那些武器!

    他不由得喜出望外,忙命令小区门口的敢死队员协助他们清理掉尾随的零星丧尸。

    待走下楼去时,李光启的车队已经停到楼跟前了。连气都不上喘,李光启便忙一把拉过吴烈钢,向他兴致勃勃地介绍各种各样的武器,程墨则在一边时不时更正李光启表述上的错误。

    听着李光启的介绍,吴烈钢这号老特警也不由得感慨地点了点头:“怪不得你们这帮小子敢和狼组掰手腕……放和平年代,我能让你们牢底坐穿!”

    程墨听到这话有点不满了,冲他挑了挑眉毛:“嘿嘿,大叔,如果是在和平年代,我的才华怎么会用来做这些简单的东西呢?”

    “哈哈哈哈,以后有机会,一定要请你去所里坐坐。好了,大家伙都准备好没有?”

    吴烈钢转身,面向身后整个小区里的幸存者——他们这会儿已经全都整装待发,妇女和儿童也大多数都背着大大小小的行囊,塞满了求生必要的衣物、用品、和食物。

    “准备好了!”

    这有些胆怯、迷茫、却又无比坚定,沉稳、无畏的呼号,便是对这个幸存者团体现在最生动的写照。

    “各位市民,相信你们也知道,整个城市都没有多少食物了,错过了这场雨,再等下去,我们最后只能是慢慢饿死。为了我们市全体人民的生命,为了让我们大家一起活下去,让我们团结起来,救出我们的亲人,然后攻克长征门!”

    “救出亲人,攻克长征门!”

    “救出亲人,攻克长征门!”

    在狂风的咆哮之中,这支队伍的呐喊随风飘荡得很远很远……

    狼营此刻同样充斥着肃杀之气。

    邓晨安知道,他的对手们是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的。城墙上,又新增设了一批弩手,重装步兵更是在城门附近随时待命。

    丧尸非常稀少,即使是丧尸,在目睹到这毫无生机的场面后也多转身离去,它们的潜意识告诉它们,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活人,连死人都没有。

    然而,在狼组内部,却在举行一场盛大的仪式。露天的场地里,万物都像被剥夺了颜色,同化为一切死寂的黑白灰。唯有秦默,旁边几个队员手持用作聚光灯的手电筒打在他的身上,让他显得是那样扎眼。

    在众人的簇拥之中,邓晨安走到台前,清了清嗓子。

    “鉴于秦默这次的突出表现,我决定,授予他将军甲!”

    “秦默!秦默!”

    邓晨安的话将全场点燃。在这个缺少资源的世界,只有绝对的刀锋和拳头才能彰显一段霸权。而相对的,护甲的地位也空前提高。

    一般的队员只能穿厚衣服进行防御,地位稍高的精英则有幸穿上轮胎甲成为重装步兵;而将军甲,则是技师们费时费力,从那些高档的车外壳上裁剪下聚丙烯塑料,再打上孔,最后用钢丝或者尼龙绳穿好。

    这样的铠甲轻便灵活,却有着不亚于轮胎甲的防御,仅有地位极高的高层人员才有幸穿着。而真正被赋予拥有权的,秦默可是第一人。

    四面八方的仆人们立刻聚集到秦默面前,帮助他穿上这副铠甲。能银白色的外壳,令他的铠甲犹如全金属重甲一般,颇具中世纪西欧骑士的风范。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队员急匆匆地闯进了仪式。

    “不好了老大,有一伙人过来了,好像是什么幸存者联盟!”

    话音刚落,邓晨安便一把扯住了他的衣领,拎到自己跟前。

    “敢扯谎我就生吞了你。那帮人在哪个方位?”

    “就,就在大门那呢。”

    邓晨安将他丢开。

    “所有人,跟我现在去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