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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作精和土老板[八零] 第33节

    “小姑娘看着漂亮又爱学习,真是好事情。”阿姨在那儿一边写单子,一边直说,“我儿子呀也爱读书。他老说读书读得高,以后外头闯荡才有得是机会。结果呢,书读得高,眼光也高。小姑娘一个瞧不上眼。他也不看看人小姑娘能瞧上他么。”

    她说着说着,醒悟一样看向桑晓晓:“小姑娘有喜欢的人没?没要不要……”

    桑晓晓发现了,小河村这边的长辈说话三句话离不开结婚以及小孩。再多聊两句就聊家里长辈。

    “不要。”她这才几岁?

    有个未婚夫就够难过了,还要相看别人吗?这年代明明是自由恋爱的年代。

    桑晓晓没经历过一些事,但因为看的东西多,知道现在的老教授是非常不吃香。几十年后世界闻名的大科学家,有不少上三十多才找到合适的好对象。

    不是因为沉迷学术,纯粹是因为家庭背景复杂以及个人工资相当惨淡。

    阿姨的儿子大概率属于这类型。

    她对知识分子是尊重的,但这不代表自个要把自个搭进去:“大不了就不结了呗。要是喜欢小孩,以后领一个。”

    阿姨震惊看向桑晓晓:“啊?这怎么能不结了呢?”倒也没必要这么极端吧!

    桑晓晓的观念来自几十年后。即便是几十年后这种观念也不属于大众观念,更别提现在了。她不耐:“儿孙有儿孙福。他多大了还要你这么cao心!他自个的日子难道过不好么?”

    她娇气里带着嫌弃,听得阿姨心里起了小疙瘩:“哎,他能过得好的。这小子就是……唉……那不一样。这结婚和不结婚,完全是两种日子。”

    桑晓晓以前不考虑这个问题,不理解。

    桑晓晓想了下。她自己不结婚过得挺高兴的。哪怕偶尔碰上点事情很生气,但总归还是觉得日子有趣。以后好好写稿子赚钱,努力买电话机买电视。再过些年就能买电脑。

    往后的好日子想想都开心。

    这要是和傅元宝结婚,她每天都能被气死。

    傅元宝能做到很多事情。夜不归宿,连日毫无音讯,穿着土气碍眼,性格强硬,自以为是,满脑子交易铜臭味,做饭都能烧厨房。

    一举例,桑晓晓提前生气。

    她语气加重:“确实是两种日子,明显不结婚更好!”

    一个屋檐下住两天就能气哭她,几十年还了得?

    话刚落,不远处传来傅元宝带隐隐笑意的声音:“你没结过婚,怎么知道是不结婚好,还是结婚好?”

    桑晓晓转过头,看到傅元宝走过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她人都僵住。

    她被震在当场,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来表达自己的内心。

    她不知道傅元宝早上回家躺下就睡。刚被叫起来洗漱一看头发,一半翘着,完全压不下去。他寻思着桑晓晓老说他土,他干脆将桑晓晓当大客户对待,拿出摩丝抹了头发。

    所有的头发被他全顺到脑后,靠着定性的摩丝根根分明。这东西非常好用,用完根本看不出几天没洗头,因为头发会结成有些湿润的一簇一簇。

    衣服是整套的灰色西装,内搭衬衫。

    本来这个套装是没什么问题,就连衣服他这次都没完全塞裤腰带里了。可他不知道在哪里学了个围围巾,用一条灰色的围巾围住了脖子。

    问题是,时尚的人围围巾,会有七八百种围围巾的方式。他们能将每一种都围出优雅或者时尚的感觉。

    但傅元宝不仅穿衬衫围围巾,还给自己脖子绕了非常土气的三圈,勒得很紧,一头甩在前面,一头甩在后面。

    要是有两人一前一后,稍微用点力气,傅元宝就能被勒窒息。

    围巾好好的片式,更是被他抓成粗麻绳一样。缠在脖子上足够保暖,也足够让桑晓晓头皮发麻。

    她第一次见身边有人能把围巾围得那么像冬天里摆地摊,被冻得不行,强行用围巾裹自己三圈当保暖的小摊贩。

    头发被这么梳理,围巾被这么裹。他的脖子那段看上去比脑袋都粗。

    桑晓晓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傅元宝。我该庆幸你好歹买的是条灰色围巾,而不是一条红色牡丹花的吗?”

