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王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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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大荒,还是大荒。 “伤的越惨,打人越狠,这就是王实甫。” 对此,王实甫深以为然。 王实甫获得了“升舱”的机会,他能换个更好的世界,重新再活一生。 王实甫是个博士,也是个大夫,更是个爱做梦的人。 “你不是一个作者,不是一个文学创作者,但你却是钟情于文字。 这就是你,王实甫,一个生来平凡的普通人。 但,当你听到这里的时候,你便需要明白一件事。 你将不再平凡。 另,本次服务没有任何收费内容。” “苇名的长夜,将迎来破晓。 而在这即将结束的漫漫长夜,我将一人独自守望。 至死方休。” “能改命吗?” “不能。” 命数天定。 高等精灵们在和平之地创造了属于他们的文明,绚丽、强大且充斥着和平。 而伴随着长期的和平的,是不断增强的力量、学识以及文化。 “王家有男初长成,早有娇娘坐床头。 嗝~!” “王师傅,你干哈呢? 你瞧瞧你这一天天的,拿个破碗不放,还真就当宝贝了?” 王实甫猛然睁开眼睛,痛呼: “血啊!” 他看起来二十多岁,但也可能不止。 如果说华盛顿是政治的心脏,那么纽约一定是经济的心脏。 突如其来的一场意外,让老王感觉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显然,陈潇已经不再是王实甫的对手,克雷多斯非常轻易地击倒了他。 他并不一直都是一个光头,王实甫也曾拥有一头秀发。 意识复苏后,只用了一个眨眼的功夫,王实甫就已经明了“前世今生”。 现在没什么人听广播了,也许哪天广播就被取消了,那倒也好。 那天夜里,已经三年没有消息的前女友忽然毫无征兆地打了一个电话给老王,没有叙旧情,也没有追忆往昔,她在电话里慌慌张张地问了一个问题: “老王,你说这世界上,有神吗?” 在老王这座小城市里,做保安的收入也就是八九百的样子,多也超不过一千,老王也是迫不得已才干了这一行的。 深夜,安静异常的七中。 七中一共有四个建筑楼,怪物楼就是其中一个。 今天本来是冬至,白天最短、夜晚最长的一夜。 那儿的记忆如同一个恐怖的噩梦,她站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把剪刀。 很多时候,王师傅感觉自己身不由己,例如,时常必须听从别人的指令。 如同迷失在一条黑暗的深巷中,最终只知道不断前进,却不懂得退出来。 一路前行,从不放弃。 自从打开这个所谓的模拟器,他就再也无法停下脚步。 即使再怀念,过去也只能是过去了。 那就继续前行,直到踏入另一个世界。 可另一个世界,真正的另一个世界,到底在哪儿呢? “请不要再【此处省略一个字】我们了~!” 春雨稠密,苍茫的雨雾中,举目望去,大山雄伟的身躯只剩下了淡墨般的身影。 她说: “春天可真是个好季节啊,春雨贵如油,所以我们分手吧。” 熄灯后,寝室的几个男生以夸张的姿势躺在自己的铺位上,鼾声不断。 初冬,天黑的有些早。 “亲爱的王实甫 想了想,还是叫你王师傅吧 当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你已经知道了一切。 你是干净的,然而你们不都是干净的。” 电脑开着,王实甫抱着自己的猫浏览着一篇名为《关于某大学飞人事件的一点感想》的帖子,发帖人自称“洪流”,但又不肯承认自己是钢铁做的。 “我是飞人的同学,我知道一些真相。 曾经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他一直和一个已婚男人频繁接触,那个男人有家室,有背景,有魅力,虽然这都不重要。 我想,任何一个男人都会被这样的一项极限运动征服(doge.jpg),更难得的是,这项极限运动看起来也似乎没有那么难以接触(表面简单.gif)。 当飞人得意地向我们讲述着他的打算后,我很茫然,怎么会有人喜欢这样的一项极限运动。 甚至,我还曾经怀疑,这项极限运动是否真的能够完成。 但是,他成功了。 飞人比大拇指.jpg” 像火山爆发时流出的岩浆,痛苦在老马的心头,肆意蔓延。 “你现在还忘不了她吗?” 不可终结,也无法终结的秉烛夜谈,等你来参加。 有人说,抗拒旅行的唯一方法,就是多看看游记。 这个人就是王师傅,四岁的时候想到了这句话。 “快给我看看。” “王哥,不要。” “我看你是很不懂啊。” “王哥,这个真不行。” 王实甫拿过电脑一看,血压直接拉满,这货竟然开了透视。 “你是认真的?” “人机而已啦。” “人机也不行~!” 王实甫坐在钢琴前发呆不知多久,早晨的阳光渐渐强烈,照到他脸上像刀割一般。 他该起身去为妻子孩子准备早餐了,但他不想移动自己的姿势,从昨晚深夜坐到此刻,几乎没变动过位置。 “若我不能遗忘,我将一直铭记,那一刻的温柔。” 爱有所及,要,也。 人纵使活得荒凉贫瘠。 老诊所的位置没变过,依然还在那里,以前下班回家的途中。 老旧楼房临着小巷新开了个有树荫的小窗,显然不是卖快餐的。 窗口没人的时候,老王才愿意踅进来。 有时只是轻微喉头炎,有时皮肤疹,倒有许多次是最近这几年除也除不尽的郁闷与烦心又来攀附他的胸口。 是的,这也是一家诊所。 但不同于老诊所,这里看的更杂,药也更齐全。 从这桩婚姻敲定下来,他就再也睡不着,最起码最近是这样。 枕头就像是一艘船,躺在上面就像浪里行舟。 确定不是床? 只管头晕,却了无睡意。 失眠而已,小问题。 老王掏出.... 掏不出,不打广告,谢谢。 走出火车站,傍晚的街头和之前的人潮拥挤,并无二致。 明明应该重见天日的,却感觉仍然是四面黑压压。 天黑黑、欲落雨 天黑黑、黑黑 整个城市就像是叠了又叠的走道电梯商店橱窗,不过是从一层楼爬进了另一层。 在这一座永远绕不出去的大楼里,人们不停的茫然走动着,就好像真的到了什么新的地方。 “下一站,幸福里。 请需要下车的乘客做好准备。” 这念头让老王觉得分外疲惫,索性找了个电线杆子站定,盲目地注视起仿佛流离失所中的人潮。 顺手点起一根烟,烟雾缭绕中看到了从前,看到了自己。 “房子我决定不卖了。 到了这个年纪,应该懂得捍卫自己拥有的。” 可什么才是真正拥有的呢? 是房子吗? 显然不是。 房子终究是带不走的。 那么到底是什么呢? 老王最终还是选择了一跃而下,拥抱属于自己的未来。 慢着,老王突然意识到不对劲: “我不是主角吗?” 作者蹲在老王跳下去的地方,叼着一根烟: “这年头,小说里死个主角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