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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了吧,”谢时屿忍笑,坐下搂紧他的腰,下巴搭在他肩头,先帮江阮点了收款,然后又拿江阮的手机,回了张树一条语音,语气懒散带着股欠劲儿,说,“谢谢师兄。”

    江阮红了脸还想说话,谢时屿丢开手机,掰着他脸颊接了个吻。

    “没事,”谢时屿哄他,宽他的心,跟他说,“又不是外人,你收了他能放心一点。”

    已经是晚上,等江阮吃过饭躺下,谢时屿一点点捋平他苍白消瘦的指尖,跟他说:“早点休息,我就在隔壁,有事记得叫我。”

    高级病房内有套间,他要用电脑,怕影响江阮睡觉。

    “嗯。”江阮半张脸埋在被子里,点了下头。

    谢时屿俯身亲了下他额头,垂下眼,显得深邃温柔,很腻歪地夸他,“好乖。”

    所有证据逐渐明晰,无论是当年的律师综述、伤情鉴定、报案记录、骆争那份被撕毁的报道……还是江睿赌博成性、跟江阮一直以来的纠纷,流言质问,每个字都有对应。

    至于江阮的试剂瓶……谢时屿是在高二冬天,得到江阮送他的风暴瓶。

    恰好那个晚上下了雪,风暴瓶簌簌翻涌,像燕宁冬夜的雪,也像寒朔夜晚的繁星。

    江阮不知道失败多少次,才做出来最漂亮的这个,觉得可以拿去送给喜欢的人。

    风暴瓶没办法永久保存,他当时拍了一段视频,就在江阮书桌前,而背景,除了江阮的复习资料,还有他放在桌上的台历,年月日,白纸黑字。

    谢时屿翻找到那段视频,风暴瓶上还贴着纸条,江阮祝他生日快乐,写了他的名字,纸条他保存至今。

    背面就是那句,“你追逐风暴,我追逐你。”

    但这几个字,是他藏起来的宝贝,他吝啬,并不打算拿给任何人看。

    他逐条整理目前掌握的证据,不知不觉到了深夜,落地窗外偶尔有雪亮的车灯晃过。

    他听见房门被人吱呀一声轻轻推开,抬头就看到江阮,江阮披着毯子黏人地挨着他坐,歪在他肩上。

    “睡不着?”谢时屿抚摸他脸颊,轻声问。

    江阮摇头,他余光一瞥,看到谢时屿手机界面,顿时愣住。

    他一个字一个字,目不转睛地瞅过去,害臊到满脸通红,小声说,“……你怎么连这些都没删啊。”

    “这当然不能删。”谢时屿冲他笑。

    是他跟江阮所有的聊天记录,江阮当初删除拉黑他的时候很匆忙,以为自己要入狱,不想他得到任何消息,再来找他,哪怕舍不得,也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备份。

    但谢时屿一直留着。

    江阮送他风暴瓶的那晚,他没在江阮家里住,回家后,发给江阮一张照片,是他拍的,江阮堆放在空卧室的那些玻璃瓶子,好几十个,都跟那个风暴瓶的形状差不多。

    ……

    【谢时屿】:谢谢宝贝。

    【谢时屿】:怎么还有这么多?

    【谢时屿】:想以后每年送我一个么?

    【江阮】:……

    【江阮】:[小鹦鹉掉毛.jpg]

    【江阮】:怎么可能,留几十年早就不能用了,要出实验事故的。

    【谢时屿】:所以你弄这么多干什么?

    【江阮】: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有时候析出的结晶不太漂亮,而且风暴瓶又不止那一种,我还想做别的……不是过生日,你想要,也可以送给你。

    ……

    一切照片和视频,都是比空口白牙的质疑更加有力的证据,骆争要是想爆他们高中的关系,反而进一步佐证了谢时屿罗列的都是事实。

    “头一年特别想你,就忍不住经常翻出来看,”谢时屿揽着他肩膀,把他抱在怀里,握紧他那双手,拢在掌心里搓热,望着他的眼睛笑了下,说,“宝宝,还能再给我做一个风暴瓶吗?”

    江阮眼眶湿了一瞬,压着哽咽,点头答应。

    “你是不是要写澄清的长文?”江阮往他怀里靠得更紧,反握住他的手,说,“我来写。”

    “可……”谢时屿不太愿意,他需要整理事件线,从江阮跟他分手之后开始,直到他离开前公司,所有的事情,重新回想,等于再剜一遍伤口,而且还得格外细致。

    “没关系,”江阮说,“只有我知道的最清楚。”

    他不惯于倾诉,所以是唯一的,从头到尾的知情者,由他来陈述才最缜密合适。

    “好,”过了许久,谢时屿才点头,亲了下他耳朵尖,从身后抱着他,嗓音低低的,深夜听起来特别温柔,“我陪你。”

    江阮挨着他打字,指尖苍白,一开始还有点发抖。

    但陷入那个温热有力的怀抱,觉得眼前的波折好像也没有想象中可怕。

    他眼眸漂亮沉静,比燕宁冬夜的星子还亮,握着谢时屿的手亲了一下,小声说:“我现在,觉得很安心。”

    作者有话要说:  ps:我知道是废话,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可能还是得说明一下(……)

    首先,文里写的戏中戏,案件,都没有影射任何现实的电影、事件或者案情,都是作者编的,如有雷同,纯粹意外。

    其次,写到这些记者之类的职业,只是剧情需要,作者对这些职业没有任何恶意,尊重每个行业。

    最后,遭遇不公,要用法律武器捍卫权利,故意伤害他人不可取,作者和这个文都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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