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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争雄(14)

    瓦岗军的行为的确不可以常理揣度。第二天一大早,齐郡和北海联军刚刚将出山的唯一道路堵死,瓦岗军的使者就来到大营门口。同来的还有二十名壮士,押着二十多名昨天在战场上救下的郡兵轻伤号,还抬着十几名因为伤重无法走路的郡兵。

    使者在中军大帐见到秦叔宝后,上前半步,拱手为礼。 “瓦岗军使者谢映登拜见秦督尉。昨天打扫战场,我军救出了十几个身负重伤和二十几个伤势不太重的齐郡兄弟,因为当时天色已黒,所以不得不留他们在军中住了一晚上。今天听说贵军移师于山口,所以一并给秦督尉送了回来!” (注5)

    “多谢你家将军美意,今日之恩,我齐郡子弟必将有所回报!”秦叔宝从座位上站起身,拱手还了一个平揖。他的脸有些红,昨日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他没有检视战场就下令大伙撤离。今天对手却将所有伤号救下后给礼送而还,这种行为与其说是大度,不如说是在示威。

    “秦督尉莫要客气,这回我瓦岗军受人之托前来救援同伴,得罪之处,实属于不得以!”谢映登笑了笑,回答。他身穿一袭蓝衫,头顶一个儒冠,比起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山贼,这身打扮看上去更像一个四处游学的书生。特别是在笑起来之后,阳光一下子写了满脸,连大帐中的紧张气氛都被瞬间冲淡了三分。

    “此人好像在哪里见过!”望着对方那幅洒脱的笑脸,旭子心中暗道。翻遍记忆所有角落,他知道自己不曾遇到这么年青的一个朋友。对方看上去太年青,甚至比自己还小许多。但那笑容却似曾相识,特别是偶尔之间流露出来的自信,仿佛很久以前就曾在自己身边一样。

    “谢将军哪里话来,久闻瓦岗军乃天下至锐,我等能当面讨教,实乃人生大幸!”秦叔宝微笑着落座,仿佛堂下站得是一位多年不见的故交。瓦岗军是他出道以来遇到的最强劲敌手,昨天在沙场上双方难分胜负,今天在口舌之争上,他亦不想落后别人半分。

    “秦督尉客气了。瓦岗军不过是一伙没了活路的苦人,情急拼命而已,怎称得起精锐二字。倒是督尉麾下的骑兵,真可谓无坚不摧,当者披靡。”谢映登又拱了拱手,脸上的表情、肢体动作和口中的话语都透着一股子谦虚。

    “谢将军过谦了。昨日之战,我齐郡子弟未占丝毫上风。贵军进退有度,秦某甚是佩服!”秦叔宝摆了摆手,举止大度,沉稳,宛如一个好客的主人。对方来自己军营的目的决不是为了说几句没味道的客气话,只是来人不肯直奔主题,他也不得不以静制动。

    “真是无聊至极!”罗士信心中暗骂。他最不喜欢听的,就是这些没滋味的废话。要战便战,两军身为仇敌,却婆婆mama,罗罗嗦嗦个没完,如果仗都这么打,还不如回家去抱女人。

    好在谢映登也不想浪费太多时间,语音一转后,他的话听起来便不再像先前那般入耳了。特别是在罗士信等人的耳朵里,那些话简直可用“恬不知耻”四个字来形容。

    “既然你我两家胜负难分,秦督尉何不让开一条道路,放我等下山远遁?”谢映登微笑着提议,仿佛在跟对方做一笔微不足道的买卖。

    “将军好意我等心领。但职责所在,我等不敢因私而废公。”秦叔宝坐直身体,冷冰冰地回答。这是他今天听到的最大笑话,一伙山贼居然前来和官军谈判,并且摆出一幅施舍的姿态。

    “秦将军不爱惜家乡子弟性命么?山上之人早已被你逐出了齐郡,将军威名已立,又何必赶尽杀绝?”谢映登仿佛早料到秦叔宝会给自己一个否定的回答,不慌不忙地又补充了一句。

    “来人,取五百吊钱,用车装了给谢将军带回去,算作给弟兄们的赎命之资”秦叔宝挥挥手,命令。他知道谢映登在说什么,谁叫自己刚才说过要给予对方回报来!但回报的方式有很多种,绝不意味着出卖手中职责。

    “秦督尉且慢!”谢映登伸手,拦住了领命出门的亲兵。“我瓦岗军不是绑票求财的山贼,既然把被俘的齐郡豪杰送回,本来就没想要什么赎金。今日之言,是对你我双方都有好处的建议,还望将军三思!”

