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在之前,西尔罗还不明白这种恨意为什么如此深刻,他甚至为自己身为私生子的身份感觉到愧疚和不安,因此百般容忍。

    可是,现在得知真相的他,又怎么可能原谅呢?

    不过,时间也不会太久了,他很快就会重新回到道林家族......

    这时另一个人有些吶怪地说道:“是吗?为什么温特公爵不把他除名呢?对于一个私生子,应该不至于这么宽宏吧?”

    先前的那个人耸了耸肩道:“谁知道呢?也许温特公爵根本就记不得这个私生子了吧!毕竟他去了战场四年的时间,去年才回来呢,不过依我看,对方迟早会这样做。对了,说起公爵,他的两个少爷如今真是越发有为了!”

    另一个人也附和道:“你说的这个我知道,大少爷巴迪今年才19岁,已经成为了中级剑士了,并且传承了家族斗气,这也太年轻了。”

    剑士和魔法师一样,也分等阶称号,分为剑士学徒、初级剑士、中级剑士、高级剑士、大剑士、剑师、大剑师甚至圣阶的级别。

    他们修行的不是魔法而是斗气,但斗气也和魔法一样,分为一级到九级,只有精通三级的斗气,才可能拥有中级剑士的称号。

    至于家族斗气,这是道林家族祖传斗气,名为破云,最高可以修炼到7级,算得上是顶级的斗气法门之一。

    而以十九这样的年龄成为中级剑士确实可以算得上是优秀,就如森哈比而言,他今年二十八岁,只是高级剑士,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剑士团只是3级的原因。

    一般来说剑士团不仅依据团队的数量和实力,更是依据团长的等阶。

    不过在西尔罗看来,这样的能力还不算是一个合格的继承人。

    这时另外一个人则继续接口道:“大少爷确实不错,但十七岁的二少爷兰尼恐怕要更胜一筹了!你们知道么?据说他不久前得到了一位魔导师的认可,很快就要成为他的关门弟子了,而在此之前,他已经是初级魔法师了!”

    这确实是一个让人惊讶的消息,在旁边听到一耳朵的人都忍不住回过了头。

    魔法师和剑士的认定完全不一样,培养一位魔法师的难度要高很多。

    首先是入门门槛的问题,大多数人根本就没有魔法天赋。

    就算有,在初期魔法感应不强的人,即使冥想也是需要花很多时间的,这样的时间,在一些家境贫寒的人眼中无异于浪费。

    再加上学习魔法的费用不菲,只有位于首都的几个学院和光明教会才有专门的魔法学校,所以在远离首都的地方,只能聘请魔法师,或者是去拜师。

    前者即使是贵族也不太容易,毕竟成为了魔法师之后,都有优厚的待遇,魔法公会会给正式魔法师薪俸,皇家么,也乐于招揽魔法师作为客卿,至于战斗更别提了。

    一个强大的魔法师,在战争中发挥的作用几乎可以媲美一个小型军队,甚至用再关键之处的话,可以让局势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首都星才开设魔法学院的原因,在整个帝国,虽然领地已经划分为各个行省或是封地,但要掌握魔法,就相当于掌握了更多的力量。

    所以魔法师在帝国地位不低也有这个原因,大部分的魔法师还是隶属于帝国的。

    这个时候听到公爵的二子竟然得到了魔导师的认可,这怎么不让人吃惊呢?

    毕竟一个魔导师在帝国基本上都可以叫出名姓,可见其中的厉害。

    听到这里,西尔罗却只是淡淡地低下头咀嚼着食物。

    接下来两人又聊起别的来,哪里又有金矿的开采,边境又传来半兽人sao扰城镇的消息之类。

    这些都是老生常谈也引不起西尔罗更多的兴趣。

    他轻轻拍着胸口的位置,以示安抚,因为刚才他发现琅灭又动了动,他猜测对方应该是无聊的原因。

    这也实在是没有办法。

    其实西尔罗知道琅灭根本听不懂自己的话。

    人类有人类的语言,魔兽也有魔兽的语言。

    只有到达了圣阶的力量之后,魔兽或者是人,才可以沟通天地之力,通晓一切。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比如签订契约之后,两方就能互相知晓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当然这样的理解程度还要看不同的契约种类所定。

    可是现在看来,他要想明白琅灭的意思,还很早。

    此时,琅灭委屈地挠了挠西尔罗,他就知道,到了旅馆之后,怎么可能没有好吃的。

    果然,西尔罗现在就在吃好吃的东西。

    琅灭使劲吸了吸鼻子,将香味嗅了出来,他闻到了新鲜的熏猪rou还有奶油、玉米的味道。

    一闻就知道很好吃!

    又过了一会儿,夕阳已经完全落下,外面的寒风也吹得窗户更响了,不过众人此刻坐在烧着火炉的楼下,并不会觉得有多冷,反而热火朝天地继续玩乐着,就在这时,旅馆的木门传来“咔嚓”一声响动,有人进来了。

    在那个人影进来的那一刻,带进了外面凌冽的寒风,整个热烘烘的气流好像被冻结了一般,就连大厅中燃烧的炭火都缩小了几分。

    所有人都看了过去,很快就收回了视线。

    因为这实在是一个看上去太不起眼的人,他浑身上下倒是不脏,可是他的袍子破破烂烂,还提着一个古怪的大皮箱,头上戴的帽子旧旧的,脚下穿着靴子也沾满了风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