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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秋,天气不算冷,手指覆在他胸口,她还能感觉到衣襟上的云纹绣线弧度,以及触手丝滑衣料下的狰狞伤口。 那是她亲手伤的,让他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谁能想到战无不胜的秦夜天并没有被敌军所伤,却险些丧命她手? 伤口摸着就很疼,元嘉想收回手,但手腕却被秦夜天攥得更紧,挣扎几次没有挣扎开,她索性不再挣扎,只是看着他,平静道:“对,我就是没错,无论你说什么,我都都是这个答案——我没错。” 一条路走到黑的话让秦夜天胸口微微起伏,攥着她手腕的手也比刚才用了几分力气,她被他抓得有些疼,眉头不免皱了皱,察觉到她细微动作,他嘴角抿成一条线,片刻后,他松了手。 手恢复自由,她揉着他捏过的位置,继续说道:“你喜欢我是真,逼迫我也是真,你的喜欢并不能抵消你逼迫我的事实。” “你高高在上惯了,觉得对我几分好便是施舍,我应该感恩戴德,喜不自禁。” 说到自己的心结处,元嘉声音很轻,“但我是人,不是物件,我有我自己的人格荣辱,我会生老病死,但这些,侯爷完全不在意。” 有些话说着就心酸,如果不是自己美色上头,如果不是秦夜天的这张脸委实戳她,她一早便把秦夜天这种垃圾一脚踢开做个快乐寡妇。 可既然喜欢了,她也不拧巴,直接把话题挑开,至于结果是怎样,又会不会让她失望,她则有些无所谓。 其实倒也不能算无所谓,而是人生在世总有许多不圆满,自己努力过了,未来不会遗憾便够了。 咸鱼的生活态度,是能过就过,不能过拉倒,从不为自己掌控不了的事情烦忧。 元嘉直面秦夜天,淡声道:“侯爷只是馋我身子,我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侯爷在意吗?” “不在意。” “两情相悦?” “多么可笑的事情,侯爷自己喜欢便够了,我的感受,侯爷从不放在心上。” 面前男人轻眯眼,“阿元,胡闹也要懂得适可而止。” 话音刚落,他敏锐觉察到什么,脸色登时变了,素日高高在上的嘲讽脸此时一点表情也无,俊逸慵懒模样完全消失不见,他双手扳着她肩膀,漂亮凤目盯着她的脸,似乎迫切要从她表情上得到什么,片刻后,他突然自嘲一笑,“阿元,本侯明白了。” 元嘉抬眉,脸上大大的两个字——不信。 杀伐果决的人在这种关头从不绕圈子,直接打直球,俯身吻了吻她额头,脸上的欣喜一览无余,“阿元,本侯何尝不想与你两情相悦白头偕老?” “但是阿元,你出身世家,有世家贵女的骄傲,更有世家贵女的薄凉。” 他轻抚着她的脸,慢慢说道:“你不会爱上任何人,你只爱你自己。” “你纵然喜欢了,钟意的林景深那种温润君子,本侯不是。” “情字一事最是磨人,本侯从来不是你喜欢的类型,也从不奢望你会喜欢本侯,本侯唯一能做的,是退而求次,你陪在本侯身边,本侯便心满意足。” “可惜竟让你误解本侯不在乎你的心思。” 秦夜天哑然失笑,“阿元,你若喜欢本侯,本侯只会欢喜,又怎会不在意?” 元嘉呼吸一窒。 他心里竟是这般想的? 因为觉得她永远不会喜欢他,所以便觉得只要待在他身边便是圆满? 高高在上的秦夜天,竟也有退而求次的时候? 元嘉眼睛发酸,闭了闭眼,把眼里的雾气憋回去,才抬头与他对视,“当真?你若骗我又如何?” 秦夜天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轻轻托起她的脸,掌心的血迹不知何时被他拭去,只余下极淡极淡的血腥味,而原本刺目的红,此时却是一点不见。 他知道她怕血。 哪怕常年的军旅生活硬生生把她这种习惯锻炼成不再看见血便吐,他依旧待她如昨,不会让她见血。 她的习惯,她的不适,他都记得。 他温柔吻了吻她唇角,捧着她的脸与她抵着额头。 眉间勒的抹额是他第一次与北狄作战大捷时她买给他的,上面的云气纹已不复最初的鲜亮,陷在藏蓝色料子里好似一团雾气,饶是如此,他却依旧戴着。 她送的东西,他从来很爱惜。 “阿元,本侯爱极了你,此话并非虚话。” 他的拇指指腹摩挲着她脸颊,四目相对,他的情话精准踩在她心口,“若能两情相悦,谁想一厢情愿?” “阿元,我们重新开始。” “你不是和亲公主,我不是和亲使节。” 作者有话要说: 恩,老规矩,误会不超三章! 剩下的全是甜甜的日常辣~ 64.番外一 第64章 元嘉措不及防。 在她心里, 秦夜天是个听不懂人话的疯批,无论是高高在上的阴阳怪气,还是顺者昌逆者亡的雷霆手段, 都足以说明此人根本不是一个能设身处地替他人着想的温和性子。 不仅不温和,还是一个十足的偏执狂,连他喜欢一个人时, 都能喜欢出一种施舍感, 被他喜欢的人, 应该感恩戴德万分荣幸,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被他追求者的态度。 让这样的人低头认错, 比许愿世界和平都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