    “我看不出好处在哪里,你等是贼,我们是官兵。贼绑人求赎,顺理成章。官兵上山捉贼,天经地义!”独孤林越众而出,傲然喝道。

    “那可未必。这世道,所谓官和贼,只不过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大印,一个抢劫时拿的是刀枪罢了!”使者看了看独孤林的脸色,笑嘻嘻一句回应,将其噎了一哆嗦。

    “贼子无礼,你等真有本事,咱们刀枪上见高低罢了,休要在此卖嘴!”罗士信见独孤林一句话就落于下风,再也按耐不住,冲上前欲揪对方脖领子痛打。使者谢映登虽然穿了一身书生衣冠,手脚上动作却非常利落。身体向后退了半步,微微打了个转,已经脱离了罗士信的掌握。

    “能领教罗将军武艺,当然是好。”他双拳身前紧抱,看上去在施礼,实际上却用双手的动作将罗士信继续抓过来的手臂推歪到一边,“但两军交战,杀敌三千,自损至少八百。即便这回诸位将我等赶尽杀绝了,不出半年,齐郡周边又是四处烽烟!”

    “士信莫伤了客人!”秦叔宝低声喝了一句。与昨天两军交战时一样,今天的文斗,自己一方依旧没占据上风。这让他感觉到懊恼异常。只是瓦岗军里怎么出了这么多少年英豪?昨日的那名主将看上去不过二十出头,而今天这名说客顶多十六、七岁!

    “哼!”罗士信鼻孔里发出了声冷哼,悻悻退到一旁。如果对方不是打着使者的旗号,他恨不得将其一拳打扁。不过这恐怕要费一番功夫,此人进退之间步伐轻灵洒脱,三招五式很难将其拿下。

    “谢将军请回吧。我等既拿朝廷一份俸禄,自当尽力而为。至于半年后如何,实非我等武夫所能预料!”秦叔宝喝退了罗士信后,起身向使者拱手。

    “在下不妨坦诚地说一句,朝廷照这样玩下去,四野的流寇只会越来越多,而你齐郡精锐打一次便少一次!”谢映登摇头,脸上依旧带着微笑。

    “齐郡精锐越打越少,但天下盗贼却只会更多!”这句话如惊雷般一直劈到众将的心底。特别是秦叔宝,最近几年匪越剿越多的事实是他亲眼所见。当初,自己如罗士信这般年青的时候,整天闲在衙门百无聊赖。现在一年时间有大半年在打仗,临到年根底下想要休息,还得看贼寇们开不开心。想到这儿,他身体没来由地一软,差点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你瓦岗军能保证这些人再不来齐郡周边?”秦叔宝茫然地问,话出口后,他立刻明白自己犯了大错,将目光转向李旭,改口说道:“你保证不了,况且这些人在北海郡犯下的罪孽百死莫赎,我今天放他们走,将朝廷的法度置于何处?”

    “请秦督尉三思!”谢映登向秦叔宝抱拳,然后很自然地将身体转向了李旭,“也请李郎将三思,我家徐军师说,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与齐郡英豪再交手!”

    “我也不想和茂功兄再交手,但老天如此弄人,我又有什么选择!”李旭听见自己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狂喊。他觉得嘴巴苦苦的,仿佛吃了黄莲般难受。昨天在两军对阵时,他就认出了对方主将是自己的生死兄弟徐大眼。今天谢映登看似不经意,实际上刻意提起的徐军师,更使得他确认了对方的身份。

    可那又如何?秦叔宝顾忌自己的朝廷将军身份,所以不敢轻易与瓦岗军交易。难道自己就不在乎周围汹汹目光么?所谓造化弄人,一致于厮。大眼当日志愿是成为士族,自己的志愿不过是平安作个小贩。结果,想做小贩的做了朝廷的二等伯,如假保换的士族。而想做士族的,却做了聚啸山林的大王!