    傅元宝沉默了两秒。

    这条灰色是别人送的。

    傅元宝想起桑晓晓没翻的抽屉里,深埋着真穿戴过的红色牡丹花围巾:“……小奶奶送过我一条。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送你戴。”

    桑晓晓眼前浮现出画面:“……”救命!

    第40章 这人是不是疯了?

    现在不管什么物件, 牡丹花的造型是真的畅销。供销社里所有生活用品里,最常出现的几种样式,分别就是牡丹花、丹顶鹤、鸳鸯、喜鹊。

    再文雅一点的, 梅兰竹菊。

    画作是雅致,可到了产品上排版并没有走在时尚尖端。加上考虑大家结婚或者搬家才添些好物件, 所以工厂染料颜色偏向国画颜料的传统色彩, 挑选的全是喜庆的大红大绿。

    总体而言,也算大俗即大雅, 符合当下百姓需求。

    小奶奶也喜欢牡丹花。她亲手织了一条送傅元宝,图得是一个喜庆。通体全红,在尾梢绣了两朵牡丹。款式看上去其实算好看。可惜傅元宝很显然并不热衷这么亮眼的颜色。

    一个大男人怎么能天天围着红围巾出门呢?

    桑晓晓却已经把供销社里那些牡丹花造型代入到围巾中。她甚至在这一刻回忆起自己那床牡丹花的被子套,并把被子套搭配上了傅元宝的脖子。

    她往边上挪了两步, 悲愤于傅元宝糟糕的审美:“你离我远点。”

    傅元宝怎么可能会听?

    他自顾自看了眼钢笔,很自然掏钱:“我买单。”

    负责卖笔的阿姨看看傅元宝, 再看看桑晓晓,眼里全是好奇和八卦。她一看傅元宝头上的发型, 再看人一身西装, 心里就有数。这男人绝对有钱,还不是一般的有钱。

    她手脚利落收了钱,把小姑娘的钱退了回去,笑盈盈推荐着:“还有什么要的吗?这钢笔买了, 墨水肯定也得买些好的。对了,我们这里新进了些本子。这些可是大城里才卖的货。还有笔盒,纯铁的。”

    傅元宝侧头看向桑晓晓, 很简单问她:“要么?”

    桑晓晓满脑子傅元宝家里的红围巾和脖子上的灰围巾,都没反应过来钱回到自己面前。文具类的东西说便宜肯定不便宜,桑晓晓却没关注文具, 只想着让傅元宝正常点。

    她在自己脖子上比划了一下,皱眉头示意傅元宝:“你快把围巾拿下来!”

    傅元宝没打算拿下来。

    他不仅不打算拿下来,还伸手稍调整了一下脖子上捆成几乎麻花状态的围巾,说着:“这不是颜色还行?隔壁市戴的人特别多。”

    灰色的围巾很有气质,他见不少有身份的人都有一条。

    桑晓晓刚还试图远离傅元宝,现在看傅元宝调整一下围巾,结果把前面后面两节都给调整没了,变成完整一坨围巾在脖子上,直接往前走两步,咬牙试图扒拉:“丑死了!是颜色的问题吗?你自己难道不觉得难看吗!”

    傅元宝不觉得难看,更没有穿戴土的自觉。他身高比桑晓晓高一截,见桑晓晓打算动手,不由抓住围巾抢救:“大庭广众你别动手动脚的。”

    周边人的视线都转过来,好奇看向这边响动。

    小姑娘咬牙切齿带着娇气下着命令,边上的男人的语气听上去淡淡,说出来的话竟是让人有点浮想联翩。明眼人以为是一对打情骂俏的小夫妻,都禁不住八卦。

    桑晓晓本身就在一步步试探傅元宝的底线。她完全不在意傅元宝的不乐意,垫起脚尖强硬上两只手和傅元宝进行抗争:“傅元宝你到底拿不拿下来?”

