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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两秒,她开了厨房的门,然后把盛着满满的苹果丁盘子扔到柜台上,上头还插着小签子。可是我和江潮还是不理解她为什么生气。 再过几个小时,江黎来了,此时的林洛冉已经完全不是刚才的模样。她重新化妆洗澡,换上了一件十分修身的束腰长裙,白色的底,上头晕着红色与橘色大朵绽开的花,就像把一幅名画穿在身上。 江黎与她十分亲热,一开门就亲吻拥抱在了一起,然后江潮看着他们俩,又看看我,有点委屈。我这次见江黎十分紧张,因为那时候江潮与我还没有交往,而这回开始便不一样了。 “您好。”江黎和林洛冉不舍地分开后,我极其礼貌的对江黎打了招呼。江黎对我很和善“乖孩子,不必这么客气。江潮这小子眼光好,能和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交往,是他的福气。” 江潮闻言笑着点了点头,他牵过我的手“是,是我的福气。” 晚餐很丰盛,让我再次刷新了对林洛冉这个女人的优秀认知,桌上有红烧鱼、炒rou、红烧rou、牛rou炖土豆、炒土豆丝、炸小rou丸子、海带汤、炒青菜。 “冉冉真是无所不能啊。”江黎看着林洛冉,一脸痴迷模样。“江潮你多学学你洛冉姐,不然以后人家程舒跟你吃饭简直和受刑没两样,什么rou里炖苹果,炸香蕉撒盐这是人的肠胃能忍受的东西?”他似乎想起被这些东西支配的恐惧,倒吸一口冷气。 然后江潮和林洛冉同时看了看我,我有些尴尬,低头扒饭。 林宿和江黎倒是意外地和谐,林宿这个臭小子在江黎面前完全收敛了他二货的本性,从头至尾彬彬有礼,偶尔江黎问起对未来的规划时,林宿也是应对十分得当。林洛冉似乎一点也不意外,她一只手撑着下巴,一只手轻轻摇晃着红酒杯,风情万种的模样。 随后,江黎与林洛冉约会去了。我和江潮收拾完东西后,也手牵手出门了,剩下林宿一个人,探出头在窗口咆哮。 我其实很喜欢这样漫无目的走路,刚开始是因为减肥,后来是因为出门看风景让我十分安心。 我喜欢这条路上的风景,种着无数棵高大挺拔的梧桐树,灯光又是偏黄的米色,光照到一片区域开始稀薄时,又会出现新的路灯,那种银色的,里头像有小房子似的路灯。 以前到哪儿都是一个人,只能看着影子行走,可是到了暗的地方,影子也会消失。 现在,终于不是一个人了。我握着江潮的手又紧上几分,他似乎发觉了什么,安抚似地触了触我的手。 “江潮,说我是你的初恋。”我看着被雨冲刷过格外干净的地面,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问他“你为什么不找女朋友呀,你怎么好看应该很多人都喜欢你啊。” 江潮先是沉默了一下,他应该是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而我以为他像以前的我一样,心里住着什么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想起他可能那么喜欢过别人,心里便细碎地疼痛起来。 我悄然松开他的手,有些失落。他愣一下,忙又牵起我的手“是不是傻?”他停下脚步,摸了摸我的头,看着我无比认真“因为我在等一个配得上我的人,我不管她丑不丑,年纪是不是比我大,但是如果我是远离绵羊与鹿群的狮子或猎豹,那她一定要是匹孤独桀骜的狼,我不管什么立场好坏,但是我的女人,我喜欢她特别、高傲、不屈。” “如果我有七分才华,他也得有七分。”我笑着看着他说出这话,江潮眼睛里是翻腾的星光。 其实这是朝歌,是那时候的我说过的话。 微博原文是:其实我不一定要那个人多好看,但他得是一头雄狮,我不管他长得丑不丑,老不老。但是如果我是匹野狼的话,他要是头狮子,如果我敢为了我的人生去拼命,去受苦受难的话,他也得敢。其实我不管好坏,只是站的立场不同,但是我的男人,必须杀伐果断,有野心、有能力,如果我有七分才华,他也得有七分。 这是我自己那时候的殷切希望,连我自己都忘了,可今夜却听到从江潮嘴里说出来。 “都是某个博主,我自从看了她的那段文字就着了魔似的,找女朋友总是诸多挑剔,一个能入眼的也没有,我甚至想,如果我一辈子找不到对象,我一定要找到那个什么朝歌,和她算账。”江潮看着我,目光特别温柔“不过我还是遇到你了,看到你第一眼便爱上了,没错,我说我爱上你了程舒。就像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样。” 我整个人就像从一朵粉色又温软的云上飘下来那样,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事?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原来因为我,他一直没有找女朋友,然后在很多年的某一天,遇到了我,与我相知、相爱。这简直就像以前粗糙绘本里的希腊神话那样,迷人奇异。 “我是朝歌。”我看着江潮,眼眶里滚落簌簌热泪。“江潮,我是朝歌,我是那个害你好几年找不到女朋友,结果自己出现在你面前,跑来当你女朋友的人。” 我说了很多遍,江潮无法缓神般微张着嘴唇看着我。我拿出手机登录账号,然后翻出那条多年前微博来给他看。 然后江潮便安静凝望我,他轮廓好看的脸映着灯光,嘴角是掩不住的笑,我也凝望着他,然后他低头吻了我。 这是我们这辈子第一个吻,温暖如秋风。然后他抱着我,像要把我们变成一个人那样,牢牢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