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书迷正在阅读:肖总和他的秘密前男友、重生之龙葵(骨科 H)、穿成师尊,但开组会、毒奶的自我进化史[快穿]、我凭实力扶持反派崽崽登基、穿书后联姻对象是反派、疯美人不爱了、这一次,我选反派[重生]、白月光和替身在一起了、陛下他持证发疯
就几句!! 这会儿也没人问他,他竟然就跟倒豆子似的,噼里啪啦一顿输出,说到最后,都带了哭腔。 他一哭,就活像是全世界都欠了他一样,那样楚楚可怜,我见犹怜,犹如梨花照水,牡丹泣露,极艳极清极美,好似让他哭的,都是天底下最混账的坏蛋。 硬生生把孟梨强撑起的冷硬心肠,哭软了三分。 爱上一个人,就是从心疼开始的。 一旦生了心疼之意,动了怜悯之心,就无论如何也装不出冷漠无情的样子了。 孟梨一开口,就是故作凶狠,实则委屈的语气:“我与你日日夜夜,形影不离,如果你真心待我,又怎么可能迟迟察觉不出,我就是那只小狐狸呢?” “可是,阿梨,当初的小道士是那样厌恶痛恨狐狸,他又怎么会将最痛恨的狐狸,往最喜欢的人身上联想呢?”常衡反问,“小道士只会念他好,觉得他完美无瑕,明净纯粹,是天底下最好最好最好的人。” “我问你,当日,我和叶簌簌同时从高空坠落,你,你接住了她,而我却被老树妖吞进了肚子里,当时,你是什么想法?” “我当时只恨自己是rou|体凡胎,没有三头六臂,也做不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我是在接住她之后,才发现你也从半空中跌落。” 孟梨显然不接受这个回答,阴阳怪气起来:“那是,小道长一心都扑在叶姑娘身上,心里眼里都是人家,哪会管我的死活?” 他又背过了身,这回离常衡更远了。 “我那时只觉得五雷轰顶,就什么也顾不得了。”常衡的声音很快就追了过来,“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救你……后来,我看见玉衡碎片偷袭你,慌乱之下,我只能把它吸到自己身上来,也正因此,我生出了心魔……或许,就算没有玉衡碎片,我依旧会被心魔缠身……” 孟梨愣了愣,这个解释倒是新鲜,他头一回听,问:“什么意思?” “因为……我喜欢你,却以为你喜欢叶姑娘,我想把你从叶姑娘身边抢过来,想让你多看看我……”常衡很是难为情,亲口将自己隐晦,不敢让人知道的阴暗心思,吐露出来,“我真的很喜欢你,从很早开始,就喜欢你,我每天晚上都想着你,想你想得睡不着,我想抱着你,搂着你,想脱你衣服,看你不穿衣服的样子……可真当你脱了衣服,我又,又不敢看,我一看见你,就想,想很多……” “别说了!”孟梨觉得耳根子开始烧了,但还是忍不住问,“很早是多早?遇见叶姑娘之前,还是之后?” “应该……” “应该?!” “不,是肯定,肯定在遇见她之前!”常衡说,“我,我那天在河上游取水,冷不丁听见有人喊我,一回眸就看见了你……你,你长得很好看,站在阳光下面,笑得很可爱,还有,有两颗尖尖的虎牙,我当时就觉得,你太可爱了,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可爱的人……” “见色起意?”孟梨冷哼,“可我现在,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了!!” “你现在的样子,也很好看。”常衡道,“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是人也好,是狐妖也罢,哪怕是半人半妖,我也都喜欢,只要是你就好。” “但我与你不同,我只喜欢年轻貌美的,色衰爱弛,如果你变丑了,我就不喜欢了。”孟梨一贯嘴硬,言外之意就是说,只要常衡一直俊美,他就一直喜欢。 换句话说就是,他喜欢年轻貌美的常衡。 他喜欢常衡。 两人促膝长谈了三天三夜,最终决定各退一步,双方达成了谅解。 而这个各退一步,常衡不可以再囚|禁孟梨,而孟梨也不可以再拒绝常衡。 简单来说就是,孟梨可以跑,常衡也可以追。 一个跑,一个追,只要常衡追到了,就可以酱酱酿酿。 回忆完毕。 孟梨的嘴脸微微抽搐,想不到重生后的第一炮,居然来得这样快。 “想起来了?” 常衡趁他回忆时,就已经把他剥了个干净,此刻细细长长一条,赤|裸|裸躺在常衡的臂弯之间,两腿不知何时,已经圈上了他的腰。 心理还没准备好,身体已经做出迎接的姿态了。 “不行,等等!” 孟梨抗议,伸手推搡,压低声儿道,“这里是酒楼的雅间,不是你家后花园,不能在这里!” “可我付了钱的。” 常衡偏要在这里,一手抓住他的两只手腕,压过头顶,目光火热,“而且,你我都说好的,只要我把你抓回来了,你就任由我处置。” 孟梨依稀记得,原话不是这样的,但具体哪样的,已经由不得他思考了。 常衡已经进来了。 他一进来,就不打算太早出去。 一顿饭吃了大半天,店小二都要上楼委婉赶人了。常衡也没说什么,直接丢了一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过去。 这颗珠子还是从棺椁中带出来的,是殉葬品,就这么被常衡随手赏人了。 “你,你真败家!”孟梨从牙缝里挤出一句。 “那往后你管家。”常衡确实对金钱没什么概念,果断把差事推到了孟梨身上。 孟梨咬牙:“我只逃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算你我有言在先,也只允你这半个时辰,否则,就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