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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 “郝云嫁人之后,那阵子我特别低落。后来趁着假期回国住了几天……有一天我在大街上看到一女孩子生龙活虎骂人‘你一个大老爷们儿欺负女人,你臊不臊’,那女孩子一直愤愤的把一个小伙子骂的面红耳赤,我当时就感慨国内的姑娘真爽朗啊。” 明绯绯愣了一下,咋觉得这桥段似曾相识? 危成乐了几声又道:“那天下午,我又在咖啡厅见到那个女孩,她指着一个秃顶对另一个女孩说‘在我眼中他是现代秃顶,在法拉利的光辉下,他是别人眼中的清朝贝勒’,我想这女孩子又爽朗了。” 明绯绯傻了,竟然知道他在说谁了。 哪知道危成还没完没了了,越发扮起痴心汉了:“那天晚上,我无意间在网上看到她的照片,还有交友电话,然后我发了短信给她。那姑娘却回了我一句‘你要是有病就去看医生,要是没病就去服务社会,要是男人就去找女人,要是女人就去找男人,老子以前是人妖,现在是东方不败,你看着办吧’。你说,这女孩是不是挺爽朗的?” 明绯绯魂飞魄散,终于想起几年前由于朋友恶作剧将她的电话照片放在网上,还标注说:“此小白菜乃不婚主义,有本事的、有自信的、不怕死的就上吧!” 可想而知,慕名而去的、有点征服心的、或者自认为在女人堆中游刃有余的老少爷们儿们,都奋勇冲刺去了,而貌似在众多调戏短信中,有一条是这样写的:“我是一根长错菜地的萝卜,诚心打扰(*^__^*) 。” 婚庆篇 明绯绯发现,婚庆只有折腾跟分外折腾之分,自然还跟钱数有关。为了让顾客尽量满意,花的钱越多,到头来新人被整的越惨,以期达到婚庆公司创意出新,出类拔萃的理念,至于效果也就只有可笑跟分外可笑之分。 明绯绯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楼上一班有位“大侠”,小中分,小皮夹克,小皮鞋,长的粉白,细眉大眼,身形比竹竿,偏偏是个文艺范儿。 但这大侠满口仁义,满脸腼腆,品味也是颇为独到,正当大家都猜测谁有此殊荣时,在一个不算闷热也不算凉爽的下午,明绯绯这班正饱受着物理老师口沫横飞的浇灌,一不算大不算小的竹篮就诡异的浮现在窗外。 竹篮上有根绳子,自上而下被顺至窗口,靠近窗口的同学机灵,立刻接了过来,但缺心眼的是,这同学先是惊叹的“啊”了一声,以对另附纸条上开头人的尊重,又“哎呦”一声,表示对落款同学的敬佩,但当时趋于半睡半醒的明绯绯却听出了鄙夷的意味。 物理老师极为不满,一把抢过纸条迅速读了遍,锐利的眼神唰唰投向明绯绯:“还王子呢,我这辈子都没遇到过王子。”她的语气很可笑,全班更是哄堂大笑,明绯绯很无奈,一面腹诽“你是遇不到”,一面好奇此王子是谁。 直到下课那坐窗口的同学声色俱佳的描述了内容:一个自称蓝的王子,将满载手剥笋、麻辣板筋跟椰子汁的篮子,诚心献给他心目中永远璀璨的绯。 ——自称蓝的王子就是大侠,趁着自习课自编自导一场轰动全校的告白式。 明绯绯很担心这将成为她高中生活中最不光彩的一页,更担心婉转的拒绝不足以令大侠明白她的决心——尽管如此,她还是决定以最诚恳的态度回绝大侠的好意,直接表明立场,甚至不惜代价声称只喜欢女生,因时下所说“我有喜欢的人了”已经不够震撼,一定要附带性别表示严重。 大侠很吃惊,明绯绯很快安慰道:“其实你就是最蓝的天,只有柔软可爱的白云才配得上。” 大侠欲哭无泪:“可你是朝霞啊,绯!” 明绯绯也很吃惊:“可朝霞只爱姑娘啊!” 为了证明这强大的论点,后来的三个月内,明绯绯都与同宿舍的舍友走得很近。 话说回来,多年后朝霞依旧,撞上了围城而不是姑娘,蓝天蜕变,披上稳重成熟的色彩,真寻到了名叫白云的可人。 就在朝霞的婚宴上,蓝天携手白云,跟一辈子没遇到过王子的物理老师同坐一桌,互相攀谈少年时代的不羁往事。 明绯绯很佩服自己,一面扯着笑脸到处寒暄,一面还能注意到物理老师偷偷藏了两瓶酒,蓝天白云一蓝一白穿得很抢眼。 没抢到第一杯香槟酒,坐在头几桌的朴羊羊愤恨不已,尽管阿KEN苦口婆心告诉她注意胎教,不能多喝。朴羊羊望着一姑娘端着第一杯黄澄澄的液体,显得很寂寞,但她很快就忘记了这种寂寞,硬将明绯绯拉到一旁小声嘀咕。 顺着朴羊羊手指的方向,明绯绯看到两个十几岁的女孩儿东桌串串,西桌逛逛,每桌的菜吃几口,糖拿几颗,已经有不少宾客开始议论——据羊羊分析,她俩是混进来蹭饭的。 明绯绯也有点气愤,大感一颗耗子屎毁了一锅粥。为了使自己好受点,明绯绯转开视线,不巧又和一桌拉家带口的当家的对上了视线,她尴尬的不知道是该微笑,还是该以眼神谴责——这桌声称是邻居朋友的基本上都是一家人,看那个架势估计三叔二大爷都到齐了。 深吸一口气,明绯绯一回身,第三次看见几个中年女人成群的端着香槟回座,她疑惑的问羊羊:“我听说婚宴上只有未婚的姑娘才喝香槟?” 羊羊:“你听的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去端一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