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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臣(重生) 第103节

    “惊风飘白日,光景驰西流;盛时不再来,百年忽我遒。”

    这是雨的声音。

    这是血的声音。

    这是死的声音。

    周琛突然听见了一道脚步声,轻轻地切开了这潇潇雨声,由远及近而来,那是戚蓦尘挑灯夜行。

    在青云谱成的冰冷殿中,她是唯一的暖颜色。

    周琛无端地想起,当年他们初见时,也是在一处雍华殿中。彼时戚蓦尘才十八岁,少女将军银铠红氅,面如深秋寒霜,古艳、冰冷、骄傲:

    “——末将戚华容,见过秦王殿下。”

    而如今的戚小王妃,早就过了少女的年纪。眼下她身怀有孕,腰身渐粗,单手扶着后腰,再也走不出那杀气腾腾的虎步了。

    戚蓦尘大大咧咧地打了个哈欠:

    “周大福,你他奶奶的大晚上不睡觉,跑来这里开门是做什么?”

    这三十六道三丈高门,全被你一个人打开了,这手是有多闲得慌?

    周琛的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闷得慌。”

    ——太闷了。

    这个上京太逼仄、太压抑、太沉闷了。

    所有阴谋诡计都憋在花团锦簇里,绝不能让人知晓;一切的仇怨魂灵都懊丧地深潜在大地中,永世不得超生。

    这里的每一片瓦砾、每一道宫墙、每一片土地,都显得血迹斑斑,疑窦重重。

    “……你还在担心娘娘?”

    戚蓦尘自从怀孕后,人也迟钝了不少,眼下她困得要死,又打了个哈欠,哥俩好地勾住周琛的肩膀,软绵绵地摇了摇:

    “嗨呀,没事,真没事。令公不是来信保证过了么,那还能有假?娘娘迟早会回府的,走走走,睡觉去。”

    周琛顺着她的臂膀,把她圈入自己的怀中。

    戚蓦尘吃惊地睁圆了眼睛,倒是不自在了起来:“周大福你怎么腻腻歪歪的……”

    戚蓦尘脸颊一烫。

    周琛低下头去,他的唇微微发冷,蹭过她光滑的额头、英气的眉毛、齐楚的鬓角,低醇的声线喃喃自语道:

    “……生存华屋处,零落归山丘。”

    戚蓦尘心里突地一跳,女人的直觉发作,一种不详的预感油然而生:

    “云福,你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周琛蹭着她的脸:“我说你该睡了。”

    戚蓦尘皱了皱眉,还想再问什么,周琛打横把她抱了起来,大步向后院走去。

    周琛在亓那古城痛失一臂,如今只剩下了一条胳膊,居然还能把她稳稳地捞在怀里。

    戚蓦尘心惊胆战地搂着他脖颈:“——你没事吧?周大福你都多少岁了,别逞强,我现在可胖了……”

    周琛点头同意:“夫人,你真胖,本王快要骨折了。”

    戚蓦尘握拳锤他:“知道还不放我下来!”

    周琛就不:“才不要呢。”

    我不会放手的。

    如果可以……我这一辈子,都不想放手。

    ·

    ·

    “……先民谁不死,知命复何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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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戚蓦尘迷迷糊糊道:“你去哪里?”

    “很快就回来。”

    周琛坐在床边,低声回答,戚蓦尘听见布料的窸窣声,那是周琛在穿衣服。

    “这雨还没停啊……”戚蓦尘听见了冷雨弹窗的动静,伸手拉了拉周琛的袖子,“你等雨停了再去吧。”

    周琛站起身来,像是一道孤独的长剑:

    “雨很快就停了。”

    ——只要我去,雨就停了。

    ·

    ·

    “王妃,王妃?!”

    丫鬟吓了一跳,连忙拿出巾帕来,要给戚蓦尘擦拭:

    “王妃身怀有孕,是最有福气的人呢,怎么还哭了呢?”

    戚蓦尘泪流满面,悲声痛泣,浑身颤抖。

    丫鬟莫名其妙,昨儿夜里的动静,大家可都听见了呢;怎么二殿下刚出门,王妃反倒哭起来了?

    丫鬟突然看见,王妃的手里,攥着一张小纸条。

    那是当年戚蓦尘大婚时,周瑾偷偷递来的字条:

    ——“只祈彼此身长健,同处何曾有别离”。

    后来戚蓦尘开始接受周琛,便把这张字条扔到篓子里了;她以为它再也不会出现了。

    什么少年惊艳,什么朦胧情愫,都该尘归尘,土归土了。

    而它出现在了周琛的枕上。

    是周琛把它重新捡了起来,无声地收藏了这么些年。方才周琛离开时,便把这张字条,放在了自己枕上:

    ——如果他一去无回,那么凭着这张字条,戚蓦尘和肚中的孩儿,也能在周瑾的刀锋下保全。

    这便是,永别了。

    戚蓦尘双手掩面,痛哭失声:

    “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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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久要不可忘……知命复何忧”皆出自曹植《箜篌引 / 野田黄雀行》。

    第73章 制六合   你和我斗?

    ——啪!

    步练师这一耳光, 抽得又快又狠又响,大有直接把薄将山的狗头给抽飞的意思。

    薄将山被扇得偏过脸去,既而慢悠悠地回过头来:

    这个动作既轻浮又孟浪, 还捎着些早有预料的慵懒,眼角眉梢都是戏谑和轻嘲。

    殷红的鲜血漫出他削薄的唇。

    薄将山唇角挂着一行血,好整以暇地向步练师咧开, 狂热无比,放肆如斯:

    “……薇容,你看垃圾一样的眼神,真是美极了。”

    他的言下之意, 暧昧又蛊惑:

    ——好薇容,你确定,要与我当众与我撕破脸面吗?

    我可是这世上,与你最亲密、最混乱、最不齿的男人……你, 确定要与我为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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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要我帮你回忆回忆, 你在塌上叫过多少声“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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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练师闻言淡凉一哂。

    又来了。

    这些位高权重的男人, 无论有多么才华横溢,对付女人的话术, 总是离不开“爱”这个字。

    ——难道男人是发自内心的认为,女人绝对是会被“爱”支配的动物吗?

    薄将山, 你跟我做了这么多年的野鸳鸯,却屡屡在我手里吃亏, 也不反思反思, 究竟是为什么?

    ……我步薇容,从来都是,政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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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薄将山脸色一变,他讨厌这个表情。

    步练师这样望着他时, 总像是高高在上的神明,怜悯一只地上的蝼蚁。

    这份怜悯的体量,不会超出给予一只蝼蚁的分量;而这份等同于蝼蚁的关怀,就是步练师对薄将山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