    努力奋斗的样子像是一只被丝带缠绕住脖子的猫。猫因不习惯自己脖子上多出来的装饰品,哪怕是满地打滚都要将装饰品弄掉。

    黑色的眸子因为执着的劲,更是发亮漂亮。天气不算热,脸颊被她的情绪带动产生了一层粉色的红晕,比供销社里最昂贵的苹果都粉嫩。

    生气时候的小酒窝再次出现。

    傅元宝很喜欢。

    傅元宝不打算退让。但装饰品挂在的不是猫脖子上,而是他脖子上。这猫再张牙舞爪,指甲保不准得划拉到他。

    他抓上桑晓晓的手,带着点强硬味道连手带人,将小姑娘转了个圈。动作顺畅到他自己都觉得惊奇。他可从来没这么友善对待过敢对他动手动脚的人。

    “桑晓晓。”傅元宝微微欠了点身,把人往货架那儿推,“今天买什么东西我都能付钱。围巾还是让我戴着。”

    桑晓晓想挣脱傅元宝的束缚,结果发现自己完全解决不了。

    她怒从心头起,抬脚就往后面傅元宝的鞋子上踩:“你给我放开。”

    好好的黑色皮鞋,出门油光锃亮,现在上面两个灰脚印。

    桑晓晓踩完继续作着,小脸皱起,气得噼里啪啦说人:“围巾三圈就算,头发你是浇灌了半壶油上去?全弄脑袋后面,生怕别人觉得你头发多是不是?”

    “我告诉你傅元宝。你以后的发际线就会越来越靠后,迟早一天变成秃头!哈,每天在外应酬喝酒,坐车不运动。到时候你就是一个又胖又秃面脸油光的土老板!”

    傅元宝低头看了眼待遇悲惨的鞋,听着桑晓晓骄里娇气的“诅咒”,呵笑一声:“我不信。”

    他这张脸这个身材天生长得好,怎么都不会沦落到那地步。他往上两代都没有个胖的。像小奶奶那样,更是瘦小到几乎能整个人缩在椅子中。

    桑晓晓却学着傅元宝的呵笑。

    傅元宝的呵笑和别人不一样。他的呵笑声音很低,像是嗤笑,又有点带着戏谑味道。通体而言给人感觉相当恶劣。这种恶劣听上去就能让人恨不得跳起来打他。

    她呵笑完侧头瞪傅元宝:“你看看几个不饿肚子的男人结婚后不是又胖又油的?肚子怀胎比女人还大。你以为加个摩丝戴个围巾就好看了?现在不过是仗着脸勉强充当西施。再过些年,你就从街西面搬到东面,世称东施。”

    这是用女人打比方。

    她还会用男人打比方:“然后你再问别人,吾与明星孰美,然后沾沾自喜。哎,自己那么多年过去,依旧长得好。邹忌会自省,齐王会听讽。你呢?”

    傅元宝发现小姑娘说话一套套的。平时上课的语文真是没白念。

    他确实不爱别人说他不爱听的话。也就是桑晓晓说话有意思,生气都让他觉得很是好笑。

    要是换个人这么和他阴阳怪气,他早想办法让人体验一下人间疾苦,感受一下钢铁厂钢铁的冰冷触感。

    这确实是一件很危险的事。人走得越高,所能看到的风景未必是越宽广。人所能看所能听的事件是有限的,反而容易逐渐麻木,不够敏锐,从而受到制约。

    他接受了桑晓晓的嘲讽观点,松开桑晓晓后,内心还带着逗弄桑晓晓的心思:“男人要好看干什么?能当饭吃么?”

    “谁会不喜欢长得好看的?”桑晓晓觉得傅元宝这话叫偏见,“这和男人女人有什么关系?你没见大多数要工人,都要身体健全五官端正的!当演员明星对脸的需求更大。”

    如果不是傅元宝长得还行,她根本理都不会理他。她能容忍人在自己眼前晃,绝对是有傅元宝脸一份功劳在。

    桑晓晓又一次实现落在围巾上。用手不行,她都想用牙了。

    傅元宝笑笑:“有些道理。但一听你就没进过小工厂。”他没细说大多数私人小工厂和国家工厂之间天差地别的情况。

    面前的小姑娘没见过太多社会艰难,哪能懂这些。

    他不想细说,也不想和桑晓晓争这种没意思的话,见桑晓晓黑亮的眸子还盯着自己围巾,便把上半身往桑晓晓面前靠:“行了,你卸了吧。今天确实不算冷。我被你弄得一身汗。”

    桑晓晓觉得傅元宝倒打一耙:“什么叫被我弄得一身汗?”

    她听到傅元宝乐意把围巾卸了,顿时高兴起来,伸手去解围巾,话里一副自己占着理的样:“要不是你非要缠成这样,我至于这么嫌弃吗?”

    傅元宝垂下眼:“钢铁厂里蹭上了印。脸上用肥皂洗了好几遍洗干净了。脖子上没洗太干净,还留了一些印。”

    不然他也不会非缠三圈围巾。