    “瓦岗郡在齐鲁并无劣行,看在今天送弟兄们归来的情面上,如果他们自己走,我建议秦督尉放他们一条生路!”旭子向秦叔宝抱了抱拳,以公事公办的口吻建议。没有人能看出他眼中的绝望,他把一切都藏进了心底。“如果齐国远的牛山盗也想浑水摸鱼,烦劳谢将军回去转告你家军师一句”他转过头,向谢映登深施一礼,“李某和众弟兄身负保境安民之责,不得不舍命相拦。”

    “这个李仲坚,何必把话说死!”秦叔宝没想到李旭居然开口就拒绝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是罗士信和独孤林说出这样的话还很好理解。因为二人一个是狠,一个傲,都不是懂得权衡轻重的主儿。但李仲坚平素给人的感觉分明是个心慈手软的,怎么此刻偏偏又狠辣了起来?

    正懊恼间,又听那使者愕然惊问:“李将军真的一点不念,不念今日之情么?”

    “公义私恩不可两全,望谢将军见谅!”李旭叹息着回答,仿佛跟谢映登神交以久。

    “凭你齐郡兵马,拦我瓦岗军肯定是拦不住的!”谢映登四下看了看,连连摇头。

    “不试试,又怎么知道!”李旭也跟着摇头,笑容突然变得很轻松,仿佛甩开了千斤重担。

    发觉是跟徐大眼交手,未战,他早已经怯了三分。但那是昨天的事,压抑了一夜后,现在他突然想明白了,既然命中注定二人要以这种方式重逢,与其一味地逃避,不如放手去博一博。无论输赢,都不负昔日一道论兵之谊。

    “对,要打就打了,哆嗦那么多作甚!”罗士信发觉李旭越来越对自己胃口,迫不急待地在一边帮腔。

    “谢头领还是把钱推回去吧,否则,岂不是空手而归!”独孤林不开口便罢,开口便是一句嘲讽。

    “回去转告山上各位豪杰,我等在此山出口恭候各位大驾!”秦叔宝见几位将领心意已决,也只好顺从众意。从帅案后走出来,亲自送客。

    “也好,改日再度讨教诸位将军手段!”谢映登眉毛向上轻轻跳了跳,语调中一句有了几分火气,举止却依旧彬彬有礼。临出军帐,他回过头,仿佛不经意间又追问了一句,“昨日阵上见李将军刀法敏捷,不知师从哪位英雄?”

    “喔,是一位隐居塞外的豪杰,名字我没有问!”李旭眼前刹那间闪出一幅面孔,他终于明白自己看谢映登为何如此眼熟了,原来此人江南谢家的子孙啊。记得刚入军中时,唐公李渊和刘弘基已经为自己准备好了师承的答案,此刻,刚好派上用场。

    在众人狐疑的目光中,旭子笑着补充。“他给人磨镜为生,所以被周围百姓称为磨镜老人!谢头领若有机会出塞,长城外八百里,弱洛水与太弥河之间,自有他的踪影!”

    注1:裤裆里的虱子,原语出自晋朝的阮籍所著《大人先生传》。

    注2:芽发麦子,发了芽的小麦脱壳后产生的麦粒,有轻微毒性。

    注3:具装甲骑,隋代重骑兵,战马除了马鞍和马镫外,还配有: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人披铁甲,多以长槊为兵器。此兵种攻击力和防御力都非常强大,后因为造价过于高,机动性差而没落。

    注4:关于程知节的身手和兵器,皆可见于史书。正史中,其绝非小说里那个只有三板斧的福将。此人出身世家(其曾祖名程兴,是北齐兖州司马,其祖名程哲,是北齐晋州司马,其父名程娄,是北齐济州大中正),擅使用长槊,曾于万马军中救回裴行俨(评书中裴元庆)。

    史书记载,当时敌军以槊洞穿其身,程知节怀抱裴行俨,折槊反刺敌将落马。吓得余众不敢追,二人最终得以逃脱。

    注5:谢科,字映登。南北朝时谢安之后,曾入瓦岗军,后出家为道士,在唐初甚负盛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