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敌他 第44节
“不知道。”曾忆昔说。 “……奥。” “别偷懒。” 江月稠:“……” 她真的没有想偷懒! 虽然她没有很喜欢玩游戏,但是呢,知道这是她的工作,她不会懈怠的。 为什么总觉得她会偷懒…… 可能是她等级太难看了吧。 一时间,江月稠想到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 “那我万一在年终比赛上输了,输的不太好看的那种,你会很生气吗?”她试探地问。 “会。”曾忆昔毫不客气地给出了肯定答案。 “……” “所以我丑话先说前头,”曾忆昔睨了她一眼,“别偷懒,每天都得跟我汇报。” 江月稠硬着头皮接话:“……好。” 其实他刚刚吩咐的那些工作,即便他不说,她也会做的。 毕竟是商业化的创作,更多是要考虑商业的需求。她目前对游戏了解的不多,不同游戏之间的画风差异很大,她需要通过熟悉游戏,去熟悉并掌握这些知识。 后面曾忆昔没再说话,她也没有再主动开口。 车内开着暖气,也很宽敞,她看了眼窗外的夜景,心里不由地觉得,眼下这情况还真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错过的那班公交,她侥幸上去了,也能挤到变形。 快要下车时,曾忆昔又喊了一声:“江月稠。” “嗯?”她偏过脸去看他。 “你养过狗吧?”曾忆昔问。 “嗯,养过。”江月稠应了声。 “我不在的这段时间,你帮我看下狗。”曾忆昔说。语气有几分理所当然的意思。 江月稠:“………” 她敏锐地觉察到了,曾忆昔说话的语气不是在和她商量。 而且一种通知式的口吻。 “帮我看好了狗,我可以。”他顿了顿。 江月稠:“怎样?”给钱还好说一说。 “不去计较,”曾忆昔说,“你在年终比赛中被人吊锤的结果。” 江月稠:“……” 犹豫了一小会儿,她问了句:“我需要做什么?每天去给它喂饭吗?” “我的狗呢以前受过创伤。”曾忆昔慢慢悠悠地道,“所以希望你能好好照顾它,不光是在喂养方面,还有陪伴。” “……”江月稠忍不住问了句,“它怎么了?” “这个回头再说。”曾忆昔像是懒得跟她废话,看了眼腕表,“明天上午我会给你钥匙。” “什么钥匙?” “我家的钥匙。” “……”江月稠这才反应过来,“我要住你家?” 曾忆昔歪头看她,“那你想住哪儿?给你弄个五星级酒店?” “不是不是。”江月稠摇了摇头。 她心里有些纠结,倒也不介意去帮他看小狗,她其实也挺喜欢狗的。 想了一会儿,她到底还是同意了,“可以的。” 曾忆昔:“你需要什么?” 江月稠摇头:“没什么需要的。” 曾忆昔:“那你明天来我办公室拿钥匙。” 江月稠点头:“好。” 下车后,江月稠撑伞走在雨夜里。 很快,她就这么走进了一条上了年纪的街道。 曾忆昔在等红灯,视线一偏,发现连个人影都没了。 他忽地想起了那个黄昏,他曾来这附近找江月稠拿作业本。 记得她家住在一栋筒子楼里。 他进来的第一感觉是残破,不过往里走了几步,倒也觉得除了破,其实还有几分意思。 黄昏的淡烟里,周遭的楼房像是覆了层复古色,灰黑的电线都像是艺术品。 不知道是不是记忆美化的原因,他现在想到那穿着老旧的衣衫坐在躺椅上的阿婆,手里拿着的蒲扇都有几分美感。阿婆脚边蹲着一只通体雪白的猫,比李志养的那只暹罗好看多了。 后面,江月稠送他出巷子时,那白猫还在路边趴着,懒懒晒着夕阳。 她停了脚步,喊了它一声“大侠”。 那猫像也是回了她的招呼,“喵”了一声。 …… 绿灯没一会儿就亮了。 快到巷口,江月稠转身看了眼,那辆路虎已经不见了。 她收回视线,朝巷子深处走去。 明晃晃的路灯将残破一览无余,亟待改造的落后气息扑面而来。 这条街很早之前就传出要拆迁的传闻,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它还没什么实质的动静。 有人盼着它拆掉重建,也有人不希望它消失。每个清早,不论刮风下雨,菜贩们都准时准点到这里摆摊,他们为一根葱、一个青椒争执,甚至是破口大骂…… 她以前觉得这些人很烦,但现在,她又发现了,这些所谓的贫贱却也在很顽强地活着。像野草葛蔓,给点阳光雨露就拼了命地茁壮。 这是一个处处透着颓败破落、却又处处彰显野蛮生命力的地方。 连下几天的雨,地上许多积水。这里排水系统不好,下雨天的时候味道太难闻。冬季湿冷,比夏天的时候气味好不少,但是也还是有股味。 两侧楼距短,隔音效果也不好。小时候,住她家隔壁的住户晚上总爱搞些“运动项目”,那单薄孱弱的床板拼劲全力地支撑饮食男女的快乐,“咯吱”“咯吱”的动静,她能听的一清二楚。 那时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有次大早上地看到他们,还问了句,“你家的床是不是要坏了,怎么天天都那么响呀?” 现在光是想想,都能用脚趾头抠一条街出来。 也正是自那天起,江明就决定搬家。 后面也才买了一套属于他们的房。 走到楼前,她收了伞,上楼时看到楼房外面的漆已经剥落斑驳,里面暗灰色墙砖显露出来。 她顿了下脚步。 风将发丝吹的黏在眼皮上,在长风里,她慢慢抬起头。 地面上坐落的低矮破落的建筑,抬起头时,她发现天空却是意外的辽阔。 在被高楼环伺的市区,仰头的那一瞬间,她常常能感到一阵眩晕。视线被建筑物阻挡,天幕只是一片狭小单薄的蓝。 这里没有万丈高楼,天空也没被割裂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模样。 …… 一时半会也总结不出个什么子丑寅卯。 她捏着伞柄,使劲儿晃了几下,将垂挂在伞面上的水珠甩了下来。 回家洗漱完后,她将换洗衣物、洗护用品什么的都收拾好,装在手提袋里,准备明天上班时就给带过去。 然后从明晚开始,她就不回来了,要住在曾忆昔那里。 曾忆昔说他家的狗心理十分脆弱,晚上睡觉不能没人陪着。 …… 收拾好了东西,她来到刘小梅的卧室,准备跟她打声招呼。 刘小梅拿着手机在某k歌平台上跟人合唱,江明坐一边吹胡子瞪眼。 因为跟刘小梅合唱的是个大叔,他们搁那儿声情并茂地演唱《天下有情人》。 江月稠听着看着有几分好笑,忍不住揶揄了句:“老江头,你也唱唱歌呗。” “他唱歌难听死了。”刘小梅扭过身,看了她一眼,又应了句。 江明不大乐意,“你们唱的也没有多好听啊?” 刘小梅嘴了他一句,但到底还是把手机放了下来,“不唱了行了吧。” 江月稠靠在门框上笑了一会儿,才道:“我明晚不回来了,去同事那里住。” “啊?”刘小梅和江明都愣了一下。 刘小梅问了句:“为什么去同事那边住?” 江月稠说:“我同事要出差,想让我去帮忙给他照顾一下狗。” 刘小梅跟江明交换了个眼神。 这回是江明问了句:“男同事还是女同事啊?” “男……”江月稠反应过来他们话里的意思,一下咬住了唇,改口道:“难道还能是男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